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这个野人外貌清秀,身材合宜,四肢挺直又结实,但并不显得粗壮。他个子很高,身体健康,年纪看来约二十六岁。他的五官分布得恰到好处,没有那种凶巴巴、恶狠狠的表情,脸上有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概,又具有欧洲人那种和蔼可亲的样子,这种温柔亲切的样子在他微笑的时候表现得更为明显。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但不是羊毛一般的鬈发。他的前额又高又大,目光锐利而又活泼。他的皮肤不怎么黑,略带棕色,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亚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肤色那样是黄金褐色的,令人生厌,而是一种深茶青色,油光乌亮,使看见他的人都生出一种清爽的感觉。很难用言语形容。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鼻子却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样扁。他拥有薄薄的嘴唇,牙齿瓷白宛若象牙,他的嘴形的确是很漂亮的。他并没有睡得死死的,实际上只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来了。他一醒来就跑到洞外来找我,因为当时我正在挤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一见到我,他就向我表示了臣服感激之心。譬如,他趴在地上,做出各种手势和奇怪的姿态。最后,他又把头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脚边,然后又像上次那样,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这样做完之后,又向我做出各种姿势,表示顺从降服,愿终身做我的奴隶,为我效劳。
弄明白他的意思之后,我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过了一会儿,我就正式和他交流,并借此教他学习我的语言。首先,我告诉他,他的名字叫“约翰逊”我教他说“主人”,并告诉他这是我的名字。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并告诉他这两个词的意思。我用瓦罐给他盛了一些羊奶,然后又递给他一块面包。我先把面包浸在羊奶里吃,给他做示范,他很聪明地像我一样吃饭,还做手势,表达他对食物的喜爱。
晚上,我和他一起在地洞里睡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叫他跟我一起出去,并告诉他,我要给他一些衣服穿。他明白我的意思后,显得很高兴,因为他一直赤身裸体,没有东西遮挡羞处。当我们走过他埋下两具尸体的地方时,他就把那地方指给我看,并告诉我他所做的记号。他向我比画着手势,希望我把尸体挖出来充作食物!对此,我表示十分生气,我向他表明,对人吃人这种残忍的行为我深恶痛绝,我做出一想到这种罪恶勾当就要呕吐的样子。然后,我向他招手,叫他马上跟来,他立即十分驯服地跟着我走了。我把他带到那小山顶上,看看他的敌人有没有走。拿出望远镜,我看向他们昨天待着的地方。但那些野人和独木舟都不见了。显然他们上船走了,并且把他们的两个同伴丢在岛上,连找都没有找他们。
我对这一发现并不感到满足。现在的我,拥有极强的好奇心和近乎自大的勇气,便带着我的奴隶约翰逊,准备到那里看个究竟。我给了他一把刀,让他拿在手里,他自己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经了解到,他是一个出色的弓箭手。另外,我还叫他给我背一支枪,而我自己则背了两支枪。武装好之后,我们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过的地方出发了,我想知道更多关于野人的信息,因为我对他们的了解太匮乏了。
