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毛文龙的十二条罪 - 回到大明发大财 - 老军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102章毛文龙的十二条罪

袁崇焕六月初九这才返回宁远,并给毛文龙定下了十二斩,老张对这十二斩尤为不满

1.祖制,大将在外,必命文臣监,尔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一当斩;

朝廷先后数次查核毛文龙的兵马,就在崇祯元年才核查过一次,而且天启帝和崇祯都有过旨意,

对毛文龙粮饷从宽,因为东江镇有屯田军,是收留辽东流民的,所以东江镇不比一般军镇;

而袁大人出关督师的时候还请崇祯撤了巡抚,毛文龙官拜左都督,东江镇还涉及朝鲜领土,且是毛文龙带两百个家丁开创出来的,没有文官又有何妨

另外,如果要谈“祖制”,按照明朝的制度即便谁有尚方宝剑但要杀三品以上大员也必须上报朝廷,

毛文龙官拜左都督、总兵、赐尚方宝剑,不仅在三品以上,且同样是有尚方宝剑的节将,别说是杀,要节制都需要中央协调,而节将杀节将更是明朝几百年来从未有过的事情。

崇祯让袁崇焕出关时分别收回了王之臣和满桂的尚方宝剑,但却没有收回毛文龙的,这就是不让袁崇焕干预东江镇的事情。

同样要是崇祯收回了毛文龙的尚方宝剑说不准,他还没那么容易被袁崇焕干掉

2尔奏报尽欺罔,杀降人难民冒功,二当斩;

毛文龙的战功大多是袁大人自己在觉华岛上清点的,兵部核准才确认,若毛文龙“尽欺罔”而冒功,那袁大人何苦在查验完毕以后写上“俱是真正壮夷”

3尔奏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语,大逆不道,三当斩;

袁崇焕开始搞文字狱了……

4.每岁饷银数十万,不以给兵,月止散米三斗又半,侵盗军粮,四当斩;

这条十分讽刺,袁崇焕在崇祯元年出关以后请求崇祯将东江的军饷先给他,再由他来发,崇祯同意了。

可袁崇焕一上台就足足克扣了东江好几个月的粮饷,饿得东江镇“人皆菜色”,最后只按照“二万八”给粮饷,

这个数字还不及前几次朝廷查核毛文龙兵力时一个岛的数字,而且朝廷只清点马步两军,东江的水师全不算在内。

等袁大人杀了毛帅以后自己清点发现确实远不止“二万八”,于是袁大人接管东江以后军饷不降反增。

5.擅开马市于皮岛,私通外番,五当斩;

毛帅有水师海船,也作海上贸易,因为就朝廷那点军饷还时常被克扣和拖欠根本不够,毛文龙从天启元年到敌后开创东江镇就没有一点军饷粮饷,在天启五年前总共才领了内帑银子5万两作军饷,

而袁崇焕一出关就有480万粮饷、米180万,另发内帑120万、铠甲40万具,红夷大炮10门,其他弓箭军械无数……这他竟都不提

6.部将数千人悉冒己姓,副将以下滥给札付千,六当斩;

一个仅二百余人的家丁班底,在乱世以收罗家破人亡的流民为主要兵员,在征战多年以后有相当的毛姓士卒并不奇怪,毛文龙死后东江镇一样听朝廷的调遣而没有哗变。

东江镇虽是毛文龙亲手开创的,但其军士却是大明的士卒,听朝廷的调遣,

倒是他袁大人的关宁军却不一样,袁崇焕一下狱,祖大寿就哗变了,袁崇焕的关宁军才是私兵。

7.剽掠商船,自为盗贼,七当斩;

毛帅对后金搞海上封锁,某些奸商被查处了当然会诬告了,像顾大嫂一般的商人只要交了饷银那便可以畅通无阻了。

8.强取民间子女八当斩;

清官难断家务事,谁能讲清到底是怎么回事,毛文龙活着的时候东江势大不少人巴结还来不及呢。

9.驱难民远窃人参,不从则饿死九当斩;

由于袁崇焕不策应朝鲜,致使东江镇被朝鲜驱逐,失去了重要的后方给养,而袁崇焕又有意克扣东江镇的军饷、粮饷,朝廷也是长期拖欠。东江镇都饿得“人皆菜色”,挖人参也成了当斩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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