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七章自私的基因
自私的基因试读:一个更为复杂的可能性是,每块构件对其同类并无亲和力,而对其他的某一类构件却有互相吸引的亲和力。如果情况是这样的,复制基因作为样板的作用并不产生完全相似的拷贝,而是某种“反象”,这种“反象”转过来再产生和原来的正象完全相似的拷贝,对我们来说,不管原来复制的过程是从正到反还是从正到正都无足轻重;但有必要指出,现代的第一个复制基因即dna分子,它所使用的是从正到反的复制过程。值得注意的是,突然间,一种新的“稳定性”产生了。在以前,汤里很可能并不存在非常大量的某种特殊类型的复杂分子,因为每一个分子都要依赖于那些碰巧产生的结构特别稳定的构件。第一个复制基因一旦诞生了,它必然会迅速地在海洋里到处扩散它的拷贝,直至较小的构件分子日渐稀少,而其他较大的分子也越来越难有机会形成。我来重复并扩展一下对题目中「自私」一词的解释。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命中哪一层次是自然选择的单位,有着不可避免的「自私」?自私的种属?自私的群体?自私的生物体?自私的生态系统?我们可以争论这些层次中大多数单位的自私性,它们还都曾被一些作者全盘肯定为自然选择种属?自私的群体?自私的生物体?自私的生态系统?我们可以争论这些层次中大多数单位的自私性,它们还都曾被一些作者全盘肯定为自然选择的单位。但这都是错误的。如果一定要把达尔文主义简单概括为「自私的某物」,这本书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层层推理得出,这个「某物」只能是基因。这是我对标题的解释,无论你是否愿意相信推理本身。我希望这可以澄清那些更严重的误解。尽管如此,我自己也在同样的地方发现了自己犯过的错误。这在第一章中的一句话可以看出来:「我们可以尝试传授慷慨和利他,因为我们生而自私。」传授慷慨与利他并没有错误,但「生而自私」则可能产生误解。我直到1978年才开始想清楚「载体」(一般是生物体)和其中的复制因子(实际上便是基因,第二版中新加入的第十三章解释了这个问题)之间的区别。请你在脑海里删除类似这句话的错误句子,并在字里行间补充正确的含义。这种错误的危险性不难使我认清这个标题的迷惑性,我应该当时便选择「不朽的基因」作为标题。也许这个标题有点儿过于神秘,但所有关于基因与生物体作为自然选择的竞争单位的争议[这个争议一直困扰着晚年的厄思斯特·迈尔(ernstmayr),直至他去世]则可以迎刃而解。自然选择有两种单位,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争议。基因是复制因子的单位,而生物体则是载体的单位。它们同等重要,任何一方都不可低估。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单位,只有我们认清其区别,才不至于陷入混乱的绝望中。《合作的基因》是《自私的基因》另一个好的替代书名。虽然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但这本书主要的一部分便是讨论自私基因的合作形式。需要强调的是,基因组们并不需要以牺牲同伴或者他人的代价来换取自身的繁荣发展。相反,每一个基因在基因库里——生物体以性繁殖洗牌获得的基因组合们,以其他基因为背景,追求着自身利益。其他基因是每一个基因生存大环境中的一部分,正如天气、捕食者与猎物、植被与土壤细菌都是环境的一部分。从每个基因的角度上看,「背景」基因可以与之共享生物体,相伴走过世代旅程。短期看,背景基因指的是基因组中但从长期看,背景基因则是种群基因库内的其他基因。因此,自然选择将基因看为相互兼容——几乎等同于合作——的团体,自然选择偏爱那些共同存在的基因们。然而,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合作基因的演化违反了自私基因的根本原则。第五章以桨手的比喻来讲述这个理论,第十三章则更进一步讨论了这个问题。虽然自私基因的自然选择偏爱基因间的合作,我们也必须承认,有一些基因并不这么做。相反,它们牺牲基因组中其他基因的利益而行动。一些作者将它们称为「越轨基因」,有一些则将其称为「极度自私基因」,还有些人则直接称之为「自私的基因」,将之与其他因自身利益而合作的基因混为一谈,未能理解其中微妙的不同。第十三章讲述了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减数分裂驱动基因,而「寄生dna」的概念最初是在第三章末尾中提出的,后来则有一些作者对其进一步研究,并以「自私的dna」这样的妙笔来描述。