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庭上交锋 - 凶案密码 - 风舞残云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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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庭上交锋

<div>江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离开庭还有五分钟,林桦在第一刑事庭的台阶上见到了志得意满的李睿凡。李睿凡穿了件洁白的衬衫、打着条红领带,林桦小跑几步跟到了李睿凡身后,在他屁股上打了一巴掌,李睿凡一惊,他回过头见是老同学林桦,便也在林桦屁股上打了一巴掌。

“林大警官,你怎么也来了?”

“许你李大律师过来,就不许我过来凑凑热闹?”

李睿凡见林桦穿着警服,终于明白过来:“你是代表警方过来参与指证的?”

林桦颇为神秘地说:“你不是说嫌疑人仅仅是想让受害人道歉吗?我掌握了新的材料,到时我会提供给法庭。”

李睿凡有点惊讶:“什么证据?”

“就是不告诉你,否则到时你又会替韩小满狡辩了。”

李睿凡笑道:“兵法云,以不变应万变,韩小满就是为了讨一个说法,才挟持那个女老总的,这是事实。”

“哎,我说李大律师,说真心话,你打心眼里相信韩小满是无辜的吗?”

李睿凡笑了起来:“我说林警官,你别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居高临下,这是法律问题,就算我认为韩小满的动机不那么简单,但只要他没有实施,你又拿不出靠实的证据,一切只能是瞎猜。”

九点正,庭审正式开始。

法庭内庄严肃穆,法官、检察官及辩护人、陪审员一干人等坐定后,韩小满被两名法警带到了被告席。

或许已经被关押了好几个月,韩小满早就做好了被判刑的心理准备,显得格外平静,他站在被告席上,向四周看了一圈后,才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审判长核实了韩小满的身份信息、宣布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合议庭成员名单后,对众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接下来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

公诉人是一位五十来岁的检察官,姓孙,他宣读起诉书后,又将一只u盘交给书记员,要求将其中的视频当庭播放一遍。

审判长同意后,法庭两侧的大屏上开始播放韩小满劫持程妮的视频:

车窗外的不远处是一辆破旧的五菱面包车内,车内不时有红点闪烁,只听一个女人小声说:“我在拍那辆面包车,车里的人很可疑?”

一个男人的声音问:“他哪里可疑了?”

女人说:“他的面包车停在这里好久了,他不仅不下车,还关着窗子在车里抽烟,肯定不干好事……”

正在此时,一个穿着时尚的30多岁女人向五菱面包车走了过来,边走边在挎包里摸索着,当离面包车只有六七米时,她从包里掏出遥控器,按了一下后,面包车附近的一辆奔驰车发出“卟”的一声轻响,示宽灯跟着闪了一下。

画面里又传来拍摄女人的声音:“我还以为那人是在等这个女人呢?”

男人说:“这个女人一看就有钱,怎么会上那辆破面包……”

视频里的男人还没说完,只见女人刚想拉开奔驰车的车门,不远处面包车的车门忽然打开,驾驶座上跳下一名三十来岁的男人,他小跑几步就冲到女人身边。女人听到动静后急忙回头察看,此时男人已经来到她背后,一把抓住了女人的头发,女人猝不及防,发出“啊”的一声尖后叫差点摔倒……男人将女人拉到自己怀里,右臂夹住女人的颈部,显然用了很大力气,女人的尖叫声就此被打断……男人夹着倒在他怀里的女人,往四五米外的面包车拖去,女人双手用力扒扯着男人的右臂,双脚在地面上蹬踏……

此时视频剧烈地晃动起来,并传出车内女人惊恐的低叫声:“这是绑架,咱们是不是出去制止?”

“我……”视频中的男人有些惊慌,显然是不远处的一幕发生得太过突然,他有些不知所措。

仅仅四五秒后,男人将女人拖到了面包车旁,他左手拉开面包车的侧滑门,试图将女人拖进车里,女人双手死死抓住车门,剧烈地反抗着……

拍摄的女人忽然说:“快下车,下车——”

女人旁边的男人才反应过来,他打开驾驶座上的车门,冲不远处的男人喊了一声:“喂,你想干什么?”

面包车旁的男人呆了一下,迅速地看向镜头处,稍稍迟疑了一两秒后,他一把将女人推倒在地,接着跳上车,启动后迅速地向地库出口处开去……

视频播放完,审判长问韩小满:“被告人,对这一段视频上的内容,你有无疑义?”

“没有,我承认,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

审判长又问检察官:“公诉方有什么建议?”

