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中世纪的政府 - 人类简史:从远古到二十一世纪 - 海斯 穆恩 韦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7章中世纪的政府

第17章中世纪的政府

一、政治上的杂乱拼缝与近代国家对比如今,我们对全球的主要国家颇为熟悉,如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以及美国。各国政府做到了法律严明,社会稳定。政府一般把宗教等一些事务的权力交给个人自由处理,而教育、医疗等则由政府的相关人员来办理。然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则情况大不相同。

一幅政治上杂乱拼缝的地图如果要为中世纪初期欧洲政治画一幅地图的话,可不能仅仅给出几个发达民主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和德国,而是必须展示出几百上千个小细节,诸如公国、伯国、城邦和主教国家。

例如,法国有诺曼底、勃艮第、波旁、吉延和加斯科尼等公国,还有巴黎、昂热、普瓦提埃、布卢瓦、阿尔图瓦、瓦罗等伯国。意大利有萨瓦和米兰公国,又有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和锡耶纳等城邦,拥有教皇的主教国,以及西西里和那不勒斯王国(即著名的“两西西里”)。德国有巴伐利亚、奥地利、萨克森、西里西亚、卢森堡等公国;有符腾堡和蒂罗尔等伯国;有勃兰登堡和路萨提亚侯国;有科隆、美因茨、特里尔、斯特拉斯堡、闵斯特尔、乌得勒支、马格德堡和萨尔茨堡等主教国家;有汉堡、吕贝克、不来梅、拉提斯本、纽伦堡、沃尔姆斯、法兰克福等城邦。

以上所列举的只不过是中世纪初期欧洲政治杂乱拼缝版图中的一小部分碎片而已。在这些碎片中,有的面积十分辽阔,有的则很小,既有共和国,也有君主国,还有贵族政体国家。

国家与“等级”封建的形式在当时十分盛行。中世纪国家最普遍的就是由附庸领主的庄园和一些城镇所组成的公国或伯国。国家元首——公爵或伯爵,一般会将自己的城堡设立在首都,并在这里听政。通常还会有一支由封建骑士和雇佣兵组成的部队和代表国内“各等级”(estates)意见的议会。

“各等级”“各等级”在这里的意思是社会各阶层。其中教士是最高级阶层,贵族相较而言次之,而其他人等经常被统称为第三级。

在“各等级”的认同下,每个封建宗主均可颁布法律、征收赋税、铸造钱币,与其他国家宣战、缔结条约、治理领土以及在宫廷中审理案件。

大部分中世纪封建国家的历史都是杂乱而又无趣的,总是在那里重蹈覆辙。然而时代一直在进步,变革终于出现了。

国王与王国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中,有的是国王取得了胜利,如英国、法国是把许多公国、伯国合并成统一的民族国家。但有的国家,如意大利和德意志,公爵和伯爵们把国家分裂成了许多块,并有许多独立的城市。

本章计划前一章关于封建制度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幅杂乱拼缝的地图。而本章则要进一步讲述国王是如何在他们的领土上建立起一个个封建国家的,下面首先介绍教会和神圣的罗马帝国。

二、教会和国家

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具有权力的可能就是基督教教会了。主教和国王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时而保持着亲密的联系,时而又会刀剑相向。

教会的体制据我们所知,西方基督教会的最高领导人就是教皇,也就是身处罗马的主教。基督教会将教会所在的各个国家分别细致地分为大教区、主教管区和教区。大教区是最高的划分,一般占地面积十分辽阔,在大教区中地位最高的被称为大主教或者总主教。主教管区则是大教区的一部分,由一名主教来管辖。而教区又是主教管区下面分出来的一小部分,每个教区只会有一个教堂,教区从地域上包括来教堂的礼拜者所在的城镇或村庄。在每一个教区内都会有一名神父来负责主持弥撒并管理圣事,而在一些比较重要的教区可能还会有助理神父和会吏帮助神父。大主教、主教、神父、会吏这些教士则通通称为世俗教士。因为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和工作,所以才被称为世俗教士。

