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论一党治国与政党政治
037.论一党治国与政党政治
董光孚
我们都知道西欧的政党政治,是两党或多党治国,和一党治国的政治,当然不同,但这还是形式上的区别,其实质上更有重大的不同。政党政治的政党,他的政纲如何,只能影响于国家的政策,而不能影响于国家的政体,他总是代表一部份或某一阶级的私利去竞争,而忽略了全班的利益。至于民权不民权,更不是他们所注意,他们只知道他们一阶级或一部份人的利益。所以一般论西欧政党的人说:“政党所由争胜败之源,实亦至仅,而其最多者,或存于贫富之相敌,或存于资本劳动之仇视,或存于有之者之恐怖,与无之者之希冀。”他们虽标榜着什么德谟克拉西、什么民主政治、什么平民政治,其实都不过是资本主义个人主义的产物。
政党政治的政党之分野,由于政见之不同,此乃一般人的公论,然而我们一看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两方面的主张,并没有什么大不同的地方,其不同纯粹是历史的关系。即果政见不同,而不同的地方又多是合理的,岂不能由一党溶会之,贯通之,各去其偏,使之合乎中道,而本之以活动。英国蒲徕士对于各国民主政治,深有研究,故议论准确,为论者所宗,然而他告诉我们的是怎样呢?他说:“凡政党虽由理性之深思熟虑而成,其所以能不失其活动力者,实赖乎感情之维系,试举一例以明之:当牛津剑桥两大学之竞渡,耶鲁哈佛两大学之蹴球,观者各怀其左袒之心,期其必胜,嘶声挥手,其状若狂,当局者为观众感情所驱使,大有身命殉之之势。今英美两政党之所以能运用者,亦何尝非由此类群众心理之作用所驱使耶?盖原动力既发,纵忘其主义,去其党魁。而其党犹得续进不已也。彼党员之多数,如饮狂泉,惟以一得为快,故其争,靡所底止”。又说:“美国之两大政党,其中了无主宰,如空瓶然,仅外贴以揭”。名之曰某党,至其中则无论何物皆可灌注而入也。议员及国民咸析为两大派,各持门户之见,两不相容,而政党所斤斤研究者,惟在应执何政策,始足以取悦民众以夺取政权耳。”两党对立在表面上说是本政见(谋国家利益的根本主张或方略)而活动的,其流弊所至,则至于以政治而供党派相争的口实,以议会而作党派争权的舞台,心力专于此,则懈于彼,国家之利益,几何而不为所漠视所牺牲呢?以政党最完美的英美,犹且如此,其他各国,可想而知了。然而两党对立,为什么有这种流弊发生呢?这是因为党争既久,敌忾增加,由政见的争执,变成意气的攻击所致。至于多党林立,那更不用说了。要是实行“一党治国”,相切相磋,相守相成,利其合而维系之,不利分而转排之,则意见争论,即或偶有,而长期斗争,决不至于造成,那末,上述的流弊不是可以免除了吗?
两党对立纷争的结果,以致不择手段,违背原旨。除了这种毛病以外,至少还有下列几种病:
(一)政治主张不能贯澈;
(二)政府地位不能巩固;
(三)政府不能灵敏应付紧急事变;
(四)政治建设与改革不能澈底。
现今民治政体不能建设巩固的强有力的政府,一切政治设施,都不能贯澈,政党政治不能不尸其咎。盖在野党对于在朝党的政策,总是要百计千方的攻击,暴露在朝党的缺点,反证自己的合理,所以在朝党建设的政府决不能巩固,有所建设也不能澈底。一有事变,在野党更有机可乘,多方牵制,多方非难,致在朝党不能灵敏应付。如果要以一党治国,那就可以集合群策群力,向着同一的方面走,不但可以免去两力相抵和两力相消的毛病,而且可以得到万力并进和动作灵敏的效果。尤其在“紧急”“紊乱”之中,他能无所迁就,当机立断,而不致紊乱不一,坐失时机,中山先生所谓“万能的政府”,必在这个环境之中才能建设起来。
在政党政治之下,每个政党,只代表一派或一阶级的利益,而忽略了全般的利害,所以无论那一党执政,都是利害参半,这样一来,就使他们原来是采取一种澈底的完备的民治主义,也变成半民主政治了。何况原来已经在选民的资格上,有了严格的残酷的限制,而限制以外的选民,又仅仅地只有一个捧场式的选举权,而没有罢免复决创制等直接民权,而在选举权中,所谓候选者,又要几大党包办式的提出来呢?所以政党政治,虽然不能说他是民权主义的反动,总可以说他有意的或无意的做了民权主义——真正民主政治的障碍。一党治国,就是反其道而行之。
政党政治之弊,既如上述,而在普通政况之下,犹能苟延残喘,若在革命的环境中,则绝非一党治国不可。
