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真相
◎仙人点灯(完)◎
立夏日,炎暑将至,哪怕夜幕降临,整个京城也都笼罩在灼热的暑气中。
街头巷尾的百姓,无不在谈白日旧封丘门的惊骇一幕,说那两大只灯笼看似不起眼,里面竟然藏了满满的尸块,发现时都已腐烂发臭,整个旧封丘门都臭不可闻。
谈论声中,一只白鸽破夜而来,扑动雪白羽翼,身姿轻巧地穿过巍峨的明德门,经御街,直奔权贵云集的大相国寺附近。
少顷,崔府中跑出一匹快马,马上侍从不停挥动鞭绳,直奔坐落五寺三省的报慈寺街。
大理寺门口,马儿停下,侍从下马,将手里书信交给已在门外等候一天的胥吏。胥吏接过书信,一刻不敢耽误,转身回到大理寺,朝着监牢的方向一路小跑。
跑到牢门口,胥吏将书信再交给狱吏,狱吏接过,转身跑入牢中,一直跑到大牢尽头的刑架前,俯首双手奉上书信。
烛火猎猎,跳跃不止,昏黄映照下,一只洁白修长的手伸出,将信拈起,拆开,取出里面的字条。
宋鹤卿看着纸上所言,眼中闪过丝寒光,抬脸看着那被绑在刑架上,看似奄奄一息的老人,轻启唇道:“我应该叫你什么,是汪士林,还是——朱和顺?”
老人一动未动,头脸耷拉向下,月光自巴掌大的窗口照入,打在他的满头白发上,使得他好像一尊早无生命的石像。
“不见棺材不掉泪,别装了,我知道你能听见。”宋鹤卿不悦。
不知过了多久,老人才翕动嘴唇,用老迈嘶哑的声音喃喃道:“我的名字,你怎么知道的。”
宋鹤卿走到他面前,将字条往他眼下一递,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三十年前你与汪士林结伴前往京城谋活路,你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将他杀害,拿着他的户籍,顶替了他的位子,你觉得做的天衣无缝,可这世上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老一辈扬州人可还没死绝呢,就算是找他昔日亲朋好友打听打听,不也很容易得知,汪士林他有一个做厨子的好友,名叫朱和顺?”
朱和顺倏然激动起来,抬头瞪着宋鹤卿吼道:“不可能!我和他的亲朋好友全都饿死干净了!你到底是怎么打听到的!”
宋鹤卿一惊,竟是愣住了。
因为他也不知道崔群青的朋友是通过什么手段打听来的,字条上只写了结果,过程是他自己推测的,以为确定一个人的身份,无外乎是通过亲戚朋友,谁知道还有这一出。
“全都饿死干净了?”宋鹤卿眉头不由深皱,“当年那场大旱,到底有多厉害?”
朱和顺看他这幅困惑表情,似是感到无比好笑,笑个不停,笑中带泪,似是陷入什么回忆中,颤声喊道:“井泉竭,人渴死,田苗尽枯,运河成陆。朝廷啊,朝廷的钱款到底什么时候能到啊,我女饥渴至死,我妻泪竭而亡,方圆百里,不见一滴水一粒粮,朝廷,朝廷怎么还不派人来啊!”
宋鹤卿气息凝住,想到了昔日上京赶考途中听到的一首童谣——“谢氏有鸟遍体玄,长翅一展上九天,空食王母千斤粟,不落一粒下凡间。”
说的是谁,不言而喻。
他的头脑被哭笑声吵得混乱不开,努力维持住清醒,果决有力道:“可纵然你内心再是冤屈,旱灾和谢长寿又有何干系,究竟是什么,让你对他下那么重的毒手。”
朱和顺哭完笑完,渐渐安静下来,安静中,他忽然嗤笑一声,问宋鹤卿:“宋大人,你知道寿桃里要装多少盏灯笼吗?”
