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政党道德之培养
081.政党道德之培养
青原
国民党一贯的政策,是经过军政、训政时期之后,即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实行宪政还政于民。在宪政时期内,国民党的本身退居于普通政党的地位。这种化政治而为民治的正确政策和博大精神,在中国的政治史上实未之前见。
国民党六全大会已决议于本年十一月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因为接收复员的工作极端繁重,客观的条件需要大会的会期略为展缓,然将来代表名额作合理的增加后,势将使大会的召集更加圆满,更能普遍而澈底的代表全国民意,从而产生圆满的宪法,奠定千百年富强康乐的宪政基础,这是无可疑的。政府不久又将制定政治结会法,俾各政治团体均有其合法的地位,因此在召开国民大会与实施宪政之后,在军制政制与军令政令均致统一之下,各政党政团于合法的范围内,自可以其不同的政纲政策,作各种各式的公开竞争,以获取民众的拥护,这种新的作风、新的姿态,势将使中国的政治进入于新的局面。
于此要提出一个问题,便是在宪政下的民主与政党政治中,政党道德的提高问题。
谁都知道,中国历代的政治均有党派的斗争,民元以来也有各色各样的政党存在,但政党的道德,始终没有培植起来,稍一考察,便可知有许多传统的缺点:(一)是人事势位的倾轧者多,而真能同异于政事利弊方面者少;(二)是偏激过当者多,而互尊互让者少;(三)是私恩私党的结合者多(如门生故吏、婚姻门阀、同年同榜之类)而真正为国计民生结合者少。今后我国的政党,必须一反此传统的恶行,切实培养出政党的美德、培养之方,自然有政党以外的各种社会道德教育知识的条件,但专就政党的本身而论,少需要在下列的两个前提之下注意党德的养成。
第一要在国家民族利益的前提下注意培植。任何政党只有在国家民族利益的前提之下才有其存在的价值,政党的政纲政策只有把握着国家民族的大多数利益,才有其发展的条件。同时也只有在国家民族利益的前提之下从事活动,才可对外对内与同时并存的异党或分或合或抗或和而均不失其正确的立场。必须要这样的陶冶培植,方能养成互尊互让、重国事而不重人事、重民族利益而不计党派私仇的党德。
第二要在国计民生的建设进程中注意培植。任何政党均必抱有建党以建国的理想与政策。有时虽不免于从事破坏,然其终究目的仍然为了建设。因此任何政党均不能忽略其自身对于国计民生建设的职责和任务。此种孳孳于国计民生的责任心之加强,必使政党能发生自觉的道义感。此道义感之共同存在,又必将使任何政党对于一切毫无意义的盲动政策、一切破坏或障碍国计民生建设的行动,均将不屑为、不肯为、不忍为,从而在国计民生的利益前提之下,政党与政党之间始可养成一种相忍为国的美德。
总之,我国今后的政治,在国家民族的领袖的倡导之下,正趋向于真正的民主和政党政治,当这一历史的转捩阶段之中,政党道德的培植与提高,自有其绝对的需要。但政党道德的培植与提高并非空言能补,必须要在实际的行动中体验,在实际的作风中表现,在实际的主张中陶镕。这些行动、作风和主张,在都需要以上述国家民族的利益为前提,以国计民生的建设为归宿,然后任何党的政纲政策以及其党的行动与宣传,才能表里一致,言行相符,政党与政党的美德,此种政党美德的培育之成功,一方面固可以自厚其党的基础,同时也可以造福国家民族,裨益国计民生。
(《青年先锋》1945年第1卷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