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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子龙与茅台酒王凤博

一谈到酒,常常令人想“竹林七贤”中以酒得名的“酒圣”刘伶,“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李白,“诗中有酒,酒中有诗”的陶渊明,“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曹雪芹,乃至“浓睡不消残酒”的女词人李清照等历史文化名人。也许是“酒有别肠,唯文者近”的缘故吧,文人多爱酒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作协副主席、著名作家蒋子龙也爱酒,且尤对“国酒”茅台钟情。他认为,茅台酒是酒中的经典。他家的酒柜里始终放着一瓶茅台,当做“镇柜之宝”。

你若问蒋子龙第一次喝酒喝的是什么酒,他会摇摇头说不记得了,但旋即会告诉你,时隔几十年,他仍清清楚楚地记得第一次喝茅台酒的情形。

茅台酒在国人的心目中总带有某种神秘感。尤其在温饱尚不能保证的年代,茅台,对绝大多数国人来说只是名酒、好酒的代名词,若非特别的庆典举行或者有特别的人物出场,人们的生活很难与这“流淌着思想的液体”进行一次短暂地交汇。

一九六五年初夏的一个傍晚,蒋子龙下班后到食堂买饭,食堂小黑板上的几个字牢牢地抓住了他的视线:“茅台——四角(或两个保健菜条)一两”。普通的日子,他没有理由为自己的口福之欲而破费。但茅台酒的神秘魅力却令他在食堂门口转起了圈儿,让他挖空心思地寻找喝酒的理由。最后,这个理由终于被他找到了:自己从部队回到工厂已经安定下来,生活上了轨道,特别是和地方上的文学刊物与报纸的编辑部都联系上了,前天在日报上发表了复员后的第一篇散文,值得给自己庆贺一下!当蒋子龙心安理得地将四角钱的菜票递到炊事员手里,眼瞅着一两茅台倒进饭盒的时候,顿时感到一股香气扑鼻。他情不自禁地当场啜了一小口,只觉一通到底,上下全顺。他赶紧端着酒往宿舍走,谁知一路上酒香四溢,有些鼻子尖的同事也不见外,遇到了就要抿上一小口。等回到自己的房间,饭盒里早已空空如也。但茅台酒的余香还在,蒋子龙就着这余香津津有味地吃了一顿晚饭,而且似乎还吃出些许的醉意。当然,醉意中又有些许的遗憾。

一九八二年十月,第一次中美作家会议在美国举行,蒋子龙等八名中国著名作家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每餐必有茅台,甚至在会议中间休息时,除了饮料和洋酒,也有茅台供应,且可随意喝。一开始,蒋子龙以为这是特为中国作家准备的,但他很快发现,一些美国作家甚至比他们更喜欢茅台,每饭必要茅台,几杯茅台下肚,就变得轻松活跃起来,又唱又跳。特别是被奉为“垮掉的一代”之父的美国著名诗人、文学运动领袖艾伦·金斯伯格对茅台酒更是情有独钟。金斯伯格性格率真,当喝茅台酒到一定的火候,就拿起总是随身携带的小手风琴,自拉自唱,表情生动,异常可爱。

有一次吃饭时,金斯伯格在几杯茅台酒的作用下兴致渐渐高涨起来。他红光满面,抖擞着大胡子,对蒋子龙说:“蒋先生,我有一道题,这道题我已经讲了二十年,还没人能答上。今天你若答不上来,就罚喝茅台酒三杯,若答对了,我就自己喝三杯。”

蒋子龙当时也已带酒意,自然不甘示弱,当即回道:“好,我从五岁起就爱答难题,几十年来还从来没有碰上答不了的难题呢!”

金斯伯格眯起双眼,有些得意地说:“把一只五斤重的鸡,装进一个只能装一斤酒的瓶子里,你用什么办法把它拿出来?”

蒋子龙笑着说:“你用什么办法装进去的,我就用什么办法把它拿出来。显然你是用你的嘴巴,也就是用语言把鸡装进了瓶子,我也用语言这个工具,再把鸡从装一斤酒的瓶子里面取出来就是了。”

金斯伯格连连点头,笑着说:“ok!ok!”他忙用一只手掀了掀金黄色的头发,另一只手举着酒杯,一连喝了三杯茅台酒。

金斯伯格心有不甘,想了想又说:“对贵国的‘文化大革命’,你有什么看法呢?”

蒋子龙明白金斯伯格的隐含的问题,就反问道:“金斯伯格先生,你认为维纳斯很美吗?”

“很美,很美。”金斯伯格不假思索地回答。

“维纳斯的胳膊是断了的,断了胳膊的维纳斯依然很美,是吧?!”蒋子龙机智地笑着说。

“哦。”金斯伯格一时语塞。

另一位美国作家眼看金斯伯格又要被罚酒了,赶忙解围道:“来,为了中美两国作家的友谊,大家共饮一杯。”

“对,我也特别敬我的好朋友蒋先生一杯。”金斯伯格高高地举起酒杯说。

作家们沉浸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直到茅台酒瓶见底。

在许多外国人的眼里,也许茅台酒就代表了中国,这大概也是那次会议上美国人准备那么多茅台酒的原因。蒋子龙曾回忆说,通过那次的经历,让他对茅台酒不能不高看一眼。七天的会议,然后是一个多月的旅行,就这么顿顿茅台,竟没有一个人喝得失态过。这就是说茅台确有“国酒”的品质,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对得起自己的国家。

“国酒”不辱使命,我们的作家亦然。文人爱酒,似乎更加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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