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中美人
1932年10月27日,西尔维娅·普拉斯出生于马萨诸塞州韦尔斯利镇。童年时,她随父母住在波士顿郊外的温思罗普,蓝天与大海是她最早的识字课本和启蒙老师。她父亲奥托·普拉斯是德国移民,波士顿大学的生物学教授,主要研究野蜂,出版了《大黄蜂及其生存方式》等专著。因为求医不当,奥托·普拉斯被锯掉一条伤腿,随即死于坏疽症。八岁丧父,这是西尔维娅生命中第一道大坎。当母亲将父亲的死讯告诉她时,她生气地说:“我绝不再和上帝讲话了。”第二天放学回家,西尔维娅递给母亲一张已经草拟好的誓约,上面只有一句话,“我发誓绝不改嫁”,她逼迫母亲在上面签名。身为“被遗弃的孤儿”,西尔维娅对于童年丧父的痛感终生难以释怀,起始就不稳当的精神根基决定了她进入社会后在依从与叛逆之间找不到应有的平衡点。更危险的是,她成为了不可逆转的唯美主义者,不仅强求自身完美,还要求亲人和爱人完美。早在少女时代,她就喜欢像蜂刺一样扎入死亡主题,渴望与世界尽快割别(一刀两断),那种心情异常强烈。 一、恋父、憎父和弑父
西尔维娅有恋父情结,这几乎是无疑的,后来,她苦心钻研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目的只有一个:解开这个越扣越紧的死疙瘩。在她的诗歌中,比鬼魅更难缠的意念始终都是成长与死亡。为了成长,老爸,我不得不“干掉”你这个专横的独裁者;为了拒绝整个社会的揠苗助长(花样翻新的摧残)和薰莸同器,我不得不自杀。这种既不甘心被异化,又不甘心被同化的念头,在妥协屈从的大众看来,显然是疯狂,不折不扣的疯狂。为了发泄自己的愤怒,西尔维娅将恶语的利箭射向父亲的“铜像”,《爸爸》一诗发出的嘶叫近乎绝望:
爸爸,我要杀死你。
我来不及动手你就死去——
《爸爸》的主题层层推进,有点像二战时期的德国装甲车,从尸体上冷酷地碾过去,碾得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血肉模糊,这首诗的尾句最为沉痛:
爸爸,爸爸,你这混蛋,我一切都完了。
在父权社会里,在男权社会里,“爸爸”成了强权的象征。西尔维娅的心灵艰于呼吸,表现出令人惊悚的受虐倾向,甚至写出了这样的诗句——“每个女人都仰慕法西斯主义者”。她的恋父情结、憎父情结和弑父情结,千头万绪,纠缠在一起,快刀也斩不断这团乱麻。
奥托·普拉斯死后,这个中产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西尔维娅和哥哥沃伦又都还年少,母亲奥里莉亚同时干两份工作,更为辛劳。在早期日记中,西尔维娅对母亲抱有明显的敌意,而且与日俱增。毫无疑问,丧父和憎母是她心理疾患的根源。谁又能想到,这位心灵莫名痛楚的少女具有极大的遮蔽力和上升能量?在学校,西尔维娅是天之骄女,一朵美丽的校花,从未掉出优秀生的行列,她的生涯就是门门功课全“a”的生涯,获得各类奖学金简直如探囊取物。1950年至1955年,她就读于全美著名的女子学校——史密斯学院。那几年,从西尔维娅写给母亲的家书中不难看出,她的情绪相当飘忽:一方面,她渴望非同凡响的成功,为此不惜将自己的心弦绷得紧而又紧;另一方面,激情的追鞭狠狠地抽打她,心灵宛如马蹄一般奔驰在荒原上,预想中的海市蜃楼却迟迟不肯现身,为此她感到异常沮丧,饱受失眠之苦。
1953年,西尔维娅在纽约流行杂志《女士》编辑部实习,由于被哈佛大学的夏季诗人研修班拒之门外,精神一落千丈,回家后服用了过量的安眠药,泡在游泳池里,险些丧命。此事居然也有它的好处,给西尔维娅带来了众人的关心,使她初尝自杀的“甜蜜”。从少女时代开始,西尔维娅即强烈渴望功名和财富,这常常使她焦虑不安,自尊心持续陷入十面埋伏的险境,可以说,成长的苦闷贯穿了她的整个青春期。
