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胡适谈人生与哲学:容忍与自由》(1) - 胡适经典全集套装 - 胡适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二十二章《胡适谈人生与哲学:容忍与自由》(1)

第二十二章《胡适谈人生与哲学:容忍与自由》(1)  容忍与自由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儿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lincolnburr)。我们谈到英国文学大师阿克顿(lord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写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1908)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

《王制》有之:“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排治权者,之以济世明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我在那时候已是一个无鬼论者、无神论者,所以发出那种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礼记》的一篇)的“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1923)会很热心地给《西游记》作两万字的考证!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三十年后还时时留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史意义。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话的“诛”正是中国专制政体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更没有注意到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们。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我到今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灵魂不朽的说法。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神也不信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烧死。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与自由。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我的容忍度量是可爱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总觉得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诚心地谅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诚心地容忍并且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因为我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容忍的重要意义。若社会没有这点容忍的气度,我决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了。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个宗教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一个政治团体总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一切对异端的迫害,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迫,都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心理。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马丁·路德(martinluther)和约翰·高尔文(johncalvin)等人起来革新宗教,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但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后,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地活烧死。这是1553年10月23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塞维图斯的惨史,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争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何以高尔文的门徒(后来继任高尔文为日内瓦的宗教独裁者)柏时(debeze)竟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

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么他的意见还会错吗?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在塞维图斯被烧死之后,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评。1554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地说:“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

上帝自己说话,还会错吗?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见就是“正义”,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都是“魔鬼的教条”了。

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受自由。但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我们同样地感觉到不容忍是常见的,而容忍总是很稀有的。我试举一个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作例子。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我当时看了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现在在四十多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还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

我曾说过,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四八,三,十二晨

哲学与人生

前次承贵会邀我演讲关于佛学的问题,我因为对于佛学没有充分的研究,拿浅薄的学识来演讲这一类的问题,未免不配;所以现在讲“哲学与人生”,希望对于佛学也许可以贡献点参考。不过我所讲的有许多地方和佛家意见不合,佛学会的诸君态度很公开,大约能够容纳我的意见的!讲到“哲学与人生”,我们必先研究它的定义:什么叫哲学?什么叫人生?然后才知道他们的关系。

我们先说人生。这六月来,国内思想界,不是有玄学与科学的笔战么?国内思想界的老将吴稚晖先生,就在《太平洋杂志》上发表一篇《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其中下了一个人生定义。他说:“人是哺乳动物中的有二手二足用脑的动物。”人生即是这种动物所演的戏剧,这种动物在演时,就有人生,停演时就没人生。所谓人生观,就是演时对于所演之态度,譬如,有的喜唱花面,有的喜唱老生,有的喜唱小生,有的喜摇旗呐喊,凡此种种两脚两手在演戏的态度,就是人生观。不过单是登台演剧,红进绿出,有何意义?想到这层,就发生哲学问题。哲学的定义,我们常在各种哲学书籍上见到,不过我们尚有再找一个定义的必要。我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上所下的哲学的定义说:“哲学是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去找根本的解决。”但是根本两字意义欠明,现在略加修改,重新下了一个定义说:“哲学是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意义上着想,去找一个比较可普遍适用的意义。”现在举两个例来说明它:要晓得哲学的起点是由于人生切要的问题,哲学的结果,是对于人生的适用。人生离了哲学,是无意义的人生;哲学离了人生,是想入非非的哲学。现在哲学家多凭空臆说,离得人生问题太远,真是上穷碧落,愈闹愈糟!

