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 遇他时春风和煦 - 韦恩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0章

撒娇致命

不分男女

等到了饭店,孟明朗带着她径直去往二楼的一个包厢。想着马上就要见家长,高长月又紧张起来,手心都在冒汗。

孟明朗推开包厢门,说:“别紧张,他们还没到呢。”

“啊?还没到?”

“我提早去接的你,”孟明朗拉着她进去,“就是因为怕你紧张,我们先到的话,该紧张的就是他们了。”

果不其然,高长月坐了一会儿,对周围环境熟悉之后就没那么紧张了,所以当三个长辈推门进来的时候,她还算镇静,起身到门口相迎。

“叔叔阿姨好,”她把之前准备好的花递给其中一人,“阿姨,这是送您的花。”

江岚见只有自己有花,有些受宠若惊,惊喜道:“天啊,我都快二十年没有收到过花了。谢谢你。”

孟肖带着自家弟弟往饭桌边走,小声说:“看,这是在暗示我不够浪漫,二十年没送她花了。”

“我这是明示,”江岚拉着高长月跟上去,“你别以为声音小,我就听不到啊。”

孟肖大笑两声,掩饰一下被抓包的小尴尬。孟楠洛赶紧张罗大家入座:“来来来,大家先坐,明朗,你也赶紧过来,还站门口干吗呢?”

孟明朗原本是想跟过去帮忙介绍一下,没想到这三人进来,倒直接上桌了。看高长月还能应付,他也省得介绍,走过去坐下了。

“你叫月月是吧,听明朗说你会弹钢琴?”江岚一坐下就问起她的专业。

高长月顺着坐在她身边,回道:“嗯,大学主修的乐器是钢琴。”

“真好,我小时候对乐器什么的特别好奇,只是我们那个年代,能吃饱饭就不错了,家里哪还有闲钱弄这东西。”

“那些年大家对钢琴都了解得不多,不过现在基本上每家的小孩都是从小就开始学了。”

江岚拉着她的手就没放开过:“对对对,不光小孩儿能学,现在小区里还有很多培训班,听说专门招收中老年人,你说我们这个年纪去学,能行吗?”

聊到自己擅长的东西,高长月慢慢没那么紧张和拘谨了,她答道:“可以呀,只要您喜欢,什么时候去学都不晚,咱们又不是要当什么音乐大家,主要是感兴趣,这是最难得的……”

两人聊着聊着,点的菜陆陆续续上齐了。开始吃饭之前,高长月在桌子底下悄悄拍了拍孟明朗的大腿,他瞬间反应过来,把之前她准备好的酒拿上桌,给孟家两兄弟递过去,说:“这是长月给你们带的酒,你们尝一下。”

“哟,”孟楠洛伸手接过那个小罐子,“怎么我俩还有礼物呢?”

高长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是我妈妈自己泡的梅子酒,我不会喝酒,也尝不出什么味道,你们喝喝看,喜欢的话下次我再多拿一些过来。”

孟楠洛给自己哥哥先倒上一盅,夸道:“你这个小丫头,挺机灵啊,这还没进门呢,就知道我们哥俩儿爱喝梅子酒。”

这个玩笑一开,桌上的人都开怀大笑,高长月微微有些脸红。这个事情其实是孟明朗告诉她的,当时她问他家里人都喜欢什么,当听到梅子酒的时候,她心里一稳。因为特别巧的是,高满不光喜欢喝梅子酒,还能自己泡,每年梅子成熟的季节,家里都要泡好大一坛子,能喝到第二年梅子上市。

孟肖浅尝一口之后,眼睛一亮:“不错,好喝。”

随后孟楠洛也尝了一口,不过他的表情让人有些看不透,他皱眉像是在沉思什么,随后嘀咕着说:“这酒的味道……”

其他人也顾不上跟他交流什么味道,江岚直接开口就把话题岔到了之前高长月帮孟明朗打的那场比赛上。

整个饭桌上的氛围很好,高长月一开始的紧张局促完全被消除了。他们一家人很随和,说话也很和气,特别是江岚,她总能提到高长月能聊得上的话题,这样一来,高长月之前担心的尴尬场面就完全不存在了。

这顿饭,大概是高长月二十年的人生里,吃过最热闹也最开心的一顿饭。因为在此之前,饭桌上只有她和高满,高满吃饭还很快,吃完就走开,大多时候都是她一个人边追剧边吃饭,小呆偶尔来的时候,才能陪她边聊边吃。

那天之后,孟明朗重回训练场,又开始了紧张的训练。高长月的寒假剩下十多天,因为奶奶还没有完全康复,小呆似乎一直情绪都不太高,高长月没事就去她家陪她玩一会儿,有时还会想办法逗她开心。

日子就这样在闲逛中一天天过去,孟明朗比赛的前一天,江岚约高长月去家里吃饭,说孟肖出差去了外地,她一个人在家吃饭不习惯。

高长月隐约觉得她有话要对自己说,就去了。江岚做了几道西式的菜,还煎了牛排,因为知道高长月不喝酒,特意把红酒换成了饮料。

似乎早就做好了倾听的心理准备,所以当江岚把一个问句当成话匣子开关的时候,她并不意外。

江岚问:“月月,我们明朗,你了解他多少?”

