☆、第二十七章 乳虎啸谷
“先王宾天以前曾赐老臣打王金鞭,上打昏君,下打奸臣。大王英明,老夫的金鞭不敢打,但若是有奸臣误国,老夫的金鞭必定不饶。”这是太师闻仲对飞廉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后悔的一句话。
这是新王第一次御驾亲征。虽然受德以前也上过战场,在一辈子都在为大邑商南征北战的老太师闻仲看来,他依然不过是个嘴上没毛的奶娃娃。闻仲只把受德当个鼓舞士气的摆设,什么都不敢放手让他干。
与大邑商东面的人方部落第一次交战,完全是闻仲在指挥。按照他的作战习惯,先把队伍编成一个个方阵,每个方阵为一个作战单位。前锋为左中右三队骑兵,中间为五辆战车,分左、中、右三组,中间一组三辆,左右各有一辆。共计五辆战车,车上有驭者一人,甲士三人。驭者居前,击杀者居左右两厢,射者持弓矢居中。战车后面是步卒,右手持利刃,左手持人面青铜盾牌。分左、中、右三列纵队。按照闻仲的经验,这样安排军队,骑兵、战车与地面步卒可以密切配合,冲锋陷阵,胜算可以大很多。受德别出心裁的象兵部队被安排在了最后,美其名曰“压阵”,而他的两个胥靡出身的亲信也被安排和受德一起作壁上观,美其名曰“要是大王初征便出意外,以后的仗都不用打了,一定要有人保护大王”,其实是让飞廉和恶来一起陪着受德坐冷板凳。
出乎闻仲的意料,向来脾气暴躁、说一不二的受德居然对他的安排没什么意见,乖乖地找了个山头,带着飞廉和恶来看戏一样看闻仲打仗。
“觉得太师闻仲怎么样?”受德问身边的人。
飞廉没有答话,只是任由□的骏马悠闲地打着鼻响,啃着青草,似乎根本不知道下面正杀得血流成河。
“他怎么做上太师的?”恶来倒是毫不顾忌地发表长篇大论,“武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只有武艺极其高强之人才敢用短兵器。人方部落善使长弓,就该先用弓箭来对付。虽然他们的箭术比我们精湛,可是我们的箭头都是青铜的,比他们的骨、蚌箭头杀伤力大,而且我们一方有铜甲,他们最好也不过是皮甲。如果一上来就是弓箭手对射,我们可以对他们造成大面积的创伤,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却未必有多大。先用弓箭手灭掉一批敌人,后面的骑兵、步兵、战车兵的损失就可以小很多。可他偏偏一上来就用骑兵做活靶子,不是把手下的人往死地里送吗?”恶来在马背上直了直腰,“一样是太师,他怎么和你的比干叔父差那么多?”
“所以叔父已经是亚相了,闻仲还只是太师。”受德嗤笑,“只会按部就班,固步自封,年纪再轻,也和活了几百年的老古董一样,只会沉浸在过去的辉煌中,根本不懂何为与时俱进。所以我才不喜欢世家出身的官员,不论是文臣还是武将。”
“这样说来,亚相还真是世家子中的异类啊。”第一次见到比干,发现一个贵族看到自己额头上的胥靡烙印,眼神中竟然毫无鄙夷之色,恶来就觉得他十分与众不同。
“仲衍从很久以前就说过,‘有其叔父必有其侄子’,如果没有叔父,大概我也会和你看到的其他世家子一样吧。”至于比干,谪仙的眼界自然不是凡人能揣测的。
恶来点头表示同意:“你也是世家子中的怪胎,放着王子不做,来做胥靡。”
“多射恶来,小心孤治你大不敬之罪。”受德想了想,“孤真是给你封错官了,应该封你为‘多舌’才对。”
“你刚发现?”恶来大言不惭地接受了新的“官职”。
见过皮厚的,没见过皮厚成这样的。受德无语了。
受德语塞的表情让恶来十分有成就感,于是继续向大王证明比起“多射”,他更适合做“多舌”:“如果亚相能上战场,你会带他一起来吗?”
