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啊!胜过那锦衣华服,
玉食飨宴,
胜过那痴人妄语和巧计妙招,
便是这无尽的骚乱与溃散。
——《爱奥尼卡》[1]
这对蒂姆来说是引以为豪的一天,因为他的家庭教师觉得他已经打好了底子,足以插班入读伊顿公学四年级。这一年,蒂姆十二岁,比起穿荷兰棉布衫的小时候,现在他的打扮更男性化了。不过抛开上述两点,他依然是我们所熟知的那个蒂姆,并没有什么改变。使人年轻或年老的,是环境和经历,而非匆匆流逝的时光。少数乐天派从未长大,怀着一颗童心走过一生。很少有人能够不经历自觉苍老的时光和返老还童的狂喜之情便能成熟起来。即使是耄耋之人的一生中,也会有青春的碎片时时闪耀。但是男孩子之间的区别更为明显。有些人从蹒跚学步时开始就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像男人一样自信、自大;另一些则晚熟;还有一些基本上从来没有成熟过。
卡罗尔已经上了学,生活在年长的人群中,他发现自己到了十二岁就已经相当成熟了。他下楼用餐,外出打猎,如我所言,他还把蒂姆说成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同样到了十二岁,蒂姆却还像七八九岁的孩子一样。突然被投入著名公学那混乱喧嚣、看似无情的环境中,对于这种情况,很难找到一个比蒂姆更不适应的孩子了。不过在当时,蒂姆对公学生活一无所知,对他来说,去伊顿唯一的意义就是和卡罗尔重聚。艾比斯利先生对儿子的渴望之情表示震惊,他知道这孩子腼腆胆怯,根本想不到究竟是什么让他渴望完全不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又开始用典型的病态方式猜想这孩子是为了逃避自己,但总体上看,他对此还是感到相当高兴的,因为这倒让自己家的这个小不点更像是其他男孩,而不是他自己一贯的样子。达利先生把自家孙子的导师推荐给了这位邻居,于是,五月一个明媚的早晨,蒂姆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伊顿公学的学生,跟卡罗尔分在了同一栋宿舍楼。
此时,那个年轻人已经十六岁了,就读于中年级。蒂姆被送入一个新环境,任何一个人,只要比蒂姆更熟悉这里的规矩和习惯,大概都会告诉他,不要对交朋友抱有任何希望,否则注定要失望。像卡罗尔那样系白色领带的青年,和四年级的小豆包之间的距离,永远判若鸿沟。
对于这名新生来说,上学的第一天百无聊赖,冗长乏味。他要当众做自我介绍,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如果迟到了一分钟,定会大事不妙,他也不敢安排什么活动,生怕不知不觉中错过了时间。与此同时,漫长、空白的间歇期悲哀地掠过他眼前。他掏出父亲给他新买的银色怀表看了又看,足足有上百次,到头来发现距离上次看表仅仅过了五分钟。他鼓起勇气,往城里走了走,之后再回来,周而复始。他这一身装扮让自己感觉很新鲜,对路人来说却很常见,他觉得每一只眼睛都在盯着他,他又想逃回那空空如也的小房间避难去了。他觉得自己孤独至极,也没有人在乎。他听见话语声和急匆匆的脚步声在木质走廊里回响,继而一片沉寂,让他心生恐惧,唯恐自己缺席了正在进行的课程。他在走廊里悄悄地走着,向一两扇打开的门里偷瞄。靴子丢得满地都是,还有一小堆一小堆的衣服:男生们运动去了,正午的寂静笼罩了整座大楼。窗下的院子里,擦鞋匠一边擦拭刀具,一边唱着俗气的歌,有时还会停下来吆喝学徒,那学徒躲在餐具室里面,从这里看不见,那两个人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或者聊聊当地的那些流言蜚语。蒂姆希望下楼跟他们聊聊天,只要能消除压在心头上的这份被人遗忘的感觉。
