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三册》(11)
论《周易》的著作年代——答郭沫若同志李镜池
郭沫若同志:
拙作《周易类释》稿蒙于百忙中审阅指正,谨申谢意。
前读大作《中国古代社会的研究》关于《周易》一篇,用新的观点方法进行分析,开辟了研究的新途径,颇著成绩,非常钦佩。我的研究《周易》,就是得您的启发而进行的。
来函提出关于《周易》的著作年代问题,并惠赠大著《青铜时代》。您主张《周易》编著于战国或春秋战国之间。对我的编著于西周末年的说法提出怀疑。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因为著作年代不明,则据以研究古代社会便不明确。前此您根据《周易》分析古代社会,认为那时还是以牧畜为生产基调。如果著于战国或春秋战国之间,那不跟牧畜时代相差太远了吗从周初的农业丰收到春秋的“初税亩”,农业生产已几经变化,战国时的书,不可能不反映。那末,著于战国之说,不啻把前一说否定了。这是不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我的编著于西周末年说,有不少论证,姑且不谈,先谈您所怀疑的和您所用来作为著于战国的论证。
一、释疑
您对于《周易》著于春秋之前,我推定著于西周末年,提出八种疑问,兹略为解答如下:
第一,您说:“天地对立的观念,在我国发生得很迟,殷周时代的天是上帝的别名,是至高无上的,并不与地为对。周金文中无八卦痕迹,甚至没有地字。至于乾坤等字样,在比较可信的古书中也出现得很晚。”
我以为周金文无八卦痕迹,并不足怪,不同范围,不必说到。坤字晚出,不排除有地的观念。汉《易》汉碑,坤作,一定是《易》的本字。古□的坤,从□,即人立地上,坤的异体。天地对立观念,并不很晚,卜辞的上下帝,上下合文,即天地。《诗》的“上下神祇”,也即天地对立观念。卜辞的土,一训社,是地神,一训土地。上天下地对立观念,很自然的,不必怀疑。《易》的乾坤,虽然对立,而性质却不同。“乾”说星占,乾借为斡,北斗星,以北斗代表天,《天问》:“斡维焉系。”《淮南子·天文训》:“天维绝。”斡维即天维。《说文》乾的籀文,日作晶。晶,古星字。《书·尧典》之璇玑(机),《史记·天官书》作旋玑,《书大传》作旋。《易纬·逸象》,乾为旋。乾、斡,即旋机。天随斗转,故以斡为天。“乾”的龙是龙星,表现天人感应思想,也即至高无上的天帝思想。而“坤”写的主要是大地这个实体的生产、人事和人对于大地的认识。“乾”、“坤”一虚一实,概念不同。
第二,您以为《易》说的夫妇关系有妇人从一而终之义,引“恒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传》:“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但春秋的贵族妇人犹然以“人尽夫也”教训其女。这里您上了《象传》的当了。《象传》是秦、汉思想,对这条爻辞也误读。原文应读“恒其德”句,德通得,说的是狩猎。上文“不恒其德(得)”“田无禽”,即恩格斯所谓“靠打猎所得的东西以维持生活,是极其靠不住的”。德不是道德之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贞连下文,贞是卜问,卜辞、《周易》的贞,都应依《说文》训卜问。这是另两句占筮,不连上读。《易》有一辞数占之例,如“屯六二”,婚媾,妊娠(字)两占。“坤”卦辞,占四事。“复”卦辞,“大畜九三”,均占四事。说者不明,牵连强解,是不对的。拙作《周易释例》有“一辞数占举例”。“恒六五”分两占,《象》误连为一,又不明“德”、“贞”之义,以卦建伦理作解,说“妇人从一而终”,不可信,《易》也无从一而终思想。“困”说刑狱,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是坐牢狱者回家而妻子逃亡了。这里作者很巧妙的说两种囚犯:“据于蒺藜”,一种囚犯;其妻又是一种囚犯。奴隶社会,妇女被幽闭在家里,家便是她的监狱。囚犯会越狱的,这个人入狱,他的妻子便乘机跑掉。“丰”是商旅之卦,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虽旬借为唯姰,《说文》:“姰,男女并也。”商人借住在一个主人的家,他跟女主人姘居了。这个女主人一定是个寡妇,寡妇在原始社会是可以自由改嫁的,奴隶社会还是一样,到封建社会才有从一而终的伦理。春秋时的“人尽夫也”,就是这种风俗。“丰上六”:“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当是商人久客不归,他的妻子也跑了。从这些例子看,可见当时还没有妇人从一而终的家庭伦理。