自从本书第一次出版之后,这些年不断发现有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它们更为匪夷所思。这已成为这些年研究的热点。[1]《自私的基因》一直因为将基因拟人化而被批评,这一点也需要解释一下(如果不需要道歉的话)。我采用了两个层次的拟人:基因与生物体。基因的拟人真应该不是个问题,因为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不会认为dna分子会有一个有意识的人格,任何理智的读者也不会将这种妄想归罪于作者的写作方式。有一次我听到伟大的分子生物学家雅克·莫诺(jacquesmonod)讲述科学中的创造力时,着实心动。我已经忘记了他的用词,但他大概的说法是:当他考虑一个化学问题时,他会问自己:如果我是个电子,我会怎么做?彼得·阿特金斯(peteratkins)在其优秀的著作《重临创世》(revisited)中,在探讨光束通过高折射率介质时速度减慢后的折射时,也采取了一个类似的拟人:光束好像想要最小化其到达终点的时间。在阿特金斯的想象中,这如同海滩边的救生员冲过去拯救一个落水者一样。他是否需要按直线靠近落水者?不是,因为他跑步比游泳速度更快,在行程中增加陆地行走的比例会更为明智。他是否应该直接跑到海滩边正对着目标的点,来最小化其游泳时间?这个想法好一些,但依然不是最佳方案。通过计算(如果救生员有时间来做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找到救生员的最佳行进角度、奔跑距离和不可避免的游泳距离间的最佳组合。阿特金斯总结道:这正是光线通过密度较大介质时的行为。但光线怎么能在进入之前就已经知道哪一个是最短的行程?它又为什么要在乎这个?他受量子理论的启发,对这些问题给出了一个绝佳的解释。这类拟人化的比喻并不只是一种有趣的叙述方式,它还可以帮助职业科学家们在雾里看花中判别错误,找到正确的答案。达尔文主义在利他主义和自私、合作与报复上的计算便是这么一个例子,科学家们很容易推算出错误的答案。但我们经常在最后发现,适当地、小心谨慎地将基因拟人化处理,是将达尔文理论学者从泥沼中拯救出来的最短路径。在本书四大英雄之一的汉密尔顿(w.d.hamilton)先驱经验的鼓励下,我自己也尝试着如此谨慎处理拟人化。汉密尔顿在1972年(也是我开始写作《自私的基因》的那一年)的论文里写道:如果一个基因可以使其复制品聚集起来,形成基因库中一个不断增加的部分,它便会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我们关注的那些基因会对其携带者的社会行为产生影响。为了让我们的论证更加生动有趣,让我们先试着暂时赋予这些基因以智慧和自由选择的意志。想象一下,一个基因正在考虑问题:如何增加其复制。再想象一下它可以有所选择……这正是阅读《自私的基因》中大部分章节时所应有的正确精神。将生物体拟人化则更加麻烦。这是因为生物体不同于基因,它们拥有大脑,因此也可能真正拥有自私与利他之类主观意识的想法,让我们可以辨认。如果本书叫做「自私的狮子」可能会真的迷惑读者,而「自私的基因」则不应有这种问题。就像有人可以把自己想象为光束,聪明地选择通过级联透镜与棱镜的最佳路径,或者将自己想象为基因,选择传递千秋万代的最佳路径,我们也可以假定一只狮子计算着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最佳行为策略。汉密尔顿带给生物学的第一份礼物是其准确的数学计算,这可以算出一只真正的达尔文主义的生物——比如狮子——决定最大化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概率时,所应采取的策略。这本书里,我采用了生物体和基因的两个层次,用非正式、口语化的语言来描述这种计算。在第八章里,我们迅速从一个层次转向另一个层次:我们已经考虑过在什么条件下做母亲的让小个子死掉事实上是合算的。如果单凭直觉判断,我们大概总是认为小个子本身是会挣扎到最后一刻的,但这种推断在理论上未必能站得住脚。一旦小个子瘦弱得使其预期寿命缩短,而且缩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他从同样数量的亲代投资中获得的利益还不到其他幼儿的一半,这时他也就该体面而心甘情愿地死去。这样,他的基因反而能够获益。这是个体层次的自我审视。