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二册》(16)
易卦源于龟卜考[中国台湾]屈万里
引言
《汉书·艺文志》说:
《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子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根据这段记载,可知《周易》这部书,班孟坚认为是:(一)宓戏(即伏羲)画八卦;(二)周文王重为六十四卦,并作上下经;(三)孔子作《十翼》。
其实,《十翼》并非一人一时的作品。在欧阳修所作的《易童子问》里,就认为《系辞》、《文言》、《说卦》而下,都不是孔子所作。据近人李镜池的《易传探源》(见《古史辨》第三册),和梁启超的《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以及拙著《易损其一考》(见《山东图书馆季刊》第二期)等文考证的结果,知道《十翼》大致是战国中晚年到西汉中叶这一段时期的作品。上下经(即卦爻辞),我以为当著成于周武王的时代(见拙著《周易卦爻辞成于周武王时考》,刊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第一期);这个说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反驳的文章。只是八卦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作品,六十四卦和八卦,是不是同时的产物,似乎还没有人根据可信的材料给以论证。本文的目的,就是专讨论这一个问题。
关于画卦人及重卦人的传说
《汉书·艺文志》以为伏羲画八卦,周文王重为六十四卦,这只是许多传说中的一说。伏羲作八卦之说,是出于《周易》的《系辞传》。这所谓“曾经圣人手”的《系辞传》之说,在古人看来,自然不会错的。因而,关于始作八卦的人,后世没有异说。至于重卦的是什么人,那就“群言淆乱”而无法子质诸圣了。《周易正义》论重卦之人说:
然重卦之人,诸儒不同;凡有四说:王辅嗣等以为伏羲重(重,诸本作画;此据卢文韶校本)卦,郑玄之徒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史迁等以为文王重卦。
而《周易正义》则主张伏羲重卦之说,它以为(见《论重卦之人》):
其言夏禹及文王重卦者,案《系辞》,神农之时,已有盖取“益”与“噬嗑”;以此论之,不攻自破。其言神农重卦,亦未为得。今以诸文验之,案《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凡言作者,创造之谓也;神农以后,便是述修,不可谓之作也。则幽赞用蓍,谓伏羲矣。……《上系》论用蓍云:“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既言圣人作《易》十八变成卦,明用蓍在六爻之后,非三画之时;伏羲用蓍,即伏羲已重卦矣。《说卦》又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既言圣人之《易》兼三才而两之,又非神农始重卦矣。又《上系》云:“《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此之四事,皆在六爻之后。何者?三画之时,未有彖繇,不得有尚其辞;因而重之,始有变动,三画不动,不得有尚其变;揲蓍布爻,方用之卜筮,蓍起六爻之后,三画不得有尚其占。自然中间以制器者尚其象,亦非三画之时。今伏羲结绳而为罔罟,则是制器;明伏羲已重卦矣。
这种议论,在我们今天看来,觉得着实有些可笑。因为《说卦传》所说的圣人,本来是含混之辞,并没有指明是谁。孔颖达等却抓住一个“作”字,便一口咬定那圣人就是伏羲,因属牵强。而《系辞传》的十三个“盖取”,本来就是信口开河;孔颖达等却根据这些说法,再咬文嚼字地加以推论,所得的结论,自然是靠不住的。不过,这也难怪他们。他们生在既不敢怀疑圣人之言,而又不能鉴别史料的时代,自然不免有许多使我们觉得可笑的议论。
画卦、重卦和系辞当出于同时
《周礼·春官》说:
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郑康成注《周礼》的时候,引用了杜子春的说法,说是:“《连山》,宓戏;《归藏》,黄帝。”可是,当他作《易赞》和《易论》时,却又说:“夏曰《连山》,殷曰《归藏》。”(见《周易正义》)。孔颖达等,更因《世谱》等书说神农一曰连山氏,黄帝一曰归藏氏;于是把《连山易》属之神农,而把《归藏易》仍旧还给黄帝。《连山》和《归藏》,都已不传(今传的是伪本),不知两书究竟作成在什么时候。但,它们出于《周易》之后,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神农、黄帝等人物之出现,是在东周的中叶之后;“神农一曰连山氏,黄帝一曰归藏氏”,这说法,照理应该更晚。《连山》、《归藏》之不得前于《周易》,这是第一个理由。其次,由故书中所引之《连山》、《归藏》的文辞看来,决不会是西周或西周以前的作品,这是第二个理由。不过,从《周礼》这段记载里,却可以证明两件事,即:(一)由《国语》、《左传》所记述的占筮看来,知道在春秋的时候,除《周易》之外,的确还有其他不同的算卦本子;那么,作《周礼》的人(约战国时),见到或知道有三种《易》,是可能的。(二)这三种《易》,都是八个卦,又都是重为六十四卦。
