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 蒂姆:学校生活 - 英霍华德·奥弗林·斯特吉斯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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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就这样,如今被称为“艾比斯利”的蒂姆开始意识到,事实上伊顿不仅住着卡罗尔,还住着另外898个男生,年龄小的跟他同岁,年龄大的已经二十岁了,他在白日梦里完全忽略了这些人的存在,他完全不想和这些年轻人打交道。并不是说有谁对他特别不厚道,他只是这样一个看上去很可怜的小家伙,头上那顶高高的帽子对他来说太大了,他的手指上总是沾着墨水,无论他走到哪里,都给人一种上赶着讨打讨骂的感觉——他们有意无意地跟他打招呼,给人的感觉很爽快,但这个可怜的孩子却认为这暗示了同学们对他根深蒂固的恶意。从前,斯托克·阿什顿庄园睿智的老医生就曾预言,蒂姆很容易想不开。他感觉到一种敌对气氛,心情非常沮丧,变得沉默寡言,郁郁寡欢,对于处于适应期的男生来说,这样的经历绝对算不上愉快。卡罗尔直爽大方,颇有男子气概,相貌英俊,天生是运动好手,又上过私立学校,他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一个比他小的讨厌鬼管他叫“小妞”,因为他长得白,他打了那个人的脑袋,这样一来,他在只有最强者才可进入的“准暴力群体”中占有了一席之地。而蒂姆不习惯男生们的小圈子,由于健康原因,医生也禁止他剧烈运动,他身体太弱,别人欺负他,他根本无力还手,对于无力防身的人来说,撒谎和拍马屁是现成的防御之道,可他又太单纯,连这些都不会。他就像是在寂静的暗室里关了太久,突然暴露在正午的太阳下,置身于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周围那些人情世故令他眼花缭乱。对于多愁善感之人,譬如格雷先生(校长在毕业仪式上将其作品赠与学生,内容包括大名鼎鼎的《伊顿颂》)来说,这一点简直是美丽至极,而我们这个年代的另一位诗人也曾在本章开头的诗句中描述过那“无尽的骚乱与溃散”,这一切足以迷惑我们的乡下小男孩,让他一下子栽了进去。我们隔着记忆的薄雾,回首学生时代,却忘记了那些玉树临风的男孩子们早已不再把痛苦施加在我们身上,而是以令人震惊的程度施加在他们的校友身上。对于我们的主人公来说,幸运的是,在他那个时候,肉体上的欺负已经过时了,但小男生们深谙言语和眼神伤害的要义,这一切对于任何阶段的异性来说,都还算是相当陌生,而男生们若是全心投入,便能如自己所愿,让敏感的同伴生不如死。正读到这里的女士,您若是认识身边哪个第一次离开家的男生,就请让那可怜的小家伙出来与您共度一天时光吧。别犹豫,别以为他们会觉得无聊,觉得您不习惯跟男孩子在一起,不知如何逗他们开心。他们根本不需要逗趣。从学校里逃出来,到这么一个避难所里呆一两个小时,这本身就已经足够幸福了。用您那纤巧的手牵起那通红的小手,怀着善意,问他一些家长里短。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举,次周日,您便会收到孩子母亲写来的感谢信。如果您的小客人没有母亲,是上帝在帮助他,那么他就更需要您的善意了。但请不要问那些年龄稍大的男孩子,他们宁愿玩板球,而且也不会道谢。

夜深人静之时,即便蒂姆有时会泪洒床架,也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只会看到上面那块显眼的印迹,那古老的木材必定是吸收了太多这样的水分,日积月累,早已见怪不怪了。这可怜的孩子没有慈母可以通过唠唠叨叨的长信化解他的悲痛,他也不会为奎切特太太徒增烦恼,他对父亲充满畏惧,不敢向他抱怨伊顿的任何事情,当初是他自己渴望入读伊顿,父亲才准许的。在这个偌大的世界上——或者说在这方小天地里,如果允许这样表达的话,因为他的学校本身也是有界限的——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伙,无权参加各项运动,因此降格到了奴隶的地位,这在外人看来,主要体现在白纸黑字上,而且他还喜欢上街闲逛,对商店橱窗望眼欲穿,从学校到这条商业街,直走便是,想要逛到头,比去其他任何地方都容易。他喜欢依靠直觉,再加上喜欢动物,结果导致他多次走入一家脏兮兮的小商店后院,店里出售雪貂、金丝雀、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店主是蒂姆生平所见过的最脏的老头。一天,他亲眼目睹六只红嘴小鸟奋力挣扎,想要挣脱拥挤的笼子,自由飞翔,这时店主请他进屋了。

