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好诗! - 鉴宝连麦:拿出传国玉玺全网震惊 - 一只小海米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97章好诗!

“便引诗情到碧霄!”

任旭把“霄”字写完之后,便停下手中的毛笔。

陈云的眼神自任旭写第一个“自”时,便再也难以挪动。

并不是被这首诗给震撼到了,相反他欣赏不来诗。

最令他震惊的是绢布上的字,笔画犹如精心雕琢的美玉,细腻而流畅,没有丝毫的滞涩之感。

半晌之后,等任旭把绢布上的诗交上去,他这才从震惊中缓过来。

任旭见他皱眉看着自己,奇怪道:“你这是怎么了?”

“林兄啊林兄!你可听过周公瑾的一句话?”

不等任旭回答,他便自顾自说道:“恐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之物也!”

“林兄,我想你便是这个池中之物!”

任旭调侃道:“行了!陈兄别夸我了,在这样下去我都觉得随时能拜相了。”

陈元却格外认真,“我家中收藏有褚登善的一门字帖,我曾多次描摹。”

“可他的字与你的相比,也不能做到如此美观规整。”

任旭闻言心中一笑,褚遂良是谁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颜真卿是谁。

他现在的字可以说是颜真卿的完全体,简单说就是这个时代书法第一人。

字不像是古董,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显得弥足珍贵。

相反,它是人们最常见的事物,只要你写得好看美观就能有人去欣赏。

美人在骨不在皮,字也是如此。

所以,陈元在见到任旭露出这一手字后,甚至比见到天上仙子还要饥渴。

“林兄!”陈元肉麻地拉起任旭的手,“回去之后,你必须要给我写上几幅.....不对!是几墙字,我可太喜欢你这字啦!”

“你就且放心吧!咱们之间就不需要客气。”

任旭的承诺,让陈元感动,“林兄,我遇见你就是这辈子最走运的事情了!”

他们两人正在“缠绵”时候,小吏已经把十几幅秋诗放在李俶桌上。

“请王爷过目,总共有十七人交付。”

“哦?本王下发的有近乎五十块写布,怎么只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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