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table - 若你若离 - Pooh熊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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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table

睡前喝太多酒的后果就是第二天早上口干舌燥,爬起来喝了两壶水之后脑袋后知后觉地传递痛觉,安岚不用照镜子都知道眼睛一定肿得像桃核,睁都睁不开。

她眯着眼上楼推开书房的门,一般周六的上午沈暮会在这里处理工作。今天也是,鼻梁上架着副眼镜,低头看手里的文件。

安岚走向书桌,在沈暮的椅子旁站定,他抬头看了一眼安岚的脸色,问:“给你放的水喝了吗?”

“喝了。”声音比往常沙哑些。

安岚跨进书桌和沈暮的身体之间,站在他分开的双腿间,很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他左腿上上,头靠上他的肩膀,闭上眼像是又睡着了。

她坐的不稳,整个人攀在他身上,沈暮只能分出一只手搂着她的腰防止她跌下去。

沈暮教训人时就会不自觉流露出东亚大家长的陈腐气质:“脱衣舞好看到你多点了一瓶酒吗?醉成这样。”

“不是酒的错,”安岚摇头都蹭在他的肩膀上,“是工作,是连续加ʝʂɠ班三天的工作。”

“在洛杉矶不加班?”

“我可不敢让他们加班,到时候被告了闹上法庭就麻烦了,出了意外请人回来工作都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时不时画两张饼。”

安岚的睡衣是很轻很薄的吊带裙,站直的时候裙摆都不一定能遮住屁股,眼下坐在他腿上更是只能遮住半个,白花花的大腿压着他的大腿,小腿晃来晃去,脚尖不时踢到他的小腿。这个姿势下,沈暮直观地感受到安岚的瘦。手臂环着的腰细薄得像一片纸,压在他大腿上的重量可以忽略不计。她刚从被子里爬出来,身上还带着股热呼呼暖融融的香味,像是在被子里翻滚的小猫爬到了他身上。

“穿衣服去,带你出去吃饭。”

沈暮心里乱糟糟的,一方面确实是心猿意马。另一方面是他总会想到安岚昨晚说的过去,因为小时候没有几天好日子过,人都到二十五岁了还发育不良像个小女孩。要是她真能无忧无虑做个小女孩也就算了,偏偏还要每日为公司和肩上的责任忙碌,处理一堆棘手的事。

“吃什么?”安岚还像树懒一样扒着沈暮不放,“不早不晚的。”

安岚和沈暮一起住的几天以来,吃的饭要么是阿姨做的,要么是外卖送的,要么是出去吃西图澜娅餐厅。要说他们忙到没有一次下厨房的时间,是不切实际的。问题在于,安岚和沈暮两个人都不太会做饭。

在外留学三年、工作五年,足足八年都是在异国他乡生活,安岚并没有和其他留学生一样练得一手好厨艺,主要原因是她实在懒的买菜做饭刷锅洗碗,宁可在英国天天吃炸鱼薯条,在洛杉矶天天吃快餐店都不愿意自己开火。

而沈暮倒不是不会做饭,他可以很快做出味道不错沙拉或者煎牛排,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白人饭,饱腹当然没问题,只是安岚一点也不爱吃白人饭。

“想吃什么?早午饭也有不错的店,吃正餐恐怕你会等饿了。”

“吃早午饭吧,吃正餐感觉太多了。”

“吃完饭有没有安排?顺路送你去。”

“也没什么,想去打台球玩玩,我的球杆刚运回来,等会放到车里去,不知道有没有弄坏。”

沈暮回忆了一下:“是你的二十岁生日礼物?”

收礼物的人反而记不清了:“二十岁吗?好像是十九岁,也可能是二十一岁,反正那时候还小。”

“是十九岁,应该是你最瘦的时候。我记得那位给你做球杆的老先生,他听了你的身高体重之后很惊讶,问这个女孩是不是生病了。”

“啊!”安岚突然反应过来,“我现在比十九岁重了一点,球杆会不会不适合我了。”

“你多出来的一点重量少到可以忽略不计,不用担心。”

打了二十年台球的沈暮明显比安岚更了解球杆,吃过早午饭之后安岚提起球杆依旧非常称手,和几年前刚开始学时没有区别。

按照世界级的比赛标准,台球细分下来主要有九球、十球和斯诺克三类,九球十球在市井街边的台球馆都能打,不必接受太多训练也能在球桌上逞威风,是平常人眼中的台球。

而斯诺克是明显区别于其他类别的,它格外正式安静,正经比赛中参赛者必需身着衬衫马甲和皮鞋,比赛中不允许发出太响的人声。打法上比起运动,它更像一个解题的过程——计算分数,解开别人留下的谜题,给对手留下新的难题。

非正式的比赛里,能不能说话要看你的对手喜好,好在沈暮并不严苛,反而和安岚有来有回地说话。

安岚打出一颗彩球,站直身体,说:“刚开始学的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斯诺克的职业女选手那么少,自己上手打了才明白,对女人的身材来说,斯诺克球桌太大,球杆太长,随便打颗球都要接杆。本来就不是欢迎女人的运动,九球就好打很多。”

而安岚的身高在女性中偏高,先天的臂长和腿长也很优越,加上脑袋转的快,打球也很有自己的风格。台球老师说过她是这项运动的好苗子。

沈暮弯腰瞄准球,“我们这里斯诺克的职业女选手不多,如果你投身于这项运动,应该也能在世界排名里占到前列。”

“我有这么厉害?”安岚坐在椅子上翘起腿。

球杆前后来回多次最终慢慢打出去,沈暮站起身,走回自己的座位,“有天赋就赢过很多人了。”

轮到安岚出杆,她思考的时间很短,打出的每一杆都利落果断。

“我对台球没有那么多兴趣,它有趣,但我没感觉。况且······”她站直俯视整个球桌,找到了这一局的漏洞,“全心全意为一项运动,你都做不到,我又怎么能做到。”

他们都是被出身和家庭胁迫的人,能随心做出的选择少之又少。但凡沈暮的家世没有那么显赫,家里没有那么多财产需要他打理家长愿意给他们兄妹选择权;但凡安岚生在一个普通的小家里,有一对长寿慈爱的父母。说不定他们不会在八年前的阴湿小屋里相遇,而是在某次公开赛现场狭路相逢。

在那种情况下相遇,他们如今的关系还能是这样吗?

安岚连自己经历的命运都一无所知,又怎么参透另一种命运可能,她也不在意那些,她只关注现生。

不论打法,一局正经斯诺克的时间都要半小时以上,打过两三局安岚的早午饭也笑话了,放下球杆解开袖口透气。

“不打了?”沈暮在旁边喝冰水。

安岚抓了一把额头的碎发,摸到了发根处的汗,“不打了,晚上还有约,一身汗味去见人不太礼貌,回去洗完澡再去时间正好。”

沈暮松松喉结下的扣子,无声地呼出一口气:“约的你请到公司的唐小姐?”

“是她,她人还蛮有趣,适合当朋友。”

安岚习惯用“有趣”来评价人,然后给这个人划出一个适合的界限,每个人在她心里都有稳妥的位置。

沈暮想到的却不是这个人性格外貌,他想到的是唐月梨父母离异,和父亲母亲都不太亲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念书。

按理说和他没有业务往来的人,沈暮是不会记得的。他和这位唐小姐任何一支亲戚都毫无关系,见面次数也屈指可数,沈暮却分外清楚她家的情况。

原因倒也简单:唐月梨有一位关系匪浅的异性朋友,从高中时期就认识的挚友,她这位异性朋友姓楚,单名一个河,是安岚十七岁时的初恋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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