现在且说第一个例:二千五百年前在喜马拉雅山南部有一个小国——迦叶——里,街上倒卧着一个病势垂危的老丐,当时有一个王太子经过,在别人看到,将这老丐赶开,或是毫不经意地走过去了;但是那王太子是赋有哲学的天才的人,他就想人为什么逃不出老、病、死,这三个大关头,因此他就弃了他的太子爵位、妻孥、便嬖、皇宫、财货,遁迹入山,去静想人生的意义。后来忽然在树下想到一个解决,就是将人生一切问题拿主观去看,假定一切多是空的,那么,老、病、死,就不成问题了。这种哲学的合理与否,姑不具论,但是那太子的确是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意义上着想去找他以为比较普遍适用的意义。

我们再举一个例:譬如我们睡到夜半醒来,听见贼来偷东西,我那就将他捉住,送县究办。假如我们没有哲性,就这么了事,再想不到“人为什么要作贼”等等的问题;或者那贼竟苦苦哀求起来,说他所以作贼的原故,因为母老,妻病,子女待哺,无处谋生,迫于不得已而为之。假如没哲性的人,对于这种吁求,也不见有甚良心上的反动。至于富于哲性的人就要问了,为什么不得已而为之?天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有多少?为什么社会没得给他做工?为什么子女这样多?为什么老病死?这种偷窃的行为,是由于社会的驱策,还是由于个人的堕落?为什么不给穷人偷?为什么他没有我有?他没有我有是否应该?拿这种问题,逐一推思下去,就成为哲学。由此看来,哲学是由小事放大,从意义着想而得来的,并非空说高谈能够了解的。推论到宗教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等,也无非多从活的人生问题推衍阐明出来的。

我们既晓得什么叫人生,什么叫哲学,而且略会看到两者的关系,现在再去看意义在人生上占的什么地位?现在一般的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思想差不多是社会的奢侈品。他们看人生种种事实,和乡下人到城里未看见五光十色的电灯一样。只看到事实的表面,而不了解事实的意义。因为不能了解意义的原故,所以连事实也不能了解了。这样说来,人生对于意义,极有需要,不知道意义,人生是不能了解的。宋朝朱子这班人,终日对物格物,终于找不到着落,就是不从意义上着想的原故。又如平常人看见病人种种病象,他单看见那些事实而不知道那些事实的意义,所以莫名其妙。至于这些病象一到医生眼里,就能对症下药,因为医生不单看病象,还要晓得病象的意义的原故。因此,了解人生不单靠事实,还要知道意义!

那么,意义又从何来呢?有人说,意义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积累得来,是愚人取得意义的方法;一种是由直觉得来,是大智取得意义的方法。积累的方法,是走笨路;用直觉的方法是走捷径。据我看来,欲求意义唯一的方法,只有走笨路,就是日积月累地去做刻苦的工夫,直觉不过是熟能生巧的结果,所以直觉是积累最后的境界,而不是豁然贯通的。大发明家爱迪生有一次演说,他说,天才百分之九十九是汗,百分之一是神,可见得天才是下了番苦功才能得来,不出汗绝不会出神的。所以有人应付环境觉得难,有人觉得易,就是日积月累的意义多寡而已。哲学家并不是什么,只是对于人生所得的意义多点罢了。

欲得人生的意义,自然要研究哲学史,去参考已往的死的哲理。不过还有比较重要的,是注意现在的活的人生问题,这就是做人应有的态度。现在我举两个可模范的大哲学家来做我的结论,这两大哲学家一个是古代的苏格拉底,一个是现代的笛卡尔。

苏格拉底是希腊的穷人,他觉得人生醉生梦死,毫无意义,因此到公共市场,见人就盘问,想借此得到人生的解决。有一次,他碰到一个人去打官司,他就问他,为什么要打官司?那人答道,为公理。他复问道,什么叫公理?那人便瞠目结舌不能作答。苏氏笑道:我知道我不知你,却不知道你不知呵!后来又有一个人告他的父亲不信国教,他又去盘问,那人又被问住了。因此希腊人多恨他,告他两大罪,说他不信国教,带坏少年,政府就判他的死刑。他走出来的时候,对告他的人说:“未经考察过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你们走你们的路,我走我的路罢!”后来他就从容就刑,为找寻人生的意义而牺牲他的生命!