正规教士正规教士包括修士、托钵修士、修女,他们脱离了世俗的生活与工作,并按照一定的宗教规定来生活。

正规教士一共有以下几种:(1)本教会修士和修女,分别居住在规定的男女修道院中。(2)十字军教团,如12世纪时出现的圣殿骑士团或者条顿骑士团,由教会组织按照军事体制训练。(3)托钵修士,或行乞修士团。最初的托钵修士并没有固定的居所,只是四处云游,依靠人们的救济来生活,所以才会被称为“托钵的”或“行乞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人们传道。这些托钵修士是在13世纪开始崭露头角,而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圣方济会”修士及“多明我会”修士。前者仿效阿西西的弗兰西斯(1182—1226),主要宣扬要对生活贫困的人谦卑友善;后者则是多米尼克(1170—1221)的信徒,他们激发了托钵修士们布道的热忱。

许多正规的教士都曾经立过誓言,甘愿终生贫困、单身并且遵守教义。在中世纪本教会的修士和托钵修士具有很高的学识,许多大学者都是托钵修士或修士。许多正规教士也都会加入世俗教会组织,有的成为主教甚至教皇。

政府中的教会最初,教会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和规范人们的宗教生活。但是随着人们欲望的膨胀和中世纪那黑暗的时代缺乏政府法律的有效管理,直接导致教会做了许多其他的事情。正如人们所见,由于没有足够的设施,修道院开始为旅客提供方便。因为缺少公立的学校,教会便承担起教育孩子们的任务。时间长了教会越来越擅长行政管理,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到了后来,教会甚至拥有了名为教规的完善法律体系。

教会的法庭不仅审讯有关于教士的案件,还涉及平信徒的婚姻、渎神和遗产纠纷等案件。许多主教和修道院长成了封建宗主,他们统治着广大的地区,在各自区域内行使立法、铸币、征税等权力。教皇则成了整个罗马地区的最高统治者,并在中世纪的政治中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野蛮是个问题在中世纪,黑暗时代遗留的问题依旧困扰着教会。虽然曾是异教徒的蛮族已经皈依,并且他们的后代也已经处于开化过程中,但是广大人民仍是愚昧无知的。特别是那些头顶基督徒光环好战的封建贵族,实际上,他们比蛮族好不了多少。一直到10世纪,教会还在试图教导这样的战士不要闯入教会,伤害修士,更不应该在宗教节日打仗。换言之,对于这些野蛮的战士来说,所谓“上帝的和平”和“上帝的休战”都没有什么伟大意义。

封建主义是个威胁对处于那个时代的封建领主来说,教会所拥有的丰富地产,几乎是一种不可抵挡的诱惑。他们有时会使用武力掠夺教会的土地,但是更常用的方法是,企图使他们的心腹和亲戚选上教职,从而控制教会的财产。由于修道院院长和主教都是广大土地的宗主,他们从中可以得到大量的收入。因此,野心勃勃的封建宗主,甚至国王和皇帝,都在不断试图安排自己的人做教职,即使这些人往往缺乏虔诚,甚至有时毫无道德可言。在10世纪和11世纪的初期,这样的事甚至影响到了教皇的推举。

教会的流弊一方面,总是有些人企图以贿买的方式使自己或亲戚入选教职,从而致富。这种行为曾被改革家们所斥责,他们愤慨地以西门式“西门式”(simony)来称呼这种行为,因为他们认为这与西门·马古企图以金钱购买圣灵的力量而遭到使徒彼得严厉训斥的事件十分相像。另一方面,则涉及教士的独身生活,就是教士不得结婚的规定。独身生活并非教会一直存在的规定,而是在4世纪和5世纪的西欧,由教皇和宗教会议大力推行的。但是这项规定经常被破坏,特别是那些以政治势力或西门式“西门式”取得教职的世俗贵族们。

克吕尼与改革对于这些流弊,修士们举行大量活动反对,特别是法国的克吕尼修士。克吕尼改革运动不仅遍及整个欧洲,而且还得到了几位皇帝的支援。

枢机主教选举团11世纪中叶,富有改革精神的教皇在运动中带头反对“西门式”现象及对教会的政治控制,同时反对教士结婚。1059年,教皇尼古拉二世颁布了命令:此后皇帝或者罗马的贵族家族不能提名教皇职务,而是改成由罗马的主教、神父和会吏组合推选。这种推选方式意图把较好的人放在教会的职位上,使他们有较多的独立性,不受外来影响。这个选举团体后来以“枢机主教”选举团而闻名。

