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 夏日情诗二十行 - 秦烟秋月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第25章

“但我的话语被你的爱染上颜色。你占据一切,占据一切。”

――巴勃罗.聂鲁达

郑青云很快和店铺的委托代理人接洽妥当,传给我几张门面内部图:“哥,代理人说你可以亲自来看看,满意的话就签合同,早签能便宜些。”

他打电话来时,我正站在窗边赏月。一弯弦月被高楼大厦上纷繁刺眼的霓虹灯衬得没那么夺人眼球,清浅纯洁的光辉涟漪一般在夜幕荡开。我倚着墙,头脑放空着让百无聊赖的时间流走,就像从前无数个相似的夜晚。

“行啊,我周六来,先看铺面,然后去你家吃饭,按你的安排来。”我盯着缺月旁边唯一的一颗针尖一样细小闪亮的星星,“今天周三,还有三天了。”

郑青云在电话那头轻轻“嗯”了一声,恬淡而平静,就如同这恍惚间逝去的寻常日子。太阳东升西落,纵使思念驰骋,三天也并不难熬。

这次我是开车去的,隔着个红绿灯,就看见郑青云站在花店门口等我。天凉了,他穿了件长至膝盖的卡其色薄风衣,一只手拎了个袋子,另一只手抓着门把,机械地开开合合,像小男孩最喜欢的手臂可伸缩的铠甲勇士。

距离太远,我看不清他的神情。我从来没发现等红灯是一件如此让人心烦的事,我的前脚掌放在油门上,几次想踩,信号灯却还保持着恼人的红色,仿佛在嘲笑我的急躁。

离得越近,越能真切地听到心中那汪温水沸腾的声音,咕咚咕咚冒着气泡,似乎下一秒就会炸开。停车,开车门,锁车,我在重复过几千遍的动作中沉静下来,回身面对郑青云时,我依旧是泰然自若的卓子骞。

每次来见郑青云,我都瞒着他独自翻越一座山,我以为那座山会随着我们认识时间的增加而变得低矮,但心的起伏坡度和心跳的速度似乎没有任何负向改变。

他总能在我心里烧灭一切,温柔地燎原。

“来了,”郑青云松开门把朝我走来,带着我走向花店旁那片暗沉沉的灰色,“代理人在里面,带了合同,你去看看吧。”

“你不去吗?”

“我在外面就行,里面光线不好,”郑青云浅浅一笑,“你快点看啊,再过一会儿该吃午饭了。”

“你还在这儿,午饭就好了?难道不是你做?”不是郑青云做饭,我不可避免地生出点失落。

“我姐夫做,”郑青云唇角弯着,像是衔着一朵桂花,“别担心,他手艺很好,以前当过餐馆的大厨。我的厨艺不是我姐教的,是我姐夫亲传的,他本人比我更厉害。”

铺面大小的确如郑青云所说,大约是我现在书店的四分之三。走到最里面有个丁字形的分叉,左右两旁各延伸五米。我边看边考虑每个地方的用途,中间放贯通里外的书架,两旁留出顾客行走的空间;里面可以摆两张沙发作为阅览区,也许还可以发展发展泡茶冲咖啡的副业……

我爽快地签了合同,代理人满意地与我商量了一会儿便离开了。郑青云从花店里搬了张板凳在街上坐着,手腕上套了个袋子,见我出来,失焦的瞳孔蓦然亮起来:“聊好了?那走吧。”

我挑眉问他:“你怎么肯定我就签了合同?”

郑青云瞟了一眼我的右手,随即抬眼,眼眸里的嘲弄稍纵即逝,嘴角却遮不住的笑意:“好哥哥,合同还在手里呢,这也想抵赖?”

我怔愣半秒,看着他的眼睛也笑起来。实在是太傻了,像是在没话找话,但如果这样的闲聊能逗他一乐,那片刻的尴尬倒也无足挂齿。

我说:“不抵赖,事情办妥了,终于可以吃饭了。”

我跟着郑青云去了他的家,他家在一栋只有六层楼高的小区里,植被茂盛,最大的两棵树能够遮天蔽日。正值中午,路上树影婆娑,黄叶俯首即是。沿路走到尽头再左转就是他家所在的单元,上三层楼梯,郑青云拿出钥匙,打开了挂着对联的那扇门。

隔着门就听见了噼里啪啦的菜入油锅的轰鸣声,门甫一打开,这声音就潮水般从四面八方灌入耳朵,来势汹汹。我站在玄关,一边换拖鞋,一边扫视了一遍整个屋子的布置。

“姐夫,我回来啦,”郑青云扯着嗓门吼,“你继续做,不用出来招呼我们。”

卧房的门咯噔打开,里面跑出来个圆脑袋长头发的女孩,弯着眼睛笑眯眯地招呼着我们:“舅舅好,帅哥哥好。”

这应该就是郑青云的外甥女宁宁,我正准备和小姑娘打个招呼,就见郑青云在她脑袋上拍了一把:“乱叫什么呢,这个叔叔比你舅舅我还大几岁,怎么能叫哥哥,辈分不对,知道吗?”

