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略论政党 - 中国政党学说文献汇编·第三卷 - 杨德山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082.略论政党

082.略论政党

邓初民

政党可以说就是一个具有主义、政纲而兼有组织的政治党派。无主义、政纲,不算是一个政治党派;有主义、政纲而无组织,也不能算是一个政治党派。当然,构成政党的党员,更其是它基本的要素。所谓主义,就是该政党之一定的经济的、政治的乃至哲学的见解所形成之共同的意识形态,或其理论体系。而这种意识形态,或理论体系,决不能从一个人的头脑中想像出来,而必然有其一定的历史的、阶级的背景。例如三民主义,正是中国近百年来的历史产物,决非凭中山先生一个人的头脑想像出来的。中山先生的伟大,只是在他把中国近百年史作了一个科学的总结而已。所谓政纲,就是由该政党的共同意识形态或理论体系所反映的一定的经济的、政治的、哲学的要求而拟订的一般的、具体的政治纲领或共同政策。而这种政治纲领或共同政策,则更不能是抽象的、辽远的、理想的追求,必然是具体的、切近于现实之照顾及其切合现实要求的纲领政策之实施,例如《论联合政府》一文所揭出的为当前全中国人民所企求的一般的纲领与具体的纲领,就正是最现实的、最标本的一个政党的政治纲领或共同政策之典范。所谓组织,就是由该党的作战要求所形成之指导作战的机构,它要在其指导作战的机构之下,能行使运用其全部职权。这种组织在形式上,通常有所谓中央党部、地方党部之各级党部,乃至因特殊要求所组设之特别党部,如民族部、妇女部、军人部等。而在组织原则上,则有的采取民主集中主义,把民主与集中统一在一个党的机构里面,使民主而不流于散漫松懈,使集中而不流于专断独裁。但亦有所谓领袖中心主义与地盘主义,如资产阶级政党。试拿英国的保守党来说,就是在组织上先决定党的领袖,然后才组织干部,起草政纲的,所以结果就成为领袖中心,而在选举的时候,往往一个议员在他既经确定的地盘以内,不问党籍有否变动,他始终有当选的把握。至于一个政党的组织是否严密、是否强有力,当然要看他的纪律如何。有的政党,号称铁的纪律,不过所谓铁的纪律,并不是说党内不许有意见上不同的斗争,而且提倡自我批评和意见不同的斗争,也不是说纪律应该是“盲目”的服从,而且提倡自觉的和自愿的服从。因为真正的铁的纪律,决不能建筑在“盲目”的服从上。

这种具有主义、政纲而兼有组织的政治党派,恰恰是与私人党派,如中国历史上所谓“朋党”一类的东西相反的,而且自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开始过政治生活以后,虽然就有人类间的经济不平等,因而就有人类间的政治不平等,产生了人类间的集团对立,社会阶级的对立,乃至经济政治利害的对立,但尚不能产生如上所述之政治党派。因为任何社会阶级,如尚未能由“自在的阶级”发展到“自为的阶级”,是不可能有政治觉悟,根据自己的政治要求,提出自己的政纲,而作有组织的奋斗。所谓“自在的阶级”,即是那一社会阶级虽然客观的存在了,而在那一社会阶级的本身却尚无主观的政治觉悟之意。“自为的阶级”则恰与此相反,而是由阶级客观的存在到阶级主观的觉醒之谓。只有达到了这一历史阶段,人类间的经济政治对立,才能发展为政治斗争的最高阶段,即“政党斗争”的阶段。在这以前,虽然不是没有过政治斗争,但或则仅限于被压迫者之原始的反抗(如奴隶暴动、农民暴动等),或则仅限于压迫者与被压迫者间之带有党派性、阶级性的矛盾,而绝不可能以政党斗争的姿态出现,即绝不可能达到政治斗争之最高峰的“政党斗争”。所以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是没有如上所述之政治党派出现的。因之在过去中国历史上如我们所熟知的汉之党锢,宋之洛、蜀、朔,唐之牛、李,明之东林,固然不是如上所述的政治党派;即在过去欧洲历史上如我们所熟知的希腊罗马的贵族党、平民党,中古意大利城市之教皇党、皇帝党,也不是如上所述的政治党派。如上所述的政治党派,是近代社会的产物,是近代社会阶级由客观的存在到主观的自觉的产物。所谓社会阶级之主观的自觉,就是那种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觉醒起来,知道他们所受痛苦的来源,及其所受压迫剥削的对象,并知道如何解救他们自己的方法,根据他们自己利害的要求、政治经济的要求,提出他们自己的政治主张来,建立他们自己的政权,而且具有有效的打倒压迫剥削他们敌人的政略战略这么一整套政治觉悟的意思。因此,任何近代意义的政党,必须各自代表其各自阶级的利益,各为其阶级利益而奋斗。因此,一个严格的近代意义的政党,首先就是一个阶级的一部分,一个阶级的先锋队,一个阶级有组织的队伍,一个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近代政党的名称、种类无论怎样繁多,实际只能是一个阶级一个党。大别之,可能有:一,资产阶级的政党;二,无产阶级的政党;三,小资产阶级的政党。当然,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度内,除了党的阶级性外,还有很强烈的民族性(在这民主反法西斯侵略战争下的各国党,都加强了它们的民族性)。而且它的阶级性也是较为复杂的。在骨子里虽然只代表某一阶级的特殊利益,而在表面上,好像是代表多阶级的利益,乃至代表全民的利益。这在资产阶级政党、小资产阶级政党,都是如此。本来一个党只能代表一个阶级利益,而在表面上,好像是代表多阶级利益,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一个阶级本来只能有一个党,而在形式上却表现为一个阶级有许多党。例如美之民主党、共和党,英之保守党、自由党,同是代表资产阶级的政党。此外,同是小资产阶级的政党,也有着许多不同的形式表现,如过去德国之社会民主党,法国之社会党,英国之工党,乃至各国之无政府党都是。只有无产阶级的政党,在实质与形式上,都由各国共产党来代表,除本店外,别无分号。而且它在民主革命阶段,或者说它在执行其最低纲领时,它倒是真正代表要求民主的多阶级的。

