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何谓政党?
035.何谓政党?
魏寒铁
照中国旧观念,“党”不是个好名词。党字从黑,可见造字之初,就认为含有卑鄙龌龊、自私自利的意思。所以常言道,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但此种旧观念,决不能调诂今日之所谓党。政党一名词,辛亥革命以后,始见通俗,实在不是一个旧有名词,应该说他是个西文译名,取法欧美宪政国家,而借用旧有的党字以名之而已。故欲知何谓政党,应自西籍中求解答。翻开西文政治学政党论等课本,各家对政党所下的定义,虽不一其说,但不外乎说“政党是一国内一部份人民的一种永久组织,有政纲,有政策,有纪律,而以攫取政权,实行其主张为目的”。此种说法,诚然不差,但吾犹嫌其肤浅,未将宪政国家中政党所抱之光明态度包括无遗,不免有淆乱黑白,未能辟开中国歧视党字之憾,有人仍不免以为原来政党是争权夺利,把持垄断的。翻遍名著,到底教我找到一条颇为深刻透切的定义,庶可打破吾国对于政党旧有的不良观念,而使加入政党者亦足抬头自白。美国政府学者阿格在他新出版的《英国政府与政治》第五十七页上说得好:“人民分成两大群或数群,各有领袖、主义、政策,多想夺取政权,才能说有政党。但党与党的相处,大家愿意承认道:别党与我一样有存在的权利,亦一样的有取得政权的权利。”政党的目的固然是夺到政权,夺到政权的目的,即在欧美宪政先进国家,尚且不免有少数人为的是自私自利,但从全党的立场来说、领袖的态度来说,确是为了要来实行他们认为足以福国利民的主张与策略,终期于国家社会有所裨益,不负人民的付托。主张可行,全力以之;主张不行,毅然去职。来去光明,决不作咬牢了政权不肯放,“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态度。态度既然光明,气量自然宏大,不论在朝在野之时,决不强人苟同,决不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晓得别人有别人的信仰主张,当然有另组别的政党的自由。虽然目的同为夺取政权,似乎利害冲突;实则同是为国,莫不想为国家人民谋福利,不过策略不同而已,最后的目的,既然相同,故能互相尊重容忍,尊重敌党的存在与活动,容忍敌党的攻击与批评,有所争竞,光明磊落争之于广大庭众之间,胜固可喜,决不恣雎暴戾;败固可惜,决不怨恨妒忌。总之决不用阴谋的手段、暴力的压迫,来消灭敌党,禁锢异己,以遂“惟我独尊”,政权永为我有之私。当权的政党,非但容许敌党的存在,且给以对等的地位,使能尽泄所见,共谋国是;给以同等的机会,使能一样有夺到政权的希望。一旦易地相处,敌党当权,后之所以待我者,自然亦一样公道。国事始足有为,从政才有意思。欧美各国政党所以能如此相处者,由于政治家政治道德之高,人民对政党故有信仰好感。然而何人皆有政治道德,而吾独无呢?
欧美政治家政治道德之高,虽是政治家之学养有素,但根本原因乃在实行宪政。宪政国家,主权在民,一切权力职位概出人民赋与。政权谁属,惟民可以决之。政党受人民推戴,故能起而组织政府,为人民公仆,故向人民负责。进退去留,一遵民意。故欲夺政权,必先得与情归从;欲固政权,必先维系民心。总而言之,不论在朝党在野党,都应向人民下工夫,决不是排挤政敌,摧残异党所能济事的。只要成绩好,人民自然拥戴,政权自然到手,地位自然稳固;反之,如只知一意孤行,违反民意,人民决不让你久留。明乎此,故政党活动的方向,积极的向着为人民谋福利之途进行,而不消极的在消灭“党外之党”上做工夫。况且还有深一层的原因,即如果做到了“党外无党”,就做不到“党内无派”。哈佛大学校长路淮迩先生说过“当权的政府党决没有盼望在野的反对党消灭的心理。政府党果然想把持政权,所以必须在国会内维持他的多数,但却深知倘使反对党消灭,或势力薄弱,不足为劲敌,则外侮既不足畏,内讧随之而起,自己党内不免分裂为数派,必无好结果。故曰承认反对党为合法团体,可由政治常轨夺政权,实为政党政治成功的主要条件,亦即民主主义成功的主要条件”。可知党外没有了党,党内就有了派。豆萁相煎,恐怕比较与他党竞夺还要激烈呢。