这里的假设不是小个子作出让自己快乐和感觉良好的选择,而是达尔文世界的个体生物会作出「如果……那么……」的估算,以得出对其基因最好的选择。这个段落还在继续明确地迅速转化至基因层面的拟人化:就是说,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将取得成功,因为它在小个子体内活下去的机会本来就很小,而它却有50%的机会存在于得救的每个兄弟姐妹体内。接下来的段落则又迅速回到小个子的自我审视:小个子的生命航程中有一个有去无回的临界点。在达到这一临界点之前,他应当争取活下去,但一到了临界点之后,他应停止挣扎,宁可让自己被他的骨肉兄弟或父母吃掉。我真的相信,只要读者仔细完整地阅读本书,这两个层次的拟人化一点儿都不会使人迷惑。只要描述恰当,这两个层次的「如果……那么……」评估都会得到完全相同的结论,这也正是判断其正确性的标准。所以,如果我现在重写这本书,我不觉得我会放弃拟人化描述。重写一遍书是一回事,重读一遍书则是另一回事。我们得怎么对待这位澳大利亚读者的判决书呢?(这本书)非常引人入胜,但有时我希望我没有重读过它……一方面,我惊叹于道金斯多么清晰而有根据地看清如此复杂过程的来龙去脉……但同时,我还要责怪《自私的基因》使我在之后的10多年里,不得不与抑郁症进行长期较量……我不再对生命灵魂的认识感到确定,并尝试寻找更深层次的东西——试着去相信,但却不能相信——我发现这本书在字里行间里将我所有模糊的想法都一扫而光,而且阻止这些想法重新凝聚于我的脑海中。几年前,这造成了我个人生活中的一次严重危机。我之前也描述过一些读者产生的类似反应:我第一本书的一个外国出版商坦言:阅读这本书后,他失眠了3天,被书中传达的冷酷无情的信息而深深困扰。另外一些人则问我每天早上如何能离开床铺。一个偏远乡村的教师写信责备我,因为一个学生读完书后含泪找到他,说这本书使她的生命变得空虚而无意义。他建议她不要把这本书给任何她的朋友看,因为他害怕这本书会使他们造成相同的虚无主义与悲观。(摘自《解析彩虹》。)如果这些故事是真的,任何良好愿望都无法将其掩盖。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但我要说的第二件事也一样重要。我在书里接着写道:想必宇宙的最终命运确实没有意义,但无论如何,我们真有必要将我们生命的希望寄托在宇宙的最终命运上吗?当然不需要,只要我们足够明智。我们的生命被其他更密切、更温暖的人类理想与感觉所控制。指责科学剥夺了生命中赖以值得生存的温暖,实在是多么荒谬的错误,这与我本人及其他科学家的感觉截然相反。我几乎都要对这些大错特错的怀疑绝望了。另一些批评家则表现出类似「因坏消息到来而迁怒信使」的趋势,他们从《自私的基因》中看到不合心意的社会、政治或经济上的推论,因此反对此书。在1979年撒切尔夫人刚获得其第一次选举胜利后不久,我的朋友史蒂文·罗斯(stevenrose)给《新科学家》的文章中写道:我不是说上奇公司(saatchi&saatchi)曾组织一批社会生物学家来撰写撒切尔的演讲稿,更不是指一些牛津与苏塞克斯的君子们已经天地伊始,一切单一纯简。即使是简单的宇宙,要说清楚它是怎样开始形成的真是谈何容易。而复杂的生命,或能够创造生命的生物如何突然出现,而且全部装备齐全,我想,这无疑是一个更难解答的问题。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它说明了由单一纯简变成错综复杂的途径,说明了杂乱无章的原子如何能分类排列,形成越来越复杂的模型,直至最终创造人类。人们一直试图揭开人类生存的奥秘,而迄今为止只有达尔文提供的答案是令人信服的。我打算以比一般还要通俗的语言阐明这个伟大的理论,并从进化还未发生以前的年代谈起。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其实是稳定者生存(survivalofthestable)这个普遍法则的广义特殊情况。宇宙为稳定的物质所占据。所谓稳定的物质,是指原子的聚合体,它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或普遍性而被赋予一个名称。它可能是一个独特的原子聚合体,如马特霍恩(matterhorn)[1],它存在的时间之长足以值得人们为之命名。稳定的物质也可能是属于某个种类()的实体,如雨点,它们出现得如此频繁以致理应有一个集合名词作为名称,尽管雨点本身存在的时间是短暂的。我们周围看得见,以及我们认为需要解释的物质——岩石、银河,海洋的波涛——虽大小不同,却都是稳定的原子模型。肥皂泡往往是球状的,因为这是薄膜充满气体时的稳定形状。