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中世纪的生活 - 人类简史:从远古到二十一世纪 - 海斯 穆恩 韦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6章中世纪的生活

第16章中世纪的生活

一、封建制度封建制度是什么封建制度是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力,它是在封建地主和农民相互保障的基础上产生的。封建制度的产生很简单,一个拥有领导能力的人与许多贫苦农民联合起来,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共同拥有和耕作大片土地,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出产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削。这就是流行于西欧的社会制度。它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保护和服役,即强者保护弱者,弱者服役于强者的社会状态。这种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关系的基础主要是土地占有权——封建地主对土地的占有。

不是一个制度就真正意义来说,封建制度并不是一种完善的制度。之所以这么说,规律性和一致性是一种制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封建制度并不具备。这种制度流行于西欧各地,这期间有许多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差异。每个地方的制度形式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差异,封建地主所定的契约以自己的切身利益为标准。然而,封建制度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维护封建地主的利益。

封建制度的起源封建制度的产生有一定的偶然性,并没有经过缜密的计划。封建制度的产生主要因为当时没有强有力的政府势力,无法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无法有效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由于外来的蛮族不断入侵,彻底摧毁了旧的罗马政权,新的政府和国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想要完善法律和规范社会秩序恐怕还需要几个世纪。在这种紧急状况下,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出现的问题,封建制度便随之出现,并发展起来。

其实在很早以前就出现过封建制度,保护人与被保护人这样的词语在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实力雄厚的大农场富人,对生活在他的土地上的贫苦佃农们给予保护和耕作上的指导,相应地,佃农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力。曾经日耳曼诸部落也有这样的习俗,但只存在于青年和老战士之间,青年勇士为了得到更多锻炼,常常跟从有经验和名望的老战士。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关系又有些许变化。在黑暗时代的古罗马,国家屡受侵略,硝烟不断,百姓深受其害,成群的盗匪四处劫掠,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去乞求附近富有的地主保护,穷途末路的境地迫使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是把自己的农田交给地主。但是命运待他不薄,因为他仍然可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只不过不再是以农民的身份,而是成了领主的佃农。然而对于那些没有土地的穷人来说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只能靠卖身来生活,可能会成为领主的贴身侍从。他们的身影无处不在,或是于餐桌旁伺候主人用餐,或是在城堡门口站岗。

因而,封建制度的产生并非精心策划,它是时代的产物,是一种经过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社会制度。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它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封建契约封建关系实质上是维护封建主礼仪的一种契约,而且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履行诺言。契约关系是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往往是捆绑在一起的。西欧的国家、国王甚至是城市和教会,都存在一定的契约关系。简而言之,封建制度囊括了西欧社会的一切阶级和制度。

封建名词和形式封建时期产生了许多封建专有名词,我们了解封建社会时必须了解某些封建名词的意义,此外还要了解封建政策的详细含义,否则在阅读相关材料时就不能深入地理解关于封建制度有趣的故事。

领主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受封在特定区域内掌握政治权与土地所有权的统治者叫作“领主”。领主的土地并非全是自己的。有的土地是领主本来拥有的,有的土地则是某些农民为了得到庇护,将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但农民仍然被准许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不论是哪种情况,只要是持有土地的人就被称为“领主”,但有时也称“王侯”或“宗主”。

封臣佃户,即租种某地主土地的农民。在封建社会,被上级领主授予封地并与之确立封建权利义务的人,被称为“封臣”。封臣也被称为“家臣”,或“臣属”,有时直接被称为“人”,即领主所属的人。到了封建后期,通常封臣是贵族,往往封臣之下又层层分封,分封给其他的封臣——那些又持有封臣一部分土地的人。

采邑封臣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包括土地,称为“采邑”,也叫作“封土”。这样就更好理解“封建制度”的最初来源和这个名词的意义。“世业”在如今看来很陌生,其实不然,它是采邑或持有物的另一说法。但是“世业”也有不同的含义,佃户持有的土地是“世业”;如果是土地的所有者,那就称为“绝对世业”。“绝对世业”在如今也很常见,指的就是充分所有权。

起初,“领地”是指封臣通过层层分封的形式所持有的土地,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封逐渐被世袭所取代,父子世代沿袭,这也是采邑的另一种含义。

