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忘记了你(一) - 我和他们的十年 - 云栖坞里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就这样忘记了你(一)

曾厘结婚了,我去不了,只能拜托纪晓梵帮打了个红包。

纪晓梵把婚礼现场的视频发给我看,几乎是同步地给我,一段一段的。曾厘穿着露背的鱼尾婚纱,整个人跟大一同学聚会的照片上比,又瘦了不少,根据风俗,脖子上戴满了金镯子,她的房间装修得像公主的宫殿一样,豪华的别墅外面停满了豪车,新娘子的姐妹团里有一两个眼熟的高中同学,这么多年过去了,又画着浓妆,我一时认不出是谁。接亲的一系列程序都走完,新娘子上了车,到了新郎家。新郎家别墅更大,又是一串金镯子沉甸甸地挂在她脖子上,喂老人吃了汤圆,新娘新郎互相喂吃汤圆。

视频上她是幸福的,我觉得。

毕业后几乎没有联系过的邹颖给我发短信,言简意赅【我下月结婚,在上海,谁能来?】

没有想到她是最先结婚的,因为大学的时候邹颖表现出的是对男人没什么兴趣的样子,她没谈过恋爱,毕业后也没听王娟说起过,但最先结婚的却是她。

【还不能确定,三天后答复你。】

大学毕业到现在不过才三年,王娟把一个上海男人拐回东北老家,后来男人又跑回上海了,王娟还是一个人,跟老家一个小公务员处着对象。沈丹丹跟一个韩国人去了瑞士,但她同时又会在微博上发着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给她庆祝生日的照片。

至于我,大家知道的我,就是一个毕业留在上海的工作狂,一个并不排斥相亲,却总是无法与相亲对象走到一起的单身狗。

毕业就是离别,不知道这辈子天各一方的我们几个,还有没有机会再聚。

收拾好,出门准备去工作室,拉开门,正好对面住户的门也打开了,我看到屋子里贴着大红的“帧弊郑还有不少气球,一位大妈提着两盒喜糖,见到我便笑盈盈地叫住我,她说今天闺女结婚,待会接亲可能会有点吵,请邻居包涵。

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第一次看到邻居的样子,我接过喜糖,说了句“恭喜恭喜”。

电梯关门、下降,今天是个什么日子,都是结婚、结婚、结婚……

不知道今天的客户,又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他大我二十岁。”

年轻的女人不过二十出头,细长的眼睛,淡淡的眉,仿佛还能嗅到一丝校园的气息,而她身旁的男士虽然保养得还算不错,却也一眼能看得出来,已到中年。

我端着相机,好整以暇地听她说,他们十年前认识的那天。

“我是先天性心脏病,如果不是他,我可能活不到今天。”

十二岁那年她还是个女孩,因为生病被送去医院急救,昏迷中她做了个梦,前方是万丈深渊,她摇摇欲坠,而一双温暖的手将她用力一拉,安全的地方,绿草如茵,鲜花怒放。

手术曾经遇到过惊心动魄的时候,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就是她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人,三十岁的主刀医师,玉树临风,白色大褂洁白如雪,他的笑容很淡,却深深印在她的脑海。

她还没有长大,却阻止不了少女那颗砰砰的心冲破阻碍,提前进入“喜欢”的学习状态。

从护士口中得知,他家庭幸福,妻子刚刚怀孕,新一轮的升职名单中也出现了他的名字,他就是医院的新星,是护士的男神。

她应该放弃不是吗?

天知道当时她哪里来的执拗,偏偏就要跟这看似无法改变的现实作对。

“我的心脏已经被动过了,很多决定,如果我不敢做,新的它会帮我做。”

出院前她为了感谢医生,像孩子一样地抱抱他,并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一旁的家人只当这是孩子的单纯与天真,他也是这样想的。

一个十年,让一个女孩长大,也让一个年轻男人变老。

女孩发奋学习,在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找到一处隐秘的角落,从那里十次有两三次,可以凑巧遇到下班的他,有时候是他一个人,有时候是和肚子越来越大的,他的妻子。

那个冬天格外寒冷,居然就这样毫无防备地飘起了雪,他搀着他的妻子,那天是妻子临盆,从出租车上下来,只要过了那条马路,他的妻子就会被送进产房,而他不用过多久就会成为父亲,可就是那一段湿滑的马路,他来来回回走了无数遍的马路,突然冲出失控的卡车,撞向他的妻子。因为旅行包开了个口子而回头捡东西的他躲过了一劫,却生生地看着妻子被卷入轮下,鲜血顿时和雪水融为一体,快速扩散开。

而角落里的她,就这么看着他发疯似的冲向卡车,冲向已经只看得到半截身体的妻子。

后来的一年时间,她都没再那条街看到他。

她还是会每天经过那里,她总觉得,这辈子会再遇见。

中考,她的分数可以上更好的高中,但为了不离开这座城市,她以不想离家为理由,留在这座城市。

医院搬了新址,原来那个地方成了一座疗养院,她曾经去过新的医院在的地方,发现那里好大,门都有很多个,繁重的高中学习让她没办法像从前那样每天去等,没办法去检测他会从哪个门走出来,甚至没办法确定他是不是还在。

其实要想知道他在不在,只要到医院里张口一问就会知道,但她不要这么做,只要她没问,他便一直在那里。

一晃眼高考就结束了,填报志愿前,她安装在心脏的起搏器出了些小问题,她被送去医院,睁开眼睛再次看到的,正如她闭眼前许的愿,尽管戴着口罩,尽管眼角有些下耷多了细纹,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谢天谢地,在她所在的城市,有一所全省最好的医科大学,而她的分数,念这个学校绰绰有余。

大学第一年,她对他表白,被狠狠地拒绝。

这是她意料之中的,所以她不会难过,不会伤心,也不会放弃。

大学第二年,她假期到医院实习,就在他隔壁的办公室,默默陪伴了他两个月。

大学第三年,他找她摊牌:“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我不值得。”

她摇摇头,不答应。

大学第四年,他撞断了腿,她守在他床边,端茶倒水,细心照顾,就是不主动说一句话。

他卧床了两个月,她照顾了他两个月。

她头发长长,挽成了髻,眼中不是少女时期的懵懂,不是四年前的炙热,只有细水长流的平和。

他跟她表白,她直接跟他求婚。

“我觉得我每一次心跳,都能感受得到他。”

爱情中的女人,她的笑,最容易渗透和感染到他人。

这个十年故事,我一字不漏地吸收到脑中,一开始我以为会很沉重,在看到他们起身牵起手,互相对视时,那份说不出该是爱情,还是恩情的感觉,让我分神。

我给他们想了个主题,等待。

在看到他拥她入怀,下巴抵在她额前,拥抱的双臂加重了力量,就像是生怕她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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