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陈家严他也需要一个家吗?(2)
第27章陈家严他也需要一个家吗?(2)
我趁着陈家严吻我耳垂的时候,忽然一翻身就我们俩的位置掉了个个儿。这样我占了上风,他略微一怔,浅浅笑了一下,抬手一拉我便跌入他怀中。也不给我个喘气的机会一手就把我身上的衣裳褪了下去。我想了一想,炉子上应该没有东西在煮了。这一走神,他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我的头发本来就是很松地绾了个发髻,做饭时松了一半,这样滚了两下,就全散了,长发撒在我和他之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将我抱住的,呼吸一直在我颈间徘徊着。我略微晕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颈椎病的关系,却听见他在我耳边说:“你愿不愿意为我生孩子?”我心头咯噔一下,没有想到表决心会一下子表到这个地步。他见我愣了一下,也就停下来,我本来耳根子到脖子都给他吸得痒痒的如火烧一般,他这样突然停下来我倒急了,猛然抱住他就说:“愿意。”见他笑了,我心里好一阵懊恼,轻轻咬了他嘴唇一下,“你套我的话。”
他反口吻住我,一下子又把我给放倒在床上,他的手一直就很冷很冷,从我肩颈一直滑倒腹上的时候,我禁不住一个寒噤,他看我说:“我是真心要娶你,你是不是真心要嫁?”
我迷迷糊糊看见他半明半暗的脸,我的心,早就已经比真金还真。我抬手搂着他脖子,身子紧紧贴着他说:“陈家严,你再不抱紧一点,我就要掉下去了。”他浅浅看了一眼,我半个身子就快要到床下面去了,不禁笑了一下,说:“我会抱着你,不让你掉下去。”
我就势在他肩上轻轻咬了一口说:“我会嫁给你,生一堆孩子,天天等你回家,做饭给你吃。”我感到他的背脊微微一颤,跟着猛然将我推进床里。我跌进柔软的床里,怔怔地看他。
他略笑了一下说:“那动作要快一些,不然生不出一堆的孩子。”我想桌子上的菜已经凉了,红豆沙要热一下才能吃。陈家严却只是搂着我,我缩在他怀里,视线正落在他胸口的位置。
我平时一直觉得他瘦,但这时候看他的身板儿,倒是有模有样,骨架匀称,肌肉线条清晰又漂亮,只是胸前有一道一指长的伤口,有些突兀,很像是开刀留下的伤口。我因为在孤儿院跟人打架,自己虽然没有受过那么惨烈的伤,却为别人做过“贡献”。
所以后来每每有人跟我算账,都会撩起衣裳给我看伤口。手术伤口和打架伤口,我还分得清楚。我的手指在那微微凸起的疤痕上轻轻划了两下,他低下头来看我说:“你还不睡吗?”
我摇摇头,说:“桌上的菜都还没有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这么杀风景的话来,陈家严果然笑翻了,仰面就躺倒在床上,笑得胸前一起一伏的。
我像只小猫一样爬到他胸口上说:“陈家严,你的事我都还不知道。”他垂下眼睫看我,一只手搭在我背上说:“你想要知道什么?”我看他胸前的刀口说:“这个,是怎么来的?”他默默地“嗯”了一声,说:“我小时候动过一次大手术,这是那时候留下的。”我枕着他胸口,听见他的心脏在胸腔里铿锵有力地跳动着,又说:
“是什么手术?”他把目光挪到天花板上,似乎有些难言之隐。
不说就不说吧,我也不是那么强人所难。我正要开口,他却突然说:“我小时候被查出来得了白血病,十一岁的时候做过骨髓移植手术。”我愕然抬起头来,他笑了笑,抚着我的头发说,“现在已经没事了。”
“其实……”我蜷起身子,枕着他手臂说,“你要是不想说,可以不说的。”
“你很快会是我妻子,我们将要在一起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五六十年,我不想对你撒谎,也不想你总是那么担心我。”他的手凉凉地搂着我的手臂,我的手指还是停在那个伤口上,小心翼翼地划来划去。
“我不到一岁就查出来得了白血病,我的养父母就把我送进孤儿院。当时我妈妈,也就是高太太已经嫁给了高耀祖。她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想要把我从孤儿院里领出来,可是高家人不同意。她求了他们很久都没用,最后有个人帮她想了办法,让她偷偷跑出去看她儿子最后一面。那个人就是高耀祖。”
我的手指停了下来,陈家严继续说:“我妈见到我以后就不肯放手,她想要救我,但是她的骨髓跟我不匹配,我生父也一样。所以我妈她就做了一件蠢事,她为了我生个弟弟,想让弟弟救我一命。结果真的,弟弟一出生,就验出跟我的骨髓很匹配。可不知道是不是造物弄人,那孩子得了先天性心脏病,一时间没有办法进行手术。我妈她是因为这个才得了抑郁症,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他低头看我说:“那个弟弟,就是高天明。”我忽然裹着床单坐起身子来,他仍然躺着,看着我笑了下说:“你一定是想说,既然知道是亲弟弟,为什么还要做出那么过分的事,是不是?但如果不是这样做,他一辈子也只可能是个二世祖,我跟高先生都不希望看到他那样。”
我愣了一下,反问他说:“高先生?”