检察官老孙扫视了审判长、韩小满及辩护律师李睿凡后,高声说:“本院认为,被告人韩小满的面包车从当晚21时25分停入长江大厦的地下车库后,直到案发的21时56分,这其中的31分钟内,被告人承认他一直坐在车内没有下车。直到程妮出现在自己的奔驰车旁,韩小满才冲下面包车,这期间,他与受害人并没有发生矛盾纠葛。综合他曾三次来到长江大厦地下车库踩点,被告人不管从主观还是客观上,就是为了绑架受害人,只是由于不远处的一辆车里一直坐着一对恋人,在目击男子下车并大声制止后,韩小满才放弃了绑架。因而本院认为,被告人的绑架未遂,不是出自于他的良心发现、也不是因为他无能力控制受害人、更不是他主观放弃,而是目击者的忽然出现导致他的绑架计划流产。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鉴于被告人客观上没有勒索得逞,本院建议,为打击犯罪、警示他人、构建和谐社会,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

又过了一会,法庭进入辩护阶段。

李睿凡站起身,他挺直腰板,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他走到韩小满面前问:“对刚才的视频和控方的意见,你有什么要陈述的?”

韩小满有些胆怯,他缓缓站起身,清了清嗓子道:“在我被抓后,我就一直强调,我并不是绑架程妮,我只是想把她拉到我车上,让她向我道歉。在被公安抓到后,我就一直说,案发前一个多月,我在人民商场外有事,走路有点匆忙,没有看到迎面走过来的程妮,无意中撞了她一下,我知道自己不对,急忙向她道歉,没想到她根本不听我解释,不仅一脸鄙夷,还高声骂了我一句‘穷鬼’。是的,我虽然穷,但并不是我不努力,而是我命不好,家底差。被她骂过后,我心里一直想不开,正好几天后我在长江大厦的楼下又碰到了她,我向一名走出大厦的男人一打听,知道她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我就更生气了,她有钱可以住好房子、可以吃山珍海味、可以开豪车、可以尽情地享受人生,但她没权辱骂像我这样的穷人,所以我就在地下车库等了她几回,案发那天终于等到了她,我就想逼着她说句对不起,没有别的意图。”

公诉人老孙问韩小满:“被告人,按常理,如果你想逼她说声对不起,你完全可以在见到她的时候拦下她,如果她仍然不理你,你可能会骂她,甚至动手打她,但你却把她往你的车上拖,而且动作粗野,导致受害人颈部及上臂多处软组织挫伤。请问,如果你不是要将她弄上车后强行带走,还会是什么?”

“我反对。”一直自信满满的李睿凡终于站起身来,他对审判长说,“公诉方的问话涉嫌诱导,想要我的当事人说出与现实不符的想象性内容。”

审判长想了想问李睿凡:“辩护人,你的意见是什么?”

李睿凡微笑着看了看身边的众人,终于对老孙说:“请问公诉人,我想问一下,您认为我的当事人想要将程妮弄上车,目的是为了勒索钱财,请问你的证据是什么?”

老孙淡淡笑了下,没有正面回答,他反问道:“请问辩护人,你觉得被告人将受害人弄上车,不是为了勒索钱财又是为了什么?”

李睿凡说:“刚才我的当事人已经陈述了,他就是想要程妮的一句道歉。”

老孙问:“要一个人道歉,前提是这个人得罪过他,然而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和我们检察机关的走访核实,受害人程妮根本不认识被告人韩小满,而且她在案发时段的前几个月内,根本没有去过人民商场,韩小满所谓的受害人骂过他,显然是谎言,目的是为了减轻他的罪责。”

李睿凡说:“据我所知,案发日离韩小满所说的初遇程妮日相隔36天,人民商场外的监控早已被覆盖,你所说的没有过相遇并不能成为事实,程妮所说的不认识当事人,亦不可采信。其一,她遭受过当事人的暴力夹颈,心生怨恨;其二,她辱骂受害人是穷鬼,一旦承认,会遭受到所有穷人的一致声讨,导致大量网民拒绝购买她公司的快餐,她的公司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我认为,在道德和经济利益的双重趋使下,程妮说了谎。”

一个说韩小满说谎,一个又说程妮说谎,原来安静肃穆的法庭内顿时嗡嗡一片,旁听席上,有些人赞同李睿凡的观点:“对啊,程妮一旦承认她骂过人家是穷鬼,肯定要被网民人肉,把她怎么发迹、做过哪些见不得光的隐私都给扒出来,说不定她‘上面’有人——哈哈!”

也有人站在公诉人的角度:“我看,韩小满要是真想让程妮道歉,当面拦下她就是了,何必把人家往车里拖,程妮要是拒不道歉,扇她两耳光气不就消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程妮看起来挺漂亮,气质又好,保不准他想把人家弄回家,既能勒索钱财,又能当作性奴,玩腻了钱也到手了,肯定还得杀人灭口!”

见旁听席上的人都在交头接耳,审判长连敲了几下法锤,大声喊道:“肃静、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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