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公共性社会的实践—生存之境与合理价值体验的发生 - 价值哲学发展论 - 周树智主编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三章公共性社会的实践—生存之境与合理价值体验的发生

公共性社会的实践—生存之境与合理价值体验的发生——基于“事实”与“规范”相统一的意义的逻辑

袁祖社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哲学系主任、教授、哲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

只存在一种道德,正如只存在一种几何学一样。

——伏尔泰

价值哲学在中国内地知识界的出现,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学术现象。围绕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如价值本质问题、价值生成、创造与实现问题、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价值多元与一元问题、价值评价问题、价值与文化、价值与历史观、人的价值问题等,学者们在深入探究的基础上展开了激烈的论争,迄今仍未达成一致。

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在价值哲学的真正和真实的主题究竟是什么问题上,我们尚未达成一致。此一问题不明晰,价值哲学的前提性根据——价值理性逻辑预设的正当性规范就没法确立起来。如此,所谓“价值思维智慧”有可能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我们认为,价值哲学必须找到并形成自己独特的话语表达方式和问题呈现方式。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问题应该是:世界是如何被按照价值的方式得以创制、理解、表达和体验的?关于世界的价值理解和体验是如何可能的?长期以来,价值哲学研究中所缺失或者迄今为止尚未引起足够关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维度,是日渐生成的关于文化公共社会的实践及其生存的“价值体验”问题。这一问题虽早已有之,但在我们这个时代,却获得了越来越丰厚、越来越直接和真切的实质性意蕴。立足于人类的当下处境,着眼于“价值的未来”,那么,关于价值的文化公共性体验,或者“公共性的文化价值体验”应该是当代价值哲学的合理主题之一。文化公共性真实不只是一种理解、走进价值的方式,同时也从根本上构成现代人文学术的一种具有当下性意义的学术立场选择。相应的,关于价值哲学的合法性地位以及正当性存在理据的获得,首先必须是以关于这个问题的顺利解决为重要理论支撑的。

一、以往关于价值本体性存在事实的发现、创制、确证及其由之而来的价值体验方式

对价值哲学的学科现状和问题意识的自觉程度,我们需要一种清醒、理智、科学、客观的估价。国内学者关于价值本质哲学的研究,通常所采取的是一种归约论方式:无论是“关系论”、“属性论”、“实体论”或者“综合论”(层次论)以及由之而来的将价值归之为“关系说”、“需要满足说”、“意义说”、“信念说”、“效应说”、“合目的性存在方式说”、“人本身说”等等,就是此种思维方式的表现。在理论整体性视野的观照下,上述诸多规定其实都有程度不同“家族相似”现象。因为价值的表现离不开“关系”、“属性”、“合目的性存在”等,但价值本身,却绝对不能归之为上述诸多概念之任何一种。

看来,从学科主题来看,我们并没有真正搞清楚价值哲学的真实的、真正的主题究竟是什么。从基础理论层面来看,价值哲学的研究自始至终面临着以下难题的深深困扰:一是所谓“价值本体”的确立与生成方式问题?二是价值本质可否言说?三是价值思维的逻辑建构与有效实践问题?四是“价值体验”如何传达和共享?五是文化冲突背景下价值相对性困境的走出路径?六是价值虚无主义主张的合理性应对?七是全球化场景中的“价值认同”与“价值共识”的条件问题。

不仅如此,从价值理论言说对社会存在真实性状把握和建构的有效性成果来看,我们更是乏善可陈。许多的理论成果要么是不着边际,于学科的成长和进步无所裨益;要么是自说自话,缺乏一个可公度性的评判性标准,尚没有达到我们这个时代人文学术研究的应有的理论水平。

对价值哲学进行哲学反思的当下主题之一,我们认为应该是既往价值哲学自身关于价值本身的言说、表达以及由此而来的自我持存方式。应该承认,在学科规范理性论的意义上,关于价值的哲学致思方式,还远远没有确立起来。而关于价值与文化、历史、伦理、生活、心理方面的复杂的多维关系的深刻把握和有机勾连,我们还一直停留在简单描述性的“经验论层次”,所做的是一些极少真正形上意味的近/类“常识性”研究,没有进到实质性“反思批判性层次”。因此,面对价值所遭遇的“多元”、“相对”与“虚无”等的困境,价值哲学研究的失语就在所难免。