革命党的使命,一面要打倒反动的统治阶级,一面又要建设新的统治权力,在这个新陈代谢的时候,一方面反动势力尚弥漫于革命的战区当中,随时随地都有死灰复燃的可能,而民众一方面尚没有完全了解革命的主义,没有完全加入革命的阵线,革命阵线尚没有达到巩固的地位,因此一党治国,集中一切革命的势力,统一革命的步骤是必要的。况革命的环境中,人民的要求是显著的、迫切的、绝对的,在这个环境中,只有参加与反对的两途,并无讨论其他政见之必要,也无提出其他政见之可能。如其主张是真正革命的,便当同化而立在一党旗帜之下,无另树党派的必要。我们在此革命的过程中,复遭外侮煎迫,为救国家于危亡起见,为集中革命势力,缩短革命时间的原故,更不能不有统一的组织,以指挥领导之,所以革命的环境中,一党治国乃为必要之图。
主义是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同一时间和空间,不能行两个以上的主义,……因为主义是解决问题的工具,一定内容,一定性质的问题,在一定时间,一定地方,只能拿一种内容一定性质一定的主义去解决。在一定时间一定地方,如果要拿两种内容不同性质各异的主义,去解决一个性质一定内容一定的问题,事实上是不可能,即使勉强做去,一定生出纠纷。最后的结果,一定还是两种主义中的一种排出别一种,自己去解决要解决的问题。一个人决不能在同一时间,以两种性质不同的药去医治性质一定的病。所以……一个地方同时施行两种主义,一定都办不通”(见周佛海先生著《三民主义之理论的体系》)。普通政党,是没有主义的,革命党是有主义的,所以普通政党可以与他党敷衍鬼混,同流合污,而革命党的主张,是绝对的、澈底的,左一毫不能,右一毫不得,前一点不可,后一点不合,对于他的主张,只有绝对的接受,决不能相对的妥协。不妥协是革命党根本的精神、惟一的生命。
普通政党所以能两党以上在同一国家内活动,而对于国家不发生根本危险者,因为有宪法做他们活动范围的原故。若在革命的进程中,不但宪法没有,就是国家也在该革命党创造之中,将来国家如何?完全要本着该革命党的主义和政纲去建设。所以《建国大纲》第一条即为“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至于宪法,不过是国家与国民之关系表现于条文的而已。国民的知识程度尚不能保障宪法,则宪法自不能为早熟之规定,无宪法之时,则以革命党的主义与政纲为国家之大法,国民对此大法,既完全接受,当无庸另立一党,如不完全接受,就无异宪法国家的人民不遵守宪法,就要把他党国家的反动份子和乱党治罪。
固然,各国革命,在军事终了以后,在革命主义范围以内,即开容纳异说的会议,并无一党治国的明证。其实,要知道各国革命的主义过于简单,如美国革命的主义就是独立,却并没有如何完成这独立主义的大纲,所以一到军事终了,建设开始急迫的时期,就生出遮氏哈氏两派的大争论,延误许多建设工作。遮氏哈氏尚是华盛顿的同一党派,因为没有预先规定独立后的实施大纲,尚会发出极大的争论,若容纳原来反革命的党派,来参加如何实施这大纲的意见,那就不知要捣乱到若干时,而且有反动的可虑。所以国民党在革命以前,即先议定一个建国大纲。如果在革命过程中,容许异党出席参与的话,如异党提出一个推翻建国大纲的议案竟得多数通过,岂非革命为多事么?而且一个国家之所以安定,必须要有一种中心思想与中心势力,假如容异党存在,则建设之国家,必陷于杌陧之状态中。
有些人说:国家是全国人民的国家,国家既是全体人民的国家,那我们没有受到人民的委托,就居然治起国家,总未免不合罢。所以现在我们时常听到“开放党禁还政于民”的呼声。其实不然,我们要知道现在的人民,处在什么地位?在理论上讲起来,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但是实际上他是“不知为主人,不能为主人,不敢为主人”。他的权,还在割据一方的军阀手里,还在惟恐天下不乱的政客手里,尚赖革命党去争呢!所以中山先生说:“人民没有权的,我们要替他去争。”又说:“是故民国之主人者,实等初生之婴儿耳,革命党者,即产生此婴儿之母也。”就是说:生母对于婴儿,必须保养之,教育之。
现在盛倡“开放党禁,还政于民”者,不是别有用意,也是自欺欺人。他们敢说国民有选择与授权的能力吗?国民有授权的能力,而还要一党专政;国民无授权的能力,而假说还政于民,都是国民党所反对的。现在他看到人民没有授权的能力,他就本着他历史上的责任,一方面代替人民去争,一方面“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后还之”,以巩固国家之基,而尽革命之责。
八月五日于首都(《政治评论》1933年第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