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弃子之谈 - 踏沧海 - 夜半微风之老鬼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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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弃子之谈

人无癖,不可交。甭管是好权、好钱、好色、好名,人总该有一好,这才是人。当然,也有那真的寡淡无趣之人,但那都是少数,大多所谓的无欲无求,不过是极度的掩饰,若是有人对你极度掩饰,说的还深明大义道貌岸然,那么反倒要小心谨慎了,那人不定憋着什么坏屁呢。大多男人拼搏奋发多为三点,家人、爱好和闲着。为家人遮风避雨,为爱好费心费力,可人总有力尽时,一旦发现努力也无法上升,或者干脆懒惰成性,那就会干脆停止努力,维持现状甚至躺平任来。但无论怎样,终极状态都是为了闲着。

你费心费力的工作,就是为了闲一会儿,甭管是看书看漫画打游戏打牌,都是为了闲着,哪怕愣神也行。放在日常生活中最为明显,说起干家务,男人会积攒很久,然后一次清零,打扫的效果绝对超好,不干则已一干惊人。

不过女人就不同了,她们大多见不得别人闲着,尤其是自己男人闲着,所以家庭中虽不算矛盾,可也会为这个拌两句嘴。你坐一会儿她便说总在家宅着,你出去她就说不着家。总之女人说自己干了多久,男人说自己干了多少,衡量标准不同,日常琐碎而已。

这些不过是大多情况,一家一个过法,一家一个样,可大多男人对闲的乐趣不减,垂钓就是最好的证明。有人痴迷,有人兴趣,但少有男人讨厌,我就不爱垂钓,可我也不讨厌钓鱼,偶尔玩玩也挺好的。

我们一帮人坐在湖边,分开下杆自己打窝,就这么钓了一上午,中午太阳毒了,我们一帮人这才离去,至于渔具自有跟班别人帮着收拾。

我们就沿着湖边慢慢溜达,这才是说正事的时候。这些人中年居多,略微发福,这得亏都戴着帽子,要是都摘了,那保准是一堆小太阳小镜子,十个得有七八个秃顶的。

有人开玩笑说谢顶是聪明绝顶,实际上压力大了生活不规律了就会秃头。这年头的有钱人,哪个不是拼搏奋进的,久了自然就谢顶了,形象略显油腻,可眼睛里的精光却远超过年轻人。

他们就是这些元老,找到我的也大多都是华裔,汉语说的不太好,口音也很重,多亏巴颂老爷子也是一口潮s口音,我在船上听久了多少能听懂。

虽然他们是有求于我,但我却不敢托大,都是一方土豪人脉不可小觑,其中采水派的三家元老成了这次的代表,倒不是他们在当地混的最好,而是我也是林家的人,所以他们挑头最为合适。

既然要深入聊聊,攀扯关系,就要先拉到一个战线,给我透透把柄,这帮老狐狸三个人加起来得有六百个心眼。其中一个叹了口气说道:“真是事到临头还得靠自家人,那些掌家的已经忘本了,或者把咱们这些乡野老家伙给忘了,他们赚的盆满钵满仓禀充足,我们可就惨了。”

“就是,当初听闻林家出来了个出头的新人,我们还担心,这又是一个革新派,只会带坏旁人,听闻你是律师这种传统行业出身,多少才踏实点。现在看,还是你起了大用,我们这帮老家伙可就靠你了。”另一个吹捧道。

林家的元老邓叔最后讲了:“小鸥啊,这事儿让你夹在中间为难了,也不求你把事情办成,也不求你做什么主,就是别让我们拼搏一生,后辈儿孙都没保障就好。”

“嗯,知道了,邓叔。”我乖巧的点点头。

邓叔叫我单独走走,我们朝着山坡走去,找了个有大石头的地方,邓叔打摩打摩上面的灰土后,示意我坐下来。

说实话,我是真不想坐,我能钻草地趴雪窝,我想应该没人说我娘们,可我这人多少有点洁癖,比如我在外面再累也不愿意坐在地上,尤其是东南亚较为湿润,这石头上感觉都不干燥。再说周围一堆杂草,有个虫子、蛇啥的,那也不安全啊。

不过邓叔坐着我站着,也不像那么回事,我就坐在了他身边。其实我就是在这场博弈中发了点小财,比起国际资本,我连五百分之一都不到,怎么可能帮助这么多土豪,就是他们的产业白送给我,日常开销工人工资我也顶不住。他们只不过是想拉我进来,传达他们的意思。

邓叔说道:“小鸥啊,这次你来见我们,我知道和安迪觉得有利可图不一样,你是为了给我们面子。像是刚才那老两位,一个精卫号一个夸父号的,你给不给面子都这样,主要还是冲我,我先谢谢你。邓叔说这话不太讲义气,可大难临头各自飞,真要是到了万事不可为的情况,我们也真成了各家弃子,你能不能……”