就一切人文学术本质上是一种“辨析物理”、“洞明世事”、“练达人情”的圆融智慧追求而言,对价值哲学的存在方式进行哲学反思的主题之一,应当是反思我们言说、制定、运用、对待和实际地践履“价值”的方式。因为几乎所有的价值问题都出在这里,如维克多·马苏所言:“从一开始,人类一直渴望绝对、永恒和独力于历史的价值——如真、善、神圣和美。在宣告‘上帝的死亡’时,虚无主义是颠覆真理的有用工具。很快在伦理相对论中找到了亲密同盟,它挑战善良的概念,质疑所有价值都是等质的。我们进一步逐渐认识到,我们所坚持的价值不过是目标,只是权力关系、自我保护和愤恨中存在主观偏向。”

有人类史以来,各个民族一直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在发现、寻找、确立、阐释并合理化自己的价值理念、范型,这是一种各民族主体基于其独特的文化自性意识,对自主地理解和表达世界方式的寻索,是地方性文化知识获得过程中“价值正当性叙事”的差异合理性认定。事实上,有人以后,人类就一直生活在自己所造就的“价值世界”之中,享受着这个世界的一切,从这个世界获得属人的一切意义和全部感觉。但令人奇怪的是,正是这同一个人,却总是对这个使自己成为可能的世界满腹狐疑、充满不信任。

其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价值虽然是人自己活动的产物,但是人究竟应以何种方式表现自己的生命存在,其实一直是个难题。如海德格尔所言,人类在世间的生存,只是一种“尝试性存在”。面对人类生存、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足够的自信确认究竟哪一种存在方式是最适合人类自己的合理的方式。热罗姆·班德注意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对价值的历史和文化相对性的怀疑,从哲学、宗教和艺术上动摇了对绝对真善美的信念。彻底动摇了过去两个世纪的价值大危机所产生的无数的不确定性。”但同时,热罗姆·班德又对人类的理智充满信心:“但是,意义的缺失也许只是一场幻觉——一个怀旧的产物。在探索意义的未来时,如果我们细忖这种损失,我们就是把自己限制在一个暗淡而局部的答案中。我们应该谈论的是意义的变化和创造新的意义。”

但是,审视一下我们关于价值问题的哲学思考,却远没有进入到这一共识性界域。通常情况下,在论及业已成为文化悖谬和文明冲突之根本的各种价值背景和立场问题时,学者们竟忘掉了其当下的生存与生活处境,惯常的做法以及所关心的仍是如下问题:什么是价值?或曰价值的本质是什么等,然后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定制,然后就有了自我论证、自我阐释、自我规制,然后就一相情愿地宣称自己所提供的东西就是关于价值的“知识”。这样的无关文化命运和历史深痛的方式,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自然主义的方式;理性主义的方式;历史主义的方式;宗教主义的方式;审美主义的方式;实践主义的方式;语言哲学的方式、后现代主义的方式等。这几种方式相继出场的结果,使得价值的领域被以“理性”、“相对”、“多元”、“差异”、“虚无”、“超验”、“神秘”、“不确定性”等面相同时呈现出来。至于说这几种方式本身究竟有多大的合理性,则由于大多固守各自立场,结果只能是人为划定和限隔领域,语焉不详。

这样一种理解和反思价值的方式,是典型的关于价值的“形而上学话语”。按照有学者的看法,这种思考价值问题的方法,在思维方式上属“规定性之思”,其基本特征表现为有关实体的设定,并把实体作为现成对象加以规定,和对之做判断推理式的逻辑证明。实际上,价值不仅不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形而上学“虚构”,而且与人的存在、生活息息相关。如同加尔加尼所说:“人的存在并不铭刻在形而上学的纯粹界域中,也不拘囿于历史、社会和人类学的狭隘内在性中,而是表现为人类存在的各种现象及其悲剧性的轮回的各种差异演变。”加尔加尼通过超越形而上学视角洞察到,人的本真、本然的生存,是集各种“感性现实”于一身的价值性体验的表现。

