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囚蛾灯(1) - 刃过留春 - 衔月木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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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囚蛾灯(1)

武馆的生活与蒲争想象中的并无太大差异,每日无非是天不亮就起身站桩,日头西沉要练拳对招,其余时间师兄弟们各自出去找些活计,用挣来的铜元填上在武馆的束脩。

学武之人找不得费力的差事,以防在练功时泄劲儿。蒲争在茶楼的活计并不费力,只是碍于时间问题,需要从原来的全日工变成时辰工。但所幸沈素秋为人通透爽快,想也未想便答应了此事。

“你呀只管好好练武,将来我这茶楼也算能有个给我撑腰的!”沈素秋轻摇绢丝团扇,眼波温柔似三月春水。

得了这份照应,蒲争总算能心无旁骛地投入武艺修习,再用不着为生计而东奔西走。但问题在于武馆的人并不在少数,每日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想在这里待得住,少不了要和其它人打交道。

比如陈青禾。

如果说清朝是故去的前朝,那陈青禾就是前朝的老古董,从里到外似乎都是从过去承继过来的。

蒲争原想着,既是同龄人,她与陈青禾相处该如与杨三敬那般投契,可不承想,这陈青禾开口闭口尽是儿女情长,十句话里有八句不离婚嫁之事,活脱脱从那些才子佳人的戏文里生出来的。

“哎,我看小葫芦好像对你有意思呢!”

“啊?”蒲争手上一抖,钉鞋的锥子差点戳到手指。

其实来到武馆已不少时日,蒲争并非看不出小葫芦的意图:

晨练时偏要站到她身边,用饭时抢着给她摆碗筷,就连她靠在廊下小憩,这人都要凑过来没话找话。

说实话,她有些烦。

“我......听不懂......”蒲争低下头,用力将黑色的鞋面纳进鞋底。

“就是......就是......”陈青禾凑得更近,“男女之事的那个意思!”

蒲争慌乱地摇头装傻,企图把这话题糊弄过去,可陈青禾绕着这却追问不停。蒲争只觉得板凳下似乎生满了蠹虫,咬得人浑身发痒,她坐也坐不住,听也不想听,她只想逃。

“我看小葫芦人挺好的,就是闹腾了点,但心不坏,”陈青禾自顾自地说着,似乎完全忽视了蒲争的反应,“而且你们两个年纪相仿,假使成了也是好事一桩——”

“时辰不早了师姐!”蒲争猛地站起身,板凳“哐当”翻倒在地,吓得陈青禾顿时息声。

“明天......明天还有晨练,我该回去睡了!”

话音未落,她胡乱把鞋料塞进针线筐,逃也似地冲出了房门。凉风拂过脸颊,额角的汗珠带来丝丝寒意,激得她直起鸡皮疙瘩。

她用手搓了搓那未完成的布鞋,重重叹了口气。

少女抽条的身子就像春日里的新竹,不光个子长得快,脚也长得快,明明上一次鞋后跟还能容得下一根手指,没过多久脚趾就怼上了鞋面,崩得骨节蜷曲。

这已是今年第三双挤脚的鞋了。武馆给的例钱有限,经不得起三天两头往鞋铺跑。没法子,蒲争只得硬着头皮向陈青禾讨教,不过要常听她絮叨。

“师妹学学这倒是不错,学门手艺以后也不愁嫁,”蒲争头回请教纳鞋手艺时,换来的就是陈青禾这般打趣。可谁知,这话蒲争没走心,倒叫小葫芦听进去了。没过几日,小葫芦便拿着买来的千层底和青布面找到正在院中练拳的蒲争,嚷嚷着要她给自己做上一双。

“这第一次就当作给你练手!你放心,只要是你做的,不管做成什么样我都穿!”

蒲争抬颌瞧了瞧他,又瞧了瞧材料,伸手接了过来。小葫芦眉毛一动,眼尾上扬,牵得嘴角露出八颗并不白的牙。

蒲争左翻翻,右翻翻,慢条斯理地将青布缠上鞋底,抬起来朝着小葫芦晃了晃,突然转身一扔——那东西便如一杆箭,“嗖”地一下飞在了三丈高的老槐树杈上。

“哎!你干啥!”小葫芦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猴儿般一蹦三尺高,蹿到树下又蹦回来,脸皱得像脚上被穿烂的鞋,连声调都变了。

“我手艺不精,伺候不了您这双脚,”蒲争一本正经地阴阳怪气,“那树上的雀儿怪会垒窝的,叫它们给你编一双。”

说完,蒲争拍拍他的肩,“记得自己上去取啊!”

少年人的情愫,不过是一时兴起的热乎劲儿。小葫芦几次三番凑上前献殷勤,却总碰一鼻子灰,饶是他脸皮像鞋底般长了千层也禁不住这般被一次次丢弃,再加上周正阳常在耳边劝诫:“强扭的瓜不甜”,他那股热忱便如露水见日,渐渐消尽了。

但这边陈青禾也是个明白人,见蒲争当真不喜这些儿女情长的玩笑,便也识趣地收了话头,再没拿她与小葫芦说事,两人相处反倒比从前更自在几分。她晚上照例和蒲争说着体己闺房话,等到白日蒲争和一众弟子们去栖霞台训练,她便又穿梭在了厨房和院落间。

炒菜蔬、晾被褥、熬药膏。她的地图,就是这四方的院落。

“可惜了,爹那么厉害都不学武,自家便宜还不占,不像我,连舅母开个医馆,我也得找点东西放嘴里吃吃!”说着,杨三敬又从药匣子里掏了几片山楂干。

“你还挺大言不惭,”蒲争趁机从杨三敬的手心又抠出几片,扔进自己的嘴里。

“不对呀,那她娘呢?”杨三敬忽然问,“是不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没了?”

“——嘘!”

当同样的问题从蒲争嘴里问出来时,小葫芦的脸立马皱成一团,慌忙将她拽到墙角。

“在这儿问这个?你疯啦!”他紧张地四下张望。

“到底怎么回事?”蒲争不耐烦地追问。只见小葫芦撇撇嘴,把掌心立在嘴边朝她勾勾手,蒲争无奈只能把耳朵伸过去。

“师娘在师妹五岁的时候就和一个铜匠跑了!孩子她也没要,一个人大半夜的,把细软一收拾,第二天人就不见了!”

“你亲眼瞧见了?”

“那倒没有,”小葫芦挠挠鼻尖,“不过当年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师爷气得差点把师父逐出师门,说他连个女人都留不住......”

气什么呢?无非是怪他没本事,拦不住发妻,反过来时也是一样,等男人和别人跑了,就怪女人拴不住男人。

这世道向来如此,私奔者无人指摘

,被抛弃的反要受尽嘲讽。男人留不住妻子是窝囊,女人守不住丈夫更是罪过。横竖都是留下的人活该。<

经此一事,蒲争倒是明白了陈青禾的心思。这姑娘如此执着于拴住一个男人,不过是不愿成为那个被抛弃后还要承受闲言碎语的可怜人。

“我从小便和周正阳一起长大,他的性子我很清楚,”陈青禾一笑,“外面的人再好,都不如有个知根知底儿的来得踏实。”

“不过我爹向来对他严苛,反倒让他变得敏感了些。你别看他平日里一副稳重做派,其实心性就像小孩子一般纯良,只消哄哄便好了。”

小孩子?蒲争闻言一怔,等再见到周正阳时,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这七尺男儿如稚童般撒泼打滚的场景。她险些笑出声,急忙用拳头抵住嘴唇掩饰。

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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