在宇宙飞船上,水是稳定成为球形的液滴状,但在地球上,由于地球引力的关系,静止的水的稳定表面是水平的。盐的结晶体一般是立方体,因为这是把钠离子和氯离子聚合在一起的稳定形式。在太阳里,最简单的原子即氢原子不断熔合成氦原子,因为在那样的条件下,氦的结构比较稳定。遍布宇宙各处的星球上,其他各种甚至更为复杂的原子正在形成。依照目前流行的理论,早在开天辟地大爆炸之时,这些比较复杂的原子已开始形成。我们地球上各种元素也是来源于此。有时候,在原子相遇时,经化学反应而结合成分子,这些分子具有程度不同的稳定性。它们可能很大。一颗钻石那样的结晶体可以视为一个单一分子,其稳定程度是众所周知的,但同时又是一个十分简单的分子,因为它内部的原子结构是无穷无尽地重复的。在现在的生命有机体中,还有其他高度复杂的大分子,它们的复杂性在好几个方面表现出来。我们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就是典型的蛋白质分子。它是由较小的分子氨基酸的链组成,每个分子包含几十个精确排列的原子。在血红蛋白分子里有574个氨基酸分子。它们排列成4条互相缠绕在一起的链,形成一个立体球形,其结构之错综复杂实在使人眼花缭乱。一个血红蛋白分子的模型看起来像一棵茂密的蒺藜。但和真的蒺藜又不一样,它并不是杂乱的近似模型,而是毫厘不爽的固定结构。这种结构在人体内同样地重复6万亿亿次以上,其模型完全一致。如血红蛋白这样的蛋白分子,其酷似蒺藜的形态是稳定的,就是说,它的两条由序列相同的氨基酸构成的链,像两条弹簧一样倾向于形成完全相同的立体盘绕模型。在人体内,血红蛋白蒺藜以每秒约400万亿个的速度形成它们「喜爱」的形状,而同时另外一些血红蛋白以同样的速度被破坏。血红蛋白是个现代分子,人们通常用它来说明原子趋向于形成某种稳定模型的原理。我们在这里要谈的是,远在地球还没有生命之前,通过一般的物理或化学过程,分子的某种形式的初步进化现象可能就已存在。没有必要考虑诸如预见性、目的性、方向性等问题。如果一组原子因受到能量的影响而形成某种稳定的模型,它们往往倾向于保持这种模型。自然选择的最初形式不过是选择稳定的模式并抛弃不稳定的模式罢了。这里面并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地方。事物的发展只能是这样。可是,我们自然不能因此认为,这些原理本身就足以解释一些结构复杂的实体,如人类的存在。取一定数量的原子放在一起,在某种外界能量的影响下,不停地摇动,有朝一日它们会碰巧落入正确的模型,于是亚当[2]就会降临!这是绝对办不到的。你可以用这个方法把几十个原子变成一个分子,但一个人体内的原子多得不计其数。如果想制造一个人,你就得摇动你那个生物化学的鸡尾酒混合器,摇动的时间之久,就连宇宙存在的漫长岁月与之相比都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你也不会如愿以偿。在这里,我们必须求助于达尔文学说的高度概括的理论。有关分子形成的缓慢过程的故事只能讲到这儿,其他的该由达尔文的学说去解释了。有关生命的起源,我的叙述只能是纯理论的。事实上当时并无人在场。在这方面存在很多观点对立的学说,但它们也有某些共同的特点。我的概括性叙述大概与事实不会相去太远。[3]生命出现之前,地球上有哪些大量的化学原料,我们不得而知。但很可能有水、二氧化碳、甲烷和氨:它们都是简单的化合物。就我们所知,它们至少存在于我们太阳系的其他一些行星上。一些化学家曾经试图模仿地球在远古时代所具有的化学条件。他们把这些简单的物质放入一个烧瓶中,并提供如紫外线或电火花之类的能源——原始时代闪电现象的模拟。几个星期之后,在瓶内通常可以找到一些有趣的东西——一种稀薄的褐色溶液,里面含有大量的分子,其结构比原来放入瓶内的分子来得复杂。特别是在里面找到了氨基酸——用以制造蛋白质的构件(buildingblock),蛋白质乃是两大类生物分子中的一类。在进行这种试验之前,人们原来认为天然的氨基酸是确定生命是否存在的依据——如果人们在火星上发现了氨基酸,那么火星上存在生命似乎是可以肯定无疑的了。但在今天,氨基酸的存在可能只是意味着在大气层中存在一些简单的气体,还有一些火山,阳光和发生雷鸣的天气。近年来,在实验室里模拟生命存在之前地球的化学条件,结果获得了被称为嘌呤和嘧啶的有机物质。它们是组成遗传分子脱氧核糖核酸的构件,即dna。「原始汤」的形成想来必然是过程与此类似的结果。生物学家和化学家认为「原始汤」就是大约30亿到40亿年前的海洋。有机物质在某些地方积聚起来,也许在岸边逐渐干燥起来的浮垢上,或者在悬浮的微小水珠中。在受到如太阳紫外线之类的能量的进一步影响后,它们就结合成大一些的分子。