“不会!”受德回答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恶来不解,“凭亚相的韬略,如果用在战术上,肯定比这个什么闻太师高明。”
“叔父他……重文轻武。那点韬略用来在朝堂上和人斗心眼,确实无往不利,用在战场上就未必了。”最主要的是如果把比干带在身边,受德还有心思打仗吗?尽管两个人是真心相爱,这份叔侄之间的禁断之恋毕竟不为人世所容。在许多方面,受德都愿意和恶来推心置腹,甚至会故意利用他的长舌来为自己造势,但是有些事实在是不能让这块什么心事都藏不住的活公告牌知道。
“你觉得我们的骑兵怎么样?”受德换了个话题。
“太笨拙。”恶来还是摇头,“骑兵比之步兵、车兵的优势应该在于快、灵活,可是驮着一身铜铠,有几匹马还跑得动?相比较之下,人方部落的马匹虽不如我们好,但是骑兵轻装上阵,速度和灵活性反而胜过我们。”
“可是用骑兵做先锋,如果没有一身铜铠,只怕一个照面就被对方的弓箭手射得全军覆没了。”
“也是。”恶来抓了抓头,“又要快又要坚固,该怎么办?”
“彻底改变策略。”飞廉终于开口。
“没错!”受德一掌拍上马脖子,差点把自己的坐骑拍得趴下,“骑兵轻装上阵,根本不用他们打先锋就可以了。”
“可惜闻太师不会让你如愿以偿。”恶来叹了口气,“受德,你任由他安排一切,就是想让他吃败仗死在战场上,免得他以后一直干涉你,是不是?还‘先王赐金鞭,上打昏君,下打奸臣’,胥靡出身的就一定是‘奸臣’?仗着前朝老臣的身份威胁新君的‘奸臣’到底是谁?他那次对父亲提起他的金鞭,我就在怀疑他是不是每天打自己。”
“话不能这么说。”受德弯下腰,盯着战场中的闻仲,“要他受点教训不假,但是他不能死。太师闻仲怎么说也是我大邑商的股肱之臣,除了有点自视甚高,为人还是不错的。能为大邑商南征北战这么多年还没死,说明他绝不会是酒囊饭袋,留着还有用。最重要的是他在军中的威信无人能敌。如果他死了,我们三个谁指挥得动这些人?换言之,只要能让他信服,就不怕以后在军中没有人听你们指挥了。”
恶来不明白了:“所以……”
“所以……”受德如愿以偿地看着闻仲渐渐陷入困境,“到我们上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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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混战成一团,战术什么都派不上任何用处,纯粹是比拼装备和兵力。人方部落骁勇善战,即使殷商一边在武器和铠甲上占尽优势,竟也敌不过对方。闻仲是主帅,不仅要指挥全军,更是众矢之的。先王托孤之臣也不负厚望,身中两箭,依然一对四地招架敌方主将的攻击。
人方部落的弓箭手瞅准时机,一箭射中闻仲的坐骑不受马甲保护的眼睛,箭支从另一只眼睛穿出去。闻仲□的骏马双腿一沉,忙于招架敌人的老将一时不备,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先前的激战已经让闻仲脱力,此时倒在地上,更是被一身沉重的铠甲压得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敌人举起大刀,阳光在锋利的刃口上闪烁,接着就向自己的脖子砍来。闻仲以为自己的戎马生涯要到此为止,突然听到一声怒喝,视线中的大刀应声凭空消失。闻仲挣扎着爬起身,才发现要取他性命的敌方将领被飞廉掐着马脖子,连人带马一起掀翻在地。
救下闻仲,飞廉随手抄过对方的斩马刀,左劈右砍,如风卷残云,将围攻闻仲的三人全部马斩首,人斩腰,连人带马一起砍。闻仲还没有反应过来,飞廉已经像抓稻草人一样轻松地抓起他,飞身上马撤离。
收兵的号角带着几分英雄末路的凄楚,居下风的殷商军队本已无心恋战,听到收兵的信号,立刻撤退。而苍凉的号角对人方军队而言却像是冲锋号,让他们乘胜追击,越战越勇。飞廉的坐骑不见得比闻仲的好多少,光是驮着两个壮汉就已经够累了,更不用说还要加上闻仲的一身盔甲,很快就跑得口吐白沫,后面的追兵依然越迫越紧。