既然都是八个卦,就知道它们同是三画之卦;既然其别皆六十有四,就知道它们同是把八个三画之卦,又重为六十四个六画之卦。换句话说:就是《连山》和《归藏》之卦的形式,和《周易》完全相同。也就可以证明,它们是同出一源。《连山》和《归藏》,既产生于《周易》之后,自然,用八卦和六十四卦占筮的卦本,就没有比《周易》更早的了。
画卦的目的,是为了占筮,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但三画之卦,不能变动,根本没法子占筮;只有六画之卦,才能用以揲蓍布爻,这又是不能否认的道理。如此说来,八卦和六十四卦,必然是同时的产物。
不但八卦和六十四卦,是同时的产物;即卦辞和爻辞,也必然是和卦画同时产生的。因为《易》筮和龟卜不同;人们有了疑问去问卜龟,怎样是吉,怎样是凶,只要看卜龟被灼后的兆纹是什么样子,就可以明白了(兆纹的吉凶,自然有公认的样式)。而卦爻却只有阴爻和阳爻两种,阴爻之与阴爻,阳爻之与阳爻,其本身是相同的。它们所以有吉凶悔吝……之不同者,乃是由于此卦(指六画之卦;下卦字同)和彼卦不同;并且在同一卦中的爻位不同。因此,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就各有不同的立场;如果不每爻都系以爻辞(即注明各爻的吉凶悔吝……),势必吉凶莫辨。每卦如不系以卦辞,人们也不会只看卦画,就能够了解了那卦的性质。如此说来,卦画和系辞,也必定出于同时了。
我在《周易卦爻辞成于周武王时考》一文里,曾经举出了三个证据,以证《周易》卦爻辞当作成于周武王的时代。这说法即使不成定论,而卦爻辞之作于西周初年,则是绝无疑问的。那么,画卦和重卦,也应该都是这个时候了。但,只凭这样推论,还不能够使人们信于理而餍于心。所以本文再据甲骨卜辞之和卦画有关的证据推论,看它们(八卦和六十四卦)到底产生在什么时候。
卦画上下的顺序和甲骨刻辞的顺序
中国文字的顺序,是自上而下。欧西的文字,虽然是自左而右,但一行写完之后,到二行三行……也都是依次而下。可知文字的书写,自上而下,是方便的,是顺乎自然的。但《易》卦的六爻,却和这自然的习惯相反;它的卦画之顺序,乃是由下而上。这里姑举《乾》《坤》两卦为例:
这现象不能不使人奇异,为什么卦画的顺序,这样地反乎常道呢?然而,这奇异的现象,却又无独有偶。
董彦堂先生,在《大龟四版考释》(见《安阳发掘报告》第三册)里,论到贞卜的先后次序,曾经归纳出下列的五个例子:
先右后左;若一事两贞,则皆在对称处。
先外后内。
先下后上。
先中部,后四隅。
先疏后密;有时为填满空隙而上下内外错落。
在这五个例子中,最可注意的是“先下后上”之例。我们知道,殷人之用龟卜,有一件事情卜问许多次的。甲骨刻辞常常记载着卜问次数的数字。从数字来看,可知灼兆刻辞,往往是由下而上。这现象,在龟甲的刻辞里,还不太显著;在牛骨的刻辞里,其例子之多,就几乎俯拾即是了。以下且举两个例子(〈甲〉见《殷契粹编》第一三二七片,〈乙〉见《殷契粹编》第一三二九片)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刻在牛骨上的,也都是第二期祖甲时的卜辞。甲辞的一至四,乙辞的二至五,都是由下顺序而上。
这由下顺序而上的现象,不但一事数卜的情形是如此;在卜旬的刻辞里,这现象尤为显著。试看下面的例子:
上举的五个例子,甲、乙同见于《殷虚书契续编》卷四(甲见四十四页,乙见四十五页);丙、丁、戊则同见于《殷契粹编》(丙见一四三○,丁见一四四○,戊见一四五五)。甲、乙都是第一期的刻辞,丙属于第二期,丁是第三期,戊是第五期。它们都是刻在牛骨上的。从记日期的干支看来,它们刻辞的顺序,都是由下而上,现在所见到的卜旬之辞,刻在龟甲上的较少,刻在牛骨上的较多。而刻在龟甲上面的,其由下而上的顺序,则不如刻在牛骨上面的显得秩然无紊。大致说来,刻在牛骨上面的卜旬之辞,在早期,其顺序间或有不由下而上的;但到第五期的时候,就千篇一律地都由下而上了。
除了卜旬之辞以外,贞卜他事的刻辞,其顺序也多由下而上;这是可以就贞卜的日期断定的。而且,这现象,到第五期的时候,也几乎成了定例了。自然,这也以牛骨刻辞,表现得最为显著。下面且信手举两个第五期的、日期比较显著的例子(甲辞见《殷虚书契前编》卷二第八页,乙辞见《战后平津降获甲骨集》中《元嘉造象室所藏甲骨文字》第250片):
从上面所举的各种例子看来,甲骨刻辞,其顺序之由下而上的不顺乎自然之习惯,是和《易》卦爻画的顺序一样的。尤其是卜旬之辞,六旬简直就像似《易》卦的六爻。试看:
龟卜和《易》卦,既是同占卜的物事;而它们这不顺乎自然的习惯,又恰恰如出一辙:这能说是偶合吗?
