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 小弟 - 叶建生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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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齐幼打了两碗饭,今天又吃青椒炒肉,厨师大叔似乎非常执着于让齐幼吃青椒,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碗自己吃,另一碗递给旁边阎修,吃着吃着,阎修突然放下筷子,换到齐幼的对面去。

干啥啊,齐幼嘴里差点兜不住饭,“干嘛,我又没有喷口水。”

“今天又有人来杀我。”阎修说,“他说我和我母亲长得很像。”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不像她。”

齐幼正式的放下筷子,严肃认真地告诉阎修,“你不许整容。”

“我不想像她。”阎修夺过齐幼的饭碗开始吃起来,他觉得齐幼的饭好像比较好吃一点,“她一点都不好。”

抽了张纸巾擦擦嘴,齐幼其实了解了一部分阎修的故事,但是他觉得无关紧要,因为他并不打算见活着的婆婆或者死去的公公,至于时不时偷袭的暗杀,他已经说服阎修跟他一起修炼甩头大法。

“你很好啊。”齐幼把脚放在另一个椅子上,他最近发现这样吃饭很爽,就是有点不太礼貌,但是他和阎修已经很熟了,“我喜欢你就够了。”

阎修喜欢这个答案,他吃完了齐幼的饭,然后开始吃自己的,他觉得自己好像莫名其妙的有些着急,似乎想掩盖什么情绪,他这两年总是这样,会突然莫名其妙的做一些无用的事情来掩盖自己的想法,比如齐幼总是喜欢亲他的喉结,这个时候他就会忍不住抓着齐幼的头发不放,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让开你的脚,”沈拾端着另外两碗饭款款走来,他和他的哥哥即将大驾光临,“快点。”

齐幼一向是对沈拾没话说的,因为他总是带自己去买衣服,如果齐幼最近想要光鲜亮丽一点,必须恳求沈拾带他去砍价,因为他们很穷。

按照何凭的话来说,就是没富过。

沈之九这两年越来越懒散了,天天穿着个大拖鞋走来走去,然后穿个老头背心走街串巷,然后沈拾满社区的找他,然后他们俩再一块回去,不过他们现在已经不总待在一起了,沈拾忙起来了。

阎修的军师,已经更新换代了,狗还没有。

“齐幼,你的车修不了了。”沈之九大吃一口饭,“买辆新的吧。”

齐幼叹了一口气,然后趴在桌子上,“我舍不得,你想想办法。”

沈拾翻了一个白眼,“恋物癖发作中。”

阎修觉得奇怪,“你为什么不找我帮忙。”那辆车不是他买给齐幼的吗。

“你能有什么办法。”齐幼继续趴在桌子上声音闷闷的。

有时候沈拾真是不太懂,齐幼和阎修的关系到底是这么个事啊,有时候齐幼对待阎修的态度也不是很好,就是以上犯下,胆子很大,总之他是不敢对阎修说你有什么办法的。

“你都不找我。”

沈之九敲敲饭碗,“这里是食堂,请你们俩注意点。”

齐幼抬起头,他的眼睛扑闪的很频繁,几乎让人已经忘记他有一只眼睛不能看的事情,“总之你们得给我修好。”

“我帮你送去修。”阎修直直地看着齐幼,似乎在争夺什么比赛奖品一样,“我可以修好。”

过了几天,他真的把车修好的送回来给齐幼了。

齐幼对修好的车态度很好,连带着阎修最近也讨得很多好,因为齐幼心情变好的时候就会忍不住亲他,总之他也没有不允许就对了。

这给了阎修一个错误的信号。

他开始频繁地赠送齐幼一些少见又不算珍贵的东西,比如一些漂亮的手枪子弹壳,还有味道格外清新的沐浴露。为什么不算珍贵,因为阎修其实也没什么钱,他那几件昂贵的风衣外套已经穿了又穿,几乎都快成为他的皮肤了,就像现在是夏天,他也在穿风衣。

收到这些礼物的齐幼表示:?

但是没过几天,齐幼就因为车少了一部分零件然后原地散架,他在被追杀的过程中变成了一只从睡梦里惊醒四飞的狗,落花流水。

好不容易躲过对方的群殴,齐幼顶着天大的风险去把摩托车的零件给捡回来,然后气势汹汹地丢在阎修的面前。

“怎么回事!”

“……我重新看看。”

“你是大夫吗?”沈之九扇着大蒲扇,“看看看。”

望着一地的摩托车残害,还有因为浑身都是摔伤的齐幼,阎修决定坦白。

“我自己修的。”他补充,“在网上看教程。”

天,在一旁的何凭惊呆了,这么勤俭持家连他看了都觉得不如啊!如果所有人都像阎修这样,他们也不至于轮到开别克到处商谈了!

沈之九看着阎修勉勉强强又把车拼起来,心里不禁感叹,他和阎修刚认识的时候,对方还是个衣服不愿意沾灰的大少爷,不是自己的杯子不喝水的那种。

“算了。”沈之九把车推走,“我拿到熟人那里去看看,乖乖,你去不去?”

沈拾忙着看账本,“不许这么叫我,我不去,忙死了。”

齐幼四肢散架,阎修不肯卑躬屈膝,沈之九只好一个人去修车了。

顶开理发店的布帘,看着正午艳阳高照,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爱的人就在身边,想过的生活正在体验。

这两年他放手了很多事情,也少遇见了很多事情,过去那些沉重的回忆,背负的往事,好像都一笔勾销了。

十几年前,他带着弟弟四处奔波,为了不让弟弟吃了上顿没下顿,他做过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做过高利贷的追债,也做过打群架的帮凶,他在几个帮派之间挑起纷争,最后从他们的伤痕累累中赚取利益。

他知道自己如果判刑,各种罪名累累,无法开脱。在从前很多个睡不着的夜晚,沈之九都不敢沉沉入睡,他心里藏着太多的事情,唯一可以相信的弟弟又太小了,但他不能再继续这样了。

沈之九总觉得命运对他是有一些垂怜的,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居然安然无恙的,享受生活,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太公平。

所以必须做点什么吧,挽救些什么吧。

能遇见想法大体相同的阎修,沈之九觉得自己还不算无药可救。

为什么起名叫狩猎,因为阎修的想法远比我们沈之九的深,他要做的不仅仅是建立起一个家园,他要做的是扩大领地,狩猎任何可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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