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奇异梦境
此梦还未歇,另一怪梦又如梦魇般紧紧在焕焕昏睡状态里脑海里盘桓着。这次,她做了一个怪异无比的梦,梦里的自己很是不一样,就如同宿命召唤一般,她感觉那样的梦境很真实很真实,梦境里的一切,都好像真实发生过一般,但又却是那样的荒诞怪异。焕焕在梦境里模糊地认为着,她感觉自己好像落入了一个虚无而又神秘的话本子里,自己成为了那带着神仙气味的主角之一。
梦里,她还是叫焕焕,只是她少了一只眼睛……
“焕焕,此乃相思诀。你的唤思君,我的唤思末。”
“焕焕,焕焕。我心悦你。”
啊啊啊啊,又是这样的梦,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问题是梦里的声音听起来是个小女孩的声音。焕焕醒来,捶了下脑袋。她真的恨死了这个梦,每次醒来脑袋都会爆炸痛。像是在提醒她不要忘记什么,但她总也想不起来。“思君?思末?好俗的命名啊。”
焕焕穿好衣裳,将枕头底下的银眼罩取了出来。仔细地戴在左眼处。随后又心里念诀,从手心处唤出一把银匕首。匕首看起来平淡无奇。银匕首上缠着许多黑色的碎布条,将匕首剑身遮得严严实实。焕焕盯着匕首看了一会儿,将它别在了腰间。
最近她发现自己有些不同,她的衣服有些不合身了。领子越来越往下了,裙摆只能遮到膝盖处。她有些懊恼,随后用力往床帘上一扯,便扯下一大块黑布,随后系在自己的腰间,黑布一直往下遮到了她的脚踝处。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将衣服往上提,一直拉到脖子处。然后取出匕首,往领子处戳了三个小孔,又用匕首割下三条小黑布,将布条穿过小孔,打上死结系好。匕首锋利无比,轻手一挥,便轻松割下布条。在收回匕首时,焕焕忘记自己用以包裹匕首的是脆弱的布条。她往腰间一戳,准备以一个帅气的姿势放回匕首。殊不知在她拔出匕首的一瞬间,那些包裹匕首的布条便已经成了更零碎的布渣。这一动作,直接戳到了她的大腿,刹那间,昏暗的小屋里被一道红光照耀。匕首吃了血便会放出红光,并显出六滴血液晶石。焕焕无语,口中道,“六血,收了,吃我的血你还那么高兴。”果真,匕首灭了红光,晶石也消失不见了,看上去与寻常的匕首无异。焕焕并没有感到疼痛,她生来便感觉不到肉体的疼痛。而且受伤后的部位,会自己在短时间里愈合。有点苦恼的是,匕首六血把她刚才套在身上的黑布划了一个大洞,黑布上还滋留着暗红的血液。
“啊,今天真的是,都怪那该死的梦。”说罢,她又扯下块黑布遮住刚才被划破的黑布的大洞。着装完毕后,焕焕从胸口取出一张白色布条,布条上绘着一个图案:是一头长着巨大青色獠牙的野猪怪简化图。前些天她在街上变弄幻术卖艺,吸引了不少人捧场,茶馆里说书的,握着把竹扇,一摇一晃地往人堆里挤。焕焕见了他,白了他一眼。说书的男子佯笑,晃了晃扇子,算是打了招呼。在她的地盘上招揽生意,这已不是第一次了,焕焕不理。说书的见人就逮着问:“你听说十里镇闹妖怪了吗?听说已经杀害十人了。是头浑身青色,毛发棕黑,头比身大的野猪怪。”众人一听说有妖怪,且已害十人性命,都忍不住惊呼。看客来了兴趣,那说书的便越讲越大声,吸引了更多的人,不一会便把焕焕的看客都请去了茶楼。
一听说有妖怪。焕焕心里就痒痒。修仙界的人都明白,寻常畜生要幻化为妖,便需修炼几百年。短期修炼成妖的必有灵石或灵器相助。再有胜者,有实力较强的修仙门派,会用灵石或者灵器专门驯化各类动物,使其为灵兽,助其门派发展。修炼成人的妖怪最为难除,也最为难得。世人称这妖怪为半仙。若不作恶,修仙界的人也不会要其性命。若有作恶,残害生灵,便会遭到天谴受到雷击,且会被修仙界的十大门派相继追杀。焕焕心想,这野猪怪竟敢害人性命,必然未修炼成人。自己也许还能与其一斗,若是得了什么灵石或者灵器,便赴仙居岛进行贩卖。必能发一笔小财,自己也就暂时不用用修仙者一眼就能看穿的低级幻术骗人卖艺了。再者就是,她真的太穷了。
这块白布上的野猪怪图案是她自己根据说书人短暂的描述绘制的。她收好布条,将匕首收入内乾。整装出发。
