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那夜过后,林自南和凯思两人处起来似乎都有些尴尬。林自南坐在藤椅上读英文报纸,目光却时不时越过报纸顶端,去瞧戴着眼镜正批阅学生作业的凯思。偶尔他也会抬头,目光相撞了,两厢都赶紧低下头去。
林自南简直不敢回想那晚上她到底做了什么,夜是太容易消散的东西,到了白昼便统统缄口不语,只剩几片夜色的玻璃碎片,扎在记忆里,折射的光不时晃过。
她错误估计了英国人在这种事上的开放程度,事情尽可以做,要敞开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难怪凯思之前永远都是一句“晚安”敷衍她了事。如今看来,倒像是他受了委屈,林自南这般想着,哭笑不得。
凯思开始整理桌面的练习簿了。林自南听见摞在一起的纸张“咚咚”撞在桌子上的声音,方松了一口气似的,放下报纸问他:“改完了?”
凯思抬眼,很认真地望着她,那神情乖巧小心得让林自南从心底里打了个激灵。他颔首,还答应她:“改完了。”末了,从抽屉里取出一叠信封,道:“信都还没回,你来回么?”
林自南自然是乐意的,她很轻快地走到他身边,俯身帮他拆信封。火漆印“咔吧”一声被她掰开,林自南莫名觉得轻松起来。她庆幸她和凯思之间还有这样的事可以做。
猝不及防,林自南感觉腰间被人一带,就势坐在了凯思腿上。凯思揽着她的腰,神色无异样,只是一只手将抽出的信纸展开,递给她:“能读吗?”
林自南坐在他膝上,整个人僵着,呼吸都屏住,生怕自己的异动触犯到他。内心忸怩,但面上还是要保持镇静,她接过信纸,盯了片刻,酝酿酝酿感觉,用不太纯熟的英文轻声念起来:“我亲爱的,怀特老师,好久不见,听说,您在中国,希望中国的,风物,能给予您,以安慰。但,出于,我的私心,我祈盼着您,能够回来,因为,和您在一起的时光,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信前段没什么生词,她读得慢,但还算顺利,只是念至此处,林自南终于忍不住将翻到信纸最后一张,去瞧落款的姓名――“这是男学生还是女学生?”
凯思失笑:“学格致的几乎没有女性,我不够幸运,没有被分到女学生。”
林自南回想前些天来的那个叫“埃瑞克”的学生,体会了几分。但她忽反应过来,嗔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之不幸,我之大幸咯?”
凯思觉得她生气的样子也可爱,遂亲了亲她的脸颊,道:“念得不错,继续。”
林自南给他整愣了,僵硬地转过头去,又不自觉地念了几句――写的无非都是这学生对“快乐往事”的回忆――满纸都是什么“我最尊敬的老师”“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伟大的天才”一类的话。林自南读着,不禁产生了奇妙的感觉。此前听埃瑞克天花乱坠般的夸赞,她还颇觉不可理喻,大约也是什么“仆人眼中无英雄”之类的心理作祟,此刻见了信上的话,她瞬间觉得生动鲜活起来。大沓大沓的信,数不清的崇敬与景仰的对象,此刻便在她身畔。这样隐秘的骄傲感是不该与外人道的。
但转念一想,林自南又觉得自己确乎是被耍了,要她念这些字句,倒像是她在絮絮地用缺乏文采的语言在叙说思念一般。恼羞之下,她将信纸一把塞给凯思:“我不读了,你读。”
“那行,我念一句,你跟着念一句。”
――“您如同明星,悬挂在道路的尽头,同历史上那些闪耀的天才在一起。能够追随您是我此生的骄傲。我将永生尊敬您,爱戴您,并用余生期盼与您的再次相遇。”
他神色自如地读那些称赞自己的字句,居然也不显难为情。林自南目光渐移了信纸,朝他看过来。学了几日英文,愈发感觉凯思说母语好听,腔调矜持优雅,传进她耳朵里有奇异的新鲜感,像是从幽深的松木林里流出的雾气。
她听得走了神,直到凯思提醒她:“该你了。”
林自南听了这话,这才醒悟到情形的扭曲。他这样抱着她坐,居然摆出一副好认真要教她英文的样子,实在是居心不良。意识到现状的她总不好安之若素,继续待在这荒谬境地里。她要么选择结束正统,要么选择结束暧昧。
她起了心思,按捺不下去。林自南手搭着凯思的肩,佯作为难地道:“你真要我跟着念?――brightstar(明星)Prideofmylife(此生的骄傲)Respectyou(尊敬您)Admireyou(爱戴您)Waitforyou(等待您)”
凯思看着她,眼眸还是一色温柔的绿,但林自南确信自己是看到了隐约浮动的笑意。他抬手托起她的脸庞,凑近了,轻声道:“WhynotSupportyou(支持您).Followyou(追随您).Believeyou(信任您)…loveyou(爱您).Iloveyou.”
最后那声“Iloveyou”低不可闻,却说得坚定而深情。那不是说给耳朵听的。最敏感的唇齿首先感受到了震动,呼吸迫近,他郑重地吻她,像是要把言语化作承诺的印,烙下去。
情愫比以往任何一刻来得都要激烈。像衔一颗花椒在嘴里,忽地嚼碎了,辛辣芳香的麻味弥漫开来,从唇舌散到四肢百骸。眩晕感从脊柱一节一节往上攀爬,林自南忽忆起那一句“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此刻这句话不似一句警语,倒像忠诚而纯粹的描述。士可说乎?亦不可说也。这世间的情爱本就是令人迷醉的东西,像诗,像酒,像五石散,像福/寿/膏,丝雨飞花亦是,晓风残月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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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黄昏了,林自南披着单衣,倚着厨房的门框看凯思挑果脯。夜幕是阖下来的,厨房里那一点灯光,便逐渐明亮满溢。林自南静了片刻,上前去帮他。两人对做饭都很有兴趣,特爱自创一些堪称奇葩的吃食,比如什么甜面包沾辣酱、麻酱裹白菜、烤鸭填豆腐……似乎只要手边有两样以上的食材,都能随意组合。虽然大部分时候在色香味方面不是太尽人意,但俩人还是乐此不疲。这回凯思突发奇想,问林自南能不能把果脯切碎了,揉进面团里,像锦儿教的那样蒸馒头――他们实在买了太多果脯,又是待客又是送,干吃吃腻味了,还得想着花样消耗。想到此处,林自南一叠声说好。
凯思切果脯,林自南往加了曲蘖的面粉里和水,伸手进去搅拌。面粉在腕上糊了一圈,林自南添水又加面粉,盯着在手下逐渐成形的面粉团,感觉颇好。
凯思切完果脯,喂一块留下的杨桃干给林自南,再将果肉碎沫尽数洒进揉面团的木盆中来,洗了手来帮她。
揉面和把手送进水里有同源的触感。林自南记得去北海划船,将手探进湖水里,随船动,逆着往后推来的浪,划开一道水痕――清凉柔滑无同俦之物,人都说锦缎如水,其实哪比得上水的半分。面团相较水,是另一种坚实柔韧。
林自南看着盆中的两双手,喜乐平静却无际。她不自觉地想,有个孩子也不错。此时无关她未来了,爱是一注活水,自然水到渠成。可她只想了这一瞬,又懊恼起来。现在凡是想到孩子,她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罪恶感。她曾经在这上面投入过希望,可那毕竟是不正当的希望。她懊丧自己曾经的心急。如果能耐性等一等,她也不必背上这荒谬的愧怍。
忽院里的电铃响了。林自南忙抽了手,对凯思说:“我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