易卦反对的顺序和甲骨刻辞的左右对贞
试打开《周易》一看,就会发现它那六十四卦中间,有五十六卦,都是以反对为顺序的。譬如《屯》卦倒转过来即是《蒙》卦,而《蒙》卦就次于《屯》卦之后;《泰》卦倒转过来即是《否》卦,而《否》卦也就次于《泰》卦之后。它们的爻画,是这样子:
五十六卦的情形,都是这样。只有《乾》、《坤》、《颐》、《大过》、《坎》、《离》、《中孚》、《小过》八卦,因为反正都是一样,没有法子以反对为序,才只得以相对为序。即《乾》卦和《坤》卦的卦爻,阴阳相对,于是《坤》卦就次于《乾》卦之后;《颐》卦和《大过》的卦爻相对,于是《大过》就次于《颐》卦之后等。但,不管是反对也吧,相对也吧,那安排《易》卦的人,总是在对待的意义上着想,则是无可否认的。
龟卜的左右对贞,表现这对待的意思,尤为显著。卜龟的凿灼和兆纹,都是左右相对;其卜辞也往往是左右对贞:这恰和《易》卦相似。兹将董彦堂先生在《大龟四版考释》文中所摹的第一大龟的反正两面,缩摹如下(正面只摹兆纹,未录刻辞):
从这一龟板的反面,知道它的那些凿孔和灼痕,都是左右两两相对;兆纹是由于凿灼而得,自然,它正面的那些兆纹,也同样是两两相对了。
然后,我们再看龟板上刻辞的情形。就完整的龟腹甲来看,它的刻辞,往往是左边问某事吉否,而右边便问不吉否;或右边吉否,而左边问不吉否。也有右上角和左中、或左上角和右中对问的。举例如下:
上举甲乙两例,同见于《殷虚文字乙编》下册;甲例见7672,乙例见6877。这不过是信手举两个简而易晓的例子。卜辞中若此类者,真是指不胜屈。
刻在龟甲上的卜辞是这样;刻在牛骨上面的,这样的例子也很多。胡厚宣的《卜辞杂例》(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八本第三分)中,曾有专章论它。现在把胡君所举武丁时代的一个例子转录如下:
这片牛骨刻辞,著录于《殷佚契存》(第五十二片)。胡君说:
一辞在右,贞己丑雨,文右行;二辞在左,贞己丑不雨,文左行:两辞相对贞。三辞在右,贞庚寅雨,文右行;四辞在左,贞庚寅不雨,文左行;两辞相对贞。五辞在右,贞辛卯不雨,文右行;六辞在左,贞辛卯雨,文左行:两辞相对贞。一二两辞在上,三四两辞在中,五六两辞在下。
像这样左右对贞、一正一反的情形,虽然不能说是卜辞的定例,但至少可以证知是一般性的习惯,而凡是一事数卜的,其记载卜问的次数,龟版的右面和左面,都是各自起讫——在右面的,其顺序是右行而下;在左面的,则左行而下。——(参看上页甲例)两两相对:也俨然和《易》卦两卦反对、或两卦相对的意味相同。这些,都可以说明了龟卜和《易》卦是息息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