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折柳作簪徐拨火
第十章
折柳作簪徐拨火
在高家住了一个来月,忽然有一个早上,珍珠没有按时来看望寄娘。寄娘不放心,去了珍珠的院子,就撞见了一屋子狼藉,满地满墙的血。
珍珠拿自己的脑袋磕柱子,早已气绝多时。
寄娘差点没昏死过去,强撑着一口气要找珍珠的婢女问明白事由,才发现在墙角那里,那个婢女的脑袋也开了花,身子比珍珠还冰冷。寄娘去找高献之,高献之坐在书房里翻看一份份军报,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
“那个孽障,带书回来还是推脱婚事。昨天珍珠来问消息,不小心看见书信,也许是性子急气性大,想不开就……”高献之从案头找出一个拆了口的信封递给寄娘,这就是交代了。
人是在高家出的事,但也没正式过门,不能算高家的人,又是自戕而亡,这么不尴不尬的,高献之给陈判官送了百两银子,让把珍珠的尸身抬回自家办了后事。
事情当然不能那么简单就完了。后来陈判官与寄娘分别悄悄打探,才从高家几个嘴巴不严的侍卫和姬妾嘴里印证了他们的猜测——那一夜里高献之喝昏了头,乱走乱撞,进了珍珠住的院子。
就算调查到了真相也没用,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证。就算有人敢指证,又有谁敢裁决高献之呢?就算能裁决高献之,珍珠也活不过来。就算珍珠活得过来,她又怎么受得了这件丑事被张扬得满城皆知。
陈判官与寄娘只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当做珍珠真的是因为嫁给高承钧的痴心破灭而自尽的。
他们这枚鸡蛋碰不过高献之这块石头,只好打落牙往肚里咽,一个给高献之治军,一个为高献之理家,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是等有一天自己忍不住了,趁高献之醉酒后一刀杀了他,还是等着天道循环,一道天雷劈下来,为珍珠报了仇。
高承钧再回来时已是四年过去了。四年的时间太久,连丧女之痛也变得淡了,他们都已分不清自己是不是还记得仇恨,但看到高承钧带回来的雪信,不能不被触动。
差不多的年纪,也是被骄纵的性子,占据了曾经他们希望自己女儿坐上去的位子,却不是他们的女儿。他们要么恨她嫌恶她,要么把她当作女儿的影子,把自己的心寄托上去。
“家里也没什么信不过的人。吃食等项,我都是在家里做好了,安置在食盒里送来,怎么就……”寄娘把脸转向雪信,整个身子伏在地上,“除了以死明志,我实在想不出法子洗刷自己。”她低垂的脖颈两边,一对金叶子耳坠簌簌地抖。
雪信低下身子,将寄娘搀扶起来:“寄娘身子不爽利,就好好将养着。养好了,就赶紧回来,否则高家上上下下乱糟糟的没人收拾,也再没人偏心照顾我。”
“你肯信我?”寄娘抬头,脸上的病容居然去了大半,双眼有了亮光,唇上也有了血色。
雪信就似大人安慰小孩子那样,意味深长地在寄娘的手背上拍了两拍:“寄娘不是那样的人。”
只要有心欺瞒,无事不能作假。把女儿生前最爱的两株蔷薇花捧来送给她是手段,以死明志也可以是戏法,假痴真呆诉说前情更可以是欲擒故纵。但雪信愿意相信,寄娘不是实心实意要害她的。
那剩下的一半病立时也好了,寄娘这才发现老半天待客不周,拉着雪信走到外头,叫来婢女准备家宴。雪信微笑着阻住了她:“寄娘刚好一些,还是不要太操劳得好。这回承钧与我是来探望夫人,下回提前约好了再来府上蹭饭。”
寄娘想想也是,仓促准备,也没什么拿得出来的菜食,也就不再坚持,便走到外堂与高承钧照面见礼。不消小半天的工夫,寄娘的精神就恢复如常,只是容颜还有些憔悴。陈判官见此神色也是一松,与寄娘相携着把高承钧与雪信送出大门。
原本是要打道回府的,可车经过街口时雪信改了主意,她敲敲车壁,让车子往南,她要逛逛街。
“前一天晚上我用金簪换了件斗篷,换亏了。”雪信指着那家胡姬酒肆门口说。
“我去帮你赎回来。”高承钧没有二话。若不是缺位失职,前一天晚上又哪会出那么些事。
“也不是要紧东西,换了也就换了,哪里还有赎回来的道理,打支新的也就是了,正可以挑个新式样呢。”雪信轻轻地就把那家胡姬酒肆放过了。
安城来的郡主,陪嫁丰厚堪比公主,几间库房塞得满满当当,就差坐着车满城抛金弹丸玩了,怎会在意区区一支金簪?就算要添首饰,说句话,首饰店送来最好的货样由她挑就是了,怎么也轮不到她到市集上去买。但是她说要买,高承钧就下了马,他牵着马缰,雪信牵着他。他向后摆摆手,侍卫、婢女在他们身后放缓了脚步,十步,二十步,五十步,被拉得越来越远。
两人混入闹市人涌中,雪信回过头一笑,高承钧看得心里一热。
他们是在假扮若干年前的他们俩吗?