“我能力有限,会先帮邓叔您的。”我说道。

邓叔欣慰的点点头,脱下了自己的鞋子,他身上看起来已经细皮嫩r的了,但脚上却惨不忍睹,到处都是疤痕和溃烂后长好的新皮,反正是又丑又硬。他说道:“有冻疮有被虫蛇野兽咬的,我十六岁就在林家工作,那时候还在打仗,我被选进去保护林家财产。后来立了功,又被派去北边工作。那是我第一次见雪啊,穿着凉鞋,脚丫子都差点冻掉了。再后来我很荣幸上了海螺号,那时候海螺号出发是动辄上千人的大船队,只要海螺声一响,就算是恶名远播的海盗也要退避三舍,真风光啊。”

邓叔的眼睛里闪着光芒,跟我缓缓说着,忆峥嵘往昔。我则是保持沉默,林家的崛起绝不是一个人的功劳,而是许多人为之奋斗了一辈子,可他们中有不少人老了老了却被林家抛弃了,或者说被这个时代抛弃了。

真是无情最是帝王家,我爱读史书,想起了古时帝王家也多有此景,温和点的杯酒释兵权,不温和的杀的人头滚滚,连民间演绎也有火烧庆功楼,同患难易同享福难。

放在林家角度,这么做无可厚非,人家要为家族兴盛长久做准备,这些元老尾大不掉,且各是一方诸侯,的确不利于统一管理,更会对林驷的接班形成阻碍。借机在这种机会下,既不损害自身实力,又能借刀杀人砍掉一波,把权力收回手中,林家老爷子的顺水推舟确实厉害。

不过人得知足,能爬上来的,也多有良心义气,那种负心狡诈之辈,多在人生长河中被淘汰了,纵有偶尔春风得意,却总是长久不了。我就很知足,曾经的我哪里想得到,我现在还不到三十岁,已经能跟这种大实业家往来生意谈笑风生。没有林驷我什么都不是,但这又并不妨碍梁程茹的事情让我如鲠在喉,作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这是两码事儿。

邓叔也很知足,他叹了口气:“其实以前对林家只有规矩、归属和效忠,至于为什么我不知道,只觉得林家对我有恩,而我的一切是用命换来的。不是跟你唱高调,只要海螺号不嫌弃,就是现在让我上船舍命我也愿意。只是后来我不争气,没更进一步,我的水手长也没抛弃我,让我荣归故里衣锦还乡。我多少有点小聪明,干出来了点成绩后,林家还不断帮我,从关系到资金,我这才出类拔萃算是立了一番基业。再看看我那些少年伙伴和亲人,嘿,大多都成黄土了,活着的也活得不像个人样,在我下面混饭吃的不在少数。我呢?荣华富贵了半辈子,这辈子是值了,所以我对林家没有怨言,就想着能不能别赶尽杀绝,给我那几个不争气的后辈儿孙留条后路。”

甭管这话真假,我听着是心里难受,多好的属下啊,这是林家和这位邓老先生共同的成功,因为即便如此,林家也没粗暴行事,邓叔也没怀恨在心。

我说道:“我会转达的,但最近林驷一直联系不上,我稍后要去一趟大马总部报道,到时候我会面见老爷子,会酌情去说的。不过邓叔,如果事不可为,您把产业交给我,就不怕我吞了您的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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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叔哈哈大笑起来:“我已经找人打听过你了,都对你感觉不错。交给别人,怕是更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给你孬好还有点香火情。只要别一棍子打死,虎父无犬子,我的孩子们也不都是无能之辈,你想赚钱他们能帮你,你想吞了他们,也要掉几颗牙。”

“哈哈哈,邓叔,你这不就是找我这个软柿子捏,欺负老实人嘛。”我哭笑不得,但人家话都说到这步了,就已经把目的全盘托出了,明人不说暗话,直来直往的确舒服。

我站起身来,也伸手把邓叔搀起来,他说道:“你让我办的事情,我会尽快处理的,不过那些人不好说话,给我三天时间可好?”

“也行,那我就多留几日。”算算去大马报道的时间,还有工夫,且如同近乡情怯,离着大马越近,离着梁程茹的所在越近,我这心里反而越有点想逃避,总之我答应了下来。

我又不是做慈善的,人家让我帮忙,我也要他们帮忙。我想让他们帮我救回张佳的队友,并换回他的遗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朋友一场总要让他们落叶归根。就这么用了邓叔他们的天大人情,我倒是没觉得亏。

不过这一等,却等来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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