当下,回来的都是些小男生。蒂姆心想,卡罗尔晚上会来的,这样的话自己便会摆脱这种陌生的孤独感。他隐约感觉到,至少在这第一天里,卡罗尔会把时间留给他,带他到处走走,帮他熟悉熟悉环境。我们没能一起回来,实在是太可惜了,他想。但卡罗尔对他解释说,提前返校这种事简直是前所未闻。这无聊的一天终于过去了,可卡罗尔还是没有现身。晚餐、祷告和就寝的时候都没有见到他,蒂姆硬撑着不睡,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于是女佣来问他。“怎么还没睡觉呢,先生?已经十点多了。再过五分钟我就要熄灯了。现在快点上床吧,你已经困得不行了,我们可不能让你们这帮小不点儿熬夜啊,让那些大孩子们熄灯都已经很费劲了。”紧接着,走廊里传来了愤怒的争吵声,这样一来,蒂姆觉得这好心的女士坚持要这样做确实有她的道理。他乖乖听话,也不敢质疑这个独裁者制定的规矩,但他并非心甘情愿。他怕卡罗尔觉得自己没有熬夜等他是不友好的表示。但或许他会主动来找自己吧,哪怕只是说一句他来了,道一声晚安。于是蒂姆强撑着保持清醒,他知道十点半左右有一趟火车,快到那时候,终于熄灯了。半睡半醒之间,他还听得见窗外的车轮声和欢声笑语,之后是走廊里拖动行李的声音,砰砰作响,不绝于耳。这下蒂姆又彻底清醒了,竖起耳朵听。三四个男生刚刚回来,正在往寝室走,他们滔滔不绝地聊着,依依不舍,有太多话想说。突然间,毫无疑问,那正是卡罗尔的声音,他慷慨激昂地讲话、询问、回答、大笑。虽然屋子里很黑,但蒂姆已经坐了起来,打算在开门时叫住他,告诉他自己还没睡,他觉得这扇门肯定会开的。聊天的那些人似乎停在了他的门口。“我敢打赌,你肯定变胖了,你们看是不是?”“你一个人都在干些什么呢?”之后传来一声叫喊。“哎呀,肯定是鬣狗!来让我抱抱,鬣狗,您老过得怎么样?噢!我说了,到我房间里来。我有些东西要给你看,如果我找得到的话。没关系,玛莎,你知道,这是第一夜,我们也不会呆太久的。”之后,谈话声拐了个弯,和男生们一起渐行渐远。蒂姆在黑暗中坐着,依旧在等待,依旧在盼望。这栋楼还没有安静下来,偶尔会听到一阵欢声笑语,玛莎提高了嗓门,千推万阻。然后又传来了脚步声,重燃的希望转为失望,又归于黑暗沉寂。在我看来,卡罗尔断断续续地经历了这么多趣事,见到了这么多老朋友之后,恐怕已经忘记了新来的小校友的存在。不过第二天早晨他终究还是记起来了,于是便去找他。
“嗨,你在这儿呢。”握手之后,他说。他的语气并不冷漠,却带着些许尴尬,与此同时,他还在这个小房间里转悠着,仔细查看了一圈,以此来掩饰自己的谈话欲望。“我想你很快就会融入进去的,也会交到朋友。如果你有什么想知道的,尽管找我,要是有人欺负你,告诉我就行了。不过不会有人欺负你的,宿舍里没这个风气。我还有什么能为你做的吗?”事实上,他正焦虑地思忖到底能够为他做些什么。之前总有些认识的家长请他帮忙照顾男生,他总会叫上那些男生吃早餐,无聊的半小时过去后,他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就再也不去想那些孩子了。但蒂姆不一样,而且你也不能叫一个同楼的低年级生一起吃早餐,特别是在对方不久之后可能成为跟班的情况下。
这样看来,蒂姆在卡罗尔的心目中倒成了个累赘,让他多了一份不清不楚的责任感。卡罗尔在想,到底应不应该向他解释一些事情,却又不知从何讲起。他觉得讲大道理这种事未免荒谬了些。
“我想你已经把相关事项了解得很透彻了吧。”他含糊地说,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我想是的,谢谢你,卡罗尔。”
“噢!我还得说一下,高年级学生之间说话不太讲究,你知道,这并不是不友好的表示。但在这里,你得叫我的姓,知道吧。当然了,在假期里不用这样。但平时不行,你懂吧。”
蒂姆保证会记住的,卡罗尔又教育蒂姆不要把所有的钱都存起来,之后便如释重负地离开了。
“该拿那孩子怎么办呢?”他问老朋友小威利奇,当时这两个人正手挽手一起往教堂漫步。“他跟我们同楼,我们俩在老家时就认识。”