现今,大的有机分子存在的时间不会太长,我们甚至觉察不到它们的存在,它们会很快地被细菌或其他生物所吞噬或破坏。但细菌以及我们人类都是后来者。所以在那些日子里,大有机分子可以在稠浓的汤中平安无事地自由漂浮。到了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基因(replicator)。它并不见得是那些分子当中最大或最复杂的,但它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能够复制自己。看起来这种偶然性非常之小。的确是这样,发生这种偶然情况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实际上可以把这种千年难得一遇的情况视为不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你买的足球彩票永远不会中头等奖的道理。但是我们人类在估计什么可能或什么不可能发生的时候,不习惯于将其放在几亿年这样长久的时间内去考虑。如果你在一亿年中每星期都购买一次彩票,说不定你会中上几次头等奖呢。事实上,一个能复制自己的分子并不像我们原来想象的那样难得,这种情况只要发生一次就够了。我们可以把复制基因当做模型或样板,把它想象为由一条复杂的链构成的大分子,链本身是由各种类型的起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的。在复制基因周围的汤里,这种小小的构件多得是。现在让我们假定每一块构件都具有吸引其同类的亲和力。来自汤里的这种构件一接触到它对之有亲和力的复制基因的另一部分,就往往附着在那儿不动了。按照这个方式附着在一起的构件会自动地仿照复制基因本身的序列排列起来。这时我们就不难设想,这些构件逐个地连接起来,形成一条稳定的链,和原来复制基因的形成过程一模一样。这个一层一层逐步堆叠起来的过程可以继续下去。结晶体就是这样形成的。另一方面,两条链也有一分为二的可能,这样就产生了两个复制基因,而每个复制基因还能继续复制自己。一个更为复杂的可能性是,每块构件对其同类并无亲和力,而对其他的某一类构件却有互相吸引的亲和力。如果情况是这样的,复制基因作为样板的作用并不产生完全相似的拷贝,而是某种「反象」,这种「反象」转过来再产生和原来的正象完全相似的拷贝,对我们来说,不管原来复制的过程是从正到反还是从正到正都无足轻重;但有必要指出,现代的第一个复制基因即dna分子,它所使用的是从正到反的复制过程。值得注意的是,突然间,一种新的「稳定性」产生了。在以前,汤里很可能并不存在非常大量的某种特殊类型的复杂分子,因为每一个分子都要依赖于那些碰巧产生的结构特别稳定的构件。第一个复制基因一旦诞生了,它必然会迅速地在海洋里到处扩散它的拷贝,直至较小的构件分子日渐稀少,而其他较大的分子也越来越难有机会形成。这样我们到达了一个具有全都一样的复制品的大种群的阶段。现在,我们必须指出,任何复制过程都具有一个重要的特性:它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它准会发生差错。我倒希望这本书里没有印刷错误,可是如果你仔细看一下,你可能会发现一两个差错。这些差错也许不至于严重地歪曲书中句子的含义,因为它们只不过是第一代」的错误。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印刷术尚未问世之前,如福音之类的各种书籍都是手抄的。以抄写书籍为业的人无论怎样小心谨慎,都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差错,何况有些抄写员还会心血来潮,有意「改进」一下原文。如果所有的抄写员都以同一本原著为蓝本,那么原意还不至于受到太大的歪曲。可是,如果手抄本所依据的也是手抄本,而后者也是抄自其他手抄本的话,那么谬种就开始流传、积累,其性质也更趋严重。我们往往认为抄写错误是桩坏事情,而且我们也难以想象,在人们抄写的文件中能有什么样的错误可以被认为是胜于原文的。当犹太圣典的编纂人把希伯来文的「年轻妇女」误译成希腊文的「处女」时,我想我们至少可以说他们的误译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因为圣典中的预言变成「看哪!一个处女将要受孕并且要养一个儿子……」[4]不管怎样,我们将要看到,生物学的复制基因在其复制过程中所造成的错误确实能产生改良的效果。对生命进化的进程来说,产生一些差错是必不可少的。