臣礼和锡封通过某种仪式,某个人承诺绝对服从领主并在领主手下服役,这种仪式被称为“臣礼”。领主也通过某种仪式,将领地采邑交给封臣管理,并应允对其加以保护,这种仪式被称为“锡封”。通常的臣礼仪式是这样的:封臣要到领主的宫殿里,跪在领主身前,紧握双手,并将手放在领主的手中,同时宣誓道:“我宣誓,我要效忠我的领主,就像每个人对领主所承担的责任一样,永远归附于你。”接下来领主要将土地“锡封”给封臣,他要交给封臣一面旗帜、一根手杖和一份契约,作为锡封产业的凭证,或者是送出一根树枝和一个土块,以此作为承诺庇护封臣的象征,这就是所谓的“锡封”。

双方的义务由此可以看出,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契约是一种封建制的条约,其中包含双方相互的义务。这就是每一份封建契约的本质特征。领主应当护佑他的封臣,防御外敌的入侵,抵抗盗贼的侵扰,同时领主还要作为仲裁者,当封臣们之间出现争端和矛盾时,领主要确保绝对的正义和公道。此外,领主还经常在他的宫殿里开设法庭,审理一些与封臣有关的案件。

封臣对领主要承担许多义务,并要绝对服从领主。通常情况下,封臣要承担兵役和宫廷劳役等。在出现某些特殊状况时,封臣还要缴纳相应的特殊款项:(1)如果领主被敌军俘虏,对方要求缴纳赎金时,封臣要义不容辞地用赎金救回领主。(2)当领主的儿子获得荣誉,被授予骑士尊号时,封臣要缴纳礼金庆贺。(3)当领主的女儿出嫁结婚时,封臣也要缴纳礼金。这些特殊款项都被称作封臣的“助金”。

等级从身份上来说,领主和封臣都不属于平民,他们都是“贵族出身”,拥有贵族的等级封号。同时他们也都擅长打仗,是军队中的实力人物,因此他们自视清高,身份和地位都比普通的体力劳动者高出很多。领主和封臣获得不同的等级分封,按照爵位的高低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公爵的地位仅次于国王。这些贵族家中都蓄养了一大批具有战斗力的手下,被称为“骑士”。

骑士这些战士之所以称为“骑士”,是因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骑马打仗。如果领主分派了任务需要他们上战场,他们每年的服役期可达四十天左右。骑士必须自己准备战马和刀剑武器,还要有一些跟随人员,并为所有出征人员准备马匹和防护盔甲。骑士通常随身带着一名战士,被称为侍从骑士。这名随从要帮助骑士牵马,携带刀枪,如果骑士不幸受伤或者被袭击坠马,侍从就要随时上前保护和救治骑士。通常来说,中世纪欧洲的军队里,真正的战斗力量就是骑士,一名领主的势力是否强大,完全要看他能蓄养召集多少骑士,以骑士的数量来衡量他的实力大小。

另外,我们应该知道,骑士象征着勇敢和战斗力量。因此国王和各级大贵族都愿意给自己的儿子授予骑士尊号,这是一种荣誉的象征,也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因此,只要以公开正当的方式获得“骑士”称号的人,都可以被称为“骑士”。

遗产当领主或者封臣离世后,要有继承者和财产分割,他的产业和采邑土地,以及封建契约中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都要一起传给他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来说,继承权和遗产分配的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常常因为某些情况而发生改变。在欧洲曾经很长一段时期,如果领主或封臣有几个儿子,则将遗产和封地平分,每一个儿子都有继承权。但是后来慢慢发展到只有长子可以获得继承权,获得父亲留下来的全部遗产。这渐渐成为惯例,被称为“长子继承特权”。长子继承权逐渐培养出一个真正的特权等级,他们成为骄傲蛮横的贵族地主,也是封建势力的主要基础。不过这种情况发生在封建后期,而在中世纪早期,贵族的地位完全依据个人能力、勇敢程度、领导才能等进行评估确立。

城镇封建采邑契约制度不仅出现乡村农庄,城镇里也同样存在封建制度。通常大多数城镇属于某一位国王、公爵、伯爵或主教,城镇即是他们的领地,封臣们要向领主供应士兵打仗,还要缴纳大量钱财以求获得领主的庇护。另外,城镇也可以成为宗主,在他的管辖之下,有一些依附于城镇的农庄和乡村。

