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执事视角:与大小姐的相遇(五)
第一次被卖掉的那一年,我才七岁,在我被那个男人卖掉后的第三天,我逃了出来。那个买了我的男人真是愚蠢,竟然什么都不做就把我关进一个房间,而且还是带窗的,逃出来简直不要太轻松。而且,更为可笑的是,竟然在过了整整一个晚上之后才发现我不见了派人出来搜索。
我不是你重要的商品吗?竟然除了送一日三餐外平日里连看都不来看我一眼,送餐的下人也是,送完餐就走,完全不检查房间,全部都是漏洞呢,根本连关了我六年多的那家人都不如,起码,他们白天还会轮流派人守在我房前监视我呢。
是因为我是小孩所以轻视了吗?
所以我才能如此轻松地从买下我的男人手里逃出来。嘛,虽说如此,但商会不是很厉害的势力吗?那么简单地让我逃出城,是要闹哪样啊?
因为没人监视,所以我就用床上的床单给自己做了件有很大兜帽,足够遮住我大半张脸的斗篷,一夜的时间足够我跑到成立的贫民区了,果然不管是城市还是小镇,都是离大门越远的就越有钱,离大门越近的就越穷啊,几乎没费多少劲就到了。
之后脱掉斗篷故意在人前晃悠几次,等追捕我的人收到消息到达贫民区后,我已经与贫民区的小孩交换完衣服了。我的衣服依旧是那个男人给我买的新衣服,对于只穿旧衣服的贫民区小孩来说简直不要太漂亮。一听到说要换衣服,巴不得同意呢,就算我提出接下来三天在外面必须遮住头的要求,所有人也都争先夺后。我跟一个穿着半旧衣服的孩子换了之后,又找了另一个衣服差一些的孩子交换,就这样接连几次后,当我穿着贫民区孩子的旧衣服,披着斗篷与追捕我的那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他们竟然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呵,真是太愚蠢了,明明身高体型差不多,就因为衣服不同而完全忽视,真是可笑。我就那样站在巷口看着他们追着那个跟我交换了新衣服的孩子,实在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在看够了他们的蠢态后,我又返回了那个把我买了的男人的住处,二楼并不算高,我轻而易举地就爬了上去,重新回到那个关着我的房间。让我禁不住发笑的是,那个房间竟然完全是我离开时的样子,不管是散乱的床铺,还是我藏在柜子里的食物都维持着原样,唯一不同的是原本盖着的被子被掀了开了,用来伪装我还在的枕头露在外面罢了。
竟然连整理都不整理吗?如果派人收拾了的话,如果是个精明的商人的话,应该能猜出我会有回来的打算吧,毕竟在空荡荡的衣柜里装着食物的包裹那么显眼的,只要打开衣柜就能看见。啊拉,难不成是被我故意留在窗外的布绳吸引了全部目光吗,那做完斗篷后的边角料所做的布绳意外的很有用嘛~~
真是帮大忙了哦,床单。
嘛,原本就算是衣柜里的东西被发现也没关系。不过,算了,这样也好,起码出城后五天里不需要担心食物了,也算是计划外的惊喜吧。
我这么想着,从床底下掏出一个包袱,拿出里头的一块干面包吃了起来。
就这样,在外头逃亡一天后,我又在这个房间里生活了,不过不同的是,上一次是睡在床上,这一次是睡在床下,完全不需要担心会被发现。因为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不会想到,好不容易逃出去的我竟然会重新返回这里,他们可能会搜遍所有房间,唯独不会搜这个我逃出的房间,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果不其然我在这里呆了三天,别说进来查看了,就连经过房门的人都少之又少,本来这个房间就处于二楼偏僻处,再加上还丢了我这个重要的商品,不会有人想触霉头的,都离这个房间远远的,除非那个商人亲自下令,恐怕就算有人无意间听到了什么,也不会靠近的。但他现在恐怕压根想不到这一点吧,毕竟他现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在贫民区追捕我以及筹备离别宴上了。
还在商会时,我就听到七天后,这个把我买了的家伙会在自己的住所给一个关系很好的商人送行,那个商人是别的城市的商人,来这里做生意,很快就会回去,刚好与他也有交易,会从他这里进一批货物,约定七天后,来他家里,谈论详情顺便给他送行。我会趁那个鱼龙混杂的时候,混入商人的商队中,光明正大的从城门出去。
一切,只等三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