进入文明史以来,人类一直自诩为理性的、自觉的存在,自以为是在按照自己的方式发现价值,自以为只要能为人类带来实际利益,就证明了这种发现方式的合理性。实际上,当我们几近无意识地沉浸于这种状态中时,却恰恰忽视了一个非常基本的问题:如果我们承认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种价值性存在,那么,世界本身就一定有自己内在固有的价值存在和演化逻辑。这一逻辑,首先客观世界的价值逻辑,它是一切属人的价值主观逻辑的根据。长期以来,我们自以为是,认为按照我们的方式,就是在确立价值的逻辑,后来的人类反思和觉醒事实证明在这个问题上,人类究竟有多么狂妄自大和幼稚可怜。

作为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本体论事实,价值是与人的存在、活动和及其相应的历史、文化以及制度共同体的设计和存续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价值就是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世界按其本性展现自己的方式本身,就是人以人的方式对待世界的方式并进而呈现自己的生存和生活方式本身。

我们需要确立一种本己性的把握价值的方式,一种恰当地、合理地创制价值的方式。否则,可能就会偏离我们研究的目的和方向,变成一种无效性言说或者纯粹主观性逻辑规导下缺乏“公度性”学理的自说自话。

二、作为“元哲学问题”的“文化公共性价值体验”:缘起及其理据

在某种意义上,全部价值哲学的主题和使命似乎可以做这样的理解:人以及人的世界如何才能成为一种价值性存在?换言之,作为一种“价值性生存”的人本身和人的世界的理想图景何以可能?

价值存在的真实逻辑一定不是被纯粹主观性判定的,即使这种主观性可能是以合法性、“合理性”甚或正当性等面目出现的;但另一方面,价值同时又是可判定的。因为,在我们看来,所谓价值,简单地说就是对人类生存真实境况的一种“文化公共性真实”事实的理性认肯和集体性追求。文化公共性探求是一种现实主体价值权利学意义上的本己性努力,它致力于辩明价值的存在本性和作用方式。它认定:价值目前还不是它自身所应有的样子,而是被无情地遮蔽着。

就一切人文学术研究都离不开研究主体的真切的生命、生活和生存体验而言,价值体验是一个再古老不过的哲学问题了,它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我们生存于其中的世界的“前经验基础”,影响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和把握。如怀特海所述:“我们存在的基础是‘价值’的感觉。‘价值’实质上预先假定了‘有价值的东西’。在这里,不要从纯粹赞赏的意义上来想象价值概念。它是为了本身存在的意义、作为本身的证实的存在的意义、具有本身的特征的存在的意义。”

那么,关于“文化公共性真实的价值体验”何以并在何种意义上构成价值哲学的重要的合理主题之一?

在价值哲学中,“文化公共性真实的价值体验”是一个具有本体论意义的价值心理现象。就其本质而言,是现实的个体在与一种神圣化的绝对存在者美丽照面、相遇时的一种全身心的愉悦感受、体悟,以及由此而来的整体性人格境界的全面升华与新生。体验具有价值本体的意义,没有人对世界的体验,就没有价值本身。体验与价值同在,体验的发生就是价值的发生。体验即是价值的自我存在方式。

在某种意义上,一部人类的文化史,就是人以自己的方式,寻找、构建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方式的历史。在这一历程中,各种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传统的文化和思想观念,提供了具有各自特色的社会历史性真实的理解方式,各色各等的价值,就生成、体现和实现于这一过程之中。

一切有关价值的观念追求的核心目标是“文化公共性”,文化公共性是判断一种文化是否达到成熟态并进而具有为人们所认可的合理性、进步性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可以说人类迄今为止所为之奋斗、追求的一切,都与文化公共性真实理想的确立有关,都是为了确立文化公共性的至上权威。人类所发明、使用和不断创生的诸多“观念”,无不以“公共性”标榜。具有文化公共性特质的观念所内蕴着的,是一种人与对象性存在之间相互以主体方式共生、共与、共在、共享的平等对待的理念。

生存是一种自然事实,而学会生存则具有更深广的含义在内。人类的存在是一个自然性的、社会性的文化事实,但是“属人的存在”或者“人属的存在”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类究竟应该以何种方式,才能实现有尊严地、优雅体面地存在?

