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有弗为
战争是一种政治的手段,这种手段需有所用,有所不用。何去非以汉与匈奴和与战的过程为例,十分鲜明地阐明了这一道理。他说汉高祖刘邦起兵灭秦然后楚汉相争,天下纷扰争战二十余岁,民力凋敝,户口减半。所以自他起,吕后、惠、文诸帝均对匈奴采取忍辱苟且的和亲之策,此时不是不肯用兵,而是用兵的条件尚不具-备,必须与民休息,积蓄国力,若贸然求战必至国威民残。到了景帝时,虽然有了用兵的物质条件,但国内诸侯又作乩,所以仍需对外忍让。至此,西汉王朝已经五世,他们虽不用兵,但均积极备战,暗中积蓄国力,以求时机成熟一举雪耻。所以到了汉武帝时,已经不止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国库充盈,国力强盛,遂秣马厉兵,大战十年,北逐匈奴于大漠,一举帽洗前代之耻辱,而遗后世数代以安康太平。
何去非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作为君主,忘战而恶兵是不行的,耽于安乐太平而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等于拿国家的命运开玩笑,非至国破身灭而后已。而穷兵黩武也不行,打到最后也可能会象商纣王一样一把火在鹿台丧命。所以,运用战争手段的关键在于能否审时度势,时机成熟则用,时机不成熟则不用,有为有弗为,一味不用或滥用,都会导致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