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不到25岁的年华
实战毫无技巧可言,一切的恐惧都源于火力不足。我手里的是一支半自动手枪,瓦尔特ppk,这支手枪是把好枪,已经有快百年历史了,出自世纪初,被认为是二战时期最先进的手枪之一。希特勒饮弹自尽时,用的就是ppk。于是这把枪有了不同的意义,后来电影中007也用ppk,这把手枪就成了最常见且最火热的自卫手枪。国内结合ppk制造了多把警用手枪,比如现在还活跃在黑道的大黑星54,还有一弹夹7发都打不死一个壮汉的64,都脱不开ppk的身影。
我嫌弃它火力不足,但它在自卫手枪中绝对够格了。我看着对方举着长家伙,本以为多猛,没想到竟然是单发的老古董。与其相比,我手中的ppk反而成了新生代,半自动不用自己填弹,开了保险上了膛,扣动板机就行,手速快的能把半自动打出全自动的效果。
不过现实打枪,哪有什么瞄准,都是照个大致位置就搂火,打到了算幸运,自己中枪是倒霉。除了狙击手,像是那种一枪一个,就算在战场上密集人群中也不存在,或者是那种主角不中枪别人都中枪,更是艺术加工到极致的虚幻。
除了枪支刚投入战场时,欧洲战场的那种排队枪毙,两边互相队列前进对着开枪外。当枪支越往后发展,子弹致死致伤率就越来越低了,不光是护具进步了,而且还有弹药愈发充足,大家的战斗认识也越来越强的缘故,什么浪费弹药,哪比得上命金贵。
就算今天是战场,我俩互相打上几十发,也不定能伤到对方,基本就是人不出掩体,枪探出去打而已,根本没那么好看。
总之,他的枪装填慢。我的ppk打得热闹,穿透力却差,得亏休息室是装饰板,不然连墙都打不穿。
我居高临下,子弹打在装饰板上,倒是飞扬起各种粉末和填充,看起来很有电影画面感。我把子弹搂光了,就把枪往后一扔,拉着跳起来的陆正双臂就拖,赶紧离开是非之地再说,子弹可不长眼睛。
我强行拖拽,陆正的脸和胳膊都被擦破了,玻璃眼镜也摔坏了,裂了两道,看起来肯定很难受。不过更难受的是,他上来后一站起来,把我扔到后面的ppk也踢飞了出去。手枪从窗户掉落下去,落在了休息室里。
我把头伸出去,这可是保命的家伙,有心想下去捡,却又不敢。得亏这一犹豫,门被砸开了,我们挡住的东西,被别人粗暴推开,暴徒们冲了进来。
为首那人与我对视,他目光阴险凶狠,有点半秃的头顶,嘴巴上长了几根狗油胡,七根朝上八根下的。旁边有人捡起了我掉落的手枪,交到了他手里,他看了一眼插在后腰,对我笑了笑。
估计他一眼就能看出我是外国人,所以他可能以为我英语不好吧,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我,然后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意思我理解,就是哥们记住你了,等我去弄死你。
我把头缩了回来,真麻烦了。
不过,我也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现在的我虽然还是那么无能,却有了一颗大心脏,这些事儿对我来说都不算事儿了。不管怎么样,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面对自责的陆正,还有对刚才违背安排加塞,现在顾左右而言他的魏征,我都报之一笑,用英语说着,无所谓。
为什么从刚才安排到现在都要用英语呢,因为珍妮在,当一个人在危机环境中,随着团队行动,却听不懂对方语言的时候,恐惧感会加倍的。咱不是暖男,可又不能没人性的抛弃这个陌路人,不多照顾照顾,让她保持好状态,又能怎么样呢?
