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医馆开了两千年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有,绝不可能。)(本文绝大部分内容都在古代,现代的比例很少)燎祭出错,身在大荒的活祭销棉被熊熊大火烧到了人间,语言不通,生活完全不同,幸好医术在手。为融入人群,改名沈眠,但白人国的肤白和活得久却改不了。肤白除了让自己更容易被看到实在没什么好处。活得久好处比较多,比如游医当了很久,医馆开了两千年……见证中医发展和上下五千年。活得久也有坏处,就是病人老了死了,自己还是那样一张脸,所以日常悠游四方。至于病人嘛,您身体好给够钱,咱们就此别过,不用怀念。当然也能遇到擅长花样作死的病人,没关系,沈眠随时可以离开,见惯了人性阴暗,她只有花完钱才能心甘情愿治病救人。至于游山玩水时救治病人,哦,那一定是东西难吃,风景不好。要问感情?别问,问就是天生爱看花花世界,爱吃爱玩爱旅行,不沾红尘半点土。2024年了,沈眠爬泰山救了位全身上下只有嘴最硬的男人白术,绞尽脑汁三个月,总算治到痊愈,她收下巨额诊金和药费愉快再见。一个月后,沈眠又见到了白术,哦,他把自己搞骨折了,治好收钱,再也不见。三个月后,沈眠再次遇到白术,他又把自己搞到比死人多一口气,坑爹呢这是?!沈眠觉得不对,这么多年了,没人能连续和自己偶遇三次!白术到底是谁?为什么对自己这么了解?……白术掰着手指数,三次,四次,五次……三十次都不止,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边跑边问:“我们五千年的交情,你怎么说话不算话?”请看新脑洞intj女医生沈眠VSinfp男兽医白术,欢喜冤家。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不可能。暂时隔日更。内容标签:强强时代奇缘欢喜冤家正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