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糊涂一世
第17章糊涂一世
迈尔斯·亨顿从桥上往南区那头赶,睁大眼睛寻他要找的人,希望一下子就赶上他们。不过,他却大为失望。他东问西问,在南区开头还有一点线索,追了一段路之后,线索便全无了;他不知道该怎样继续寻找。但这一天其余的时间里,他还是全力以赴地继续找着。夜幕降临时,他双腿疲软,目的却远未达到;于是他在塔巴客栈吃了晚饭,上床休息,决心第二天早早行动,把全区仔细搜寻一遍。他躺在那儿思索计划时,很快便这样推测:如有机会,这孩子定会从那恶棍,他那不知是真是假的父亲手里逃走;他会回伦敦找以前受过的罪吗?不会,他会尽量避免再被抓住。那么,他会怎么做呢?在遇到迈尔斯·亨顿以前,他在这里从没有朋友,也没有保护人,所以他自然会再去找他的朋友,只有这样做才不用再回伦敦去冒险。他会去亨顿庄园,他会这样做的,因为他知道亨顿在回家的路上,可以在那儿找到他。是的,情况很清楚——他不能在南区浪费时间,而应立即穿过肯特郡,去僧人洲,沿途打听,并在树林里寻找。现在我们再回头讲那失踪的国王吧。
客栈跑堂的说在桥上看见那恶棍“正要”加入那年轻人和国王一道,其实并没有真的和他们一道走,只是紧紧跟随在他们后面。他一声不响,左臂用绷带吊着,左眼上还戴着一个绿色的大眼罩,他步子有些跛,拄着一根橡木棍。那年轻人领着国王七绕八拐地穿过南区,渐渐走到郊外的大路上。
国王这时生气了,说他不肯走了——应该是亨顿来见他,不是他去找亨顿。他不能容忍这样的怠慢,再也不肯走了。那年轻人说:
“你要待在这儿,让你那受伤的朋友躺在那边的树林里无人过问吗?那好,就这样吧。”
国王的神色马上变了。他叫道:
“受伤了?谁胆敢如此?先不说这个,引路吧,引路吧!快一点,我说!你脚上灌了铅吗?他受伤了,不是吗?哪怕是公爵的儿子干下的,他也逃不脱的!”
到树林还有一段路,可是很快就走完了。那年轻人四下张望,看见地上插着一根树枝,上面系着一小块破布条,便引路向林中走去,一路寻找同样的树枝,走一阵便会有一根;显然这些树枝引他们去要去的地方。不久他们到了一块空地,那儿有一座烧焦的农舍遗迹,附近有一个快要倒塌的谷仓。四下并无人迹,只是一片寂静。那年轻人进了谷仓,国王迫切地跟了进去。里面没人!国王惊疑地扫了那年轻人一眼,说道:
“他在哪儿?”
回答他的只是嘲弄的笑声。国王一下子气极了;他抓起一根木头,准备打那年轻人,忽然又听到一声嘲笑。这是那个跛腿的恶棍发出的,他一直远远地跟着他们。国王转过身去,气愤地问:“你是谁?到这儿干什么?”
“别傻了,”那人说,“安静点吧,我还没有化装得使你连父亲都认不出来了吧。”
“你不是我父亲,我不认识你。我是国王。要是你把我的仆人藏起来了,就给我把他找来,不然你要吃苦头的。”
约翰·坎第用严厉、沉稳的声音答道:
“很明显你是疯了,我也不愿意惩罚你;不过如果你惹火了我,我只能那样。你在这儿胡说八道也不要紧,因为这儿没人听你的,不过你最好还是说话小心点儿,省得咱们换了地方之后又惹出事来。我杀了人,家里是不能待了——你也不能待在家里,因为我要你帮忙。我已经改了姓,这样聪明点,改成了霍布斯——约翰·霍布斯,你就叫杰克——记牢。现在,你快说,你妈在哪儿?你姐姐呢?她们没到我指定的地点——你知道她们到哪儿去了吗?”