希尔德布兰德教皇格雷戈里七世,即希尔德布莱德,是11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他是一个诚挚、正直并且无畏的人。他的热忱与精力,可以和先知伊利亚相媲美。在他致力于增强教会统治权时,同皇帝亨利四世关于锡封问题产生了冲突。格雷戈里禁止任何世俗统治者锡封教职人员,即使是国王或皇帝也没有这样的权力,只允许他们授予戒指和牧杖于教职人员,作为神权的象征。

亨利与卡诺萨一场抗议希尔德布兰德改革的风暴酝酿着,特别是在德意志和意大利北部。皇帝拒绝服从希尔德布兰德的命令,并且试图废黜教皇。而格雷戈里则以开除皇帝的教籍回敬,想把他从教会中驱逐出去。不久,亨利便发现自己面临着一场德意志叛乱。惊慌之中,他连忙赶到意大利去会见教皇,乞求他的宽恕。在积雪的亚平宁山中的卡诺萨城堡中,教皇让皇帝穿着悔罪人的粗布衣,赤脚站在庭院中,就这样站了三天。然后教皇宽恕了他,并接受他回归教会。教皇这样做的目的,便是杀鸡儆猴,给其他的专横统治者一个实例的教训。这是发生在1077年较为著名的事件。但是亨利并没有遵守诺言,冲突又起,并且这次连封建领主们也参与了,因此德意志被内战困扰了多年。在那场混乱中,格雷戈里七世被逐出罗马,最后在1085年死于流亡途中。临终之前,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爱好正义,憎恶罪恶,因此我在流亡中死去。

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多年之后,也就是1122年时,格雷戈里所力争的改革才终于在沃尔姆斯宗教协定中实现了。协定中的条约在某些方面同意了格雷戈里的意见,也就是只有教皇和他的代表才能以戒指或牧杖锡封主教或其他的教职人员。

英诺森三世在锡封的冲突得以解决之后,教皇的权威得到提升,提出享有最高权力的要求。在英诺森三世(1198—1216)时,教皇的影响达到了最大,他曾经宣称尽管“王侯享有尘世之权”,但是教士却拥有一种更崇高的权力,因为教士是管理人类灵魂的。这便是英诺森三世的野心,他要让教皇成为一切基督教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和君主。在他所有的政治成就中,最著名的便是他对抗英格兰国王并且取得了胜利,因为后者反对他任命斯提芬·兰敦为凯特伯里大主教。

灵性的基础教会的真正力量并不在于它的政治活动,而是在于教会成员对神圣使命的信心。教会声称并被人们所承认的是,教会是耶稣基督为了传布他的福音,施行圣礼,并令人们在永恒的生命中取得永恒幸福而建立的永恒的基础。

异教徒与异端裁判所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总是愤怒并惊恐地看待异教徒,有时甚至会处死他们。13世纪的时候,人们还设立了一种特殊的法庭体制来审理异教徒。这种体制在历史上以“异端裁判所”著称。虽然犹太人并不会被作为异教徒来审理,而且还被许可保留他们的教堂和祭司,但是总有很多人对他们持有偏见。另外,为了反对穆斯林还发生了一系列的十字军恶战。

宗教上的不宽容中世纪的悲剧莫过于此。基督教徒忘了自己的创始人是不宽容的一个受害者,并且还曾教导世人要宽容。对于他们来说,不宽容已成为一种遗传的习性,很难丢掉,因为这符合了他们的强烈信仰和热忱。而这种或那种的不宽容,即便到了我们现在的时代,也并没有完全绝迹。我们所谓的宗教自由,也只是一个看似先进的,但其实尚不完善的成就而已。