“放我下来!别管我,不然你也逃不了。”闻仲大喊。
飞廉一言不发,突然跃下马背,反手一掌拍在马头上,马登时头骨碎裂暴毙。飞廉用死马做牵制对方的路障,自己扛着闻仲就走,竟然跑得比马还快,很快就超过原本跑在他们前面的军士、登人,第一个撤回到大后方。
匆忙之中召集起来的殷商军队大多是登人,人数虽多,却没几个上过战场,只在出征以前由闻仲集中进行过简单的军事化训练,真的到了真刀真枪拼命的时候,一见己方落了下风,便流露出怯意,听到收兵号,忙不迭四散奔逃。人方部落的军队见大邑商的军队撤得乱七八糟,乘胜追击,正准备痛打落水狗,不料受德与恶来却是一人一骑反冲向敌军,一面掩护己方军队撤离,一面直攻敌军后方。
“大王!”看到受德冲向敌军,身边还有只恶来一个人保护,闻仲只觉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无奈他整个人都被飞廉扛在肩头,完全动弹不得。
飞廉一言不发,似乎根本没觉得让恶来一个人跟着受德冲锋陷阵有什么不对,正如恶来看到飞廉扛着高大壮实还一身铠甲的闻仲,依然能靠两条腿跑得比马还快,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神色。
兵士、登人只见过小兵殿后掩护主将撤退,从没见过主将殿后掩护小兵撤退,急于逃命之余,更是对年轻的商王和胥靡出身的多射感恩戴德。
不过受德不是一个人。
“昂”的嘹亮叫声穿过整个战场,原本只是悠闲地在一旁观战的战象突然发疯一般紧跟在受德后面冲向敌军。人方部落听到殷商的收兵号,原本想痛打落水狗,不料迎面撞上的不是殷商已经毫无战意的残兵,而是铜墙铁壁一般横扫战场的战象。人方部落的军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根本来不及撤退,就被象骑兵连同来不及撤离的殷商军队一起踩成肉酱。
“大王!”要是踩死了受德怎么办?看到大象踩过的地方只剩看不出原形的血肉,闻仲恨不得跟过去:“快吹收兵号!快!”
收兵号一声急似一声,甚至把收兵号吹成了冲锋号,可是听到号角声,象群反而加快了冲锋速度。
闻仲傻了。
出征以前,训练登人的工作都由闻仲一手操办,受德只顾着“玩”自己的象骑兵。闻仲原本就只把受德当做出征时随身携带的一个活摆设,也就由着他去。至此闻仲才知道,受德是在训练象兵听到收兵号就冲锋,如果是己方的收兵号,就可以打敌人个措手不及,掩护己方撤退;如果是敌方的收兵号,势不可挡的象兵更是可以吓得敌人心胆俱裂,彻底摧毁对方的士气。可是此时看到象群携着滚滚黄尘而去,闻仲只觉得整个天地都塌了下来。
“大王——”脱离飞廉的扶持,老太师跪倒在地,痛哭不止。帝乙宾天前,曾召见闻仲,细细叮嘱。新王还年轻,还需要朝中老臣多加照顾。朝廷中文有比干商容,足以让帝乙安心,可是武只有闻仲和黄飞虎。黄飞虎还太年轻,难堪重任,帝乙其实是把替新王守护大邑商江山的重任全都托付到了闻仲一个人的肩膀上。可是他做了什么?新王初次出征,就因为他这个老将的疏忽而战死沙场,他活着有什么脸面回朝歌?死了有什么脸面去见先王?
“大王!大王回来了!”身边的人突然喊成一片。
闻仲抬起头,只见远处的地平线上如朝阳般渐渐升起两个年轻人的身影。落日勾勒出两个英姿勃发的轮廓,两个人的铠甲上都遍布鲜血,血红的晚霞更是映得他们像是刚从血海里捞出来一样,无声地宣布他们的赫赫战功。鲜红的颜色衬得受德俊朗的容颜透出几分妖冶,正抬手好整以暇地抹去脸上的血迹,像是一朵血海中长出的彼岸花,人间的杀戮越多,他就越鲜艳。恶来依然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肩上搭着什么东西,直到看见自己人了,才像个炫耀玩具的小孩一般高高举起手中之物,赫然是敌方部落首领的首级。在他们后面是浩浩荡荡的象群,仿佛百兽之王的仪仗。
“商王万寿无疆!”
欢呼声响彻云霄,闻仲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