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走在山脚的荒芜小道,沈珏回过身,望了望百年都没有变化的罗浮山。
这荒郊野岭的山头,也不知当年的伊墨是怎么选的地方,千里沃野,却了无人烟。
那老妖蛇缠了沈清轩三生三世,最后终于如了愿,披着红盖头把自己嫁出去不算,还找到罗浮山这么个人烟绝迹的好地方,把他自己和寿命短暂的夫君摆的整整齐齐,成了滋养大地的白骨。
从前他变成狼身,老妖怪都嫌他皮毛腥臊味不好闻,也不知道那时有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被埋在重重土下,皮肉腐烂,白骨嶙峋。
毕竟,他那么挑剔。当妖的时候泡澡非温泉不用;吃肉要片的薄如蝉翼;泡茶用井水,都嫌弃味道不正,不辞辛劳地飞个几千里,去积雪的山头,要山尖尖上,最白的那一小撮雪水……这老妖矫情的令人发指。
即便剔了妖骨变成人,压了性子过日子,也没改到哪里去,活生生地把他一家子逼成了最顶级的厨子,衣饰更不必说,再好的棉锦绸缎都瞧不上,上贡的织锦捧到他面前,他能指着布料,嫌蚕吐的丝不够均匀。矫情的让人好气好笑,又拿他没办法。
于是他只好跋山涉水,不知费了多大力气,才找到这老妖怪从前褪下的蛇蜕,替他做了几件贴身衣裳,换来人家勉为其难的满意,还一脸不情愿地揉了揉他的头。
这老妖怪,高兴的时候喊他沈珏,不高兴了喊他小畜生,只有睡迷糊了或喝酒喝昏了头才会冷不丁冒出一句“小宝”,让他抱一下都是满脸“你可真敢想”,再逼下去,老妖怪索性一脚踢过来。每次磨缠许久,才肯闭着眼装瞎,挺尸般让他凑近,蹭来蹭去地被弄一身毛,然后又一轮嫌弃的循环。
然而嫌弃也枉然。
沈清轩缺席的日子里——那漫长的总是缺席的日子里,只有他们俩相依为伴,或并肩,或踩着对方的影子,走过每个日升月落。
黑暗中,晨光里,青山绿野,喧嚣盛世,这浩大山河,挽不住的流年。他们是互相陪伴最久的亲人。
他曾把睡过头的黑蛇盘在脖子上赶路,也曾迷迷糊糊地变成狼形,被他抱在怀里细心地上药;更有疲惫间隙,他们停在某个陌生地方,都化作原形,依偎在一处无声地等徒劳无功的又一天结束。
他最亲最近的老妖怪啊,用一身拒人千里的高傲姿态,花千年时光把自己惯出一堆毛病,还自我感觉良好的骄傲着。
直到喜欢上一个凡人,又挑剔又无奈地把自己折磨了几百年,顺带折腾了人家三生三世。
终于他如愿以偿,牵着枕边人的手,笑着合上了眼。
现今被埋在土里,化作了白骨。
沈珏想了想,忍不住笑出了声,他想,如果那时伊墨听他说了这个结局,定然要骂一句“小畜生”,然后蛇尾一甩,把他抽飞三千里去。
就像他当年拿捏着姿态,高高在上的和沈清轩玩“报恩”的把戏时,也不曾料到,两百多年后会钻到人家坟里,抱着白骨委屈抱怨一样。
往事俱如烟散。
污浊的黄泥,层层叠叠地掩埋了一个修行千年无数功德在身的老妖。
同那些花鸟鱼虫没什么两样,与那些凡夫俗子无有不同,黄土一盖,无声无息。
再也无法矫情作妖地静寂下去。
沈珏敛了笑容,没有让自己再往下想。
距离他尊称“父亲”的老蛇离世已百年,风霜雨雪里替他挡在前面的背影选择了另一段旅程,偶尔浮出脑海的回忆都是些浮光掠影片段,时光拉长了他仿佛无穷尽的生命,一并扯薄了所有记忆。
最后陪伴他的只有背上的行囊,和脚下或松软或坚实的土地,未知前路地在这苍茫人世,找一个他应诺寻觅的孤魂。
他走出罗浮山下的荒芜小路,踏上黄土压实的大道,不知不觉又是十年。
又一次顿住脚,他一时有些想不起来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停在此处,站在人群喧嚣的街道上左右四顾,茫然地打量着来去行人,挡了挑担小贩的路。
乡音浓重的小贩是个四十多岁的黑瘦汉子,赤着脚,卷着一边高一边低的裤腿,冲他吼了一嗓子:“你是谁家汉子,站这看甚?还不让路!”
沈珏忙退了几步让开,浓重的口音倒是听懂了十成十,原来竟不知不觉来到了雍州。
他的腿脚约莫是坏了,不听使唤,每每他大脑一放空,就带着他到处跑。
逢清明会把他带去罗浮山的墓前,除此之外,每过几年便带他来一趟雍州,也会毫无规律地把他领进皇城里,一次次看着几百年不变制式的金色龙椅,看上面坐着不同的陌生人……他这双腿,像是有了自我意识,不拘主人的管控,很该剁了干净。
一了百了的省心。
沈珏低头,冲着自己风尘仆仆的长靴叹了口气,算了,还是饶它一命。
他想,等他找到了那不知钻哪个地洞里躲不见的人,一定要把靴子脱下来砸在他面前,然后把腿摆开,告诉他:你看,找了你几百年,腿都跑坏了,你看着办罢。
然后,然后大约相视一笑,所有风尘霜雪,就都成了曾经,变成不值一提的过往。
嗨呀——想一想,都觉得心口酸软,仿佛心脏里长出一粒糖渍梅子,酸酸软软又甜腻腻的让人想要笑出声来。
可是,那帝王的孤魂,也不知轮回成了什么物种,想必早已踏过三生石,饮了孟婆汤,再也记不得他了。
即便找到了,大约只能远远地望一眼,或走上前去问一句“可有难处”——必然是没有的,那人性子孤寡,当皇帝时有言官直谏两句,他就敢拍着桌子让侍卫把他拖下去,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扒了人家裤子赏赐三十大板。他很是不在乎被骂作暴君,想办的事一脑门子往前冲,所有挡路的无论人或物都被他踢开了,碾碎了。就算转世,就算遇到难处,估摸着也不愿意低头求人。
沈珏想来想去,大约就是这么个结局,被戒备的眼神打量一阵,而后被拒绝。
再然后,就这么一别两宽。
他不用再找下去,不用再走下去,年年岁岁地蹉跎在越来越陌生的山河故里。
念及此,突如其来的一阵轻松还未过去,紧跟着便是无法忽视的意难平。
意难平。
就像他十年前领回去的那株野梅,不知为何就落在了狭缝里,却不肯认命地腐烂掉,忍不住从细小的缝隙里钻出了芽来。
而后一点一点,钻出泥土,绕开岩石,找着阳光雨雪,生生把自己憋成了丑陋模样,张牙舞爪地挥舞着细弱枝桠,明知徒劳也挣了命地开出艳红的花。
奋力地挣扎,徒劳的抵抗,不过是意难平——明知绝路,也要挣个结果。
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多不甘心。
那本该是它短促一生里唯一一次开花,而后耗尽养分,根枝腐朽,销声匿迹。
仿若本不该出生的他——天真浪漫的狼妖,爱上了人间书生,害了书生,自己也被年青莽撞的道士索了命。
本该无交集的妖精和凡人,短暂的走在一处,又突兀分离,各自赔上性命,却留下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