三、帝国

罗马的复兴纵观历史长河,进入眼帘的是,封建时期的西方帝国是新的国家而非古代罗马帝国的直接延续,只是沿用了一个扩大的旧名称而已。公元800年,查理大帝受封于教皇利奥三世,被加冕为“罗马皇帝”。然而,有一段时期西方没有皇帝,为了加强教会统治势力,德意志国王奥托才被教皇约翰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依照这个理想,帝国必须像天主教会一样,统治一切信仰基督教的王国。所以,在精神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教会,也要求帝国在政治领域占统治地位。封建帝国坚持认为自己是古代基督教罗马帝国的真正统治者,因此自诩为“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日耳曼、尼德兰、波希米亚(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瑞士、勃艮第以及意大利的大部分都在神圣罗马帝国的管辖范围之内。但法兰西的西部、英格兰、西班牙、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以及匈牙利未受其统治。

德意志王国德意志王国受奥托一世和他的继承者们的统治,而在奥托之后的帝国实际上是根据源于843年签订的凡尔登条约,从卡罗林帝国分裂出来的。奥托首先是最重要的德意志国王,自此之后的继承者们,在正常情况下都是“神圣罗马皇帝”。但情况往往出人意料。

如果这些继承者们只把精力用于治理自己的国家,或许早就成就了一个强大繁盛的民族国家,正如英格兰和法兰西那样。然而,他们幻想着未来,却偏离了实际的轨道。由于个人野心的膨胀和受到古代光荣称号的诱惑,以及在教皇的敦促下,他们企图以德意志王国为基础重建古老的有威望的长盛不衰的罗马帝国,然而败得一塌糊涂。由于德意志四分五裂,破碎的国家并没有实现真正统一,他们只是拥有帝国的虚名,其他的都已荡然无存,仅留下历史的背影而已。

皇帝王侯们推举的帝国元首,在受教皇的加冕之前,被称为“德意志国王”或“罗马人之王”。而加冕之后,就是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冒犯的“罗马皇帝”。皇帝总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想方设法让他自己的儿子当选为“国王”,以便自己的家族后代在王位上优先取得继承权。长此以往,皇帝称号便在父子相传中继承下去。

按照理论逻辑来推测,握有重权的皇帝是君士坦丁和狄奥多西的继承人。但事实上,他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强大无敌,封建领主与他并没有多少差距,只不过他可以从自己的地产中获得一定的物质财富或说服威慑封臣们奉送给他的那么一点权威而已。但他的封臣们也都谨慎小心地不使皇帝过分超越自己、主宰自己,唯恐丧失权力后卑躬屈膝任其“宰割”。

选帝侯纵观历史可以看到,某些封臣(王侯)有着重要的选举权,可以选举“德意志国王”,故而以“选帝侯”或“选侯”著称。选帝侯的人数因时代不同而发生变化,但在1356年,颁布了“金印诏书”的著名法令,法定为七人选举。“诏书”只是一个拉丁字“bulla”的简写,但在当时是对法令或盖有印章的文件的流行称谓。因其印章被放在金盒之内,所以法令叫作“金印诏书”。按照“金印诏书”所规定的七个选帝侯,他们分别是:美因茨、特里尔与科隆的大主教、波希米亚王、享有王权的莱茵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侯爵。

自由城市在神圣罗马帝国中,有的城市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意大利北部莱茵河美因河流域,以及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地位尤为突出。它们受到皇帝和王侯的重视,并索取到某种特许权力,从而拥有大量的自治权和独立自主权,以至于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变得独立、分裂。德意志皇帝拥有大量的小骑士和男爵的时候,这些城市在理论上就成了皇帝的直接封臣而非受封于皇帝,但在实际上,他们好乱贪婪并且尚武争斗,也不遵守任何国家法纪,经常出去劫掠城堡外的行旅商人。商人和城市形成统一战线,同盗匪般的男爵们作战,而王侯和城市也结成联盟又时常同皇帝作战。战乱和争斗实质上已经威胁到了皇帝地位的稳固,并削弱了所谓强大的帝国的实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皇帝还能够维持秩序,确实是足够强大。

议会在帝国中演变出了一种不是由普遍投票选出的议会(diet),议会由某些有代表性的集团和有特殊地位的阶级选出的代表参加。它特别代表了选帝侯、主教、男爵们以及自由城市的意愿并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议会由皇帝召集,时常在法兰克福举行,议会代表向皇帝提出一些建议并进行协商以维护其利益。然而,代表们关心自己的特殊利益超过一般的福利,所以议会并没有发挥协助皇帝处理全国大事或增强帝国实力的作用。

