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国民会议中之政党问题
011.国民会议中之政党问题
衔石
从前我做了一篇《请国民注意国民会议选举法》,其内容是专就民众团体方面说话的,如今再就政党方面,说几句话。
总理当日宣言,构成国民会议的团体代表有政党一项,所谓政党自然不是专指中国国民党,证以对长崎中国学生会演说词,有“各政党”字样,更属毫无疑义,于此引起一个问题,在党治的时候,中国国民党而外,应否容许其他政党存在,如不容许,显然抵触总理当日宣言,如容许,是否于党治有碍。
欲答此问,应该先明白什么叫做党治。
现在世界各国,差不多都是党治的,因为政治活动,是团体活动,任何个人的政治主张,不藉团体活动,不能使之实现,所以有些比例选举的制度,选民投票,是以各政党之荐选单为目标,此并非限制选民之选举自由,实因为不藉团体活动,便没有政治活动之可言,所以既然从事政治活动,则不能说不党,党治成为世界各国之一般现象,其原因即在于此。
但是党治也有种种方式,可以大别为二:
其一:二个以上之政党,同时并立,更迭掌握政权,如英美德法等国皆是,于此有须注意的,所谓掌握政权,其意义不过是组织政府,当一党单独组织政府的时候,或联合数党共同组织政府的时候,其余各党,不过不参加组织政府而已,在国会里,在其他政治机关里,人民团体里,从事政治活动,不改其常,至其更迭的方法在以一党单独组织政府之国,其党在国会里占了多数,非待下届国会议员选举,落了少数,不易下台,在以数党联合共同组织政府之国,则其联合关系,发生变动时,政府随以瓦解。
其二:以一党掌握政权,如苏俄意大利皆是,于此有须注意的,无论为苏俄为意大利,虽然事实上一掌专政,而法律上形式上都没有“党外无党”的规定,其在苏俄,宪法上规定惟劳农兵才得享有苏维埃之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其他非劳动者,一切被剥削权利或被限制权利,资产阶级既然连选举权被选举权都没有,当然说不上组织政党,至于无产阶级,并没限定除共产党外,不得加入其他政党,所以苏俄除共产党外,还有所谓社会革命党左派、社会革命党右派、合同社会民主党、无政府主义者等等,他们一般有权选出代表,参列苏维埃,所以苏俄在法律上、形式上,只能谓之无产阶级一阶级专政,不能谓之共产党一党专政,不过在事实上岂惟他党没有活动之余地,连共产党内,除干部派外,也没有一些自由,不但做到“党外无党”而且做到“党内无派”了。其在意大利,法西斯蒂党的专政,原是直抄苏俄共产党的本子,所不同的,苏俄共产党自命是以无产阶级为背景,而意大利法西斯蒂党则自命超然于各阶级之外,其实以资产阶级为背景,至于其他方法,无不照抄,近来青出于蓝,通过所谓法西斯蒂党最高评议会组织法,俨然自居于意大利之最高统治机关,自意大利皇帝起,以至政府,以至国会,以至司法机关,都在其支配之下,这样的俯视一切,其他政党纵许其存在,不过仰其鼻息,聊供点缀之用而已,所以苏俄和意大利,在事实上是一党专政的,其他政党之存在,连政治活动也说不上,至于更迭掌握政权,便自然连梦也做不出来。
然则我们的党治,究竟采那种方式呢?
总理在十三年一月二十日对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会词曾说“我从前觉得中国大纷乱,民智太幼稚,国民没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所以便主张以党治国,但到今天想想,我觉得这句话还是太早,此刻的国家还是大乱,社会还是退步,所以现在革命党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尚未到治国……故中国现在还不能像英国美国以党治国,今日民国的国基还没有巩固,我们必要另做一番工夫,把国家再造一次,然后民国的国基,才得巩固”,在同年日对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时,又说“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只可说以党建国,待国建好,再去治他”。我们看了以上两段可知道总理对于党治,划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以党治国时期,一是以党建国时期。我们再将建国大纲,详细研究,更可知道宪政时期是以党治国,而军政训政时期,则是以党建国。当以党治国的时候,是否完全采用英美德法等国的党治方式呢?这自然要斟酌损益,便是英美德法等国的党治,也各依于国情,而大同小异,然而民选的原则,则必是一样的,所以《建国大纲》第二十五条规定“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以后,三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所谓民选,当然人民自由选举,如中国国民党当选,自然继续掌握政权,如他党当选,则自然更迭,那是毫无疑义的。
至于以外党建国的时候,却怎么样呢?