原始的复制基因在复制拷贝时其精确程度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今天,它们的后代dna分子和人类所拥有的最精密的复印术相比却是准确得惊人的。然而,差错最终使进化成为可能。原始的复制基因大概产生过多得多的差错。不管怎样,它们出过差错是确定无疑的,而且这些差错是积累性的。随着复制错误的产生和扩散,原始汤中充满了由好几个品种的复制分子组成的种群,而不是清一色的全都一样的复制品,但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裔」。它们当中会不会有些品种比其他品种拥有更多的成员?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是的。某些品种由于内在的因素会比其他品种来得稳定。某些分子一旦形成后就安于现状,不像其他分子那样易于分裂。在汤里,这种类型的分子会相对地多起来,这不仅仅是「长寿」的直接逻辑后果,而且因为它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复制自己。因此,「长寿」的复制基因往往会兴旺起来。如果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话,就会在分子的种群中出现一种寿命变得更长的「进化趋向」。但其他条件可能是不相等的。对某一品种的复制基因来说,它具有另外一个甚至更为重要的、为了在种群中传布的特性。这就是复制的速度或「生育力」。如果a型复制分子复制自己的平均速度是每星期一次,而b型复制分子则是每小时一次,显而易见,不需多久,a型分子就要大为相形见绌,即使a型分子的「寿命」再长也无济于事。因此,汤里面的分子很可能出现一种「生育力」变得更强的「进化趋向」。复制基因分子肯定会选择的第三个特性是复制的准确性。假定x型分子与y型分子的寿命同样长,复制的速度也一样快,但x型分子平均在每10次复制过程中犯一次错误,而y型只在每100次复制过程中犯一次错误,那么y型分子肯定要变得多起来。种群中x型分子这支队伍不但要失去它们因错误而养育出来的「子孙」,还要失去它们所有现存或未来的后代。如果你对进化论已有所了解的话,你可能会认为上面谈到的最后一点似有自相矛盾之嫌。我们既说复制错误是发生进化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但又说自然选择有利于高精确度的复制过程,如何能把这两种说法调和起来?我们认为,总的说来,进化在某种含糊的意义上似乎是件「好事」,尤其是因为人类是进化的产物,而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想要」进化。进化是偶然发生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尽管复制基因(以及当今的基因)不遗余力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莫诺(jacquesmonod)在他纪念斯宾塞[5]的演讲中出色地阐明了这一点。他以幽默的口吻说:「进化论的另一个难以理解的方面是,每一个人都认为他理解进化论!」让我们再回到原始汤这个问题上来,现在汤里已存在一些分子的稳定品种。所谓稳定的意思是,那些分子要么本身存在的时间较长,要么能迅速地复制,要么能精确无误地复制。朝着这三种稳定性发展的进化趋向是在下面这个意义上发生的: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汤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育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生物学家谈到生物的进化时,他所谓的进化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而进化的机制是一样的——自然选择。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把原始的复制基因分子称为「有生命的」呢?那是无关紧要的。我可以告诉你「达尔文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而你可能会说「不,牛顿才是最伟大的嘛」。我希望我们不要再争论下去了,应该看到,不管我们的争论结果如何,实质上的结论都是不受影响的。