救人要量力而行,我们唯恐那些暴徒砸坏消防门跑上来,只能不断向上爬去。魏征说道:“我们先上几层,看看下面啥情况再说。”
“好。”我也没有更好的想法,领着大家朝着楼上爬去。
爬到三楼,打开楼梯门,却听到走廊里砸门的声音传来,看来有暴徒上来了。孟达拉酒店一共六层,我们还想往上爬就听到楼梯上面也有人说话,而且声音很大肆无忌惮,不是暴徒们又能是什么人呢?
一楼关闭了楼梯出入口,但其他楼层没有,这也就是魏征踩点时入坑的原因。那么不管往上走,还是往下走,都是必会碰面的答案。再看看楼层中,除了走廊里的砸门声并没有人影,或许还是有一线生机的,最差也不过是刚出虎口又进狼窝呗。
我们路过左侧电梯间时,发现电梯停运了,其中有一台电梯就停在三楼,门开着,有个奄奄一息的人躺在血泊中。我不是强人,救不了那么多人,匪徒或许也不会折磨这个重伤者吧。
我把还包在手上用来砸玻璃的衣服解下来,抖了抖上面的玻璃碴子,过去按住了那个人的伤口,并把他的手压上去转身就走了。
陆正问道:“不……不救他吗?”
“没那能耐。”我心情也不太好。
孟达拉酒店的走廊是回字形的,理论上如果只有一组暴徒在搜索这层,我们或许光靠着团团绕就能躲过去。但我之前分析,这既然不是有预谋的绑架胁迫,那么无论是有预谋的求财,还是随机暴动都不能只有一组人。那么,我们该躲到哪里去呢?
有个房间门是打开的,那是一间套房,和我一个户型,房间很大,外面还有唯一的外悬求生梯。我们赶紧进去,被搜过的房间,应该不会被搜第二次。
几道门锁都已经烂掉,当是被人暴力撞开的。而门上连同墙上,满是血手印和血痕,应该是手指划过的,却是靠近地面。可想而知,有人被打得鲜血直流,拖拽出了房间,也可能这就是电梯里的那个人。
但无论怎样,一切都表明屋里的人被带走了,暴徒也劫掠过了这个房间,这里暂时是安全的。我们进了屋子,慌忙走向外悬楼梯的所在,却从卧室里走出了一个背着枪的男人和一个拿着砍刀的,而身后昨晚陆正睡的那个小客房里,又走出了一个男人,两前一后把我们夹住了。
“动手!”我第一个反应过来,在那人还没把枪口端平的一瞬间,握住了枪管往上一抬,对方开枪了,子弹打在天花板上,灰土瞬间落下撒了我们一头一脸。而我也不管这些,用尽全身力气,把整支正在开的自动步枪砸在了他的脸上。
万幸,子弹打中了旁边那个拿武器的人,那个人啥情况我没眼看,反正湿乎乎的东西,不知道是脑浆子还是鲜血直接喷了我一侧脸。按照方位,我站在子弹飞出的一边,近距离的情况下不该有这么多血,现在有了,说明这人也完了,被打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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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步枪砸在脸上,最多让那人头破血流,他鼻血下来了,嘴巴也破了,好像牙都掉了,但他依然有战斗力。我个子高身体壮,他个子矮身体也很壮,殊死搏斗中,我们用着蛮力。至于小客房出来的人,我顾不上,只能交给魏征和陆正。
一个人扑了上来,是珍妮,她用手抓着暴徒的脸,并试图用拳头打,却被翻滚中的我们撞飞出去。
令我绝望的是,在翻滚中我的余光还是看到了,陆正坐在地上,胸口一片殷红,刘瑞瑞也坐在地上,而魏征也最多跟那人势均力敌,和我一样在扭打着。没人能来帮我了!
更令我绝望的是,一个翻滚过后,我看到了外面悬挂楼梯上,有三四个吕宋人正在窗户外。
他们看到打斗中的我们,一愣,随后砸碎玻璃打开了窗户。
哎,我蒋平鸥,25岁的生日还没过啊,就要人死鸟朝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