应该说,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而且一直困惑人类有限智识的内在限度。有学者发现,“在当今的世界上,在成堆的文化符号中,所缺少的是对人的代表。人的形象在文化中缺位。文化不再通向人性,这可能与抽象画向我们所表达的一样,这些画超越具体形态来描绘现代人的命运和内心生活的情感。文化标准不再为被认可的伦理提供基础。种族意识摧毁了伦理自我意识。我们躲藏在文化面具后面,疏远了理智的‘自然之光’、卢梭式的回到自己内心的能力,‘在激情的寂静中倾听良心的声音’”。

在使人自己从而也是属人的一切成为可能的方式中,基于人类公义的合理、有效观念的创制、实践和认同实践不可或缺。观念构成自我的方式,其实就是人类自我理解的方式,是人类在宇宙、文化和社会历史中为自己定位的方式,是人寻求在当下世界中恰当扎根的方式,是人以自己的方式,成为人自己的过程。

我们认为,这个过程所遵循着的,是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文化公共性真实体验的逻辑。古今中外,一切有关价值问题的逻辑,无一例外都是因此而生发,并因此而得以确立的。

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实践,本来就是一种“文化公共性真实”的生存场景和现实的创造过程。文化公共性真实体验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实践生成论思维,它表明,当我们在追问“价值”在何处、“价值”以何种方式存在着等问题时,我们其实是在追问:价值是以何种方式被把握和体验到。在这种意义上,与其说价值是被发现、创造的,不如说价值是作为整体的世界,在文化公共性的社会世界中被公共性地“体验到”的。也可以说,价值就是无限的、整体的、统一的世界存在本身,是世界自主地呈现自己的方式,就是人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让世界呈现自己的方式;同时价值也就是人类存在、生活本身,是人类自主地呈现自己的方式,是我们让人类按其本性自由地呈现自己的方式。

但是,就历史和现实中那些实际地“进入”我们、规制着我们、被我们所体验和观照的种种“价值”现象来看,却一直都是些“外在的”、“有限的”、“被分割的”的价值碎片,虽然这些价值也都是我们用话语表达、用制度规范、用行动践履着的价值。我们用“自然”、“社会”、“历史”、“制度”、“文化”、“实践”、“绝对与相对”、“高贵与卑下”、“合理与不合理”等名目繁多的价值辞所传达和表明的,其实只是“有价值的”或“无价值的”现象;当我们苦苦思索却难以探明其真相的时候,“效用”、“相对主义”、“多元化”、“精神虚无”等就被创制和挑选出来,替人类理智的无可奈何现象进行掩饰和辩护,而真正的、真实的“价值本身”,实际上早已逐渐自“现实世界”中悄然隐退了。

于是,我们成了看似有目标,其实却非常茫然的“猎人”、“探险者”等,而价值依然保有着其真相,按属于自己的方式存在着。

关于世界的文化公共性价值体验与思考,我们需要一种总体性的“纲领”,它构成此类体验所以可能的理论原点和支撑。当代印度著名的宗教学者克里希那穆提为我们提供了有效思考的真理性提示:“我们所关怀的乃是整体人生,不是支离破碎的某个局部,而是你整体的言行、思想及感觉。倘若我们关心的是整体人生,我们就不可能透过四分五裂的思想来解决所有的问题。思想也许会授权给自己,将自己所有的碎片组织起来,但这些碎片仍然是思想本身的产物。我们早已被制约成以渐进的方式来成长。人们深信内心的进化是实存的,但真的有一个所谓的‘我’这个东西在进化吗?或者它不过是思想的投射而已。”

可见,文化公共性价值追求的目的之一,是要按合理的公共性文化理念,将人塑造成为具有“公共性情怀”和价值信仰的人。在文化人类学的意义上,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实际上就是在社会文化公共性的大旗帜下,价值自我寻索与证成的历史。对此,许多学者都有深刻的洞察和觉知。学者们发现,当无辜的、圣洁的“价值”遭遇神学的、宗教的、专制威权的、科学的、文化的等的侵犯以后,就逐渐失去了自身的同一性。于是,各种虚假的、被扭曲的价值体验就轮番登场。“当我们考虑到文明的图示(科学、进步、道德、共和以及其他‘在崩溃的大写的概念’)时,很清楚的是,现代人作为个体正在经历一种心理上的激烈反应,其形式叫做压力的现代版的奴隶制。个体是幻觉的受害者,以为自己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事实上却服务于大众的模糊愿望,这是一种悖论的因果关系,个人主义成为大众的意识形态,而不同于创造性的独一性。”