在那里,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惨绝人寰的景象,遍地都是死人骨头和人肉,鲜血染红了土地;那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烂了,有的烧焦了,东一块西一块的,一片狼藉。地上随处可见食人盛宴的疯狂痕迹,到处都是被俘虏的失败者的血肉。看到这些,我血管里的血不由得都冰冷了,连心脏也停止了跳动。那真是太可怕了,太惨不忍睹了。然而我的野人奴仆——约翰逊,对这视若平常,没有一点儿反应。
我看到的,一共有三个骷髅,五只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脚骨,还有不少人体的其他部分。约翰逊用手势告诉我,他们一共带了四个俘虏来这儿举行人肉宴,三个已经被吃掉了。他是第四个。说到这里,他还指了指自己。他还告诉我,这是因为野人部落里新王和旧部发生了一场战争,他作为新王的臣员被俘虏到了这里。他们这一派也抓了大批俘虏。这些俘虏被带到不同的地方杀掉吃了,就像那些野人把他们带到这儿杀了吃掉一样。
我让约翰逊把所有的骷髅、人骨和人肉以及那些野人吃剩下来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堆成一堆,然后点上火把它们通通烧成灰烬。我发现约翰逊对人肉的渴望深人骨髓,仿佛吃人是他的天性。但我明确表示,对吃人肉的事极端憎恶,不要说看到这种事,甚至连想都不愿想。我还设法让他明白,如果他敢再吃一口人肉,我就把他杀了,这才使他不敢有所表示。办完这事以后,我们又回到了城堡里。回家之后,我翻箱倒柜给
他到防服装。首先,我给了他一条麻纱短裤。这条短裤是我从那条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里找出来的,这件事我前面已提到过了。短裤略改一下,刚刚合他的身。随后,我又凭借我不错的裁缝手艺,用羊毛给他缝制了一件不错的背心。另外,我又给了他一顶兔皮帽子,戴起来挺方便,样子也很时髦。现在,他的这身穿戴也还过得去了。他看到自己和主人几乎穿得一样好,心里十分高兴。说句实话,他刚开始穿上这些衣服时,还很不习惯。当然他第一次穿裤子,当然会觉得别扭,不过,除此之外,他也感觉背心的袖筒磨痛他的身体,例如肩膀或者胳肢窝等地方。后来我把那使他难受的地方略微放宽了一些,再加上他对穿衣服已经慢慢感到习惯,也就喜欢上他的衣着了。
回到家中的第二天,我就考虑如何安置约翰逊的问题。一方面,我要尽可能让他生活得舒适,另一方面,还要注意不让他威胁我的生命。为此,我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给他搭了一个小小的帐篷,也就是说,这小帐篷搭在内墙之外,外墙之内。虽然内墙上有一个出口,但是我在入口处做了一个门柜和一扇只能在里面打开的木板门。我只需要在夜间睡觉时,反门上门抽走梯子就行了。面且我还在内墙和岩壁之间用长木条做椽子搭了一个屋顶,把我的帐篷完全遮盖了起来。橡子上又横搭了许多小木条,上面盖了一层厚厚的、像芦苇一样
结实的稻草。这样一来,
如果约翰逊想通过内墙来到我身边,就必然会弄出许多声响,也就一定会把我惊醒。另外,在我讨夫用梯子爬进爬出的地方,也装了一个后门。绝对不可能从外面把这两道门打开,否则的话,活门就会自动落下来,从而发出很大的声响。除了这些准备,我每天夜里都会放一把武器在床边,时刻防备着突发事件。
其实,对约翰逊我根本用不着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再也没有像约翰逊这样忠厚诚实、顺从可爱的仆人。他没有脾气,性格开朗,不耍花招,对我又顺从又热心。
他对我的感情,就像孩子对父亲的感情,从感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无法割舍了。可以说,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宁愿牺牲性命,献出自己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可以保护我。后来,他的许多表现都证明了这一点,并使我对此坚信不疑。我深信,我根本不用对他时刻充满警惕。