为什么一个阶级的利益,都要由一个党来代表,这是由于任何阶级之内,都不免有前进与落后部分之不平衡性,非有阶级内部之最英勇、最觉悟、最前进之一部分,组成政治斗争达到最高峰之阶级作战的参谋本部,即不能完成其使命,这一阶级作战的参谋本部,就是政党。例如资产阶级内部,有地主阶级、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乃至产业资产阶级、金融资产阶级之不平衡性,这使其阶级作战上不能不组成一个参谋本部的政党;同时,也使得同一资产阶级,而有如英国之代表地主阶级偏向的保守党,与代表新兴产业资产阶级偏向的自由党。再如无产阶级内部,也有小行会、小团体、小帮口,乃至工人贵族与流氓无产阶级之不平衡性,这也使其在阶级作战上不能不组成一个参谋本部的政党;同时,也使得工人贵族之一部分走向社会民主党一流,流氓无产者一部分走向无政府党一流去。小资产阶级内部,尤其复杂,有城市小资产阶级,有手工业者与农民(封建生产方法之活的残余),有智识分子,所以小资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同样由于其阶级内部之不平衡性,而小资产阶级政党的名目之多,也就更加五花八门了。小资产阶级是一个中间集团,它的本身是向有产者与无产者两极分化的,同时又是不断左右倾的、摇摆不定的,所以任何小资产阶级政党,都不能有它自己单独发展最后成功的前途。它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或其所在国一国范围内没有革命形势时,往往成为资产阶级尾巴,为资产阶级所利用,如英国之第一、二次工党内阁,就是这样的。反之,在民主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在望,世界人民觉醒程度及其组织性特别提高,亦即全世界及其本国的革命形势高涨如今日的时候,英国工党内阁的作用就完全变了,它可能是左倾的,可能成为民主反法西斯有力之一翼。因之此次英国选举工党的胜利,是世界革命过程中一件值得注意的大事。

上述在世界范围内存在的阶级与政党,在中国也存在。但在这里不能申论。这里可说的是在强敌压境,民族危机异常严重,客观事实要求我们必须走到民主团结,举国一致对外之特殊情况下,无论是资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政党、小资产阶级政党,都应暂时放弃其阶级利益,服从于民族利益,而在民主团结的号召下,形成强有力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驱逐日寇法西斯出中国,这是所有民主党派都在这样做的(少数顽固集团除外)。惟在国内外民主潮流高涨,为着进一步展开民主运动,加强内部团结,应运而生之“中国民主同盟”,有人怀疑它还不是一个政党,这是有理由的,因为它的组织还不够严密坚强;有人说它已经是一个政党,这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它已经有主义(民主主义)、政纲(见历次所发表的党务),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政党的雏形。这个雏形是否会往前发展成为一个政党呢?这要由客观的需要来决定,我以为是有这个需要的,如有这个需要的话,由雏形发展为党,其势极顺而易,决无庸“毁党造党”,也无庸“造党毁党”(罗隆基先生有此说)。然则这一由雏形发展为党的“中国民主同盟”,其阶级属性如何呢?它可能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主要是代表工农小资产阶级利益,但它不是国共两党的中间物,它只能是民主或反民主。而且在今天的中国,它必须毅然的站在民主方面,成为民主有力之一翼。

再则只具有党的雏形因不能把它看做一个政党,但同时我们却不能否认连党的雏形都没有的一切社会集团的党派性。譬之有人说延安并不民主,因为延安除了共党外,没有其他任何党派。无其他党派参加政治领导或国家管理的地方,就是一党专政的地方。这在表面看来很有理由,实则没有形式上的党派参加,并不等于就是没有党派性的集体或个人参加。延安的地主、农民、工商业家、手工业者,实际上无任何集团或个人不享有民主自由,而且有好多人参加了政治领导或国家管理,则决不能以其无形式上的政党参加而否认其政治的民主性,何况也并不是没有少数其他党派的积极分子在边区政府工作呢?问题是在一个国家内有没有具有党派性的各阶层的真正的民主自由,而不在没有许多党存在。苏联是没有许多党存在的,你能说苏联的政治不民主吗?不仅是民主,而且是最高级的民主。

党派性是先于党而存在的,是人类有了政治生活就有的。我们在论述一个近代意义的政党的时候,固然要科学的把握一个近代意义政党的观念或定义,但也不能在解决一个政治问题时,拘于一种形式的抽象的政党的意义或概念,而忽略了有实际政治意义的各种社会阶层的党派性。

卅四,八,六。于陪都。(《再生》1945年第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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