价值哲学应致力于发现真实的、合理的文化公共性价值体验。“因为我们正在经历的危机表明,我们已经失去伦理的方向,无法辨清前进方向的地平线。我们所面临的不是什么价值危机,而更多的是有关价值意义本身的危机、我们自我治理能力本身的危机,因此当务之急是如何在价值中给我们定位。”

大体说来,人类的价值体验主要经历了三大阶段。1自然性价值体验阶段。自然性价值体验是一种人的生物、本能的生存与生活方式的表现,人整个自然的存在完全是一致的,是一种“属自然性”的初级体验,神话、宗教以及由此而来的各种图腾崇拜以及相关的仪式,都是一种价值体验的应有内容。在这一阶段,人基于自然本能,生活在一种自然共同体中,基本上是一自然性存在。人与自然界处于一种原始的同一性之中,世界还没有被“图像化”,人就在自然之中,没有与自然分离;人于是得以以自己的丰富性,无拘无束地全身心地向整个世界敞开,人还没有被时间、理性、历史、文化、制度等所建制,没有生的无比喜悦,也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人所体验到的“价值”,就是人所发现、感受、创造和拥有的一切,人并以自然的方式自然地对待一切价值;人正是通过这种体验,在这种体验中体悟自然的真理,与绝对的真实相通、对话。这一阶段,人就是人作为自然性存在的人自己,不需要为自己辩护;2社会性价值体验阶段。社会性价值体验阶段,是“价值”的堕落阶段。社会性价值的体验方式,本质上是一种技术的,或曰人工的方式,在自然本能以外,人的生存加入了超越本能以上的“欲望”。人已经不再满意于“山也还是那座山,墚也还是那道墚,碾子是碾子,缸是缸呀,爹是爹来娘是娘;麻油灯啊,还吱吱地响,点的还是那么顶点亮”的生存状况;这一阶段,人自己将自己纳入到了一种“时间性”、“空间性”建制当中,人意识到了自己的肉身的“有限性”与精神“无限性”之间的持续冲突,有了按照人的方式把自己实现出来的愿望,人需要一种新的展示自己的丰富性和独特性存在的方式,寻找一种真正属人的价值创制和体验方式。于是,有“社会”、“文化”、“制度”符号,有“自由”、“民主”、“平等”的设想,有“理性”、“发展”、“进步”、“文明”的承诺,当然也有“规训与惩戒”、“野蛮与暴力”、“阶级与压迫”的实施;同时不乏“千年王国”、“乌托邦”、“共产主义”等执著向往。那是一座人建的“美丽与哀愁”并具的社会小城,生活在这座小城中的人们一方面充满深情地演唱:“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另一方面又不无忧虑:“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在这一阶段,人因远离了自然的真实,生活在一个连自己都怀疑是否真实、合理、合宜的“社会世界”之中,于是人在承受着、体验着这种选择的种种积极结果的同时,面对不美好,同样需要替自己的选择辩护。于是有了“商品的逻辑”、“资本的逻辑”、“消费的逻辑”等诸多“社会的逻辑”,却唯独没有“人的逻辑”。3生态性价值体验阶段。人们发现,自然的方式不能使人成为人,社会的方式也有可能使人变为非人,人在努力使自己成为“价值性存在”的过程中,却逐渐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变成一种“非价值性存在”。人试图寻找“价值”、创造价值、体验“价值”,但最后不无悲哀地发现,人所找到、所创制的价值世界中充斥着各色各等的反价值,人试图通过价值的方式确立自身,却持续地、无情地、坚决地在逐渐地远离自身、反叛自身,变得不是自身。与是,人“千百次地问”:“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却并不在意,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可是你却依然是你”……生态价值体验就是这种呼唤反思的产物。在这一阶段,人表现出一种理性回归的意识。开始检讨自己对待自然和社会以及人自己的蛮横方式。人说,我们将自然看做一种可被任意索取和征服的“异在”、“他者”,这种做法是一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这被证明是一种错误的世界观;我们需要一种对待自然的更人道的方式,应该改变我们对待自己家园的方式,应该做“自然的看护者”、“自然的牧人”。生态价值体验是一种文化公共性真实体验,是当代人类的关于价值的一种现代言说和体验方式。

