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创意创新创业 - 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 - 厉以宁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22章创意创新创业

第22章创意创新创业

一、创意、发明和创新

经常听到有人说:“发明是科学家的事,创新是企业家的事,创意则来自天才。”这句话大体上是正确的,但不一定那么规范。从实践的角度考察,创意总是先于发明和创新,任何发明和创新都以创意为最早的起点,任何发明和创新也都以创意为突破口。

创意首先体现于设计构思的超前、设计工作的领先。真正的成就,一定要设计出别人所没有的甚至连想都不敢想的新产品、新工艺流程和新的技术。什么是天才?有创意的人正是凭借自己的想象力和实践活动而引领发明、引领创新的。具有创意的企业,才能真正占领本行业、本领域的制高点,也才能引领本行业、本领域发展的新潮流。

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意者本身就是卓越的发明家。当然,创意者不一定全都是发明家。也许他只是提供了创意,或者只是停留在提供新思想的阶段,或新设计的阶段。要依靠发明家把这种创意转化为制造,使创意最终以制成品的形式呈现在使用者的面前。发明要在经济活动中产生成果,要推广运用。这时,如果没有企业家的努力,研究的成果只会停留于实验室阶段,而不可能对经济产生巨大的作用,使生产改变性质,使人们的生活发生变化。这就是企业家的功绩。

创意者可以自己成为发明家,发明家也可以自己成为企业家。发明家兼企业家并不少见。创意者兼发明家,再兼企业家的,也可以找到若干例子。企业家同样可以以各种方法把他人的创意和发明变成自己的,当然必须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任何人都要尊重别人的研究成果,都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这应当是一种双赢、共赢的行为。

创业就是通过创意向发明的转化,再通过发明向创新的转化而落实于市场的活动。创业的成果,体现于一家或多家具有核心竞争力、拥有知识产权,并能继续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市场主体身上。也就是说,创意、发明、创新的最终成果,就是向社会提供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企业。一部技术史,就是无数企业在竞争和垄断(技术垄断、市场垄断)中的成功史。创意者重要,发明者重要,创新者重要,但创业者更为重要。在中国通过双重转型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创意者、发明者、创新者都不足,但最短缺的仍是杰出的创业者。

创业者必须懂得,自己既要擅长管理,更要擅长经营。经营往往比管理更重要。

管理和经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一个创业者来说,管理是指在资本存量为既定的条件下,如何有效地配置人力、物力、财力,如何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以提高利润率。经营是指以资本存量增长为目标,力求以现有的资本存量去促使资本增值,资本增值得越多,则目标完成得越好。管理和经营二者并重,而以经营为重,这才是创业之道。

要知道,一个创业者要为自己的产品开拓市场,而市场是可以创造的。市场本身可以扩大,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更是可以扩大的。创造市场,主要靠经营加管理,而不能单纯依靠管理。尽管有些专家认为管理是基础,然而,资本用活,资本存量增值,依然要看重经营。创业一旦离开经营,不可能有光明的前途。可惜在中国企业家中,不少人至今还没有懂得这个道理。

二、发明、创新、创业都需要有合适的制度环境

一家企业,不管是股份制的、合伙制的还是家族独资的企业,利润率都是重要的。利润率下降,甚至亏损,都会引起投资人的不满,经理人也得不到投资人的信任。企业必须考虑,如果利润率连年下降的话,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实际上,这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涉及企业在价值链上处于什么位置的问题。价值链有高端,也有低端。如果企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成为单纯的加工者,那么利润大部分会归于有创意和创新的其他企业,知识产权属于他人。这样的企业一般得到加工费,盈利的空间是狭窄的。

所以有眼光、有抱负、有实力的企业,要让利润率增长,就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促使产业升级,并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企业要尽可能立足于价值链的高端。现代市场的竞争态势是:“最优才有出路,最优才有前途。”这意味着,次优者在市场中会被排挤,会被淘汰。形势逼人,市场从属于最优者,是最优者的天下。只有最优者,也就是控制了本行业、本领域的制高点,站在价值链的最高端,才是本行业、本领域的领跑者。

企业还应当了解,站在价值链的最高端,将会提高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质量。结果是共赢、互惠。这是因为,本行业、本领域中的各个企业,彼此既是竞争对手,又可能是合作伙伴,如存在配套关系,相互提供服务。这样,本企业越拥有更多的自主创新成果,就会越加快本行业、本领域的资产重组,进而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质量会提高。如果某一家企业是本行业、本领域中的领跑者,那么它更有可能带领价值链上各个相关企业共同升级、转型。当然,并不排除本行业、本领域中新的竞争对手的涌现。对国民经济来说,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这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在创意、发明、创新、创业的道路上,任何企业都不能满足现状,都需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前进而决不能自满、止步。

然而,这需要一个必不可少的、合适的制度环境。下面从五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第一,要有一个由市场主体投资决策的体制。

创新和创业都是需要投资的。创业成功以后和创业取得成效以后扩大生产规模更需要投资。如果市场主体没有投资的决策权,政府审批手续烦琐,迟迟未能批准,那就会错过最佳时机,创新和创业都不可能取得实际的成效,市场占有率也不可能增加。

因此,必须简化政府审批手续,减少政府干预,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就准许市场主体作出决策。这就会大大鼓励市场主体从事创新和创业。

第二,要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要切实取消所有制歧视和企业规模歧视。

众多市场主体都在进行研究开发,都准备实践新的设计成果。它们理应处在同一个平台上,形成公平竞争。无论是所有制歧视还是企业规模歧视,都应取消。在公平竞争前提下,出发点是相同的,差别是竞赛的结果。

第三,政府要有一整套在税收、信贷、奖励等方面帮助创新者和创业者的优惠政策及措施。

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实行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企业扶植方面的轻重缓急区别对待的做法。但有一个前提是不可忽视的,这就是公平对待所有的企业,没有所有制歧视和企业规模歧视。只按创新和创业的贡献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来给予扶植,给予优惠和奖励。

第四,要有一整套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缺少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固然是对创新者和创业者的沉重打击,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危害性更大。因为这样一来,创新者和创业者的信心就丧失了,而他们信心的丧失,对国民经济的危害是难以估量的。

因此,必须使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到实处,否则创新、创业都会落空。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