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解读7
原文:“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
解读:在军事行动中,要根据敌我双方的兵力对比采取不同的战术。如果我方军队数量是敌人的十倍,就可以包围敌人,以达到让敌人屈服甚至全歼的目的。这里的“十倍”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而是指在兵力上占有压倒性优势的情况。在这种优势下,可以对敌人形成合围之势,迫使敌人就范。
如果我方兵力是敌人的五倍,可以采取攻击的战术。曹操认为,可以分三倍兵力从正面攻击,另外二倍作为奇兵,出奇制胜。这意味着在兵力有一定优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战术安排,让敌人难以招架。
当我方兵力比敌人多一倍时,虽然有数量优势,但还不够明显。此时要运用计策分散敌人,让敌人的兵力更加分散,从而使我们的兵力优势进一步扩大。这样可以增加我们胜利的可能性。
在实际的战争或竞争中,我们需要准确评估双方的实力对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策略和战术,以实现最终的胜利目标。
原文:“敌则能战之。”
解读:当敌我双方兵力相当时,不能单纯依靠硬拼,而要运用奇正之法,即出奇兵或用正兵相互配合。可以寻找敌人的弱点进行攻击,也可以运用阵法、谋略来战胜敌人。《孙子兵法》始终强调不主张力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首先考虑谋略的重要性。在敌我兵力相当的情况下,更要通过巧妙的计策来获取胜利,而不是盲目地进行武力对抗。这样可以减少自身的损失,提高胜利的几率。
原文:“少则能逃之。”
解读:在战争中,如果敌人的数量远多于我方,明智的做法是逃跑和逃避,避免与敌人正面作战。因为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硬拼,很可能会导致惨重的损失甚至丢命。逃跑并不意味着失败,而是为了保存实力。当敌人数量众多而我方兵力较少时,必须找到逃跑的方法,不能被敌人包围歼灭。这需要提前进行谋划。在这种情况下,打不过就跑并不丢脸,而是一种明智的战略选择,以便在合适的时机再寻战机。
原文:“不若则能避之。”
解读:如果在勇敢、谋略、实际情况等方面都不如敌人,比如自身军队处于非常劳累、饥饿的状态,或者治兵能力差,明显打不过敌人时,就应该引兵避免与强大的敌人正面战斗。如果执意坚守或力战,结局往往是被打败、投降或者死亡。而逃跑和回避需要有方法,可以根据地形进行逃避,也可以运用计策。能成功逃避也是一种本事,并不丢人。作为将领,不仅要知道什么时候能打胜仗,还要清楚什么时候必须逃跑。同时,也要懂得什么时候有可乘之机能够反败为胜。这才是有智谋的将领,而不仅仅只有忠勇。
原文:“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解读:在战争中,如果处于弱势一方,力量不足、人少势微,这是天生的劣势。这种情况下,弱小的一方通常是难以战胜强大的敌人的。虽然可能凭借一时的坚守暂时抵御敌人,但由于自身力量无法持续支撑,最终只能被强大的敌人击败。当然,也存在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情况,但这往往是建立在出色的谋略甚至运气的基础上。一般来说,弱小的一方即使能够坚守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会被强大的敌人所擒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