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野火三十年纪念版序言(4) - 野火集:三十周年纪念版 - 龙应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4章野火三十年纪念版序言(4)

第4章野火三十年纪念版序言(4)

于是卡尔·波普在一九五四年的演讲对我有了新的意义:

……制度,如果没有传统的支持,往往适得其反。譬如说,议会里的反对党本来应该是防止多数党偷窃纳税人的钱的,但是我记得一个东南欧国家的例子:在那里,反对党和多数党一起坐地分赃。总而言之,能够把制度和个人期许联结起来的,必须是传统文化。显然,反对党和多数党坐地分赃的不只是咱们台湾人。但是波普一直强调的传统文化——使民主制度落实可行的传统文化,在台湾的历史环境里非但不是一个可以补充民主制度的力量,反而是一个必须克服的障碍。政论家批评李登辉专断,可是他的专断难道不是围绕着他的人的顺服所养出来的?这些人对主子的顺服里头又糅杂了多少传统文化的线索?

独裁体制没有了,而党主席依旧专断,而议会依旧“自肥”,这时候云消雾散,问题的症结才暴露出来:是文化,不是政治。

文化又是什么意思?无非是一个群体中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体现吧。走过纷纷扰扰的十年,发现的竟是:只要有权力的试探,任何人都可以堕落。这当然包括,或者说,尤其包括,八〇年代理想主义的英雄们。

“野火”的中心信仰:“比体制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个人。”算是歪打正着?

解放竟是过程

当极权体制瓦解了,还有什么东西压迫着个人呢?从什么解放出来,向什么争取权利?八〇年代,这些都不是问题。个人面对着强悍的体制,像瘦小的大卫仰望巨人。只有在巨人倒下之后,大卫才赫然面对了自己和自己的伙伴们。

伙伴们的意见就叫做“民意”。九〇年代,民意以铺天盖地的气势主宰社会,透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塑造新的价值标准,“政治正确”是它一件剪裁得体的西装。于右任的铜像被拆走,换上庸俗不堪的炫目花灯;但是没有人敢站出来说炫目花灯庸俗不堪,而于右任的书法和当年办教育的理念值得尊敬。花灯,代表新兴大众,不管怎么庸俗丑陋;于右任铜像,代表要打倒的国民党旧秩序,不管它是不是有更深远的意义。反对民意,就是反民主。

但是在民意当权的时候,竟也有人这么说:

独立的个人迷失在群体中。在政治上民意掌控这个世界。唯一有权力的就是大众和那以执行大众意向与直觉为宗旨的政府,在道德领域、人际关系、公共政策上,率皆如此。……这个大众并不向他们的……精英或书本求取意见;他们的意见来自他们的同类,以大众为名义,透过报纸草率形成。

也就是说,民意可能恶质化成一种多数的、平庸者的暴力,限制个人的发展,所以——

当集平庸之大成而形成的民意越来越是社会主流的时候,制衡这个趋势就得让更多的思想顶尖的个人出头……一个社会中特立独行的人越多,天分、才气、道德勇气就越多。

也就是说,个人要从民意的强大束缚中解放出来,要向民意的平庸统治争取不同流俗的权利。极权瓦解之后,压迫着个人的是无数个个人所结成的集体,“民意”。

说这话的可不是什么八〇年代历尽沧桑的英雄,而是英国的政治哲学家小穆勒,写在他的经典之作《论自由》里,发表于一八五九年。

在一八五九年,他警告英国同胞:如果维多利亚王朝的英国人不抵抗民意的专制、不鼓励个人的独立发展,那么他们最可悲的下场将是:变成另一个中国,一八五九年的停滞不前的中国。而中国之所以停滞不前,是因为那个国家只知道群体的齐一,不知道个人超越卓群的重要。

不,识见短浅,阅历有限。八〇年代中完全没有想到,或者说也没有时间想到小穆勒在一百三十年前提出的问题。现在,对于严复把《论自由》译为《群己权界论》所表达的对“自由”被无限扩张的不安,我开始有了新的体会。梁启超在七十年前说过的话,更令我惊诧其早熟:

……岂独军阀财阀的专横,可憎可恨,就是工团的同盟抵抗乃至社会革命,还不同是一种强权作用!不过从前强权,在那一班少数人手里,往后的强权,移在这一班多数人手里罢了。

难道说,解放竟是一个永无休止的过程?难道说,如前人已陈述,解放不等于自由,因为得到了某一种自由之后势必要出现另一种不自由,需要更进一层的解放?于是我想起哲学家德沃金所提出的“背景理据”(backgroundjustification)。争取什么权利要看当时当地的“背景”作为“理据”。譬如近代西方社会的组织及法律原则多根据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而形成,那么在这个社会中所谓争取权利就是争取反对效益主义的权利。换一个时间空间,争取什么权利要看当时当地的“背景理据”是什么。

八〇年代的“背景理据”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我们追求的权利是反对一党专政,以民意取代独裁。九〇年代的“背景理据”就不同了,它变成肤浅民意的无所不在。九〇年代必须争取的权利也就变成如何洞察民意的虚实真伪、如何保护少数的不受侵害和腐蚀、如何保障真正意义的自由了。

比较起来,八〇年代的“奋斗”虽然冒着坐牢的危险,人们的心情是自信而轻松的。极权体制是那么大一个目标,打垮它只需要些英雄气概。九〇年代看起来平庸而安静,可人心惶惶不安,首先就闹不清敌人究竟是谁。在八〇年代,贪污腐败、火烧水灾死人,都可以怪国民党;在九〇年代,官商勾结、黑道横行、火烧水灾照样死人,却不知要怪谁?政府由小市民自己投票组成;如果还有什么要被打倒,那最该被打倒的,竟是小市民自己的种种弱点。当政治责任由独裁政体转到了个人肩上时,个人顿时发现了自己体质的虚弱。

来自黑暗

发现个人体质虚弱的,当然不只是解严后的台湾人。经过纳粹统治和德共政权的德国人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国家权力如何可以轻而易举地吃掉个人,到今天还在讨论自由的危机。解体后的俄罗斯人和东欧人眼看旧权威崩溃而新秩序无从建立,丛林的掠夺原则得以盛行。个人体质相对结实的,全世界也不过英、法、美少数国家,而他们已经花了两百多年的时间在培养个人体质。

个人,当他是反对者的时候,他不被捕杀就是圣洁的英雄。当他不再是反对者,严酷的测验就来了:他是否能抵挡权力腐化,他是否能承担责任,他是否能容忍异己。许多事实表明:那打破了专制的英雄们竟是无数个专制的个人。个人,才是黑暗的真正来源。

一九八七年在台湾发生的宁静革命不是哪一个党的革命,而是真正的全民运动,人民把权力索了回来。在绵长的中国历史上,这是青天霹雳第一回,不能不使人屏息静气,想看个分明:这人民正在接受测验,他是否能慎用权力?他是否能承担责任?他是否能容忍异己?

不知道,测验正在进行中。但是当我想到,在一九三五年,蒋廷黻和丁文江都斩钉截铁地认为“民主政治在中国今日不可能的程度远在独裁政治之上”,理由之一就是“中华民国的人民百分之八十或七十五以上是不识字的”,我就明白我们现在用的是多么高的标准在要求、在衡量台湾的人民。半个世纪的路虽然曲折,没有白走。

如果说,扛在个人肩上的重担使人步履不稳、心中不安,或者说,消毒隔离病房走出来的个人现在面对各种病菌侵袭而适应不良,他是否愿意回到原来安全控制的消毒房里去过日子?

碰见一个爱说话的计程车司机,从和平东路开始抨击政府和财团一直抨击到圆山饭店。“那么,”我下车时问他,“还是蒋家政权好喽,你这么说。”

他用力地摇头,“当然不是。以前的特权是合法化、体制化的,合法体制到你根本不知道它是特权。现在是个人行为,而且你知道它是非法的。差别可大了。”

司机说话,充满自信。

胡适在二〇年代说,必得先下水才能学会游泳;自信的司机便相信,必得离开消毒病房才能建立自己的免疫能力。自由主义不自由主义,只有检验才是唯一的真理吧。

梦想光明

走过台湾的八〇年代,不能不是一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继续梦想光明,面对个人最深邃的黑暗。不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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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狂飙八〇》(时报出版,一九九九)

[1]《布拉格精神》,伊凡·克里玛著,时报出版公司,二〇〇三年,第八三页。

[2]《布拉格精神》,伊凡·克里玛著,时报出版公司,二〇〇三年,第七五页。

[3]《布拉格精神》,伊凡·克里玛著,时报出版公司,二〇〇三年,第八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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