这不由得使我常常想到,上帝对世事的安排,自有其天意,当上帝治理自己创造的万物时,一方面他剥夺了世界上许多生物的才干和良知;另一方面,他照样赋予他们与我们文明人同样的能力、同样的理性、同样的感情、同样的善心和责任感,也赋予他们同样的嫉恶如仇的心理。他们和我们没有任何差别。我们一样的以诚挚的心对待他人,对爱情忠贞不渝,与邻里为善,对陌生人心存善意。而且,当上帝给他们机会表现这些才干和良知时,他们和我们一样,立即把上帝赋予他们的才干和良知发挥出来做各种好事,甚至可以说比我们发挥得更充分。对此,我不能不感到惊讶。
每每想到这些,我不禁感到有些悲哀可笑。太多事实证明,我们文明人在发挥这些才干和良知方面,反而流露出卑鄙下作的情态。尽管我们不仅有能力,而且,我们受到上帝的教诲、上帝的圣灵和上帝语言的启示,这使我们能有更深刻的认识。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上帝不给这成百上千万的生灵以同样的教诲和启示,使他们懂得赎罪的道理。我认为,如果这个野蛮的野人可以代表那些未受到上帝教海的生灵,他们肯定比我们这些所谓的文明人更优秀。
关于这些问题,我有时甚至会思考得过于极端,以致冒犯了上帝的统治权,认为他对世事的安排欠公正——他把他的教诲赐予了一部分人,而不赐予另一部分人,却又要这两部分人负起同样的义务。但我终于还是打消了这种想法,并得出了以下的结论:
我们不知道上帝根据什么神意和律法来给这些人定罪。上帝既然是神,他必然是神圣且公正的,且他的这种神圣和公正是没有人可以推翻的,也就是说上帝是绝对神圣,绝对公正的。假如上帝做出判决,不把他的教海赐给这些人,那一定是因为他们违反了上帝的教海,也就是违反了《圣经》上所说的他们自己的律法。而上帝的判决,也是以他们的良心所承认的法则为标准的,虽然这些法则所依据的原则还没有被我们了解。
上帝就像陶匠,我们都是陶匠手里的陶土。就像没有一样陶器可以对陶匠说:“你为什么把我做成这个样子?”一样,我们这些被上帝创造的生灵同样无法如此质问。
现在还是再来谈谈我的新伙伴吧。我对他非常满意,并决定教会他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使他成为我有用的助手,特别是要教会他说英语,让他能听懂我说的话。他非常善于学习,尤其是学习时总是充满活力和对新知识的渴求与好奇。每当他听懂了我的话,或是我听懂了他的话,他就欢天喜地,十分高兴。因此,与他谈话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可以使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现在,我的生活变得顺心多了。甚至于我对自己说,我乐于享受永生待在这个岛上,只要不再碰到那些食人部族。
回到城堡两三天之后,我觉得应该让约翰逊戒掉那种可怕的吃相,尤其是要帮助他戒掉吃人的陋习。为此,我想应该让他尝尝正常人类吃的肉食的滋味。于是,一天早晨,我带他到树林里去。我原本想从自己的羊圈里选一只小羊,把它杀了带回家煮了吃。可是,走到半路上,我发现有一只母羊躺在树荫下,身边还有两只小羊坐在那儿。我一把扯住约翰逊,并对他说:“站住别动。”同时打手势,让他不要走动,以免惊扰我的猎物。接着我举起枪,开枪打死了一只小羊。可怜的约翰逊上次曾看到我用枪打死了他的敌人,但当时他站在远处,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也无法通过想象得出“我是怎样把他的敌人打死的?”的答案。可这一次他看到我开枪,浑身颤抖,简直吓呆了,差一点瘫倒
在地上。
他既没有去看我开枪射击的那只小羊,也没有看到我已把小羊打死了,只顾扯开他自己的背心,仔细地检查了身体各处,看看自己有
没有受伤,原来他以为我要杀死他。他跑到我跟前,扑通一声跪下来抱住我的双腿,嘴里叽里咕噜说了很多我不理解的语言。但我不难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是求我不要杀他。