第三,您说:“商贾,在古代是由奴隶兼管的。成为唯利是图的真正的商人集团是在春秋年间。《周易》中累见‘资斧’字样,资斧是货币。斧就是齐国与燕国的刀币。刀币的产生,当在战国初年或者春秋末年。”这里分三点讨论:
(一)商贾是否由奴隶兼管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说:“起初交换是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由各氏族族长来进行的;到了畜群转为各自的财产的时候,个人与个人间的交换,便逐渐占优势,乃至成为交换底唯一形式了。”《易》的行旅、商旅之卦最多,行旅主要是做买卖,“随有(为)求得”,随卦主要是说相随出门贩卖奴隶。《易》的商人都是君子的事,事实上只能君子去干,一则做生意要有智慧机智,而当时的君子认为奴隶是愚蠢的,故说“童蒙”,童是奴隶,蒙,蒙昧。又说“童观”,愚昧的观察法。二则奴隶会逃亡,尤其不能叫奴隶去贩卖奴隶。三则商人是“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是经营生产品交换的阶级”(恩格斯语),奴隶是从事于生产的劳动力。因此《易》的商人是君子,不由奴隶兼管买卖。
(二)商人集团不始于春秋。“随”的相随出门贸易,虽不一定是集团,不过是同行,而“牵羊悔亡,闻言不信”,闻言借为问愆,卖牛羊失利,问他错在哪里,却说不出缘故来(信,伸白)。这一定是集体经营,由一个人做经纪故买卖失利,有权过问。《左传》昭公十六年载郑子产对晋韩宣子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来自周的商人一定是很占势力的集团,故互订盟誓,这是西周末年的事。这些商人集团,当然不是短期间所能形成的。至于商人唯利是图的本性,更是必然而来已久,不始于春秋。《诗·瞻仰》:“如贾三倍,君子是识。”那些君子商人念念不忘,想多赚钱。“随九四”写商人利益冲突,订立盟约才解决问题。“震”二、五爻描写商人顾财不顾命的情况,入木三分,大雷大雨,商人尽想着他的货财会不会损失,有无事故发生他不顾艰险,往九陵山(商场所在)跑,雷轰雨骤,山高路滑,到实在跑不动了,只好安慰自己:即使有损失,几天内就可以捞回来。这个刻画,用意就在讥讽当时的君子唯利是图。作者对当时的贵族,有蔑视痛恨的态度,不少卦爻辞写贵族内讧和他们的罪恶。这是我所以论断《易》著作于西周末年的一个根据。
(三)货币问题。周人起先用朋贝为货币,后来商业发展了,改铸铜币,即资斧。但资斧在西周晚期就用,不必等到春秋。资斧象斧形,不一定就是齐、燕的刀币。铜币起初是仿生产工具铸造的。考古家在周初的商墓发现一种铲子,形制极小极轻,认为决不是用来耕田的,一定是铜币。可见周初已有铜币,而墓葬用来做陪葬品。《周语》下载周景王将铸大钱,单穆公说:“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这里可见钱币已有轻币和重币两种;而所谓“古者”,决不能是春秋时代,一定是春秋之前,才能称“古”。我们可以假定周初始铸铜币(约在公元前1000年)到西周末已有二百多年,随着商业的发展,货币的需要,西周末之有资斧,可无疑问。斧布声通,斧,即布,周初铲子形的铜币即布,布与齐、燕的刀币,形制不同。西周末商业发展,用资斧为币,还可跟旅馆联系来说明。起先商人借住人家,接待客人的叫主,货币则用朋贝。“旅”卦说资斧,同时说“所”、“次”、“处”,这是旅馆或商店,次同于肆。还有“旅”说商人贩卖童仆,即奴隶,“随”卦也说贩卖奴隶,即“小子”,小奴隶;“丈夫”,大奴隶。又同说奴隶逃跑,而“官有渝”,官即旅馆;有渝又即“旅焚其次”之类。
从上面说的三个问题,我以《周易》著于西周末年,可以不必疑问。
二、《周易》组织简述
为了下面解释方便,先把《周易》的组织说说。
据我的研究,《周易》是有组织体系的著作。古今说《易》者还没有注意到此点,但此点不明,对卦爻辞就很难理解,理解了也不一定对。它的组织法颇多,不能详谈,只略说几点。余详拙作《周易释例》。《释例》也未必能穷其全部,不过得其大概。
组织的第一要点是按事类编排。大多数卦讲一类事或一件事。例如:“小畜”、“大有”、“大畜”、“颐”,是农业卦;“需”、“复”、“睽”、“丰”、“旅”等是行旅、商旅卦;“随”、“明夷”,主要也讲行旅商旅;“师”、“同人”、“离”、“晋”,战争军事卦;“贲”、“归妹”,婚姻卦;“蛊”、“家人”、“渐”,家庭卦。等等。