一切都还没发生的时候,就只有小儿女的情愫。两人偷偷跑出来相约私会,逛逛市集,华城里几家有名的点心铺走着吃过去。货郎担子和商铺架子上的胭脂珠花她向来看不上眼,但琳琅满目红红艳艳的,看一看心里也高兴。借着人潮掩护两人也不敢并肩而行,通常是她走在前面,担心高承钧跟丢,时不时就回过头,瞥见他就飞给他一个笑。那时候连气候都是温暖湿润的,华城从来就没有龟兹这种肃杀的严冬。
不过,龟兹有龟兹的好处,满城都是擅长打金银嵌珠宝的胡人工匠,找首饰店不费力。银匠们戴着尖顶小帽,坐在店铺门前,往砧铁上敲着手里的半成品,叮叮当当闻声可循。
随便拐进一家,雪信一眼瞧上架子上的一支簪子,是纤柔的中原式样,一束三寸长的金柳枝,挂满细细索索的金叶子,叶子大不过女孩子的小指甲盖,每条柳枝末端都悬挂一枚小金铃,毛樱桃大小,铃锤上各悬着一颗蓝宝石。
“贵客,这簪子是银鎏金的,不是纯金。”掌柜望了眼雪信周身的插戴悬挂,犹犹豫豫没有去取那支簪子,一抬手就要把贵客指引向纯金与大颗宝石的陈列区。
“银叶子银铃才好,金的响起来没那么脆。”雪信的目光定定地停在那支鎏金柳簪上。
掌柜这才把簪子捧了出来。簪身才一动,金叶子与金叶子相撞,金铃与金铃碰击,铃锤敲振铃身,一串清音脆响不绝。
高承钧就要从腰带上解钱袋,雪信却对掌柜说:“送到高家去吧。我还要随处看看,回去一并结账。”只是一支银鎏金簪子而已,俯首可拾的小玩意儿,她还不想高承钧用那么廉价的代价抚平他心中的歉疚。再说,他又能有几个钱,他拥有的财富,不及她库房的一个角落,可能都不够给她置办几身过得去的行头,军队里发的饷银还是让他留着请客喝酒吧。
丝帛绸缎也是要买的。给院子裹了红妆,又在浴室了造了锦庐,雪信带来龟兹的布匹也去了大半了,也要补充补充。倒不是她对嫁妆有多执着,而是打算借着买绸缎好报报旧账,让高承钧知道知道他不在时,她遭遇了什么,又做了什么。
丝绸在西域倒是奢侈物,都是装在骆驼背上由商队千里迢迢运来的。龟兹是丝路重镇,必由之地,为数不少的丝绸会在此地卸货,但远道而来的丝绸依旧不便宜。算下来,几十箱绸缎也不是小手笔,自然还是郡主自己买,未来的郡马可以帮着看看挑挑,但雪信买东西没什么犹豫不决的毛病,除了很知道自己要什么,还因为她根本不用做选择,但凡有称心合意的,挥挥手,垒在一旁,等她全部挑完了,全部送到高府去结账。
她不需要高承钧的意见,只需要他看着她爽爽快快做出决定的样子就好。
那一天她毫不留情,把龟兹城里所有绸缎坊的红料子买空,以至于后来的整整几个月,龟兹城里都买不到红布。城中有人家要办喜事的,置办不到红布,只能四处拆借,或者干脆就把吉日延期,等着冰雪消融,商路畅通,商队再次把鲜红的丝绸带到龟兹城。
纵然不是净街铺路、仪仗严整地出来,城民对这位安城来的郡主、高家未来的儿妇,已有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又是敬畏又哭笑不得又小有抱怨。
扫荡完龟兹城里的红布,雪信终于累了也饿了,算算出来的时辰,早过了饭点,她施施然打道回府。
秀奴怀抱一只小匣子站在院中,脚边堆积着一只又一只刻着绸缎庄字号的木箱。她用靴子尖碾着小径边的冻雪,被临时赋予看家的职责,却没有擅自打开箱子看一眼的权利,怎么想怎么不踏实,还须早早把差交了才能自在。雪信一行人马归来,她隔着院墙就听见了,奔出门来迎接。
“仔细别绊着门槛摔跤了。”雪信把秀奴扶稳了,接过匣子,从里头取出银柳簪,顺手插入鬓边,扫见秀奴身后大把的箱子,又道,“首饰铺与绸缎庄的人都到了吗?让他们来堂上。”
院子的主人回来了,秀奴又成了一无所有也无所畏惧。她走在雪信身后,迟疑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高承钧。
除了迎出来的秀奴,院中再无旁人等候。出去前留下秀奴,回来时依旧只有秀奴。
雪信走了几步,觉得不大对,就问身后:“送来东西的人呢?都安排在哪里歇着了?”
“都走了。”秀奴脚底加快,追上雪信,在她身侧低声说道。
“是回去吃了饭,下午晌儿再来?”雪信还不以为意。
“账已结了。”秀奴禁不住又偷眼看高承钧,回答更小声些。
雪信猛一扭头,鬓边柳叶拂动,铃声似女孩轻佻的笑声,说:“你也没库房钥匙,怎么结的账?”
“是高节度使。他听说郡主买了这么些东西,就把铺子来送货的人叫过去会了账,把人打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