欲答此问,应该先明白什么叫做以党建国。
《建国大纲》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这是以党建国的正确解释,中国国民党因为要达到这项目的,完成这项任务,所以在军政训政时代,要由中国国民党掌握政权,这种意义,是很严重的,是积了十三年的痛苦经验,然后下了这个决心的,总理在十三年一月二十日,对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会词,曾说:“我们自办同盟会以来,有很大的力量表现出来,就是把满洲政府推倒,但推倒以后,官僚之流毒日益加甚,破坏虽成功,建设上却一点没有尽力,这十三年来,政治上社会上种种黑暗腐败,比前清更甚,人民困苦,日甚一日,……这都是因为我们破坏后没有机会来建设,我们秉政时的南京政府,只得三个月,到了北京政府的时候,政权都归于反革命党手内,此后革命党在政治上就没有建设的机会,不仅如此,且至于逃亡海外,在自己领土以内,不能立足”,这是何等深切著明的说明。本来国民革命时代,一国以内,显然分为革命者与被革命者两个大壁垒,被压迫的大多数民众,是革命者,对之而施行压迫的少数人,是被革命者,在此时代,被革命者之政治的自由,当然要被剥夺或被限制,因为革命是夺取政权的勾当,一方面才从那被革命者手里,将政权夺取过来,一方面又奉还过去,这是逻辑上也讲不通的,中国国民党积了十三年的痛苦经验,所以下了决心,要在军政训政时代,党握政权,以完成建设民国的任务。
然则担任建设民国的任务的,只限于中国国民党党员么?是又不然,中国国民党党员,只是被压迫的大多数民众里头的最觉悟分子,他只是这些大多数民众的前驱,他的后头大队,是大多数民众,他与大多数民众一刻也离不开,他离开了大多数民众,立刻失了国民革命的意义,立刻失了革命党人的资格,大多数民众离开了他,也会一时失了向导者,而至于迷路,《建国大纲》第八条有“其人民……誓行革命之主义者”,这一句,许多人解释为这是指中国国民党党员,我以为不然,只要大多数人民能誓行革命之主义,不必要他们一定都是中国国民党党员,如果将这一句解释为指中国国民党党员,这就必至只认中国国民党党员才有政治的权利,这是曲解党治、曲解训政以摧残民主势力做成个人独裁的勾当,是我们所极端反对的,须知道训政的能否收到效果,全视训政时代中国国民党能否引导得广大的民众,来共同誓行革命之主义,如其不能,则是训政的失败,至于一个革命党,而不能得到广大的民众之拥护,则更不必!颜说什么党治了。
于此便归着到一个问题,当军政训政时代,中国国民党而外,应否容许其他政党存在呢?
这个问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已与了解答:“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与所谓天赋人权者殊科,而求所以适合于现在中国革命之需要,盖民国之民权,唯民国之国民,乃能享之,必不轻授此权于反对民国之人,使得藉以破坏民国,详言之,则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之个人及团体,均得享有一切自由及权利,而凡卖国殃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其为团体或个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这种规定,极其明白详尽,所以在军政训政时代人民之集会结社出版言论如果不违反于此规定,则认为对于中国国民党之主义及根本政策没有违反,应该听其自由存在,明白了这一层,则可知总理当日开国民会议宣言里,构成国民会议的团体代表,有政党一项,是无可疑义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是总理于十三年一月提出的,开国民会议的宣言,是总理于同年十一月发出的,这里头绝无矛盾之存在。
如今有一般人,惴惴于容许其他政党存在,便妨碍了党治,这种见解,是很谬误的。即以民元二年的往事而论,国民党之失败,固然是由于什么进步党统一党等等依附袁世凯,向着国民党进取。然此只是外患,不是内忧,还不是国民党的致命伤。其最大的致命伤,乃在反革命的人混入国民党里去,反革命的人混入去之后,自然而然便将革命的人驱逐出来,也自然而然把国民党与大多数革命民众切成两段,这才成为国民党的大失败。总理于此,很痛心的说道,“今回想革命未成功以前,党人牺牲性命,为国效力,艰难冒险,努力奋斗,故能成功,武昌起义,全国响应,民国以成,而反对革命之人,均变为赞成革命之人,此辈之数目,多于革命党,何啻数十倍,故其力量,大于革命党,乃此辈反革命派,即旧官僚,一方参加革命党,一方反破坏革命党,故把革命事业弄坏”,噫!我只有痛心,不能再说下去。
(《政治月刊》1931年第2卷第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