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groom
瞿溪玟最熟悉送安岚回家的路,陪她上楼,看她进门然后告别,他像机器人一丝不苟地执行这段程序,执行了五年。
这次他没有下楼开车回家,而是在楼下点了一根烟。
烟是安岚的,像是为了给自己心理安慰,她不抽味道太烈、吸入时太呛的烟,总是选薄荷味的细长女士烟抽。
因为她不喜欢背包,而女士裤子裙子要么没有口袋,要么ʝʂɠ口袋太小放不下烟盒,所以她的烟都放在瞿溪玟身上。
往往一照面话还没说上几句,安岚的手就往他的口袋里掏。墨黑的眼睛盯着他,温热柔软的手在裤子口袋里乱摸,要是摸了好一阵都摸不到,她就要不高兴地皱眉:“啧,我买到的裤子连口袋都没有,你们男人穿的裤子做这么大口袋是为什么?方便伸手进去打游戏?”
这种情况倒也不是很常见,她也只在累到极点时才会这么烦躁。
细细的烟夹在她指尖,衔在她唇舌间恰如其分,瞿溪玟拿着就像捏着玩具假烟。
留给他思考的时间不多,细长的烟都抽的很快,这跟性别无关,只跟习惯有关。安岚抽烟也很快,两三口一根抽完扔掉,盯着烟盒,舌尖难耐地舔舔嘴唇,但不会去碰第二根,她在男女感情之外的方面都很自律,再好吃的饭也点到为止,再重的物欲都能克制,再诱人的陷进也能及时止损。像是为了弥补其他方面的清心寡欲,安岚在男女之事上从不压抑自己。
她和叶疏安分手时才二十二岁出头,不到二十三岁,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很年轻。尚未成熟到合适的程度就被授予了过高的职务,肩上挑了过重的责任,过多的压力积攒连带着旺盛的荷尔蒙无处发泄,加上休息时间实在太少,安岚比起需要花费时间的爱,更渴望快捷便利的性。
在这方面,她学到了十成十的美式风格。
ucla的年轻大学生、结束雇佣关系不久的合作对象、游手好闲的华侨二代、小有名气的橄榄球运动员······她的每任男朋友交往的时间都不长,快餐式的恋爱帮助她缓解压力,她也不会隆重介绍所谓的男朋友,所以这些恋爱都在无意中保持着隐秘性。但好像是出了差错,瞿溪玟总能莫名其妙地撞到安岚和男朋友亲吻或是做更亲密的事。
因而瞿溪玟几乎认识她所有男朋友,或许是无心之举,更有可能是有意为之,安岚的男朋友总会在某个方面,性格或是外貌上,和沈暮有种微妙的相似。
相似点很小也很难察觉,如果不是瞿溪玟认识沈暮许多年,熟悉沈暮的说话方式、走路姿势、身形、性格······他也不会发现这些微末的特殊之处。
安岚心里高悬着皎洁明亮的月亮,之后她找的所有人都是劣质的仿品,被月光一照就会瑕疵毕现。
哪怕对这点心知肚明,他也要去撞坚硬的南墙吗?瞿溪玟叩问自己。
安岚睡不着,她的身体极其疲惫,精神却异常亢奋,她在为明天开业的商场挂心。倒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是耗费了五年心血在它身上,若是成效不如预料,那确实会大大打击她的信心。
瞿溪玟发信息叫她开门,安岚本是不愿意的,她实在是没法从床上爬起来,连看手机信息都是勉力睁开眼睛看的,要她去开门未免太强人所难。
抱着“他万一有事要说”的心态,安岚眯着眼摸索着去开门了。
la的夜晚稍稍有些凉,瞿溪玟在白色短袖外套了一件夹克,身上有淡淡的烟味,应该是偷偷抽她的烟了。
“你最好有正事。”她倚着门框睡眼惺忪地问。
瞿溪玟看她眼睛都睁不开,突然来了兴致,手指摸摸她下巴的软肉,嘲笑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安岚郁闷地抬高下巴,“别这么摸我,跟摸狗一样。”
“谁是狗?你是狗?”瞿溪玟笑意更浓,“我才是你的狗,天天为你鞍前马后,我不是狗谁是狗?”
“到底什么事?我还要早点睡呢。”安岚嘴里碎碎地念着,是真的困极了。
她困倦的模样让瞿溪玟安下心来,好像她困成这样就不会记得他马上要说的话做的事了。
“你有没有听过别人怎么说我们的?”
