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玉佩 - 千灯录 - 侧侧轻寒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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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玉佩

“十八年前……我十八岁,秀容十五岁,我们互许终身,可蓝家嫌弃我一穷二白,哪肯将她嫁给我?”

冯翊说着,目光望向倚靠柱子坐着的蓝秀容,与她对望一眼,叹了口气。

“因此,在朝廷募兵之时,我想着在家乡着实混不出头,干脆当兵去。只要死不了,我拼死立军功,说不定还能有出头之日,于是便应征入伍,谋求出头之日……”

没想到,立军功的机会根本轮不到他,他和一群刚征召入伍的新兵被派去了西北荒漠,与回纥的交界处不远,守着一座并不要紧的小关隘。

当时关隘口的长官叫姚皋涂,三四十岁了还是个六品振威校尉,家中只有女儿,在常年的守望中总觉前途无望,整日琢磨着发笔大财赶紧回家——不然,他怕死在外头,连个收尸的儿孙都没有。

千灯听到此处,略微皱眉。

而崔扶风看向了她,无须说什么,两人都想起了郜国公主府那个自尽的女史。

姚皋涂因违纪劫掠而被处置,所以死后并无抚恤。他的女儿被卖入掖庭,因为对昌化王的恨意,最后成为了郜国公主陷害她的工具。

千灯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太液池边那片被迅速冲洗掉的血迹。

而冯翊哪知道其中的关联,只继续说了下去。

当时昌化王驻军于黄沙谷,集合西北数百关隘北拒强敌,姚皋涂把守的关隘也纳入其中。

但这座偏远关隘并非要地,除了军中十天半月来送一次补给外,根本无人行经,有可能他们在这边守一二十年,也未必能燃一次烽火。

一群人嘴巴淡了,就出去猎个野猪、弄只黄羊什么的,日子倒也还过得去。

只是冯翊心下总是念着蓝秀容,一想到要在这边了此残生,总是暗自焦灼,恨不得赶紧来几场大战升官发财。

这干巴枯槁的日子,在一次姚皋涂带着他们打猎时,终于结束。

他们在荒漠中遇到了结队的贩茶商人,奇怪的是,队末还有个穿着锦绣华服的回纥人,骑在马背上,身后载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那男的高鼻深目络腮胡,十分雄壮,见到姚皋涂他们也不甚在意,一副鼻孔看人的模样,显然颇有身份;而那女人约摸二十出头,美得跟春夏草原上清澈蜿蜒的河水一般,只是面容惨淡,一副失魂落魄模样。

在荒野当兵多年,姚皋涂目光粘在那女人的身上,怎么都挪不动了,盯着她就跟狼见了肉似的。

那男人见他这副模样,一马鞭抽了过来,口中叱骂:“老子的女人,你个臭军汉也敢看?”

听他口音,不是中原汉人。这附近与回纥交界不远,自安史之乱大唐向回纥借兵之后,双方常共同抗击敌人,因此关系还算不错。

但姚皋涂在下属面前挨了一鞭子,这口气怎么可能咽下去,当即抽出手中刀子就要砍人。

那男人却从身上掏出一个紫铜令信,在他的刀背上敲了敲,嚣张地展示自己的身份:“别以为老子落单了就敢放肆了,我的人马上就来!”

那令信一面是回纥文,一面铸的却是汉文。冯翊略识得两个字,认出上面有回纥、葛萨、相温字样。

葛萨是回纥九姓乌护之一,相温则是将军的意思,这人在回纥地位自是不低。

“什么什么?”

听到此处,鸣鹫霍然跳起,指着右额大声问:“你说的这个回纥相温,这里是不是有块黑黑的,那么大小?”

看他圈起手指比划了个雀卵大小,虽然已经是十七年前的事情了,但此件事冯翊记得深刻,点头道:“对,他右额好像有块乌青胎记。”

“是我妈妈的姐姐的大儿!”<

“大表哥。”金堂弱弱地帮他翻译。

“我小时候他就不见了,我就记得他脸上有个太急(胎记)!”鸣鹫嚷着,瞪着冯翊问,“是你们杀了他,所以他才回不来了?”

“没有!”冯翊当即摇头否认,“当时姚校尉一见这牌子便变了脸色,紫胀着脸收刀入鞘,只吼了一声:‘看什么看!我大唐回纥舅甥之邦,向来交好,岂会因为区区误会冲突而伤了和气?’”

那回纥人见他识相,得意冷笑,收回令信就挂回腰间了。

这一收令信,众人的目光都随着他的手看见了他腰间的镶宝金带,也看见那上面系着一块鸭卵大的美玉,莹光萦绕,润泽至极。

就与他身旁那个美人一样,让人不由自主就盯着多看一眼。

汉人爱佩玉,回纥人却是马背上的民族,并不爱这种易碎的东西。但这块玉委实绝妙,浓白羊脂质地上,两缕青色与紫色相交相离,左斜上方又有一点红色,如两条苍龙夭矫夺珠,如令人过目难忘。

大概就是因此,才会连这回纥贵族也爱不释手,带在身上。

冯翊正在描述时,千灯忽然听到轻微的衣服悉索声。

她用眼角的余光瞥去,看见金堂脸色有些不对,手抖抖索索地移向腰间,要将自己的玉佩给遮住。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冯翊的手已经指向他,说:“虽然时隔很久,但我印象深刻,那块玉和金家少爷的这块,好像十分相似。”

金堂吓了一跳,正抓着自己的玉佩茫然惊惶,鸣鹫已经抬手将玉从他的掌中扯了出来,展示给冯翊看:“这个?”

冯翊肯定:“就是这花纹,不过金少爷这块好像比较薄,不是鸭卵椭圆形。”

鸣鹫用手指捏了捏玉佩,说:“那是,我们回纥喜欢厚的,重的,你们汉人喜欢薄的,亮的!”

如他所言,这块玉佩莹澈透亮,上面雕工精美,青紫朱三色俱在,赫然是匠人利用两条青紫色线交缠的痕迹,雕出了双龙戏珠的图案,堪称巧夺天工。

金堂气急败坏,扑上去抢自己的玉佩:“胡说八道!这是我前日回家在库房偶尔翻到的,见它漂亮就戴上了。你……你这个乱兵,肯定是刚才看到了,所以故意这般说,来陷害我!”

冯翊看向身旁的同伴,问:“你们当时有印象吗?”

那几人印象倒是没这么清晰,面露迟疑之色。唯有被绑在柱子上、下巴兀自在渗血的山羊胡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记得。那玉天生有双龙戏珠的图案,委实价值连城。”

金堂面色惶急,正不知如何是好,鸣鹫又开口道:“我妈姐跟我说过——”

崔扶风提示:“母亲的姐姐叫大姨。”

“我大衣跟我说过,她儿子不见时,身上带着龙珠的!那时候我不知道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了!”鸣鹫一指那块玉佩,“有龙!有珠!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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