三、文化公共性价值体验与纯粹私利性生存的价值理性博弈: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寻求“真实意义”的逻辑

自在世界被创制和客体化为“人化世界”以后,世界就基本服从“人的逻辑”。这一逻辑既表现实践的逻辑,也表现文化和历史的逻辑。世界在这种种“主观性逻辑”的支配下,已经变得不是“世界本身”,我们用“社会”和“国家”对其建制,用“进步”/退步、“文明”/野蛮、“富裕”/贫困等对其评判,试图把我们单方面的感受加之于世界本身,而全然不关心和理会世界自身存在之应有的真实情状究竟若何。

真实的情况是,随着世界变得不是世界本身,“人”也变得不是“人本身”、“文化”也变得不是“文化本身”。在这样一种“前提虚无”的情况下,我们努力探索所得的关于世界的“价值知识”就只能是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对这一由生存悖谬所导致的“价值悖谬”,西方学者早有觉知,并想尽千方百计力图实现“理智的突围”或艰难转身,但这一努力目前仍在途中。如庞蒂所言:“哲学确实和始终与客观主义决裂,从构造物回到主观体验,从世界回到我们自己。自从人们认识到哲学把我们带回到的‘内部世界’不是一种‘个人生活’,而是逐步把我们和整个历史联系在一起的一种主体间性,哲学就不在把能说明哲学的特点、不再把哲学带到空气稀薄的内省中或带到数量上不同于的科学领域的一个领域的这种必要方法与知识对立起来。当我意识到社会不仅仅是我一个物体,而且首先也是我的处境,当我意识到这种我的社会的时候,我的共时性就呈现给我,我通过我的同时性就能把整个过去真正地想象为过去曾经所是的共时性,历史的团体的一致的和不一致的活动就能在我的活生生的现在中呈现给我。”

当今时代,人类依然面临着自启蒙以来业已成为制度性事实和人类生存与生活现实的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逻辑,这是一种纯粹私利性生存与狭隘的价值理性追求逻辑,是我们公认的资本逻辑规导下自由主义以及与之相应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消费主义的话语逻辑。从实践层面来看,现代性文化背景下的当代世界的文化—价值建制和制度运作的资本逻辑,异常稳固。资本的逻辑是“分离”的逻辑,是以世俗化个人对利益正当化的逻辑消解一切“神圣化”的逻辑,是对人类社会本性的远离。它以特定历史阶段出现的资本家阶级自制的方式,力图创造一种专属于这个阶级、阶层的虚幻的、抽象的“共同体”现实,人为地制造一种“文化公共性真实”,然后,借助国家威权、意识形态、文化规制等的力量,使其获得最大限度的“社会性共识”,并体现这个阶级意志的国家单方面宣称:这就是真实的、合理的生存体验,这就是真实、合理的价值存在——价值本身。

资本逻辑的实质,就是“文化的去公共性”或者“去文化公共性”,其目的,是将现实导入由某一个阶层的利益、趣味所支配和主导的“私人性生存和体验逻辑”,然后以“制度合法化”的方式,将其扩展为全社会的价值,成为一种生存于其中的民众不得不接受的“生存现实”。用阿兰·图海纳的话说:“今天最重要的印象是,无处不在的工具世界与高度非社会化的对自我意识的追求二者的完全分离。在我们的世界中,再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称为‘社会’的东西:人们所能发现的只是不假思索被称为‘文化’的无休止的、支离破碎的经验,与之并行的是除了商业开发之需外体现不出任何内容、使人盲从的世界。”以及我们与客体的关系,其形式与工具性和社群主义的世界对立,它们为虚假的集体而牺牲个人。”

在人是一种追求、体现、承担、实现公共性生存目标的唯一现实载体的意义上,文化公共性真实是属人之价值体验的原点。迄今为止,人为之努力奋斗、争取的一切,就是将自己确立、实现为一种“文化公共性存在”。人之存在的合理方式,就在于以实践公共性的方式创造价值,以社会公共性的方式共享价值,以文化公共性的方式体验并评价价值。