第二,事类不一,内容较杂,用形式联系。如,“屯”训难,讲各种困难之事;“蒙”有蒙昧、草木丛生两义,讲垦荒和蒙昧事;“讼”有斗争、争讼两义,讲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贵族内部矛盾斗争的事;“比”有亲比、阿比二义,讲国内外的亲比和阿比的匪人;“坎”,讲各种和坎穴有关之事;“恒”讲各种恒常生活;“夬”,快的本字,有快速、快乐二义,讲与两义有关之事;“节”有节度、节约二义,讲两类事。等等。
第三,内容较杂,用对立意义,用对立的组卦,讲对立和对立转变之理。有三对组卦,“泰”与“否”,“损”与“益”,“既济”与“未济”。
第四,标题(即所谓“卦名”)法。(甲)从内容标题:“乾”(斡)谈天;“坤”说地;“大畜”、“小畜”讲农业,“大有”,丰收;“中孚”,讲五礼。(乙)用爻辞的多见词标题,这多见词和卦的内容无关,只取形式联系。“需”讲行旅,需是濡湿本字,“贲”,婚姻卦,贲训饰,又借为奔,为豮。“井”,写阶级斗争,井有三义,井田、水井,又借为阱。“渐”,家庭卦,而渐训进。“丰”,商旅卦,而丰是大屋。(丙)用多见词标题,这多见词和内容意义相应,形式和内容统一。“师”讲师旅军事。“履”,践履,讲践履之道。“同人”,聚众打仗。“谦”,论谦德。“豫”,犹豫和预虑。“临”,监临,治民之道。“观”,观察法等等。
三、谈《周易》著于战国的论证能否成立
您定《周易》著于战国的论证有好几种,试依次分别讨论。
(一)“中行”是否即中行氏荀林父的故事
卦爻辞有五条有“中行”二字,您认为“除讲为人名之外,不能有第二种解”。晋作三军,荀林父将中行,故有“中行”之称,称中行桓子,他的子孙便以中行为氏。这是事实,问题在于卦爻辞的中行是否即中行氏。
(1)先说“复六四”的“中行独复”。您以为即“宣公十二年荀林父帅晋师救郑,为楚所大败,归而请死时的故事”。先看史实:此次晋军之败,由于先縠刚愎自用,不听命令,知庄子引《易》“师出以律,否臧凶”,逆料必定失败。晋军是大败了,但“士季使巩朔、韩穿帅七覆于敖前,故上军不败”。“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故败而先济”。又随季“殿其卒而退,不败”。这是说,还不算败得太惨,也就不能说中行氏独复。这里败,那里没败,能说“独复”吗事理不符。再说,“复”是行旅卦,卦辞占行旅的八种情况,六爻说六种出门怎样归来的情况,有走不远就回来的,有高高兴兴回来的,有皱着眉头回来的,有匆匆忙忙回来的,有迷失道路遭到灾殃回来的。上六因“迷复”而联系到“行师”的迷失道路的“大败”,这是连类插叙,《易》有此例(见拙作《释例》)。至“中行独复”是跟人一同出门而中途单独回来。“随”卦的随,即与人一同出门,行字之义,甲文金文作,象四通的十字路,训路,中行是中途,半路之意,义很明显,为什么把六种“复”单抽出来往中行氏的故事凑六爻的六“复”是平列的,说行旅,是有组织的类事卦,说一类事。从卦的组织说,不能单独抽出一爻来作某一故事解。如果说打仗失败而独复,倒是上六爻的“迷复”还有点相近,但中行氏并非“迷复”,他是堂堂之阵跟楚师打的。中行不是中行氏,不能说“除讲为人名之外”别无解释。
(2)“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泰九二)您的解释是:“那明明说的是先蔑奔秦的事。”《左传》文公七年载:晋襄公卒,太子年少,赵孟主张立襄公庶弟公子雍,因为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派先蔑去秦国迎公子雍。荀林父逆料这件事有问题,劝先蔑诈病不云。先蔑不听,去了。秦国派了不少兵送公子雍回国。谁知襄公夫人天天抱着太子在朝庭啼哭,并责难赵宣子“舍适嗣不立”,背弃先君的遗嘱。“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赢。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打败了秦师。先蔑奔秦。荀林父因同寮之谊,“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您说,同寮亡命即“朋亡”,“荀伯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即“得当于中行”。表面看,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是,最大的问题是,“朋”在《易》均是朋贝之朋,货贝,没例外。朋友字说友,不说朋,“一人行则得其友”。尚训右助,不训当。“行有尚”,“往有尚”,谓得人之助,不是得当。“得当于中行”,语也不顺。这应该是说,商人买卖失利(朋亡犹丧朋),好在半路得人的帮忙。“泰”、“否”,是对立和对立转变的组卦,“朋亡”为否,“得尚于中行”,由否变泰,这“中行”也不是中行氏。
