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一房两卖 - 悍女好当家 - 三分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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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一房两卖

这镯子就像她这个人,乍一看好像不过是一寻常美人,细一看,怎一个耀眼夺目,尤其那一双顾盼神飞的眸子,漆黑如墨,幽深如穹,一眼望去,好像藏尽山河。

温回竟有些后悔,在那角门时,就应该攀上二楼去瞧瞧的。这样的姑娘,晚看一会儿,都是损失。

他看着眼前的娇小少女,低声问:“慕姑娘?”

“是我。这几年,我越来越觉得‘谭夫人’这个称呼更适合我。”慕夭夭在被打量的同时,也打量着温回。

长睫凤眼,浅黛色的远山眉,锐气藏在眼角眉梢,鼻骨稍长且挺直,两颊偏瘦,显得棱角分明,薄唇淡粉,轻轻一抿,唇角自然形成的弧度,就仿佛含了一丝看透世事的薄凉。头发束起,未戴冠,只插了一只象牙簪,通身月白色锦缎立领长直缀,同色绣暗纹的短靴,腰间扎一条纯象牙的腰带,周身并无其他饰物,衣裳也有些脏了,但看起来依旧气质清贵,不便远观,更不可亵玩。

想着在千金堂二楼见到的那一幕,慕夭夭心知,这人必有来历。

这几年,程玉臻带着明哥儿随慕锦书住在白平子的养安堂,明哥儿耳濡目染的,对医术有了些兴趣,也看出有几分天赋,慕夭夭虽并不要求明哥儿也悬壶济世,但是多一项本事总是好的,也有心从小培养他的眼界见识,因此自明哥三岁起,白平子出诊的时候,就将明哥儿带在身旁。

原先不过就是带着他玩,可接触的人多了,见的事多了,孩子必然早慧,也能帮着白平子些忙了,比如叫个号,递张纸,提个醒什么的。

虽是有心让他见世面,但几乎将明哥儿当儿子养的慕夭夭怎么可能放心一老一小就在药铺里坐堂?因而每次明哥儿出来,她是必然要跟着来的,明哥儿在楼下,她就在楼上,有什么事第一时间就能知道。便是一楼那些伙计,乍一看没什么不同,实则都会些拳脚的,为的就是保护明哥儿。

慕夭夭重视这个弟弟,在外要护他周全,在家时并不放松,慕夭夭每天会抽出一两个时辰,到养安堂陪明哥儿,后来索性将慕家的晚饭定在在养安堂,一家人白天各干各的,但是晚上一定先到养安堂,吃了饭谈其他。

慕夭夭深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就算是至亲骨肉,亲情也是需要培养的。

今儿也不例外,她一直就呆在二楼,一边看账本,一边等一老一小结束今天的工作。所以温回在一楼差点闹事的种种,她是清楚的。

温回走后,她先下来夸赞了弟弟一番表现,又拿起温回的脉案看了,见到“温回”两个字,她就知道,她得回来一趟。

原因无他,是她早就知道自己新买的三花巷八号这个宅子,原房主田有保曾经想一房两卖,她自然是买主之一,至于另一人,那房契上面买家的姓名,就是温回。

那是两个月前的事了。

这几年生意越发地好起来,作坊绣坊也分开了,家里外头人手都不够,丫头下人又添了不少,青溪村的宅子,虽然后来又加盖过,如今已经是三进三出的院子,每个院子也都盖了东西厢,也显得有些拥挤了。

慕夭夭想着如今生意的重心多在县城,买一个房子作为落脚之处还是方便些,因此早就放出风声去想要买一座大宅子。

还是那句话,这时候人口流动性不大,买个小宅子还容易些,想买能容下十几二十口人的大宅院,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容易。

索性慕夭夭也不急。

如今青溪村只有白平子和慕锦书两人,若是搬了家,白平子是一起还是留下?留下的话,白平子和慕家的感情深厚,彼此都舍不得,尤其白苏如今管理着千金堂无暇分身,慕锦书无论如何不肯留下白平子一个老人独自生活,便是买了再妥当的下人也不肯。

而若是连白平子都搬走,那青溪村就没大夫了。而且这几年白平子一个月到县城出诊四天,平时还要应付慕名来求医问药的患者,实在分身乏术,逼得慕锦书不得不早早独当一面,如今也算是名医了,在村里得人尊敬,让慕锦书抛下这些乡亲搬家,他也不忍心。

慕锦书不搬走,程玉臻肯定也是不能走的。

父母不走,身为长子的慕为止,也就不能搬。虽然这几年他醉心外出跑生意,常常不在家,但总归最后还是要回到父母身边。

两个双胞胎倒是无所谓,跟着卓一秀学了这些年,童生早就考下来了,今年准备下场考秀才,之后若是走仕途,慕夭夭想他们去更大的书院读书,甚至去国子监也说不定,因为想走仕途,不光是学问重要,人脉的积累也很重要。若是经商或做别的,那就更不需要跟着卓一秀了。

至于明哥儿,三岁上就跟着卓一秀开蒙了,说来还是倒住在村里方便些。

慕夭夭和谭宾两人,如今谭宾已是及冠之年,慕夭夭也将满十五,两人倒是可以分出去单过了,可一来慕夭夭舍不得家人,二来,一个地处北方偏远的小小花山县已经不在她眼中了,她的目标已经更大了……

所以说虽然要在县城买大宅子,与其说是必须,不如说是为了脸面。八年前他们一家被人撵出来无奈之下栖身青溪村,命运不由自主,八年之后,他们已经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不回来住,是因为更喜欢青溪村,而不是无处栖身!

也许有些鸡汤里说,人活着不是给谁看的,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了,可所谓人为一口气,佛为一炷香,若什么都不在意,那干脆不要活着好了!

活着,就要争一口气!被人尊重,也是为了自己能活得更好不是吗?处处被人瞧不起,想做什么事都处处被人拿捏,那还怎么开心?

所以买是要买的,却不一定要住,也就并不着急,抱着有一打无一撞的念头,慢慢地找着。

直到两个月前,有下人听说县里有个大户人家要搬迁,家里的宅院要卖掉,也是三进三出的大院落,每趟正房六间,厢房四间,足够大了,价钱也合适,一共要价二百两银子。

慕夭夭去看了宅子,发现这宅子分外适合。首先,位置不错,离千金堂很近。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因为这宅子不是一个时期盖的,而是先盖的西边三进院落,每趟是四间正房,后将东边院子买下之后,院子里原本的两间正房的三趟没有动,连院墙也基本没拆,只将最外的院子间院墙凿开个门,将大门堵上一个,只留西边的大门,就算连起来了。也就是说,说这是一间院子也行,说是两间院子,也可。

回头一家人要是真搬进来了,小院子可以给慕为止娶亲用,角门一关,就是独门独院了,不管是哪家的媳妇嫁进来了,也挑不出毛病。

当下就将这宅子定了下来。

然而在签房契的时候,慕夭夭发现了问题。

“三花巷八号,王家东三趟宅院。”

慕夭夭在心中反复斟酌着这句话,再想想打听来的消息,总觉得哪里不对,想了想,她先让房主田有保和保人郑双行签字按了手印。

这几年在县城做生意,慕夭夭都是打着谭宾的旗号,谭宾的精明田有保和郑双行是听说过的,也知道慕夭夭是谭宾的媳妇,但慕夭夭的脾气性情,他们多不知道,见谭宾不在场,以为慕夭夭一个较弱姑娘好糊弄,便纷纷签了字。#####亲们,你们都几点看书,我几点更新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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