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8.政党提名与政党 - 中国政党学说文献汇编·第三卷 - 杨德山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098.政党提名与政党

098.政党提名与政党

帅克忠

前一些时,读到新湖北日报刊载秦智荣先生的《论政党提名选举》一文,引起了我对于这一问题的兴趣。秦先生主张本党选举提名,应当注意到发挥党内民主精神,和加强基层党员对于党的向心力,不要“专为党官僚捧场”,个人更有同感。兹请再抒所见,刊请时贤参考。

一、政党提名的意义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的两个观点来看:

第一,就整个国家的体制来说,凡是典型的民主国家,都应当容许政党政治的存在。并藉议会改选的方式,由各个政党来更换执掌政权。或者是以联合政府的方式,共同治理国政。所以在各种选举的场合,允准各个政党,得有政党提名的权限,自为理之必然。所以就政党提名的本义而论,无宁是各个民主国家明白的给予各个政党以公开的,且系合法的竞争的机会。各个政党,既必须透过选举的胜利来掌握政权,藉以实现其政治主张,因之自亦不能不有此合法的竞争,而就整个民主政治的精神来说,也未常〔尝〕不希望利用这一机会,促使各个政党的相互竞争与策励,俾能鼓励各个政党之自谋健全,力图争取人民的拥护,而政治的最后决定权,遂亦操之于人民之手。这是民主的真义,也正是提名制度之所以得有存在的原因。

其次,再就各个政党的本身来说,提名制度,也正是政党内部的分工与合作的一大表征。而这一分工与合作的指导原则,则有着如下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两个因素。

先说主观方面的因素。

我们知道,一个政党的组合,不外是一种具有同一的政治利益与政治理想的人的集团。只是它的组成员,也常是极其多样而庞杂。在他们之中,有同一的政治利益者,不一定有同一的政治兴趣。而有同一的政治兴趣者,又不一定有同一的政治才能。因此,{所以}在各种选举场中,固不能(实则也不必)每一党员都参加竞选,而在若干愿意参加竞选的党员,对于他们才能,对于他们的一切,也不能不有所选择,拔其尤而为之提名。其有未经提名者,则限制其活动,令其转而支持党的决策。这种作法,固然是牺牲了个人的被选举的权利,但就党的立场来说,势必如此。

因为如上述,民主政治,既然是一种政党政治,选举的竞争,自亦可以大体认定其为政党与政党之间的竞争。因此要想争取党的胜利,自必要齐一党的步伐,集中党的力量,一致对外,寄个人的成功于党的成功。所以提名的办法,更为必要。这是促成党内合作的客观因素。明乎此,则所谓政党提名的意义,当可了然。

二、政党提名与政党

以上说过了政党提名的意义,兹请进而谈谈政党提名对于政党的关系。扼要言之,不外有如下之两点。

第一,政党提名与党的社会基础。

照我们的研究,政党提名的人选是否适当,颇足以影响到一个政党的社会信誉和基础。如果是提名得人,固足以增加其所属政党之信誉。而相反的,假令提名不得其人,则由于一般人民对于该党所提出的人缺乏好感,势必迁怒及于其所属的党,这正是政党之大忌。再单就竞选的策略而论,提名是否得人,亦足以影响其竞选的胜败。因为单就理论上说,某党党员,如因得到其所属的党的提名,而取得候选人的资格,则其意义显与一般公民之依法定人数之联署以取得候选人的资格者略有不同。更具体言之,该候选人对于其候选人的资格之取得,非能直接取之于国家的付与法定选民之支持,而系取之于其所属的政党的转授。所以该候选人之参加竞选,只能向其所属的党负责,以其所属党的社会信誉,以及政纲政策来作竞选的基础,藉以争取一般选民的拥护。除此而外,应是无关宏旨。只是如果我们参照事实以为观察,则其情节显有不同。固不论一个候选人对于其候选资格之取得,是否得之于政党提名;如为政党提名,也更不问其所属政党之信誉如何,以及其政纲政策又是如何的完善,此候选人个人的品学等等,都对其竞选之成败,有莫大关系。特别是在一般民主教育未能普及的国家,尤其是如此。所以要想争取党的竞选的胜利,确保党的社会信誉与基础,任何一个政党,对于党的提名,都不能不慎重行事。

第二,政党提名与党的民主与新生。

照欧美各民主国家的先例,政党提名,须在党内先为候选人之提名竞选,在一种极公平的原则之下,大家作公开的竞争。彼此赛买赛卖,看谁货真价实,谁便得到大家的支持。这样,既可能以充份发挥党内的民主精神,而党的生命也将会有一种不断的强化与革新。

因为一个政党,正好像一个有机体。每一个党员的政治生命,系于党的政治生命,而一个党的健全,则尤当有赖于每一个党员的健全。没有健全的党员,决难有健全的党。而欲党员的健全,则莫若加强党内的民主竞争,加速党内的新陈代谢。所以如果采取一种极民主的方式,以为提名之竞争,则在各个党员方面,当必力谋健全自我,健全自党,而在同时,也当会增加其对于党的希望,对于党的向心力。这也正是不断的促成了党的进步与新生。所以一个政党要想在各党竞争的政局之下得到发展,这无疑的是一条光明之路。

三、对于本党提名办法之研讨

本党为指导党内同志参加竞选,曾有指导竞选办法之公布,已志各报。就办法的本身而论,虽然说未及采取欧美式的民主方式,为候选人之公开竞争,但就大体来说,办法算是相当完善。由中央到省,由省到县,都分别派有专人指导,分层负责监督。而在省、县以及中央则都有选举指导委员会之组织,每一个参加竞选的同志,分别向所属县级党部、省级党部以至中央选举指导委员会申请登记。再由省县各级选举指导委员会加具评语,递呈中央作最后的决定,并转向选举总事务所提名为候选人之登记,其有未经圈定者,则劝请放弃其竞选,支持提名竞选的同志,以便集中党内力量,争取选举的胜利。至于各级选举指导委员会对于参加竞选的同志之评语,以及中央指导会对于竞选诸同志作最后之选择与圈定,应特别着重其社会地位与信誉。这更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在这里,我们愿意特别强调的,还有如下之几点:

第一,慎重提名人选。照现在一般情势而论,参加竞选同志,可能最有希望被圈定者,有两种人,一种是在中央地位很高的人,另一种是在地方工作很久的人。这两种人之容易被圈定,自然极有道理。只是值得我们考虑的是在中央有地位的人,在地方上不一定有好的联系,在地方工作较久的人,有好成绩的固多,但也不能说没有例外,就前者说,难能得到一般选民的拥护,而就后者说,易为一般贪污腐败者投机取巧。站在整个党的利益来说,都是不应有的。

第二,注重选拔农工青年党员。多年来,本党的活动,未能顾到一般青年以及农工党员之吸收,而一般地方党务机关,尤多官僚习气。这当然是党的一大危机。这次竞选提名,我们希望本党多多选拔有志的青年,以及最能接近基层社会的干部,藉以扩大党的社会基础,促进党的新生。

所以最后我们的结论是在这次大选中,本党应当利用党内提名的机会,发扬党内民主精神,加强党内的扬弃作用。优秀干练的党员,应该让他们的政治出路有保障,而若干流于腐化的党员,也应当利用这一机会,予以淘汰。如此则对内可以加强党内同志的向心力,不会因此而引起党内的分化,而在同时,自然也可以增加国人对于我们的信赖与拥护了。这是本党兴衰的一大关键,也正是国运兴衰之所寄,敬盼党内当局,慎重将事。

(《人言》194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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