“怎么说的?”思绪漂浮在空气中,她靠着本能应付他。
“小姐和她的马夫。你年龄小,长的漂亮,说话带点伦敦腔,见人都穿的庄重,他们都戏称你为远东的英式小姐。而我经常在你喝得烂醉时接你回家,偶尔给你送饭,接送你出入各种场合,不是马夫是什么?”
安岚住的公寓不大,她把这里当作歇脚的旅店,所以也没有花时间装饰房间,一眼看来陈设简单得空旷。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回响传来回音,瞿溪玟的声音像是绕着她前后夹击,安岚的魂魄都要在这混沌的感受中消散了。
“哼······没什么道理。”她昏昏沉沉说不出什么道理来。
“不是很有道理吗?”瞿溪玟俯身贴着她的脸颊说:“我给你当佣人,听你的差遣,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偶尔······马夫还会给小姐做情夫。”
站在门口一小会,身体就被外面的气温冻了个彻底,皮肤都变得冰冷坚硬。这时热热的薄荷味喷在耳侧,那里的绒毛不受控制地竖起来,另一个人的呼吸贴着她。安岚本来还昏昏欲睡,后知后觉地发现瞿溪玟靠得太近也不甚在意,没发现他们的距离暧昧过头了,直到吻落到唇角了她才猛然惊醒。
她霎时睡意全无,身侧靠着门框是无处可躲了,站了太久小腿发麻,安岚怕摔倒不敢妄动,着急忙慌地抬手用手指钳着他的下颌两侧,脱口而出:“你疯啦?”
瞿溪玟却像是突然恼了,笑意还在,带着怨恨问:“谁都行,就我不行?”
“不是······”安岚一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乍然清醒说话还模模糊糊的:“你······我······不合适。”
“哪里不合适了?”
瞿溪玟大抵是见惯了这种场景的,脸被挡住了,手却不老实,从安岚居家穿的吊带后背边刮刮蹭蹭。她一向是敏感的,此时身体都凉透了,有滚烫的手捂上来贴着,被摸到背沟就开始哼哼唧唧。
“我什么都不要,就今晚,我伺候你,就一晚,之后你想怎么处理我都随你,你什么麻烦都不会有,行不行,小姐?我的小姐?”
他轻声呢喃着安岚的名字,喊她小姐,好像她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千娇万宠长大的大小姐,珍而重之地亲吻她的掌心,背后微凉的手滑进了上衣里。
安岚被冰了一下,睁开眼清醒地看在她眼前低头的瞿溪玟,她相信只要现在她说一声不或是挣扎一下,他就会立刻走开,他也是有绅士风度的人。
和他混在一起不是一个明智之选,他是沈暮的下属,是沈暮委派来照应她的人,不清不楚的关系对三个人有害无益。安岚想着想着,不知怎的生出一股不服气来。怎么与他有关的人就不能碰了?他的下属兼朋友就是禁区了?她是喜欢沈暮,可她喜欢沈暮就是因为他给了安岚自由自在生活的空间,如果她要因为沈暮委屈自己,那这份喜欢也要添上酸涩不甘,这比她跟瞿溪玟混在一起要不幸多了。
况且······安岚看瞿溪玟的目光逐渐涣散。他俯身时,夹克里面的短袖下垂遮不住胸口,这人从不做防晒,任由洛杉矶的阳光曝晒,他的肤色趋近于蜜色,本身五官就是大气端正的,毛发浓密深黑,颇有些热带风情的朴实兼性感。
这确实是很好的一个人,性格不错,安岚深知这一点。想必各方面能力也不错,从他以前的几位女朋友观察得来。
这个人主动送上门来,要做她的入幕之宾,不求回报,不要结果,他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很低。
仰头看久了月亮,脖子不免酸痛,不时低头看脚下的土,或许能瞧出另一番风味呢。
这盘菜上门来给她尝,尽管口腹之欲不重,却也不是一口不能尝,她何必抵死不从?送上门来的帅气男人,还能确保身体康健没有疾病,她现在还没有男朋友,所以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她又不是什么贞洁烈妇,她连个好女孩都不是。
想通了,安岚用光裸的膝盖顶顶瞿溪玟的大腿内侧,挑眉玩味地说:“看你表现咯,我的马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