“我妈能再为我生一个弟弟,如果不是多方打通关节,如果不是高家有人帮忙,怎么会有高天明的存在。你也知道,他一直是作为高家小少爷活着,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个强奸犯的儿子。”
我觉得陈家严分析得对,这样说来,这个人一定就是高先生了。“我虽然早就知道高天明是我弟弟,但我一直没有想过要认他。毕竟当高家少爷比当个强奸犯的儿子要好多了。可是高先生突然找到我,他告诉我他时间不多了,他不希望天明继续这样下去,所以他要我帮他把银行卖掉。”
我俯下身子,望着他说:“陈家严,你做的这些事怎么都不告诉我?”他的手指绕着我的头发说:“有时候想说,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原来他常常沉思竟然是在思索怎么同我说这一大桩子的事吗,他也太低估了我的理解力,我这种看着琼瑶亦舒长大的女子,多狗血多抽筋的剧情我都能顺理成章地理解下来,更何况,这件事也不那么狗血嘛。
我忽然想到一件事,就问他:“高天明去车行工作,是不是你安排的?”
他笑了一下,说:“我有时候觉得,你不用这么聪明,我一个人的智慧我们两个人就够用了。”
我默默地看了看亮灯的客厅里,想想还是说正事,就问:“那接下来,你要怎么做?”
“我们离开这里。”他搂住我,说,“等我把手里的工作都结束掉,我就跟你离开这里,我找到一个地方,那里很好,我可以不做律师,你替我生一堆的孩子,每天等我回家,做饭给我吃。”
我知道,这是每个孤儿小时候的梦。在孤儿院的孩子都很喜欢玩过家家,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家是个什么东西,总是按照自己理所当然的想法去把那个“家”给扮演出来。只是这样玩的时候,我们也都很认真。
所以我很能够理解霍佳佳的话,她说她很想要一个依靠,其实她想要一个家。
我也一样。陈家严一定也有过这样的梦。
而我如今和陈家严的这个梦,终于有了交集。
vol.2
因为那天表决心表得有些得意忘形,我下了一些后来想想实在挺难做到的决心。比如天天做饭。做饭这件事,如果当作兴趣来处理问题并不很大。但是如果天天来做,那问题就大了去了。
别的不说,单是菜单你要天天不重样就是个问题。好在陈家严并不挑食,而且也不是顿顿都在家里吃。除了早餐和夜宵,我可以省去一顿午餐,有时候连晚餐都可以省去。但尽管如此,在我有限的智慧空间里要思考食谱这件事已经杀死了我不少脑细胞。
陈家严对此事表现了十足的袖手旁观态度,常常他翻文件翻得气定神闲,我翻食谱翻得焦头烂额,他也不尽一些同室之谊出手相助,想当初爱爱好歹还会帮我想一下明天是吃馒头还是包子的问题。
这也就是短短一个星期,就把我折腾得整整老了十岁,虽然从外表看不出来。
有一天下午,陈家严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样东西。彼时我还把它看作一件礼物,现在看来实在是个麻烦。那是一只不足三月的金毛犬,刚来的时候不过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可爱地缩着耳朵,怯怯地躺在陈家严的臂弯中,一脸“你们不要欺负我”的萌状。我给它起了个很恶俗的名字,阿黄。
我那柔软的心被这柔软的物件轻轻一舔,就彻底忘了这玩意儿它也要吃喝拉撒的事实。
虽然陈家严说是在路上看到,随手捡来给我解闷。哼哼,我觉得捡个这玩意儿跟捡张存折一样不太容易。而且他如果说是捡回来直接把它给煮煮吃了,我会更省心。但这小家伙初来时实在是太过招人喜欢,让人觉得连想一想吃掉它这个念头都觉得罪恶。