我们把牛顿或达尔文称为伟大的人物也好,不把他们称为伟大的人物也好,他们两人的生平事迹和成就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同样,复制基因分子的情况很可能就像我所讲的那样,不论我们是否要称之为「有生命的」。我们当中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词汇仅仅是供我们使用的工具,字典里面的「有生命的」这个词并不一定指世上某一样具体的东西。不管我们把原始的复制基因称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它们的确是生命的祖先;它们是我们的缔造者。论点的第二个重要环节是竞争。达尔文本人也强调过它的重要性,尽管他那时讲的是动物和植物,不是分子。原始汤是不足以维持无限量的复制基因分子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地球的面积有限,但其他一些限制性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想象当中,那个起着样板或模型作用的复制基因浮游于原始汤之中,周围存在大量复制所必需的小构件分子。但当复制基因变得越来越多时,构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应求,成为珍贵的资源。不同品种或种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我们已经研究过什么因素促进那些条件优越的复制基因的繁殖。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条件差一些的品种事实上由于竞争的结果而变得日渐稀少,最后它们中间一些品系难逃绝种的命运。复制基因的各品种之间发生过你死我活的搏斗。它们不知道自己在进行生存斗争,也不会因之而感到烦恼。复制基因在进行这种斗争时不动任何感情,更不用说会引起哪一方的厌恶感了。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的确是在进行关乎生死存亡的斗争,因为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改良的过程是积累性的。加强自身的稳定性或削弱对手稳定性的方法变得更巧妙,更富有成效。一些复制基因甚至「发现」了一些方法,通过化学途径分裂对方品种的分子,并利用分裂出来的构件来复制自己。这些原始肉食动物在消灭竞争对手的同时摄取食物。其他的复制基因也许发现了如何用化学方法,或把自己裹在一层蛋白质之中来保卫自己。这也许就是第一批生命细胞的成长过程。复制基因的出现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它们自己制造容器,即赖以生存的运载工具。能够生存下来的复制基因都是那些为自己构造了生存机器以安居其中的复制基因。最原始的生存机器也许仅仅是一层保护衣。后来,新竞争对手陆续出现,它们拥有更优良、更有效的生存机器,因此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基因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得以存在下去而采用的技巧和计谋也逐渐改进,但这种改进有没有止境呢?用以改良的时间是无穷无尽的。一千年的变化会产生什么样的怪诞的自我保存机器呢?经过40亿年,古代的复制基因又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它们没有消失,因为它们是掌握生存艺术的老手。但在今日,别以为它们还会浮游于海洋之中。很久以前,它们已经放弃了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了。在今天,它们群集相处,安稳地寄居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6]与外界隔开来,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它们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但是你要知道,基因只会侧面的影响你,就像母爱,就像要找伴侣,那样那只是基因的影响,但是他的影响力太强了,这影响甚至会给你的大脑发出一个错误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