笛卡尔旅行的结果,觉到在此国以为神圣的事,在他国却视为下贱;在此国以为大逆不道的事,在别国却奉为天经地义,因此他觉悟到贵贱善恶是因时因地而不同的。他以为从前积下来的许多观念知识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们多是趁他思想幼稚的时候侵入来的。如若欲过理性生活,必得将从前积得的知识,一件一件用怀疑的态度去评估他们的价值,重新建设一个理性的是非。这怀疑的态度,就是他对于人生与哲学的贡献。

现在诸君研究佛学,也应当用怀疑的态度去找出它的意义,是否真正比较得普遍适用?诸君不要怕,真有价值的东西,绝不为怀疑所毁;而能被怀疑所毁的东西,绝不会真有价值。我希望诸君实行笛卡尔的怀疑态度,牢记苏格拉底所说的“未经考察过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这句话。那么,诸君对于明阐哲学,了解人生,不觉其难了。

本文为1923年11月胡适在上海商科大学佛学研究会的演讲

原载1923年12月10日《东方杂志》第20卷第23期

自由主义

孙中山先生曾引一句外国成语:“社会主义有五十七种,不知哪一种是真的”。其实“自由主义”也可以有种种说法,人人都可以说他的说法是真的,今天我说的“自由主义”,当然只是我的看法,请大家指教。

自由主义最浅显的意思是强调的尊重自由,现在有些人否认自由的价值。同时又自称是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里没有自由,那就好像长板坡里没有赵子龙,空城计里没有诸葛亮,总有点叫不顺口罢!据我的拙见,自由主义就是人类历史上那个提倡自由,崇拜自由,争取自由,充实并推广自由的大运动。“自由”在中国古文里的意思是:“由于自己”,就是不由于外力,是“自己作主”。在欧洲文字里,“自由”含有“解放”之意,是从外力裁制之下解放出来,才能“自己作主”。在中国古代思想里,“自由”就等于自然,“自然”是“自己如此”,“自由”是“由于自己”,都有不由于外力拘束的意思。陶渊明的诗:“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这里“自然”二字可以说是完全同“自由”一样。王安石的诗:“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我终不嗔渠,此瓦不自由”。这就是说,这片瓦的行动是被风吹动的,不是由于自己的力量。中国古人太看重“自由”、“自然”的“自”字,所以往往看轻外面的拘束力量,也许是故意看不起外面的压迫,故意回向自己内心去求安慰,求自由。这种回向自己求内心的自由,有几种方式,一种是隐遁的生活——逃避外力的压迫,一种是梦想神仙的生活——行动自由,变化自由——正如庄子说,列子御风而行,还是“有待”。“有待”还不是真自由,最高的生活是事人无待于外。道教的神仙,佛教的西天净土,都含有由自己内心去寻求最高的自由的意义。我们现在讲的“自由”,不是那种内心境界,我们现在说的“自由”,是不受外力拘束压迫的权利,是在某一方面的生活不受外力限制束缚的权利。

在宗教信仰方面不受外力限制,就是宗教信仰自由;在思想方面就是思想自由;在著作出版方面,就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这些自由都不是天生的,不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是一些先进民族用长期的奋斗努力争出来的。

人类历史上那个自由主义大运动实在是一大串解放的努力。宗教信仰自由只是解除某个宗教威权的束缚,思想自由只是解除某派某派正统思想威权的束缚。在这些方面……在信仰与思想的方面,东方历史上也有很大胆的批评者与反抗者。从墨翟、杨朱,到桓谭、王充,从范缜、傅奕、韩愈,到李贽、颜元、李塨,都可以说是为信仰思想自由奋斗的东方豪杰之士,很可以同他们的许多西方同志齐名比美。我们中国历史上虽然没有抬出“争自由”的大旗子来做宗教运动、思想运动或政治运动,但中国思想史与社会政治史的每一个时代都可以说含有争取某种解放的意义。

我们的思想史的第一个开山时代,就是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争取思想自由的意义。

古代思想的第一位大师老子,就是一位大胆批评政府的人。他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同时的邓析是批评政府而被杀的。另一位更伟大的人就是孔子,他也是一位偏向左的“中间派”,他对于当时的宗教与政治,都有大胆的批评。他的最大胆的思想是在教育方面:

有教无类:“类”是门类,是阶级民族,“有教无类”,是说:“有了教育,就没有阶级民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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