(3)“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益六四)您说,“当是僖(公)三十一年狄围卫,卫迁于帝丘”的故事。卫与邦古本一字。邦读如衣。盖狄人围卫时,晋人曾出师援之也。”卫、邦读如衣,是对的,问题是:
1晋称侯,不称公,“公”字无着。
2僖二十八年,“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晋侯、齐侯盟于敛孟,卫侯请盟,晋人弗许”,“晋侯伐卫”。城濮之战,“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遂适陈”。后来卫大夫元咺奉武夷叔以守,晋人才“复卫侯”。晋、卫之间邦交很坏。三十年“晋侯使医衍酖卫侯,宁俞货医,使薄其酖不死”。鲁公“为之请,纳玉于王与晋侯。乃释卫侯”。三十一年冬,“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晋曾否出师救卫,史无明文。三十一年复“狄有乱,卫人伐狄”。过了两年,“晋侯伐卫”,“卫人伐晋”。可见晋没救卫。
3二十七年,晋“作三军”,郤縠将中军。栾枝将下军,“荀林父御戎”。二十八年,“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三十一年秋,“晋搜于清原,作五军以御狄”,是为了自卫。文公六年,“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不久,“改蒐于董,易中军”,赵盾做了中军主帅,时间相当长,荀林父在文七年是上军之佐。在狄围卫时,晋、卫邦交恶劣,晋不救卫,而荀林父不是负责者,卫迁常丘,跟中行氏有什么关系“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根本没理由跟中行氏连起来。中行氏只能告于“晋侯”,哪来的一个“公”“卫迁于帝丘”,为狄所迫而自迁,“为依迁国”,有人迁它。语法不同,何况没有晋给它迁的事。中行非中行氏可知。其实“为依迁国”是周公东征后迁殷遗民事,公即周公。中行是东征胜利后,在班师的途中,成王叫他紧跟着把殷遗民处理好。周公把殷的十三部族分给鲁、卫做奴隶,把大部分遗民迁到东都洛邑,直接统治。殷读如衣。“益六三”的“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则是周公东征时,在路上捉到俘虏而献祭事。按事的先后写的。中行都应解途中,不能说是中行氏。
(二)什么是“睽孤”
来函又提出一个春秋时事的论证,说“睽”卦的“睽孤”是赵氏孤儿的故事。说四、五、上爻辞“是把两首《睽孤谣》割裂窜益而成的”。说“这儿有两个孤儿,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的。假的一个遇到一位大丈夫,所谓‘元夫’,即公孙杵臼,一同被俘获了,没有后悔,因而一家被杀绝。真的一个被程婴保护着,尽管屠岸贾领着一车子坏人(鬼)要去杀他,然而免掉了”。又说:“‘豕负涂’是屠岸贾的隐语。岸通豻,野犬。故屠岸贾照字而讲,就是杀狗的屠户。古人以犬豕并举,重犬轻豕。‘士无故不杀犬豕’,则屠狗者亦未始不杀猪。‘见豕负涂’,是说看到猪被杀,委诸地上,屠岸贾之名跃然欲出。”
这说得很巧妙,比说“中行”五爻为中行氏为较可信。但我要提出两个疑问以资商榷,然后说我的解释。
疑问一,协韵和语句去取问题。
您把四、五爻合为一谣,上爻一谣,谓各有五韵,而去掉一些字句,谓为窜益。兹照录原文,并按您的标韵: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六五:“悔亡(无)△厥宗噬肤△往,何咎。”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
古韵如何分部,清儒尚无定说,兹依段玉裁《六书音韵表》所分十七部来标,跟您所说,别其异同(以部次标)。
孤(五)夫△(五)孚x(三)咎x(三)
肤(五)咎x(三)
孤△涂△车△弧△弧△寇xx(四)媾xx(四)
不同之点:
1.孤、夫、肤、涂、车、弧,属第五部;孚、咎,属第三部,与孤、夫不同部;
2.亡,不读无,《易》与荒、行、桑韵,《诗》与裳、桑、杨、簧、祥、荒韵,属第十部,故“悔亡”不协韵;
3.寇、媾韵,属第四部。是则三爻共为四韵,而“悔亡”反不在内。孚与咎为韵,则“厉、无咎”,“往,何咎”二句不能除,“匪寇,婚媾”,也不能去。在内容意义也是连贯的(见下解),不能任意去取。“悔亡”是凶的贞兆词,也用作说事,坏事,但不能解为“没有后悔”。“一家被杀绝”,也没根据。(其他,暂不说)
疑问二,隐语和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