教会封建制度的势力也渗透到教会中,大部分教会在当时已经封建化了,主教和修道院的院长类似于大贵族,他们除了拥有宗教职务,还兼任封臣或领主。事实上,许多大主教都拥有大量封地和财富,他们的封建地位很高,行使相应的权力,从势力范围和权力性质来说,这些主教们与大贵族几乎没有差别。一般来说,教会禁止主教们随身携带武器,也不允许他们上战场打仗,但主教们却经常派出自己的封臣和骑士出征作战。

此外的例子当时的欧洲并非全部推行封建制度,还有一些地区不受封建关系制约。比如意大利和其他地区的一些城市就设法保持自身的独立主权,人们始终遵守传统的罗马法,农民真正拥有土地,并拥有土地的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然而在西欧地区,封建制度全面盛行,在社会中占有统治地位,并且成为欧洲社会的经济基础。

封建制度的优势虽然西欧的封建制度并不完美,存在很多弊端,但它能满足当时的某种需要,同时也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就当时的欧洲而言,封建制度大概是最好最合适的社会制度和管理模式。中世纪的欧洲,各蛮族部落势力强大,时常入侵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而且当时盗贼横行,无法无天,肆意抢劫。在这种情况下,封建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领地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能有效地防止蛮族入侵,将侵略战争的危险降到最低。虽然封建制分割了土地和权力,阻碍了国家力量的完整统一,但它也有效遏制了大贵族的野心,粉碎一切集权和独裁的可能性。封建制使得欧洲脱离了奴隶制,经济结构进一步向前发展,它认定每一个人都要参与封建契约,承认每一个人都是担负责任的个体,而不是一件归属奴隶制的财物。另外,单单就骑士制度而言,它仿佛封建制度中一朵绽放的鲜花,对维护侠义和美德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

封建制度的弊端正像我们如今所看到的,封建制度必然有其弊端。虽然国王和那些有可能成为暴君的野心家受到封建制度的约束,大部分权力都被分散到地方领主和封臣手中,以至于没有人能将手中的权力无限膨胀,建立独裁统治。但是封建制度的长期推行,也严重阻碍了国家和民族势力的统一,无法在广阔的疆土上建立一个强大而稳定的国家政府。另外,封建制度将贵族政治的地位不断抬高,不同等级和阶级的贵族们获得了种种相应的特权。而且封建制度遍布西欧每一个国家,国家权力和教会势力之间掀起各种矛盾和冲突,甚至出现激烈的斗争。这一点将会在下一章提及。最糟糕的是,封建制度推动了战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封建领主拥有大批封臣和骑士,能够召集大批人员参加战斗。另外,封建领主也鼓动人们的好战情绪,刻意培育和颂扬所谓的“骑士精神”,将它作为崇高和勇敢的象征。因此,中世纪的人们非常喜欢“骑马比武”,骑士们想尽一切办法将对手击落坠马,以博取贵族们的赏识,以及贵妇们的鼓掌欢笑。骑马比武虽然是一种娱乐游戏,但整个过程却与真实的战斗极为相似,这样的游戏使得骑士们不敢放松心态,时刻要处于战斗训练的心境当中。

“基督的和平”基督教的教会通常要时刻铭记维护和平的使命,教会无时无刻不在极力阻止封建战争的爆发。对此,宗教会议决定给某些地方领主和贵族阶级颁发和平教令,即被称为“基督的和平”教令。还有一些宗教会议颁布特殊的教令,在某些特定的时期,比如说每周的某天,或者一年中的某些节日和节令里,教会倡导人们遵循“上帝休战”教令。这些教令有利于遏制战争的发生,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武力暴乱和骚扰侵略事件时有发生,封建领主之间的战斗十分常见。因此,只有当国王的势力不断增强时,才有权力弹压控制封建争夺,停止战争,使之重新恢复和平。

二、城堡和乡村

庄园中世纪的典型农场并不是由土地所有者和家属或几个在此终年耕作的雇工组成。确切地说,它像英国的庄园,成千上万的家庭共同持有大片的地产,在此共同耕作。只有很少数的农民是土地的绝对所有者。庄园中的大多数人不过是块份地的持有者或佃农。庄园的面积大小不等,最大的有一千英亩,最小的则是如今美国人所称呼的“乡”。

领主的城堡每个庄园的主人就是领主。通常情况下,领主仅是一位骑士,但有时候,领主地位颇高,是一位主教或修道院院长,甚至是一位封建大贵族,比如伯爵或男爵,他们都拥有许多庄园,其中一座豪华的庄园宅第是他们的居所,有权势的领主则拥有一座城堡。