党与党争,为政见之不同,为公者多,不妨事。派与派争,为意气之不相容,为私者多,很危险。高唱“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亦可以省悟省悟了。路淮迩末一段的话与阿格所见略同,而益加透澈。不谈政党政治则已,不想实行民主主义则已,否则若国民党之不许他党存在,正与他们所声言的最后目的为使中国有宪政,背道而驰,愈离愈远。中国政治固然益加不可收拾,而国民党的四分五裂,自身亦更不可救药。英国政党间相处雍雍穆穆,谦谦有容,改选结果如果政府党失败,反对党代起柄政,在众院内互易其左右座位,两党领袖握手一笑,绝无怨怼的存心,何等气度!美国大选,胡佛总统虽败,还欣然电贺他的政敌罗斯福,并诚意邀请同商国事,服从民意,顾念国家,又是何等气度!在中国则正与此相反,一党上台,通缉敌党人物,逮捕“反动份子”,下令禁他党活动,认为其他政党组织概为阴谋集团,应严厉取缔。领导民众以实行宪政为目标的党,何以举措与宪政先进国的政党,相反若是。难道中国的政党不是新时代的产物,仍落旧观念的窠臼。党字从黑,那真应该。
讲到政党与国家及人民的关系,宪政先进国政党之深识大体,亦足为我楷模。简单的说,对于国家认清党的利益固然重要,国的利益尤为重要。党是工具,以利其国;国是目的,藉党护持。如果丢开国的幸福不顾,只知有党,不知有国,那叫忘本,何必有党。外国正当的政党决不如此偏私。所以国与党的利益能相符,再好没有。如果国与党的利益冲突,则政治家以尽忠谋国之诚,毅然决然,宁弃其党,以救其国。英国欧战时各党放弃党的立场,全国一致,合组战时内阁以攘外;前年以财政危竭,工党麦唐诺首相断然弃其惨淡经营的工党,而与保守党自由党合作,组国民政府以戢国难;日本年来亦以国家多故,而有国家内阁的组织。凡此均可为“国为重,党为轻”能识大体的明证。党重于国,甚至党放在国的上头,名为“党国”,却属创见!至于人民为国家的主人,应该平等参预国事,那是宪政国家的常轨。不幸中国在过去数年,人民对于国事,不但不能作主,并且被迫为奴,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如果国民党是有计划的,有魄力的,负责任的,确确实实为国家人民做事,小民只求国势强盛,安居乐业,夫复何言。无奈国民党不许人民过问国事,而自己又无法收拾;以言外交,外交没有办法;以言内政,内政不能整理;以言党务,党内四分五裂。时至今日,只有两条路走:一是长此下去,不是与人民同归于尽,便是逼成革命,陷中国于绝大纷乱;一是逐渐公开政权于人民,使人民组织起来,抵御外侮,监督内政,并平民愤。
前一条路,于国固然牺牲很大,于党更是不利。因此,国民党领袖近来似乎也有趋向第二条路的意向。此次三中全会“集中国力挽救危亡案”所提办法中有关于宪政之准备一条,鉴于“国内政派分歧,互相攻击,缘于政治主张不一致,而政权未公开,言论无自由之故”,主张“当使政权日渐公开,俾国民有参与国事,行使政权之权力,得以和平合法方式尽量发挥其政见、主张,日进于宪政民治之轨道,然后今日各派,用不正当手段之攻击,可以消除”,故主“全国人民在不危害中华民国,不违反三民主义原则之下,皆得自由组织政治团体,参加政治”。深谋远见,极可佩慰,但加一“不违反三民主义原则”,虽含糊其辞,不知真意何在,终属加“人民自由组织政治团体”以限制。如果说违背了“总理遗教”就不许有此自由,那与除国民党外不许有他党存在,又有什么分别。吾想原意必不如此,岂知经过全会审查后,把末了一节许人民自由组织政治团体一条删去,似乎一方面表示没有忘记中山先生的遗训,迟早要给人民宪政的;但一方面又默示为实行宪政而人民自由组党却不可许。棋差一着,满盘皆非,不免使人民怀疑国民党,并无推进宪政的诚意。深望党内一部分领袖既有此觉悟,国民党全党宜速利用此时机,使宪政早日实现,而第一步先须一反夙昔“深闭固拒”的态度:改“以党治国”为“以宪治国”;放弃党权高于一切的成见,确认“民权高于一切”;改“党内无派,党外无党”的口号,为“党内不可有派,党外却可有党”。民国幸甚,小民幸甚。
(《自由言论》1933年第1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