西尔维娅相当早慧,从小喜欢童谣,认为自己也能写出同样美妙的东西。八岁半时,她的第一首诗发表于《波士顿旅行者报》,缪斯的偶然眷顾竟决定了她的命运。西尔维娅后来向bbc电台的记者彼特·沃尔承认这样一个事实:
“不写诗我恐怕没法活下去。在我眼中,它好像面包与水,或者某种绝对本质的东西。当我写好了一首诗或正在写一首诗的时候,我感到绝对充盈。完成一首诗后,你就会从一个诗人的工作状态急速下滑成一个诗人的休息状态,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但我还是认为,写诗的实际经验绝对是一种妙不可言的经验。”
在这段话中,西尔维娅总共使用了三个“绝对”,她的生命只喜欢极端,各种各样的“相对”都不在她的考虑之列。很显然,西尔维娅·普拉斯不怕别人拿这样的问题来纠缠她:你怎么敢写?你怎么敢发表?你就不怕成为众矢之的?与其说是她选择了诗歌,倒不如说是诗歌选择了她。这位“养蜂人的女儿”,根本不在意蛙塘里此起彼伏的批评之声,这位有九条命的“拉撒路女士”,也绝不认为英语文学的全副重量能将她压成碎片,永无生还之机。她充分信任自己的天才,除此之外,她还能信任什么?她曾经预言:“一个新的夏娃即将诞生!”她还以毋庸置疑的语气说道:
“我将喜爱这样称呼自己:这个女孩要成为上帝。”
二、遇到命中注定的克星
1955年,西尔维娅从史密斯学院毕业,获得富布莱特奖学金,到英国剑桥大学纽汉姆学院进修一年。在那里,她遇到了她的“巨神”、理想的情人、命中注定的克星——未来的英国桂冠诗人特德·休斯(tedhughes)。他比她大两岁,是主修英文和人类学的硕士生,大个子,皮肤黝黑,脸庞就像南太平洋复活节岛上的石像,充满刀劈斧削的阳刚之气。休斯给她的第一印象颇为奇特,他的身体像个“木头支架”,显得有点笨拙,可是手指修长,相当灵活,仿佛能跳芭蕾舞,最关键的是那张脸,犹如“一个紧绷绷的欢乐球”。他那充沛的激情与活力使他成为优秀的“捕兔者”,除非是性冷淡的女子,否则,一旦被他盯上,就休想挣脱,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成为他的俘虏,登上他的“贼床”。
翌年二月,在《圣巴托尔夫评论》杂志举行的晚会上,两位年轻的天才不期而遇。当时,特德·休斯已有女友,名叫雪莉·埃德蒙兹,是剑桥大学纽汉姆学院英文系二年级学生;西尔维娅·普拉斯也有男友,名叫理查德·萨松,住在“双城记”中的另一城巴黎。但这样的局面并不妨碍西尔维娅与特德一见钟情,双双坠入爱河。那天晚上,西尔维娅的两个棕色小瞳仁宛如亮晶晶的宝石,身上还闪耀出蓝色的光环,松散的金色长发覆盖住半边脸,遮蔽了那道两年前自杀时留下的伤疤,健康的沙滩皮肤,丰满的非洲人嘴唇,修长的玉腿,酽酽的笑意,浓浓的口红,西尔维娅·普拉斯,这位美国美人,比铁扇公主更能煽沸特德·休斯的激情,以至于他撇开女友雪莉·埃德蒙兹,与西尔维娅躲到后面的房间里,拉开通往“新大陆”的爱情序幕。西尔维娅在日记中用滚烫的文字描述道:
我踮着脚,他踩踏着地板,然后他拼命吻我的嘴唇,扯下了我的发带……他吻我的颈子时,我长时间狠狠地咬住他的面颊。当我们走出房间,血淌在他的脸上。
这场爱情始于“刺刀见红”,堪称疯狂。雪莉一怒之下离开了特德,西尔维娅呢,在日记中承认,两人做爱时,特德给她留下了雄伟的印象,“我已极端地坠入爱情里,这只能导致严重的伤害,我遇到了世界上最强壮的男人,最硕大最健康的亚当,他有着神一般雷电的声音”。尽管如此畅意开心,翌日,她却不辞而别,前往花都巴黎,去找寻理查德·萨松,那位退避三舍的旧情人,领略被他厌弃的滋味。可想而知,特德·休斯感到何等失望和痛苦,“我只不过是她的临时替代品”,这个问题困扰了这位“天神”很长时间。
在此期间,特德·休斯通过了另一场高难度的考试,在慈善机构一间名为“亚历山德拉屋”的施粥所,他与一位可爱的离婚女子同居了一个月,几乎夜夜一丝不挂,却绝对没有做过哪怕一次爱,他还经受住了另一位漂亮女孩的引诱,同样隐忍未发。他能做到“春风不度玉门关”,只有一个原因,心里惦记着西尔维娅·普拉斯。亚当忠实于夏娃,就这么简单?特德·休斯用《生日信札》中的《忠实》一诗做了如下的总结:“……我专注于你,╱因此紧紧偎依在你上面,如此销魂,╱除你之外,其余都迟钝。”那时,他忠实于西尔维娅·普拉斯,就是忠实于自己的心灵。