“如果是猜谜,那么我放弃作答。如果不是,那么我的答案是把他打发走。”威利奇欢乐地回答道。
“那不行,说正经的。”卡罗尔坚持着,为自己应当承担的职责感到焦虑。
“啊,说正经的,那么你又能做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适当的忽视有益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我的朋友,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教育原则。”
于是卡罗尔大笑起来,决定践行这条行之有效的原则,对方的建议与自己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不谋而合。
“这就是老打头(他给一个老师取的外号)所说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他说。“幸好我们只听了一半!”之后,两人又聊起了别的话题。
晚餐时分,蒂姆看见卡罗尔远远地坐在另一张餐桌旁,可当卡罗尔环顾四周,冲着新生所在的角落带着鼓励意味地点了点头时,他的注视却让蒂姆感到无比害羞,甚至希望他压根儿没看见自己。晚餐结束后,他又变得畏畏缩缩的,在走廊里,他发现自己被一群闲来无事的低年级男生围在了中间,高年级学生不在了,对他们来说,便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喂,新来的,你叫什么名字?”
“你从哪儿来的?”
“你住哪儿?”又一个爱开玩笑的人装作不知道他住在哪栋楼,问他道。
此话一出,他们齐声大笑,又有人问道——
“你在老家认识的达利吗?”
“是的。”
“达利好幸福哟。”
“闭嘴,卡特,你太爱耍小聪明了。你要是再不多加小心的话,总有一天会吃不了兜着走。”
“来看看那些报纸吧,韦斯顿。”卡特匆匆回了一句,韦斯顿一开始揶揄他,他就紧张。韦斯顿比大多数同龄人更早地关注起公共事务,并引以为豪。“高年级学生整天霸占图书馆,一有低年级学生进去,他们就大发雷霆。”
“正合我意。”韦斯顿说,他就是喜欢刺激卡特。“我可不会提前这么久就把下午两点之后的宝贵时间浪费掉呢,我的钱还没花完。钱不会支撑太久的。此外,《泰晤士报》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过去总是满篇满篇的巡回审判内容,而现在全都是政治之类的破玩意儿。”
“汤米最喜欢的报纸是《警务新闻》,对吧,汤米?没关系的,请我们吃冰激凌,之后我就跟你一起去,卡特会替我们大家做政治题的。”
大家正聊到课程作业,有文学方面的,还有其他方面的,这时,讨厌的“低年级小屁孩”的喊声粗暴地打断了他们的聊天,这喊声从上方的楼梯间传来,排山倒海般咆哮着,发声者是一个年少的男低音,而他面前的男高音们则止住了尖叫,六双纤细的小腿匆匆跑上楼梯。蒂姆犹豫了一会儿,不敢开口问自己是不是也应该离开,最后他觉得还是走为上计,便紧张地逃开了。
“最后那个也要跑了。喂,站住,你是新来的,是吧?你知道吗,头两个星期,你根本不用来。等你在这儿混久了,就不会这么急着给人跑腿了。”在其他那些小混蛋们的窃笑声中,蒂姆满脸通红地离开了。他回到寝室时,被吓了个激灵,只见韦斯顿显然是在往门后的墙壁上粘胶水。“嘘!别多嘴,小瘦子。”那个小伙子哑着嗓子低声说。之后他透过门缝向外窥视,然后才恢复了正常的声音:“没事儿了,他把桑德斯派出去了。那个倒霉的叫花子,不过他相当混蛋,我才不在乎呢。而且他还是个胖子,所以让他跑跑腿运动一下也不错。他随时都可能从你手里把奖品抢过去。”他锤了锤蒂姆的肋骨作为告别,显然是想掂量他究竟有几斤几两肉,之后便假装伤了自己的关节,演技相当高超,然后他顺着楼梯扶手滑了下去,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