城堡不仅是住所,而且是要塞。因而,一般都建在险要偏僻的地方,如山上或峰崖上。如今,在欧洲仍然可以见到许多这样的古老城堡。遗憾的是,由于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淋和一系列的战争,大部分建筑已经倒塌,成为一片废墟。城堡主楼用木料或石头筑成,包括几处地窖,一间大厅,一座小礼拜堂和领主家属的居室。四周屹立着守望塔,院落中有库房以及仆役和工役的简陋住房。一般来说,领主的城堡四周都筑有坚固高大的围墙,围墙的外面是深深的壕渠,上面架着吊桥。

佃农的村庄庄园内还有住在简陋茅屋里的佃农,他们聚居在一起成为村庄。为了方便和安全,一般村庄被设在庄园居所或城堡的附近。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时,佃农与领主的联系方便快捷;一旦遭受攻击和偷袭,佃农就能迅速转移到城堡以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更重要的是可以协助领主进行顽强的抵抗。

农业的重要性中世纪的欧洲和古罗马一样,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大多数人的社会地位。绝大多数人终年生活在农村,以耕种土地为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往返于田庄和土地之间。庄园的面积和价值的大小决定了一个封建领主的财富和权势。

土地的分配在每个庄园中,领主都有一片“私有地”,他们强制占有某些特殊的土地作为专用地。不论是领主还是佃农,每个住户都拥有一个园子。至于庄园的其他一切土地则由领主和佃农们共同使用。

距离村庄最近的是可耕地,分为若干块,每一块地都用狭窄的草堤区隔开。可耕地的外面有许多草地,用来培植牧草。庄园的外面是离村庄更远的荒地、牧地和林地。

每个佃农均有若干块专用的可耕地,用来种植谷物以供家属和牲畜之用。他也可以在某块特定的草地上刈割干草。同样,他也有权在公共牧场饲养一定数量的牛羊。如果需要木料来建造房屋或做燃料,他们也有权在公共林地采伐一定数量的木料。可耕地的分配有时候是用抽签法来决定的,而草地的分配大部分是由抽签决定的。

自由农与农奴佃农明显分为两个阶级,“自由农”与“农奴”或“佃奴”。

自由农是较富裕的佃农,人数较少,只要向领主缴纳固定租金,就可以使用一部分土地。他们不仅可以留在庄园,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离开。他们既可以参与领主的法庭,也可以到国王的法庭申诉。佃奴既不是奴隶,也不是自由民。他们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在庄园内享有生活的权利,就连领主也不能随意变卖他们。他们可以参与庄园领主的法庭,但不能到国王的法庭上诉。虽然他们有一定的自由,但是他们仍然受到限制,没有领主的同意,他们不能自行离开庄园。他们对领主还负有特定的义务,与其说他们附属于领主,不如说是附属于土地。

佃奴的义务佃奴也分等级,庄园内有规定,每个佃奴都得为自己分得的土地付出金钱、实物和劳力。在金钱方面,他要付出一小笔定额租金和一定的税款。至于实物,每饲养十二只鸡就要上交出一只,每一打鸡蛋交出一个,每十镑蜂蜜交出一镑,以此标准上交实物。在劳力方面,他的负担就重得多,或许一年中有一半时间须为领主工作。除此之外,每当收获或其他农忙季节,他们可能被召去承担额外的工作。更有甚者,佃奴得做庄园内所有运输的工作。有时候,他们还得把货搬运到一百里以外的地方去。修整犁头,围篱笆,挖掘壕沟,修剪羊毛,以及其他的杂活,都由佃奴去做。

中世纪的农作法中世纪多利用小型牲畜耕作,作物种植也很稀疏。庄园里的牲畜同时在公共牧地上随意放牧,严重影响了畜种的改良。笨重的犁和其他粗陋的农具都不能满足平原土地和栽培作物的需求。常用的农具是木制的,一般都没有铁尖,因而工作很费力耗时。用手播撒种子,人们不知道施用化肥,也不懂得采用作物轮种法。因此,每年有一半或三分之一的可耕地闲置不用。

