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若只如初见 - 中短篇小说集 - 靡宝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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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若只如初见

妈妈在电话里大叫出来:“什么?你们分居了?为什么?”

我耳朵生痛,把话筒拿远,皱着眉头。

离婚,是当事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可问为什么的总是别人。

我说:“妈,我们今天已经签字了,反对无效。”

妈妈问:“是谁先提出的?”

我说:“是我,我喜欢上了别人。”

妈妈不信,说:“你是我女儿,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人!”

我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我说:“妈你不用担心,这世界每天都有无数对夫妻离婚,我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对而已。”

妈妈反驳:“可这世界上也有无数对夫妇白头偕老,你们为什么不是其中的一对?”

我苦笑,“我们掌握不好这门技术。”

妈妈说,丹心,丹心。给你的名字没有起对,你总让我担心。

我鼻子酸了,只有母亲才会这样爱我包容我。我说:“妈,我没事。我还年轻,还有机会找个好男人。”

妈妈还是不停地说:“怎么好好的就突然分居了,房子和车……”我挂电话时她还在那头叫“丹心?丹心?”

然后一片寂静。

我觉得很疲惫,空空的屋子里,只有我和我的猫在一起。我环视这间豪华高档的套房,墙上还挂着我们的旅行时的照片,背景是九寨沟人间天堂的风光。那时他的俊美中还带着一点点青涩,而我正在热恋中。

我站在沙发上,摘下那张照片,丢到角落里,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我和他提到离婚时,他就是坐在这张沙发上的。

我很直接地说:“程瑞,我想和你分居。”

我说我想分居,就像平时告诉他“程瑞,我想上街买点东西”或“程瑞,我想回趟父母家”一样。

他正在看曲谱。今年他的事业正达到顶峰,上一张专辑创下最高销量,满世界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新闻和海报,他们称他为塞壬。宣传海报上,他□着上身,海草缠绕在他身上。

我的丈夫,英俊性感,入了多少少女的春梦,却无可奈何地走出了我的生活。

他听到我说的话,有点惊讶地抬起头看我,一双不论时光如何流逝依旧深邃动人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他看着我,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考虑是否要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时,他轻轻说:“还是要走到这一步吗……”

我当他同意了。这个过程是很多离婚夫妻羡慕的: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洁的语言和最平静的方式得到最理想的结局。社会流动人口那么多,来了又走根本没什么,这世界上谁都陪不了你一辈子。

电话声又响起来了,估计是妈妈发动亲戚朋友来轮番轰炸的。

结果是程瑞,他问:“你没睡吗?”

我看看钟,才九点。笑道:“我在等待十二点的钟声呢!”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想今天回来拿点东西。”

没问题。

这房子是他买的,分开时给了我。他是个很会善后的男人,说要和他分手的是我,但把我今后的事安排地稳稳当当的人是他。房子、车、首饰、信贷,甚至书房里的一株米兰花。

那是我送他的结婚周年礼。他送我钻石,我送他花。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花却只开一季。我赚了呢。

我放下电话,然后拔了电话线,以防止家里三姑六婆们接连不断的“爱”的询问。当初结婚的时候,受了她们多少风言冷语,什么好好一个大学生却偏偏嫁一个酒吧里唱歌的小子,是不是自甘堕落不清不楚肯定是奉子成婚云云。父亲气得扇我一个耳光,母亲好久没同我说话。

可我还是嫁了他。那时候年轻,有年轻的身和心,还有年轻的勇气。爱情天大地大,而我只拥有他。

程瑞说,我会对你好。我便紧紧抱住他。

那个时候啊。

还好母亲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告诉他们就离了婚,而不是怕亲戚知道了丢人现眼。她怕我受到伤害,虽然那已经是不可避免的。

不存在没有伤痕的成年人,只是我们有遮掩的华服而已。

我去卧室先收拾他的东西,好让他回来拿。

打开衣柜,就看到了我买给他的一件大衣。那时我们才交往。我在名牌店里找到这件衣服,我想他极适合这乳白色和这大小,然后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下来。那时他穿着这衣服高贵耀眼,像有聚光灯打在他身上。我当时就肯定,他注定是要红的。

我回想,觉得他那样的好端端的一个男人,硬要逼成丈夫,实在有些不忍。于是有点理解歌迷们憎恨我的心情了。这叫暴殄天物。

我拿起他常穿的衣服放床上,开始叠。想电视里男人离家出走,妻子扯着衣服拽着箱子苦苦哀求,我却还帮着收拾。母亲见到了不知怎么个嚷嚷法,她一辈子都把腰杆挺得笔直,见女儿这样作践自己,不咬舌头!

我和程瑞的新房只有十五平方,一扇窗户,对着一面爬满青藤的砖墙,吊扇一转起来就咣当咣当响。夏天蚊子很多,我点起蚊香加班看文件,他坐在席子上弹吉他。他唱着写给我的歌,他是在海上唱歌的塞壬,我是船上被他诱惑的少女。

那时候我们没有钱,他穿着磨白了的牛仔裤,我素面朝天。我们周末会赶个大早买两张半票进公园,游荡到日暮时分才出来。后来公园收全票了,他就带着我去爬墙,有次被管理员发现,我们疯跑过三条街才逃脱。

这些,我父母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道,他的歌迷也不知道。

后来他红了。他当然会红,听过他的歌的人都会这么认为。他的海报出现在大街上,他的人出现在电视里。我睡得迷迷糊糊之际,他才回来,带着烟味的嘴唇吻吻我,翻身立刻睡着。

这些,别人也不知道。

女孩子们在网上呐喊着爱她,我在她们嘴里,只是“那个女人”,没有名字的女人。塞壬还是塞壬,昔日的少女却变成碍眼的黄脸婆了。

在她们眼里,我就是那种穷奢极侈,娇生惯养,徒有其表的女人,外出时有红色法拉利,买名牌时用丈夫的金卡,一招手就有成群仆人专门伺候,首饰挂得像饰品架,围貂皮,踏高根拖鞋,伸出手来指尖红红,十米远就能闻到身上香水味……

我停下手上的事。他说搬说得容易,这五柜子的衣服他怎么带走。然后去收拾桌子,一拉开抽屉,就看到我们的婚戒。

我愣了几秒,然后把戒指从盒子里取了出来,发呆,考虑呆会是否要把戒指给他让他带走做纪念。

真让人头痛。签了字,说话都要再三思量才敢出口,生怕出点差错昔日夫妻转眼就成了仇人。以前一个朋友离了婚,跑来向我诉苦,说签字时她不过抱怨笔不好用,那男人就凶她:怎么?就那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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