女孩撅着嘴揉脑袋,眨着眼委屈地看着郑青云,小猫咪一样哼哼着。我连忙说:“叫哥哥就叫哥哥,我看起来年轻,是吗?”

宁宁眉眼带笑,微微抬起头,大方地直视我的眼睛:“还是叫叔叔吧,不然小舅舅又要揍我了。”

郑青云双手抱胸,并没有真的生气,看热闹似的在旁边搭话:“说的好像我经常打你一样,还不是天天当个宝贝捧着。小祖宗啊,别挡路了,让叔叔和舅舅进去行不?”

宁宁瞪他一眼,飞快地回了趟房间,出来时,往我手里塞了瓶酸奶。

“最后一瓶了,”她朝我挤了挤眼,“舅舅没有。”

我竭尽全力露出一个亲切的微笑。我不很擅长和孩子打交道,大学的时候做志愿服务,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们都更亲近我的室友。室友也说,我看上去比较冷淡疏离,亲和力不足,虽然相貌不错,但孩子们更喜欢热情活泼的大人。

郑青云哼了一声,嘱咐宁宁好生招待我,走去厨房看他姐夫炒菜。宁宁在我旁边坐下,睁着一双铜铃似的大眼,左手拢在嘴旁,悄声问:“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茫然地眨了眨眼,方才还叫叔叔,那么快又改口了?小女孩狡黠地笑着:“你看上去很年轻的,我舅舅犟得很,刚才我只能依他,以后当着他面我就叫你叔叔,背着他就叫你哥哥,好不好?”

“行呀,”我来了兴趣,微微弓着身子,盯着小女孩黑葡萄似的眼珠,压低声音,“你说你舅舅犟得很,我怎么没觉得?”

绕了一圈,话题又回到郑青云身上。十二岁的女孩哪里知道我对她“犟得很”的舅舅怀着怎样的心思,不设防地侃侃而谈:“舅舅这个人,想做什么就立即要去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他前几天想喝旺仔牛奶,楼底下超市卖光了,结果他大半夜骑了半小时自行车到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去买,哥哥你说他犟还是不犟?”

太有画面感了,我扑哧乐出声,想起在丽江他出去买水的那个晚上,一个人提了二十瓶水回来,忍不住说:“犟,别说十头牛了,二十头都不行。”

小姑娘咯咯地笑着,笑声和郑青云如出一辙。攀谈得正热闹时,厨房门被推开,雄浑的男声吆喝着:“快过来吃饭了,鱼凉了就不好吃了!”

郑青云的姐夫比他矮了半个头,身材结实,浓眉,塌鼻子,眼睛不大但很亮,看上去憨厚但不愚钝。郑青云跟在他后面,两个人一人端着一盘菜,来回走了三趟才上齐。

“是小卓吧,弟弟总提起你,说你们旅行的时候在一块儿的,”男人递给我一双筷子,笑容纯朴,“第一次来,千万别见外,随便做了两个菜,将就着吃了啊。”

我看了眼郑青云,他正在吃麻辣鱼,露了一半裹着红油的鱼肉在嘴外,双唇被热气熏得发红。他对上我的目光,冲我眨了眨眼。

弟弟总提起你。哪怕有可能是客套,但这一句话就能让我心软下来,开口时,语气里的生涩和僵硬的杂质都被欣喜磨得干净,从骨子里透出与以往不同的、宛如无瑕之玉的温柔和善。

“姐夫说笑了,”我说,“青云叫您姐夫,我就跟着他叫了。姐夫手艺很好,青云说了您曾经是餐馆的大厨,就别太谦虚了,让我这种不会做饭的人都无地自容了。”

我的话里还藏了点隐秘的小心思。也许别人家里同辈的人都可以跟着叫,但我心里一直有一道坎,觉得只有亲密的人,诸如亲人、爱人,才能使用同样的称呼。我像是偷偷从糖罐里拿了一颗夹心软糖含在嘴里,在没人的角落里轻轻咬一口,不动声色地用舌尖去承渗出来的香甜味。

郑青云搁下筷子,擦干净手给我倒了杯酒:“知道你开了车来,下午多待一会儿再走就没事了。”

宁宁在一旁搭腔,我发现她的手也是肉嘟嘟的,果然符合郑青云嘴里“白白胖胖”的形象:“卓叔叔在这儿,宁宁给你讲好多故事。”溜溜转着眼珠看着郑青云,嘴角翘着,像只狡猾的仓鼠。

郑青云不解其中含义,问:“你讲故事?你怎么没和我讲过?亏我那么疼你,还给你带红薯干!”

我抿着嘴无声地笑,不大的餐桌旁围坐了四个人,刚出锅的菜尚热气腾腾;家里的女主人走了,却仿佛只是暂时离开片刻,并不是永远地消失,不然我实在想象不出,以前这里该有多温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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