十里镇距焕焕所在的陵城有五十里远。早晨从陵城出发,焕焕买了五个馒头用以路间吃食。等她到达十里镇时,已经是深夜了。焕焕发现十里镇的路碑处有用于防范妖魔的结界,且在不远处插有避邪旗,没有一个值夜者,也没有火把照明,只有凄冷的月光。焕焕觉着,十里镇的妖怪绝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焕焕摸了摸左眼处的眼罩,确保眼罩牢牢地遮住眼睛。随后,啃完了最后一个馒头,便打算在离镇不远处的树林里生火歇息了。她前往树林拾树枝,发现这片树林里,竟看不见一点儿青色。树林里还有因打斗而折断的几棵大树。焕焕匆匆拾好树枝便往城门处走。这一天真的是太累了,她取出匕首六血,用匕首尖刺破自己的食指,血液滑出。她轻声道;“六血,结界吧。”吃血后的匕首,红光闪耀,六颗血红的晶石闪着奇异的光芒。随即红色的光罩,覆盖在焕焕的周围。不一会红色的光芒消失了,用树枝生起的火,被焕焕熄灭了,焕焕很喜欢黑暗,在光亮的情况下,她很难睡着。焕焕裹紧了衣服沉沉地睡过去了。
等到她醒来时,天已经渐渐开始亮了。她睡眼朦胧,身体仍旧感觉很疲惫,但她知道自己很难再入睡了。黑暗已逝,阳光刺眼。她整理好衣服,念诀从內乾中取出匕首六血,用黑布重新裹好,系在腰间。
焕焕倚在大树上,看向城门,只见城门处已放置了火把,有士兵开始守门。一些推着大白菜,担着馒头包子的小商户开始准备进城。他们把东西放在地上,站着相互寒暄。焕焕听见一个大伯说自己来自永和村时,众人反应巨大,连守门的士兵也转过头看着他。“永和村最近听说被野猪怪杀害了五口人了。大伯你可清楚。”一位推着背篓卖的大娘问,“听说都是未出阁的少女。”众人皆是一惊,屏息以待老伯的回答。只见老伯双眼含泪,淡淡道:“也有少男。我孙子便死于半个月前。”
“啊,这可了得,老伯节哀。”
“好骇人啊,老伯节哀啊。听说已有修仙门派前来除妖了。还是在陵城的何氏。何氏可是十大修仙门派之一,老伯放心,定能为你孙子报仇。”
“这妖怪害了人便无法修炼成人了。这妖怪怕是有什么隐情。”众人一听,便都向说话的青年男子望去。只见这男子背着一背篓的书籍,头上戴着顶书生帽,是书生打扮。众人一见是书生,说话便客气起来。
“先生何解?”卖背篓的大娘靠拢一步,轻声问到。
“大娘你有所不知,书中讲,修炼为妖的畜生,向善便幻化为半仙,向恶便为恶鬼。恶鬼是分等级的,厉害的为恶煞,一般的为鬼怪,统领鬼界的称为鬼仙。想必,那野猪怪想成为恶鬼。”
“那成了恶鬼可如何?可除?”守门的士兵好奇地问道。这问题的答案焕焕是知晓的。她以前在陵城乞讨时,认识了一个小修士,小修士见她可怜,便买了碗面条送到她面前,还给了她些银两。后来他经常来找她,给她送饭送银两。渐渐待她为友,后来小修士要回门派了,担心她过不好,便私自教了她点幻术,相识过程里还告诉了她许多修仙界的常识。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是常识之一。成了恶鬼的妖精最为难除,其戾气怨气最大,且可在夜间幻化为人。焕焕看向那书生,只见那书生面上一笑,从背篓里掏出三本书来,大声回答道:“守门的兄弟问得好,这修仙界有许多常识我等凡人不知,好在有仙人写了关于这些内容的书,书中不仅可以解答一切问题,还有防范妖魔的方法。各位若是感兴趣,便从我这里买些去。提前预防啊,不要遭受老伯之痛后才后悔啊。”书生举起书本,还示意翻开了几页,焕焕离得远,并未看得很仔细,看书生如此卖力地推销,心中不禁冷笑,“这书生好会做生意啊。”
众人眼光均向书本看去,人群中已有动心者,询问道;“公子这书卖多少银两?”
“十两。”
“怎的,这也太贵了。我这一车的背篓也买不到一两,公子这要价太高了。”卖背篓的大娘收回落在书生手上书的眼神,不禁埋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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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是贫穷出生,还食过猪食。怎会不知钱财之辛苦。十两是卖给镇里有钱人家的,对大家只收二十钱。”
大家一听二十钱便立马开始掏腰包购买了,守门的士兵还要了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