为了使他相信我绝对不会伤害他,我一面用手把他从地上扶起来,一面哈哈大笑,一面用手指着那打死的小羊,叫他跑过去把它带回来。他马上跑过去,在那里查看小山羊是怎样被打死的,思索良久,仍然没有得到答案。
其间,我趁机重新把枪装上了子弹。不久,我就看到一只大鸟,样子像一只苍鹰,正落在我射程之内的一棵树上。为了让约翰逊稍稍明白我是怎样开枪的,就把他拉到我跟前。我用手指了指那只鸟——现在我看清了,其实那是一只鹦鹉,而我原先把它当成苍鹰了。我用手指了指那只鹦鹉,又指了指自己的枪和鹦鹉身子底下的地方,意思是说,我要开枪把那只鸟打下来。随着我的一声枪响,他立即看到那鹦鹉掉了下来。
尽管开枪前我已经给他解释了我要做什么,让他做好心理准备,可他还是再一次被吓得呆立在了那里。尤其使他感到惊讶的是,由于他没有看到我事先把弹药装到枪里去,就以为枪里一定有什么神奇的对生命伤害特别大的东西,可以把人啦、鸟啦、野兽啦以及远远近近的任何生物都杀死呢。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保持着十分惊讶的表情。我知道,再让他这样下去,他一定会把我和我的枪当神一样崇拜呢!至于那支枪,事后好几天,他连碰都不敢碰它,他还尝试于跟它交流,经常对着枪唠唠叨叨自言自语,仿佛枪会回答他似的。后来我才从他口里知道,他只是向那支枪祈求保留他的性命。
等他的惊讶略微平静下来之后,我就用手指了指那只鸟掉下去的地方,叫他跑过去把鸟取来。可他去了好半天才回来。原来那只鹦鹉还没有一下子死掉,落下来之后,又拍打着翅膀挣扎般的四处扑腾,一下子扑腾走了,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可约翰逊还是找到了它,把它捡回来,给了我。我见他对我的枪感到神秘莫测,就趁他去取鸟的机会重新装上弹药,并不让他看见我是怎样装弹药的,以便碰到任何其他目标时可以随时开枪。可是,后来没有碰到任何可以值得开枪的目标,就只把那只小羊带回了家。当天晚上,我就给小羊剥了皮,把羊肉切成小块。
我本来就有一只专门煮肉的罐子,就把一部分肉放到里面慢慢煮,做成了鲜美的羊肉汤。我先吃了一点,然后也给他吃了一点。他吃完了之后,感到非常高兴,并表示很喜欢吃。但最使他感到奇怪的是,也看到我居然在肉和肉汤里放盐。他向我做手势,表示盐不好吃。他了一点盐放在嘴里,做出作呕的样子,呸呸地吐了一阵子,又赶紧清水漱了漱口。我也拿了一块没有放盐的肉放在嘴里,也假装呸呸地吐了一阵子,表示没有盐肉就吃不下去,正像他有盐吃不下去一样。但这没有用,他不喜欢也不习惯在肉里或汤里撒上盐来调味。直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 他还是只放很少一点盐。吃过煮羊肉和羊肉汤之后,我又决定在第二天请他吃烤羊肉。
我按照英国烤羊肉的方法,在火的两边各插一根有杈的木杆,上面再搭上一根横杆,再用绳子把肉吊在横杆上,让它不断转动。
星期五对我这种烤肉方法感到大吃一惊。但当他尝了烤羊肉的味道后,却试图用各种方法告诉我,他是多么爱吃这种味道,我是不可能不理解他的意思的。最后,他告诉我,他从此之后再也不吃人肉了。听到他讲这句话,我感到非常高兴。
第二天,我叫他去打谷,把谷子筛出来。筛谷的办法我前面已提到过了,我让他照着我的办法做。不久,他打谷筛谷就做得和我一样好,不过后面他更加用心地工作了,那是因为他知道筛谷的巨大意义。因为我等他打完谷之后,就让他看我做面包、烤面包。这时,他就明白,打谷是为了做面包用的。没多久,他也能做面包、烤面包了,而且制作结果和我相差无二。
这时,我也考虑到,现在既然多了一张嘴巴吃饭,就得多开一点地,多种一点粮食。于是,我又划了一块较大的地,像以前一样把地圈起来。约翰逊对这工作干得又主动又卖力,而且干起活来总是高高兴兴的。我又把这项工作的意义告诉他,使他知道现在添了他这个人,就得多种些粮食,多做些面包,如此才能保证我们俩拥有足够的粮食。他似乎很能领会这个意思,并表示他知道,我为他干的活比为我自己干的活还多。所以,只要告诉他怎么干,他一定会尽他最大的努力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