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胡旋漫佻踏繁弦 - 听香录 - 绮白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其他 > 听香录 >

第三章胡旋漫佻踏繁弦

第三章

胡旋漫佻踏繁弦

秀奴的身上、她穿过的衣服上和整间帐篷都飘散着清幽的花香,不是高府里的女人们几乎人手一瓶的蔷薇精的那种香气。蔷薇香气是安安稳稳的,而她带来的香气是快乐的,是一个晴好天气,来到浓荫的树下打秋千的心情,是摆到高处敞开心怀笑出了声。可是再仔细闻一闻,还有一些苦,秋千摆得再高,终究要落回原处,笑得放肆大声,也是因为需要驱散悲愁。

“这是从大食商人手里买的酸橙花精。”秀奴收拾她座旁散落的妆奁小件,从妆匣隔层里取出一只巴掌大小的琉璃扁瓶来,“滴几滴在气味清淡的烈酒里,配成酸橙花香水,擦在身上,沾在衣服上,香气可以维持个大半天的。不像你,本来就是香的。”她笑嘻嘻的,也是诚心赞美。

雪信拔出软木瓶塞,瓶中立刻冲出浓烈酒气,卷着酸橙花的香气。沾取一些在手背上,凉飕飕的,酒气转眼散发干净,只留下纯净的花香。她也笑:“我们在华城,在安城,只会把衣服架到熏笼上烤,把蔷薇精滴进面脂口脂发油里,或是取蔷薇露涂抹在肌肤上,没想过还可以这么用。这比熏烤衣服方便,比面脂发油清爽,比蔷薇露芬芳浓烈持久。”

秀奴听罢,眨巴眨巴眼睛,看看雪信手中的香水瓶,迟疑道:“你本来就是香的,也不稀罕香水。酸橙花加到面脂里搽脸也是好的,能让脸细嫩白净。这儿不比安城,日头毒,一出门就晒黑,戴帷帽也不好使,纱太薄还是晒。穿幂蓠更是讨厌,会把脸晒成两截色的,鼻子以上是黑的,鼻子以下是白的。”她满口抱怨,怀念着安城的好处,显然是已不习惯草原的生活。

雪信微笑地听着,一半是客气,一半是对方正说出了她初到安西的感受。女孩子凑到一起若没有话可讲,随便聊聊如何保养皮肤头发,如何描眉打鬓,保管冷场不了,没准两人还能成为闺中密友。

“这个送给你吧。”秀奴从掏香水瓶的隔层里又抠出一个小瓶子。那是一截拇指大小的白水晶,中间剔空了,存放着一管浅黄色的水,也是软木塞,薄蜡封口。这回她动作比先前慢了些,递出去的手也有些迟疑,好像随时会缩回去。

这就是她从大食商人手里买来的酸橙花精了吧。看珍而重之的封装,也知价格不菲,秀奴自然是舍不得的。

“不,我不能收你的心爱之物。”雪信轻轻把秀奴的手推回去。

秀奴顺势收回了手,可她又犹豫了下,举着水晶瓶的手再次推过来,比前一次更加坚定有力。

“真的不能要,我是来送礼的……”雪信已经在思忖,若还是收下了,要从身上褪下哪件首饰回赠人家。

“你一定要收。我母亲说了,我们这儿有你喜欢的东西,我们就该高兴。你对什么多看一眼,都要记下来,临走给你带上。”即便秀奴学会了梳中原少女的发髻,但脑袋还是原来的脑袋,说话实诚,不带拐弯的。

这一来一回弄得雪信受宠若惊,反而不知收不收好了。不收是却了人家的情面,收了又怕还不起人家的情面,还了情面又成了以物易物。于是她眼光再不敢乱瞟,谈话也不自在了,千万不能拿帐篷里的装饰摆设作谈资。

只能叙叙两人的旧交了,可难的是两人匆匆一面,并没有交情。只剩下对安城的回忆是有共鸣的,春花与秋月,夏蝉与冬雪,装载在巍然不动的四面城墙内的是人流涌动的东西市,永远有新鲜好玩的人和物从各方汇拢过来,仿佛万古不变的新鲜。

雪信想起件事:“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有香?”她在聊闲事的空隙里把和秀奴相遇的前后经过温习了遍,不记得自己告诉过她这件事。