“你想不想进店里看一圈啊,先生?你要是不想买的话,就不用买。随时欢迎你来看。如果你好这口的话,我这里有一些非常可爱的小耗子,还有一只漂亮的小母狗,我只是想给你展示一下,完全没有要卖的意思。”

于是蒂姆就进“店”里看了一圈,只见小耗子就像是生牛肉上的疙瘩一样,围着它们那尖鼻子、亮眼睛的父母吱吱叫,还有那长相邪气、身体柔软的雪貂,滑稽的杂色鸽子,反应迟钝、嚼得正欢的垂耳兔,还有那只“漂亮的小母狗”,它抖个不停,孤独无助,是只小杂种狗,正在一个破旧不堪的盆里哀嚎。这个奇异院子里的全体居民似乎早已对腐败的粪便气味习以为常了,这与商店形成了鲜明对比,那里有十二只金丝雀,鼓着黄乎乎的小喉咙,叽叽喳喳地叫着。蒂姆买了几只兔子,毫无疑问,花的钱肯定比市场价要高,但这对他来说依然算是便宜,因为它们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乐趣,他随便逛逛,便逛到了这家有趣的商店,也算是不枉此行。店主又顺带着卖掉了兔子们的窝和食物,大赚了一笔,但一个真正有事业心的人是绝对不会一看到事情有起色就感到满足的,他竭力向这位顾客兜售院子里的其他居民,价钱跟之前的差不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你看这只雪貂,先生,”他说,“它现在长得多美啊。我要把它卖给寄住在牧师家里的拉蒂斯班勋爵。只要看到这样一只雪貂,不论我开出怎样的报价,这位大人都会接受的。”他说了很多诸如此类的话,但蒂姆一直不为所动。他生性固执,不爱说话,他也并不喜欢雪貂。年轻贵族给出的高价基本上无法影响他的想法。但诱惑分为很多种,这个老头就像圣经里的蛇一样狡猾,能根据打交道的对象不同的性格特点来采取不同的引诱方式。他发现蒂姆对运动缺乏兴趣,于是就向他推销那些更适合家养的宠物。他推荐了一只丑陋无比的乌龟,把它吹得天花乱坠。

“我肯定不是想要往死里忽悠你买,先生,但如果你喜欢乌龟的话,为什么不买一只好点的呢?”

老头张开一只手掌,把那只乌龟托在掌心,另一只手抚摸着一只服服帖帖的耗子,若有所思。这耗子刚从他的肩膀上溜下来,怒气冲冲地鼓着脸,恶狠狠地对着蒂姆发出嘶嘶声,之后它又缩回到窝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如果碰巧有人想买的话,那么我敢保证,这乌龟非常不错,”顾客一如既往彬彬有礼地说道,“但你知道,我到这里是来看兔子的,我觉得乌龟在我的房间里会不开心的——”

“你是要养在房间里?”脏兮兮的老头突然说。“如果你早点告诉我,我就会告诉你,我有你正想要的东西。如果你想要的是养在家里的宠物,那么还有比金丝雀更好的选择吗?”

“没戏的,”蒂姆说,“那些大孩子就是这样逼比格斯把他的那只金丝雀给处理掉了。他们说它打扰他们读诗。”

“哎,这才多大个事儿!”老头不由自主地喊道。“我以我的名字斯凯尔顿担保,最适合你的就是睡鼠了:它们可不会叫唤,对吧?”他又颇为幽默地补充道。“它们可不会打扰任何人读诗,绝对不会。”

对于睡鼠,蒂姆完全没有抗拒。斯凯尔顿先生把软软的小毛球们从旧雪茄盒里的干草上拎起来,又用几小段线把盒盖封上,蒂姆的心随着它们去了。就这样,这桩交易谈成了,斯凯尔顿先生黑乎乎的手上长满了老茧,在掌心里数着叮当作响的硬币,咯咯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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