然而一个多个月之后,它就迅猛地从一团毛茸茸变成了一摊毛茸茸。我不光要照顾它吃喝拉撒,还得给它刷毛洗澡。每次带它洗澡都得闹得我一肚子气,这小家伙不是躲在柜子后就是缩在沙发地下不肯露头。在我大发脾气表示要将它逐出家门之后,它似乎意识到了它的去留主动权终究还是在我这里的严酷事实,乖乖地耷拉着脑袋出来了。洗澡这件事虽然阿黄不太情愿,好歹是解决了。但生病就很难控制了,阿黄年纪虽不大狗病倒不少。每次去医院,兽医教训我就像教训狗妈妈一样。我这辈子真的还没给谁这样教训过,但是看在阿黄的面子上,我就忍辱负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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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严回来得早,就会陪我带阿黄去散布。起初它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表现得相当乖巧懂事,但是自从结识了隔壁楼的那只白色博美串之后,整一个重色轻友的本性暴露无意,一出门就把爹娘都给丢后头了。
陈家严还在后头哈哈大笑,说了句:“倒是很像我儿子。”我呸,我才不要做狗妈妈。到了夜晚万籁俱寂之时,我就同陈家严坐在沙发上。常常他看文件我翻食谱,阿黄也就凑过来匍在我们脚下,和我们做一家人状。有一回它无意把我的脚压在了肚子地下,我立刻发现了这个暖脚的好去处,就再也不把脚放在陈家严的怀里,而是塞进了阿黄肚子下。它看起来比陈家严更乐意给我暖脚,我也就觉得养着它也实在不错。
但它有一点实在不如陈家严,就是挑食。比如狗粮这个东西本来就是给狗吃的,但阿黄它好像不觉得自己是一只狗,所以并不接纳狗粮。我也尝试过给它吃点猫粮,它显然也清楚自己不是一只猫。后来我想它应该知道自己是犬类动物,只不过错把自己当成了狼。
所以我只能变着法儿给它弄各种肉类吃食,为此还买了一堆狗食谱。我虽然劝导阿黄要多吃点维生素,但它似乎完全听不进去。我只能继续肉肉肉肉着喂它,以至于陈家严终于忍不住吃起了阿黄的醋。
这个家果然不好当,我已经可以预期,若是这碗水端不平,我未来的日子该有多凄苦。于是今天一大早我就直奔超级市场给家里的两张嘴买吃食。如果给陈家严吃牛排,阿黄也吃牛排,必然又要引起任何一方的不满。所以我决定在羊排猪排和鸡排之间慎重地选择一下,正在我对着鸡排和羊排发呆的时候,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喊我:“孟小姐。”我闻声回头,看到了一身纯白毛衣的冯艳艳。不能不说冯艳艳穿白衣实在是很好看,头发光洁地梳个马尾,一身爽利又清新的模样相当夺人眼球。而我虽然也很喜欢穿白色,但鉴于洗衣服的活儿要自己干,我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这项爱好。
她看了看我手里的两块冷冻肉排,我也看了看她推车里的一堆瓜果蔬菜,然后我们对望了一眼,她先是笑了,我也跟着笑了一下,立刻意识到有哪里不对劲。冯艳艳她家虽然是开排档的,但估计不会是在这里进货,成本高又不会被顾客欣赏。而且看这个量,俨然不够一天的生意。
“你也来买菜啊?”我把两块速冻肉排都放进篮子里,决定回去再决定哪块给谁的问题。
冯艳艳柔柔一笑,略一点头,推着推车陪我向前走着。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地穿梭在货架之间,脑子里还在寻思着怎么跟她搭讪,冯艳艳倒先说:“其实我第一次来这间超市买东西,都不知道什么比较好。”
我听了这话,嘻嘻笑说:“不是买给自己的吧。”冯艳艳害羞地转过脸去,顺手从冰柜里拿了牛奶。我说真是各人自有各人的命。高天明落到今天这个田地,还有如此佳人为他开小灶,可见是少爷的命。我虽然绑到个大款陈家严,还得天天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可见还是个奴隶的命。
冯艳艳看着牛奶上的保质期出了一会儿神说:“他昨天开始发烧,到现在也不退,又不肯去医院,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正在冰柜里找块豆腐,听见这一句,差点就把豆腐给捏碎了,抬起头来看冯艳艳说:“他发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