庄园是一个经济单位尽管耕作落后,农具简单,牲畜矮小,人们愚昧无知,墨守成规,食不果腹,加之战乱连连,动荡不安,然而这些并没有动摇庄园是一个经济单位的地位。所谓经济单位,就是庄园内可以独立生产一切食物、衣服、工具以及其他经济货物。每个庄园都有一座磨坊,一座面包房,一座酿酒厂或一个葡萄榨汁机,以及一些店铺。在这些佃农中,除了农夫,还有铁匠、磨坊工、酿酒师和纺织工等工匠。此外,还有代表领主监管庄园事务的行政人员,即管家;其次,还有代表佃奴的监管或领监,按时分配劳力的劳役;最后还有羊倌、猪倌、养蜂者和牛倌。每个村庄都有一座教堂和一位神父,他不仅是社区的传道者,还是教师,通常来说,神父与领主、佃农都是朋友。

简陋的农居一般来说,农民的生活异常艰苦而且极为单调,自由农和农奴都是如此。他们每天一大早出门劳动,太阳下山回到家中休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活没有改变。农民们几乎不使用蜡烛,因为他们的房舍屋顶都是用稻草盖成的,很容易被火点燃烧毁。为了防止大火毁掉他们的房屋和村庄,家里都没有火炉和壁炉,做饭烘烤通常都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小炉灶上。因此,在冬天,农民的房屋没有取暖的设备,阴冷凄凉,生活设施非常简陋。由于农民没有良好的烹饪条件,也无法掌握多种烹饪技术,导致他们日常的饮食非常简单粗糙。平时全家人的衣物洗涤都由妇女来承担,她们把衣物拿到河边或者池塘边清洗,无法消毒或者控制病菌污染,因而天花、霍乱、伤寒等疾病时常发生。当时的人口出生率很高,但是死亡率也极为惊人,特别是婴幼儿,存活下来十分不易,以致在中世纪的欧洲,农业人口多年来几乎没有增长。

隔离的城堡显而易见,封建领主的城堡要比普通农舍的条件好得多,室内设有壁炉,因此比较温暖。但是城堡的建筑多有厚重的高墙,每一扇窗户都是又小又窄,且几乎与外界环境封闭隔离。因此城堡的内部环境十分压抑,一年四季都是黑暗、潮湿、阴气沉沉。与今天的居住环境相比,即便是当时的奢华城堡,条件也是相当简陋的。因为当时的城堡里没有电灯、浴室、电话等,甚至连像样的灯火设备都没有。另外,城堡里也没有缝纫机,所以妇女们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手工缝纫衣物。领主的家人和宾客都享受着上好的美食和服饰,而且有较多的闲暇时间,这些都是农民所无法比拟的。但有一点,贵族们和农民一样,都没有什么有趣的娱乐活动,他们对读书和研究学问也不感兴趣。许多领主更擅长使剑而不是握笔,许多贵族妇女精通绣花缝纫,但她们却没有阅读书籍的能力。

积极面几乎可以论定,中世纪的生活多笼罩在黑暗中,但它最光明积极的一面就是户外活动。农民平日里可以尽情享受丰富多彩的户外生活,而城堡里的贵族们也时常举行盛大庆典、节日纪念日宴会以及充满欢声笑语的运动竞赛。每当举行这些活动时,旺盛的火焰在宽大的壁炉里熊熊燃烧,将一切微弱的烛光都包裹在光明之中,音乐、舞蹈、欢乐的演唱声回荡在大厅和长廊中。尤其是节日盛会,比如圣诞节和复活节,农民也可以自由参加这些大型宴会。

教区的礼拜堂通常是人们的社交中心,所有的村民每周都来这里做礼拜,大家在一起聚会,彼此之间互相问候致意,交流友好的感情。另外,中世纪封建庄园的乡村生活虽然有很多缺点和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与古罗马和古埃及的农庄生活相比,生活条件已经好了很多,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比如说,封建农庄里几乎不存在奴隶制,每个人都拥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和一定的财产权,即便是农奴也享有部分人身自由和财产,人们一般都可以得到尊重,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虽然在领主和佃奴之间存在巨大的阶级鸿沟,分别隶属于差别很大的社会阶级,但有一点相同,他们都是基督徒。因此他们都能保持个人独立的身份地位进行交往。封建庄园是一个讲究合作的社会团体,每一个自由民、佃农或者农奴,都和他们的领主一样,在庄园中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在使用和管理土地时拥有发言权。从这一点来说,中世纪庄园的深处孕育着某种农业民主思想。

三、城镇和贸易

新旧城镇在黑暗时代,城镇人口和城镇规模急速锐减,成为黑暗时代的明显标志。而中世纪时期,城镇活动日益繁荣,社会生活重新兴盛,比往日更加热闹,这是中世纪城镇发展的显著特征。