赐封权的冲突帝国皇帝和封建教皇之间的一系列争吵,特别是关于赐封权归属问题的长期争吵,更是把帝国的致命弱点明显无疑地暴露出来,而且也使其声誉受损,其中亨利四世在卡诺萨受到的屈辱,强有力地说明了这一切。

莱尼亚诺之役在卡诺萨事件之后一百年,绰号为巴巴罗萨(“红胡子”)的皇帝腓特烈一世与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其目的是争夺霸权从而成为世界霸主。两人都很强硬,争吵一发不可收拾,于是便发展成为一场巨人之间的武力争斗。1176年,他们的争吵不可开交,达到了极点,当时意大利北部的伦巴第同盟与教皇站在统一战线,并在著名的莱尼亚诺战役中打败了皇帝,帝国的势力受到致命的打击而变得衰弱。十四年以后,巴巴罗萨死于一次对东方穆斯林的十字军远征中。

里昂会议巴巴罗萨之孙——皇帝腓特烈二世,向教皇发起了挑战。他在意大利大力扩张王国实力,以便有朝一日吞并教皇国。经过多年的口诛笔伐和刀剑相向,皇帝的军队最终被逐出意大利。在1245年法国里昂召开的全体教会会议上,皇帝被废黜。五年后,如同他的命运一样,帝国也和他一起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哈布斯堡王室1250年到1273年期间,没有人成为真正的皇帝,其实就连选帝侯之间也争吵不断。不过到了1273年,他们终于选出了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他曾为自己和家族而战,占领了奥地利公国,因而备受瞩目。奥地利公国在1918年之前一直由哈布斯堡家族掌控。鲁道夫去世之后的半个世纪里,皇冠在不同的家族之间相互传递。但是1437年以后,大多数“神圣罗马皇帝”都出自哈布斯堡家族。在那个时代,帝国不过是一个时刻萦绕在人们梦寐的幽灵而已。但这个幽灵一直传承至今。

一些结果首先,帝国的失败催生了许多民族国家——匈牙利、波兰、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法兰西、西班牙、英格兰。其次,经过颠覆帝国的封建混战之后,一些强大的家族也应运而生——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普鲁士的霍亨索伦。再次,阿尔卑斯山谷里坚强的日耳曼人联合起来,他们无视帝国的封建领主,建立了瑞士的几个共和国。一个强大的帝国完全可以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但是它的软弱无能反倒促成了共和国的成立。最后,由于帝国的积弱与统治失败,德意志和意大利的一些城市纷纷获得独立,并建立起各自的城邦。工业、商业、艺术、学术、自由主义政体等方面都发展起来,城邦为此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城邦

中世纪时期,在德意志、尼德兰以及意大利北部存在着一些大城邦。在西欧,每个重要的市镇都有自己的政府,较其他政府来说,它因部分独立而更具存在价值。在不同的地区,市镇拥有不同的发展前途,有的可以发展成为能够真正自由的城市,而有的市镇则又逐渐与民族国家合二为一。

民族国家的城市在欧洲的一些国家,国王们终于战胜了封建领主,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例如:英格兰、法西斯、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波兰、匈牙利、西班牙以及意大利南部。在这些国家,市镇一直是属于国家君主的,并且依存于民族国家之内。但是这类市镇并不是全无一点自由和权力,它们拥有自己的皇室主人,并且一般可以从中得到部分自由管理地方事务的许可证,以及在国家议会中的代表权。

自由城邦德意志、尼德兰以及意大利北部的市镇由于处于日益削弱和衰败的帝国之内,因而得以挣脱外在的束缚,发展成为自由城市。这些城市因处于东西方商业来往的枢纽位置而备受瞩目,得益于此,经济蓬勃发展,人口也渐渐增多。发达的经济使自由城市的公民拥有许多闲暇时间,因此城市便发展成为艺术和学术的中心。城市获得自由使公民拥有参政的机会,于是大胆而很先进的近代民主政治的措施也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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