国王冷冷地答道:
“不要拿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来烦我。我母亲已死,姐姐都在宫中。”
站在一旁的年轻人嘲弄地大笑起来,国王简直要扑过去打他,可是坎第——按他现在的说法,是霍布斯——拉住了他,说:
“好了,雨果,别撩他了;他脑子有问题,你的态度让他心烦。坐下吧,杰克,安静些,过会儿我给你点东西吃。”
霍布斯和雨果小声交谈起来,国王则尽量离他所厌恶的人远一些。他挪到谷仓尽头的暗处,发现那儿的地上铺了一英尺深的干草。他躺下来,扯了些草当毯子盖在身上,便沉思起来。他有许多痛苦,但是那些小的几乎都因为那最大的一件而忘却了,那就是他失去了父亲。对别人而言,亨利八世的名字足以使人颤抖,使人想到一个食人巨妖,鼻子里喷着毁灭生灵的毒气,双手干的全是带来灾难与死亡的坏事;但对这个孩子来说,这个名字所带来的却是快乐的感觉,有这名字的人是那么温和慈爱。他想起父亲与自己之间一连串亲密的往事,深情地体味着,连成线的泪水表明他心中的痛苦是多么深切真诚。下午的时间渐渐过去,这悲哀的孩子疲倦起来,慢慢平静而安逸地睡着了。
过了相当长时间——他不知道是多久——他挣扎着要醒来,却只达到半清醒的状态。他闭着眼睛矇眬地望着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这时他注意到一阵低低的声音,那是雨点打在屋顶的沉闷声音。一阵舒适的感觉涌过他的身子,随后马上被粗暴地打破了,那是一阵哄笑,既有尖细的声音,也有粗哑的声音。这笑声可恶地将他惊醒,于是他揭开头上的草去看这吵声来自何处。他看到的是一幅可怕而又丑陋的情景。在谷仓的另一端,地中间燃着一堆明亮的火,周围是一群东倒西歪、席地而卧的乌合之众,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浪者和歹徒,有男有女,被通红的火光一照,显得怪诞可怕,是他从未从书上读到过,也不曾梦到过的。里面有高大强壮的男子,因风吹日晒而皮肤棕黄,留着长发,穿着难以言状的破衣烂衫;还有身材中等的年轻人,相貌野蛮,穿的和前面那些人相似;还有瞎眼的乞丐,眼睛上或是戴着眼罩,或是缠着绷带;还有瘸子,装着木腿或是拄着拐杖;还有一个相貌不正的小贩,带着一包东西;另外还有一个磨刀匠,一个补锅匠,一个带行医的理发匠,都带着自己的一套家伙;女人中有些是还没长成熟的姑娘,有些是成年妇女,有些是满脸皱纹、形象丑陋的老妇,个个嗓门特大,厚颜无耻,满嘴脏话,个个浑身肮脏,污秽不堪;还有三个脸上长疮的小孩;还有几条饿得很瘦的劣种狗,脖子上拴着绳子,是用来给瞎子引路的。
已是黑夜,这伙人刚刚饱餐了一顿,正准备狂欢。酒罐被传来传去地喝着。许多人叫了起来:
“唱个歌吧,蝙蝠和独脚迪克!”
瞎子中间有一个站起来,揭去他那本来很好的眼睛上的眼罩,丢开那记录着他的苦难的纸板,做好了准备。独脚迪克取下那条麻烦的木腿,用一只好腿在那位坏蛋同伴旁边站好,随后他俩扯着嗓子唱了一首戏谑胡闹的小曲,每一小节末尾都由全体一道快活地合唱。唱到最后一节时,半醉的人群兴奋到了顶点,于是人人都加入进来,又从头到尾地唱了一遍,发出一阵响亮的邪恶之声,震动了屋梁。那一段鼓舞人心的歌词是这样的:
再见,咱们的老窝。
不可忘,前面路途遥远;
再见,大地,领结和长眠,
在树上,等待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