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沟通的真谛(2)
第16章沟通的真谛(2)
要则
1.中国人的沟通行为必须共同遵照“互相尊重,彼此承认对方各有50%的道理”,然后“让情势比较不利的一方,先申述自己的意见”,情势比较有利的人,公正地给予“合理的建议”,双方才有圆满沟通的可能。
2.大家都“站在法的范围内,各自衡情论理”,以情为先,彼此尊重对方的意见,寻求合理的解决。实在无法达成协议,不得已才翻脸无情,依法执行。那是沟通破裂的权宜措施,因为以后会愈闹愈僵,终至难以收拾。
3.凡是听不懂中国人的话、看不懂中国人行为的人,对中国人的沟通行为,都可能产生莫名的厌恶,甚至引起相当程度的反感,认为口口声声仁义道德,实际上却是既不诚恳,也缺乏应有的礼貌。我们应该深一层了解中国人的真正用意,一方面调整自己的态度,一方面了解对方的苦衷,以促进良好的沟通。
请写下您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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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界限
个案
王甲正在说明他对a供应商的看法,他说:“我对a厂并没有什么深入的了解,只是觉得这么多年的交往,没有出什么差错,已经相当不容易。”
大家走开以后,王甲单独面对采购部李经理时,却完全改口,指称:“我对a厂十分了解,他们的财务很困难,品质也不稳定,最好改向其他厂商采购,比较安全。”
后来李经理从别人口中得知,王甲在不同场合,所说的话似乎前后矛盾,便不客气地请问王甲:“你对a厂的了解,到底有多深入?”王甲说:“对其他的人,我不方便说,因为很可能会得罪人。但是对李经理不敢隐瞒,特别是牵涉到采购这种十分重要的事情,我当然不能不说实话,我真的十分了解。”
请问:
1.中国人为什么普遍擅长同一人对同一事件,说出两种互相矛盾的话来?
2.人与人之间,到底应该“事无不可对人言”,还是“逢人只说三分话”?
3.人不对,要如何沟通?时不对,又该如何?
4.能不能将“事无不可对人言”和“逢人只说三分话”这两句彼此矛盾的话,合起来用得恰到好处?
5.这两句话,各有什么利弊?
请把您的高见简要地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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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1.中国人之所以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主要在“同时说出两种互相矛盾的话”,使人找不到攻击点,无法击中要害。
我们主张“事无不可对人言”,理由是“大丈夫敢作敢当”,既然敢做,就不必怕人家知道。何况“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根本不可能长久隐瞒,把事实说出来,又有何妨?
然而,我们又主张“逢人只说三分话”,原因是“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对人提防一些,总是没有错的。这三分还必须是不要紧的三分,所以说了几乎等于没有说,这样,才能够避免“祸从口出”,做一个“通达世故”的人。
看不懂的人,又要发牢骚了。如果“事无不可对人言”,怎么可以“逢人只说三分话”?如果“逢人只说三分话”,又怎么能够“事无不可对人言”?这不但是矛盾,简直就是信口胡说。
2.想一想“品管”的道理,便不难体会这两句矛盾的话,正好是品管的上下限。有些人指称中国人缺乏品管意识,那才真是胡说乱讲。
为了确保沟通的品质,我们分别设定它的上下限。“事无不可对人言”是“上限”,而“逢人只说三分话”应该是“下限”。
沟通的最高境界,是“充分交换意见”,必须双方都抱持“事无不可对人言”的态度,才能够圆满达成。但是,事无不可对人言,绝对不等于“一切都要说出来,丝毫没有保留”。所以尽管“事无可不对人言”,还是要注意下限“逢人只说三分话”。凡是“不必说的,说了反而增加困扰”、“不该说的,说了反而阻碍沟通”,当然不必说也不应该说。“无不可”的含义是“一切都可”,包括“可以不说”。并不是不可以说,而是可以不说。
不必说不表示不诚实,因为我们并没有欺骗,也没有扭曲事实,只是某些部分不说,并没有影响到沟通的品质,甚至可以提升沟通的效果。
例如,双方进行商务谈判,其中牵涉到海运问题,恰巧我方对海运具有丰富的经验,请问“可不可以谈”呢?答案固然是“无不可”,却显然偏向于“不必说”。因为对方如果不喜欢听,或者认为浪费时间而不愿意听,我们径自岔开,陈述自己的海运经验,是不是不恰当?会不会令人不愉快?
有些人喜欢在沟通进行中,把话题转向自己的私事,弄得大家啼笑皆非;或者一有机会,就吹嘘自己如何有办法,惹得大家无名火起,实在都是不重视沟通品质的管制,显出自己缺乏自我控制的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