古老的市镇没有继续衰落下去,而是重新恢复往日的生机,日益繁荣起来。而新的市镇也慢慢出现,发展成为商贸交流活动中心。中世纪的诸多城市,特别是南欧的城市,多半是古罗马时期留下来的,例如罗马城、那不勒斯、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马赛、里昂、科隆、美因茨、伦敦、约克等,它们都是历史悠久的古老城市。威尼斯城虽经历过无数磨难,但仍然在坎坷的历史中像一颗宝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威尼斯建于6世纪,当时伦巴底人入侵,意大利的许多流亡百姓逃到亚得里亚海尽头的沼泽地带。那里有很多隐蔽的小岛,人们就地建立了一个居住地,渐渐演变成为威尼斯城。还有尼德兰、德意志中部和北部的一些地区,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许多城市,多是在黑暗时代建成,也有一些是在中世纪早期由国王和封建领主兴建。

新市镇的出现和兴起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当国王需要建一座都城时,新城就兴起了;有时边疆要建一处边防要塞,因此又有一座市镇出现了;或者主教来到某地驻留,基督教教会开展传教布道工作,需要建一个宗教集会中心,于是新的市镇就随之出现了。另外,城市所在地多是贸易活动繁荣的场所,来自不同封建庄园的人们聚集在那里,跟商人们进行货品交易。有时候,某个城堡积极推动手工制造业和贸易的发展,它的周边地区直至附近乡村都会受到影响,逐渐变得繁华热闹起来,慢慢成长为城市。在欧洲许多古老的市镇中,我们至今还能见到一些古城堡,有的城堡甚至建在高耸的悬崖之上。这些城堡在当时或许仅是一所庄园府第,由于所在地适合发展手工业和商业,城堡连同附近的村庄就慢慢演变为城市。

城镇与封建制度中世纪的大多数城镇都处于一张偌大的封建网中,它们也是这张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市镇是主教们的采邑,有些是国王或者皇帝的领地,有些是公爵、伯爵、男爵等贵族的封地。城市的领主地位很高,但他同时可能是国王或主教的封臣。另外,大城市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其他几个小城市的宗主。只有少数城市,像前面提到的意大利,始终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它们不受封建契约的桎梏束缚。

城市的自治中世纪的许多城市是主教的驻扎地,自然而然就成为主教管理宗教事务的中心。有些城市建造了强大而坚实的防御城池,市民拥有武装实力,曾经多次阻挡蛮族的入侵和袭击,因而受到皇帝、国王和其他封建领主的尊敬,获得了很大程度上的“地方自治”特权。自治城市与领主之间签订的封建契约,通常称为“特许状”,上面详细记载着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款。“特许状”为城市的管理和商业发展提供了确定的保障和依据。中世纪的市镇不仅数量迅速增加,而且领地面积也逐渐扩大,同时重要性和影响力也不断加强,慢慢发展为制造业和贸易交流中心,同时成为政治活动和社会民主力量聚集之地。

贸易复兴商业贸易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已经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但进入黑暗时代之后,贸易交流遭到破坏,商业发展受阻,逐渐衰落下来。到了中世纪,整个欧洲地区呈现出明显的基督教化趋势,文明化的程度日益提高,蛮族入侵的战争几乎终止,于是商业和贸易重新复兴。事实上,中世纪的大部分庄园和封建领地都能做到自给自足。尽管如此,仍有多种货物需要通过交换和贸易的方式才能获得,还有的货品十分稀缺,要从遥远的地方运来。比如生铁,不是每一个地方都出产,但任何地方都极其需要。还有香料和盐,可以有效地保存肉类不变质,但这些东西要从各处贩卖的商人手中购买。另外,马鞍、缰绳、手推车、四轮货车、刀剑武器、头盔铠甲等物品,也很难自己生产,需要交换购买。除了这些生活必需品,很多生活富裕的领主和家人都不喜欢自己庄园生产的粗糙衣服、羊毛衣物、笨重的鞋子,他们渴望拥有更加奢华精美的服装,精细上乘的手工,装饰华丽的珠宝。生活讲究的封臣也是如此,宁愿花大价钱购买漂亮华丽的衣物。教区的神父和修士们也需要大量的礼拜图书、灯油、葡萄酒和供香等,这些物品绝大多数都需要从外地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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