“是高承钧说的。”秀奴随口回答。

一个叫人料想不到的名字泼剌剌地跳了出来,吓了雪信一跳。可又有什么奇怪,秀奴在安城,高承钧也在安城,她忙她的事时,高承钧也会有他的遭遇。

“原来你们也认识。”雪信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讲。她不好奇,也不愿意深问下去。

秀奴却没有就此打住的意思,时不时啜一口殷红的葡萄酒,自管自说:“我在安城见你那天晚上,又是撒钱又是起哄的一阵乱,后来听掌柜和班头聊起,才知道是因为越王二公子苍海心找了你,高承钧救你,一拉一扯闹出来的。过后高承钧天天晚上都来,坐在大堂里看我们跳舞。大概是想等你再登场,可你再没来琼花楼。我偶尔遇到不讲理的客人纠缠,他过来把人赶走,一来二去我们就认识了,收了工换了衣服,我就找高承钧喝两杯聊聊天。他也不太会聊天,闷坛子一个,不过久了总归能对我说一些你们小时候的事。就应该说出来嘛,不然多难受。”

雪信眉心一动,转去看木架子上的衣服,细细观赏上头的刺绣与兔毛镶边,其实她并不在意那些衣服,只是想找个无所谓的目标把眼光放上去。嘴角调出个浅笑来,也许这时候说什么都不合适,都虚伪,那就找个恰当的由头说点别的吧。

她刚想夸衣服精美细腻,顺带好问问是哪儿的裁缝做的,却又被秀奴抢先了。

“后来有一天,高承钧不来琼花楼了。恰好,班头和掌柜谈工钱出了纷争,带我们换了场子。我也是每天收了工去琼花楼看看,看高承钧会不会突然在了。可是他再也没来。聊得好好的,突然不来了,吭都不吭一声,缘由也不讲,算什么义气。没多久,又听说他要带着长平郡主回安西成婚了。”

谈论衣服太无足轻重,但现在已经无法打断秀奴的讲述了。雪信放弃了,她的浅笑走了样,干脆收起来,免得作出苦笑被秀奴看到。

其实秀奴整个儿沉浸在自己的故事里,看不见雪信的眼神和脸色。

“然后我就问天意如何,天意……”秀奴把酒杯往面前的小桌上一放,酒液漾起一条红舌头,探出杯沿一卷,洒落在毡毯上,她的手往妆匣伸去。

雪信一阵紧张,不知道对方这回会摸出什么稀奇或者珍贵的东西来揭示天意。也不知道她这小小的妆匣里藏了多少秘密。

秀奴摸出来的是一颗白色卵石。石头是再普通不过的那种,不是仔细切割打磨的宝石,甚至没有规整的样子,看起来就是河滩上常见的那种被水流磨平棱角的小石块,只不过表面比河滩所见的石头细腻一点点,那可能是被人天长日久摩挲所致。卵石上刻着几个笔画,凑不成她所认得的文字。笔画的凹槽里凝结着鲜红,应该是以蔻丹描画过。

雪信抿了抿嘴,摇头,表示她不晓得眼前的小卵石代表什么天意。

“这是突厥人的字,你不认得,不过你看这个字,一个尖,底下一竖,像不像一支指向目标的箭,或者一支长矛?”秀奴旋转石头,把文字的正面展示给雪信看,“这个字的意思是勇士,是突击,是迎战,是冒险,是出征。我问天意我该如何,我从一堆代表不同意思的小石头里,独独摸出了勇士,于是我也辞别了班头和歌舞班子里的姐妹,卷了包袱买了匹马,回来了。”

“是该回来看看,长年跑在外头,你母亲也牵肠挂肚。”雪信顺势点头,接下来就把话题牵引到桑晴晴,再多聊聊桑晴晴和骆锦书两个上一代的交情好了,她盘算。

秀奴的思绪是一匹一意孤行的奔马,所有尝试去阻滞拉扯它的人都被踢翻了甩在身后。她忽然双眼用力睁大,眼角有点潮意:“我母亲那么心疼我,当然不会平白无故放任我在外游荡。”她赶紧举起杯子呷了一大口,定一定神,又说,“我原来有许多妹妹的。可是她们都不在了,死了,我要是不走,我会和她们一样。”

秀奴是桑晴晴的长女,在嫁人又丧夫再改嫁的辗转里,桑晴晴陆陆续续又给秀奴生了一串弟弟妹妹。甚至她自己生的女儿不够用,就抱养丈夫的其他妻子生的女儿,或者认养族中战士的遗孤作女儿。