“一万盏?”宋鹤卿不懂他为何问这个,随便说了个数字。
“不对,是一万零九百九十九只盏。”朱和顺道。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缓,如飘天际,隔梦呓语。
“一万零九百九十九,既是恭贺圣上万寿无疆,也是向上苍祈求,庇护大魏长治久安。”
“在工部,一盏灯笼的造价是五两银子,所有灯笼加起来,是五十万零四千九百九十五两,加上寿桃的造价,是整六十万两。”
“一两银子是一千钱,一文钱可买两个烧饼,两个烧饼可让一家三口多活五日,若是娃娃,可活七日。”
“六十万两,能买多少个烧饼,宋大人能算出来吗?”
宋鹤卿掌心沁汗,竭力维持镇定,目光发冷:“你到底想说什么。”
朱和顺笑了笑,继续呓语道:“在我刚来京城的时候,我一直弄不懂,明廷说赈灾的粮款拨出去了,为何扬州却什么都没收到,那些粮款到底去哪里了,难道凭空消失了吗?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些年,我始终想不通。直到朝廷为带动京城商业繁荣,官商联合,借天香楼向陛下祝寿,造寿桃,藏天灯,我才恍然明白过来,那些粮款去了哪。”
“它们变成了绮罗绸缎,再被一把火点灭,是谓普天同庆。”
“够了!”宋鹤卿没来由的心慌,只能出声打断,“你说这些,又和你杀了谢长寿有什么关系,难道仅是因为他抢走你一盏灯笼,还打了你一顿吗?”
“不是。”朱和顺摇头,干裂粗糙的嘴角略浮出抹笑意,在宋鹤卿诧异的目光里,继续道,“是因为他对我说了一句话,他说——”
“一盏破灯笼而已,小爷我家里有的是。”
宋鹤卿心头一震,仿佛都能看到谢长寿起死回生站在自己面前,挺着大肚子,高昂着他那颗肥胖臃肿的头颅,不可一世,傲慢逼人。
宋鹤卿隐有感受到什么,但还不够清晰,只能张口去问:“这句话怎么了?”
“怎么了……”朱和顺缓缓笑出声,忽然声音一厉,抬头睁着那双血红老眼瞪向宋鹤卿,疯了一般地吼道,“一盏破灯笼而已,他家里有的是,既然有!为什么还要抢别人的!他们缺钱吗!缺饭吃吗!他们有几辈子花不完的钱吃不完的粮,根本就用不完,为什么还要去抢!去夺!”
那双老眼里涌出浑浊的泪,大滴大滴,像永远化不开的浓墨。
“我三十五岁才得宝儿一个女儿,她是生生饿死渴死在她娘怀里的,去时不过六岁,我的云娘生生哭瞎了眼,哭到最后眼里流的不是泪,是血,她咽气时跟我说,她下半辈子不要当人了,去做猪做狗,被人一刀宰了吃肉,也好过为人,受这生死离别之苦。”
“仙人点灯,普天同庆……哈哈哈,多么好听的一句话,可有谁还记得三十年前的扬州大旱!”
“凭什么你们都在庆贺,而我却要饱尝家破人亡之苦,观你们团圆!”
“既如此,我不妨把谢长寿做成灯笼,去替代被他抢走的灯笼,京城不缺民脂民膏烧灼起来的味道,可想必都没见过权贵的膏脂烧起来长什么样吧?干脆我就助他上天,让大家开开眼,也让我的云娘在天上开开眼,这有何不妥,有何不妙,谁让他抢了我的灯笼,他这难道不是自食恶果吗?哈哈哈!”
宋鹤卿闭了眼,沉默许久方道:“没错,他这的确是自食恶果。”
可他又将眼睛倏然睁开,眼波清亮不已,亦沉痛不已,上前揪住朱和顺的衣襟大喝道:“可这果子又何须你亲自动手去摘!作孽之人自有天收,天不收我收!我杀他遵的是法,你杀他犯的是罪!以命换命,你觉得值吗!”
“值。”朱和顺笑道,“活到这把岁数,能把奸相的儿子宰了,大值。”
宋鹤卿将他的领子松开,咬牙从齿间挤出四字:“冥顽不灵。”
说完转身欲要离开,身后却传出朱和顺的低笑。
朱和顺道:“宋大人,不是老头子我冥顽不灵,是你还太年轻。你没有经过骨肉分离的苦楚,午夜梦回时痛不欲生的心情,你不会懂的,你知道个什么。”
宋鹤卿顿住脚步,转脸看向朱和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