看来,真切的、真实的价值体验要达成,需要共同努力以便造成一种文化公共性的实践与社会生存场景。

公共性社会的实践—生存逻辑首先是一种整体性存在的逻辑。在整体性的理论视野内,价值就是世界之所以成为世界,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内在根据和方式。海德格尔在《泰然任之》中曾经把人的理性区分为两种,一种是计算性思维,另一种是沉思之思。“因此就有两种思想,两者各以它们的方式而为有根据的和必要的:计算性思维,和沉思之思。”。与这两种思维相适应,我们发现了世界的“两种秩序”——事实秩序与价值秩序说。长期以来,价值秩序一直受着事实秩序的遮蔽,导致了“意义”与“价值”分离和紧张。当代法国著名思想家莫里斯·梅洛—庞蒂觉察到了这一分离的现实:“……有价值,也有现实事物,有精神,也有身体,有内部世界,也有外部世界,但是,事实的范畴是否侵占价值的范畴,人们是否意识到二元对立只有在某种程度的贫困和危险之内才是站得住脚?”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以“文化公共性真实”观念的复兴为标志,走向“有机统一性”的价值存在(生成、存在与演化)整体性逻辑的时代。当代美国著名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的观点值得注意。在他看来,价值是我们关于实在的理念的重要侧面和维度之一。“价值理念不仅仅是某种模糊的称赞性术语。某种事物具有的价值仅仅在于它们是通向某种有价值事物的途径。某种事物具有它们自身的价值,一种内在的价值……这一内在的价值的理念是一个基本理念;其他种类的价值通过它们与内在价值的联系而存在。”那么,究竟什么是自身具有价值的事物?“理论家认为,当一幅画作——经常以生动、引人注目的方式——设法将大量多样化的材料整合到一个结构紧凑的统一体之中时,它便有了美学价值。这样的‘多样性中的统一性’曾被称为‘有机统一性’联系,以便维持生命。”“我们认为,就其有机统一起来的程度而言,某种事物具有内在价值。它们的有机统一性就是它们的价值。至少,它是一种构成价值结构的有机统一性结构。”可以说,价值(的大小)是有机统一性结构(的程度)。“在希望使我们自己变为有价值、使我们人生和活动获得价值的过程中,我们希望这些东西表现出很高程度的有机统一性。”“价值并不是唯一相关的评价维度。我们还希望自己的人生和自己的存在具有意义。价值需要将某事物整合到它自身的界限之内,而意义需要让它具有某种超越这些界限的联系。意义问题本身是由限度在场提出来的。例如,当人们将其存在视为有限的,人们一般都对他们的人生意义感到担心,或许是因为死亡将终结它们,从而标志出它们的终极限度。试图使人生获得意义的行为就是试图超越一个人的人生限度的行为。”“然而,就每一个与此类似的更大目标而言,我们转而可以发现这一点的限度。甚至我们将宇宙视为一个整体时,我们也能够看到它是有限的……于是,开始了一种后退。为了阻止这种后退,我们似乎需要某种内在有意义的事物,——某种自身具有意义、而不是凭借与其他事物的联系获得意义;否则,我们就需要某种没有限度的事物,我们无法从它那里后退一步——即使在想象之中也不行——去思考它的意义是什么。于是,正因为如此,宗教似乎为关于意义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停止场所,一种意义的终极基础。其方式就是信奉一种无限的存在,一种并不准确地视为有限的存在,一种使人无法后退以便看到其限度的存在。所以,它的意义问题甚至无从谈起。”因此,“价值涉及的是一事物的内在统一融贯性。该事物无须与另一事物——任何更大的事物——发生联系以便获得价值。”

其次,公共性社会的实践—生存逻辑还是一种合作性的逻辑。简单地指认价值存在的体验性特征和本性还远远不够,更深一层次的问题可能是:以何种方式才能真正体验到“真实的价值”。人类渴望真价值,试图以自己的努力发现并创造真价值,人类也希望就生活在真价值之中。但究竟何为真价值?真价值是如何产生的?如何才能发现价值?真价值是以何种方式得以确立的?人类理智为此几多踌躇、徘徊,颇费思量。而这些问题在价值哲学领域尚没有得到恰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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