高长月想起这些事情,心情就会莫名低落,不过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沉闷,她平静道:“该知道的,差不多都知道了。”

“我就说。”江岚喝一口饮料,“有一次老孟回来跟我说,他在弟弟家撞见明朗跟一个小姑娘在一起,当着姑娘的面,明朗在介绍他的时候,说的竟然是‘孟叔’。当时我就知道,你对明朗来说不一般,因为平时如果有外人在场,他都不会叫我和老孟,实在避不开要喊的时候,他都叫我们爸爸妈妈,所以老孟一跟我说,我就猜你肯定知道了。”

高长月想想,好像确实是这样介绍的。她回:“其实那天我只是巧合下知道他是被领养的孩子,更多的是在帮他打完那场比赛之后,我自己瞎想的一些,还有就是年前我因为工作去到冬乌镇,见到了孙姨,就知道得更多了。”

江岚点点头:“我知道,孙姐那边打过电话回来,听说明朗有喜欢的女孩子。我太好奇了,这孩子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把感情在长辈面前摊开过,我一听孙姐都见过你了,就着急,所以才借着他小叔出国的事情,想见见你,你可不要怪我们心急啊。”

“我怎么可能怪你们呢?”高长月突然喉咙一哽,“江阿姨,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您,孟明朗的外公外婆为什么不要他呢?我知道他连想吃外婆做的饭都只能站在门口吃完就走,我真的替他感到难过,可是又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还有关于那个教练的事情,他不愿意跟我说……”

除夕夜她开口试探过,最后不了了之,答案是有了,可透露答案的人却再不愿意开口。

江岚从一旁抽了两张纸巾递给她,叹着气说:“明朗的亲生母亲叫陈怡……”

余思久、陈怡和江岚,他们都出生在冬乌镇,那时候镇子小,小学和中学都只有一所学校,三人直到上高中,才因分班而分开。

小时候的余思久非常调皮,不光自己不爱学习,还喜欢招惹陈怡。陈怡呢,胆子又小,柔柔弱弱的,白天在学校里有江岚护着,余思久还能稍微收敛一点,可余家和陈家是隔壁,余思久简直占据了天时地利,放学之后,江岚不在,陈怡就只能被使唤得团团转。

那时候只要吃过晚饭,附近的孩子们就像蚂蚁出巢一样,聚在村里专门供附近农户打谷子的场地上玩耍。从谷场到村里唯一的小卖部,来回要二十分钟,陈怡几乎每隔五分钟就要被余思久使唤一趟,买拔糖、汽水、冰棍、奶糖……

夏天的时候,有骑着自行车到村里叫卖的小贩,可余思久偏不买这种,就要使唤陈怡来回跑上二十分钟去小卖部买来一模一样的,他才高兴。否则只要他不高兴了,整个场子上的小朋友都不得安生。

因为那块占地很广的谷场是他家开的,当时整个冬乌镇只要是种谷子的人家,每年都要来租用场地。余家在那个年代,勉强能过上吃穿不愁的生活,所以只要余思久一不高兴,就会拿着长杆子到处追赶来玩耍的小朋友,简直就是恶名昭著的小魔王。

而陈怡从小被余思久使唤到大,江岚作为她从小玩到大的好闺密,一直在为她打抱不平,也因为江岚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余思久不太敢惹,所以三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就像是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只要江岚这个“鸡妈妈”不在,“鸡宝宝”陈怡就要被“老鹰”余思久摧残,而这只“老鹰”的所有行径,在江岚看来,恶劣到了极致。

所以江岚从来都没有想明白过,陈怡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捣蛋王。

可这世上,哪有什么毫无来由的喜欢,江岚只看到余思久使唤陈怡,却没看到使唤陈怡买来的所有零食,他只吃一口,汽水只喝一口,拔糖、奶糖和冰棍都只舔一口,就嚷嚷着不要了。

那时候的人家,小孩儿能吃上零食都是天大的幸福,更别提是陈家。陈家因为只生了一个女儿,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成了村民们闲暇时的谈资。陈怡的父亲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在积年累月的嘲笑下,更是不待见这个女儿。人们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陈怡却成了父亲眼中的毒瘤,成了让他丢脸无数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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