这些男孩女孩渐渐长大,就要为母亲和她的族人承担重任了,有的送到安城,有的送到突厥别的部族,有的送到龟兹城高献之门下,以示臣服或者巩固联盟。

有几个妹妹运气好一些,小小年纪就送到别的部落给首领或者首领的儿子当侧室,那些人虽然粗鲁,不过听说对待小女孩还是很温和的。就算遇到脾气不好的,远远躲着也能活下去的。有几个妹妹继承母亲的相貌多一些,还没长开就人人夸水灵,一点也不随她们粗憨的父亲。母亲就把她们多留几年,精心喂养打扮,养得细腻饱满,如秋天的小羊,几年后把她们一个一个先后送进高家做婢女,然后她们会在某次喧哗的宴会上被酒醉的高献之杀死。

杀死她们的理由千奇百怪,说错话了、把酒杯打翻了、弄皱高献之的衣服了、或者在不应该笑的时候笑了、在该笑的时候没有笑……这些都只是表面的理由。因为她们的部族在高献之眼里是芥尘,她们的命就轻贱,高献之可以随意在她们身上发泄自己从别处受来的怒气,像打碎一只杯子,像掀翻一盘菜,发泄完了,若无其事,让人再端一套上来就是。

母亲从来不会上门追问那几个女儿到底怎么死的、到底有没有错,只是黯然地把她身边剩下的女孩子集中起来,选一选,再问一问“还有谁愿意去”。沉默一阵后,总会有个女孩子跨出一步来。然后母亲就会给她准备丰厚的陪嫁,丰厚得像陪葬品一样。

妹妹们并非都是待宰的羔羊,有两次送去的女孩子试图行刺高献之,最后高献之把她们的人头送回来了。结果母亲还要亲自去龟兹城面见高献之赔罪,恳求放过自己的族人,只杀她一个好了。高献之两次都把剑抬起来了,又放下了。母亲回到部族后还是接着选人,把人和牛羊金银一起送过去。

雪信听得心中发寒。其实在安城里,没有身份地位的女孩子的命运也是如此,可以被人买来买去,送来送去。但她们的凄苦是绵软的窒息。可是一个部族的王后的女儿,也可以被送来送去,甚至任意宰杀,未免太血淋淋了。

“我是母亲和她第一任丈夫的第一个女儿。本来,我早就应该被送去高献之那里,也早该死了。母亲舍不得我死,又不好在族人面前显出偏私,把我留到十五岁,给了我一笔盘缠,让我跟随经过的商队去中原。对族人她就说我怕死,溜了,跑了。”秀奴说到这里,神色哀伤,她一定是不愿意背负软弱怕死的指戳,“所以是这块代表勇士的石头让我回来,我回来是冒险,也是勇士气概。”

本来事情简单,秀奴爱上高承钧了,追逐着他回来。没料想事情不只是两个人三个人的纠葛,还有那么沉重的前情。勇士是逆水行舟,众人皆避之而我独往。这一点来讲,雪信和秀奴都是有勇气的。

雪信一时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对待秀奴,想伸手摸摸她的脑袋,未免唐突。

“我以为会看见你们两个一起来呢。我为难了一晚上,选不定穿哪件衣服来看你们。”秀奴说。

“他是高节度使的使者,而我是跟着父亲前来。他外出公干,我也十几天没见他人了。”雪信如实道,忍不住把高承钧的样子重新想了一遍,还好,还想得起来。

秀奴突然托腮苦笑:“我和母亲前几日还见过他……”

帐篷外突然一阵乱,像是有人与秀奴的婢女起了争执,刚好把这段不知怎么往下接的谈话掐断。雪信转头,秀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嘟囔着往外走。

外头,四个婢女手里攥着赶羊鞭子正轰赶一个人。来人三十多岁的年纪,皮肤煞白,穿着簇新的胡服,眼睛湛蓝,尖尖的小帽下滑出一小绺打卷的褐发。他左闪右躲地应对四个姑娘的鞭子,并不是打不过她们,只不过不想衣服被抽破,也不愿得罪她们。

雪信认得这个人,是当年安城斗舞宴会上高献之带来的胡人,名叫伊斯克亚。

秀奴摆手,让婢女停下,叫道:“伊斯克亚,我不想看见你,我母亲也不想看见你,趁着我们高兴,你赶紧走吧。”

伊斯克亚抓住婢女歇气的空档跑向秀奴:“我是你哥哥,你母亲就是我母亲,你母亲今日又成婚,我怎么能不来呢?”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