相识之后,没有过渡期,完全是热恋的节奏。四个月很快就过去了,1956年的“布卢姆日”(6月16日),他们在伦敦圣乔治教堂草草成婚,没有男女傧相,双方的家长也只有西尔维娅的母亲到场。简短的仪式结束之后,西尔维娅·普拉斯高兴得泪流满面,特德·休斯也得到了“一株水淋淋的丁香”,无论从哪个方面说,美与俊的结合都堪称天作之合。难能可贵啊!兰心蕙质、才思敏捷的美女,居然肯做宜室宜家的贤妻。西尔维娅·普拉斯以其慧眼挑选出特德·休斯的作品,将它们寄去参加一些重要的诗歌竞赛,助他赢得响亮的名声。尽管她对英国的看法——“部分是老人院,部分是陈尸所”——很糟糕,也很少有几个英国现代诗人能入她的法眼,但她热爱特德·休斯的作品,表现出毫不作伪的全身心的热忱,与此相应的是,特德·休斯也认定西尔维娅·普拉斯具有超凡的潜质,蛰睡在她体内的天才即将醒来。
婚姻的容器太狭小,诗人的天性太浪漫,何况一局婚姻中拘囚着两位天才诗人。他们必须面对一个避无可避的问题:“彼此应该忠实于契约?还是忠实于心灵?”答案无疑是忠实于心灵,但他们的心灵变幻如虹。
三、“蜂王”背叛了“蜂后”
婚后的头两年可能是西尔维娅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一切都很祥和,蜜月期间,他们去了西班牙南部的小村庄贝尼多姆,西尔维娅热心于画画,休斯则坐在她近旁专心写作,几个小时总能过得充实而平静。但天才的诗人与理想的丈夫不可能无缝对接:他不修边幅,不理家政,而且好酒贪杯,喜怒无常。更要命的还有一点,他是不折不扣的登徒子,其天然的吸引力就像糖块吸引蚂蚁那样,能随时随地吸引年轻风骚的女人,那些“林泽仙子”个个对他虎视眈眈,馋涎欲滴。特德·休斯所到之处,少妇们自然而然向他投来好奇和嘉许的目光,他能够使她们瞬间记起“爱情”这个尘封的词眼,记起曾经享受过的最疯狂的性爱。尽管她们与这位高大英俊的男人只是萍水相逢,并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但他浑身散发出奇异无比的男性荷尔蒙气息,只有古希腊神话传说中那位万能的主神宙斯具备这样的勾魂魔力,他勾引女人简直比渔民用拖网捕鱼还要容易得多。女记者埃玛·泰南特在《爱恋特德》一文中自曝露水情缘,那显然不是孤立的个案。特德·休斯不可能像灰雁那样忠实于自己的第一个配偶,这原本就在意料之中。西尔维娅·普拉斯怀疑丈夫与人通奸,这种日益强烈的疑虑并未随着两位安琪儿的相继降临(女儿弗莉达·瑞贝卡生于1960年,儿子尼古拉斯·法瑞尔生于1962年)而有所减少。由于精神高度紧张和抑郁,疯狂的前奏出现了,她一开口就无法停住抱怨,一有钱就随手花光,特德·休斯仿佛一个遭到诅咒的人,他躲开她,去找寻乐子,而找寻某些乐子根本不费工夫。
早年,西尔维娅·普拉斯自称为“养蜂人的女儿”,特德·休斯也封她为“蜜蜂修道院的院长”,后来,她又多次在诗作中自比为衰老的“蜂后”。蜂群仿佛人类早期的母系氏族,雌性的蜂后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雄蜂与她交配即意味着死亡。蜂后的竞争对手是那些处女蜂,当她体力衰弱,地位必然岌岌可危,最强壮的处女蜂随时都可能发出致命一击,成功地取而代之。还不到“七年之痒”的期限,婚后六年,西尔维娅的雷达上就捕捉到了情敌的踪影——加拿大诗人大卫·魏韦尔的妻子阿西娅·古特曼·魏韦尔,来者不善,已直接威胁到她的名分。初次见面时,阿西娅帮西尔维娅在洋葱地里清除杂草,两人亲切聊天,谁能料到她们将会因为一个男人而势不两立,最终又归于同一宿命?特德·休斯这回比偷嘴的馋猫走得更远,他移情别恋,与阿西娅公开同居。西尔维娅被嫉妒的鳄鱼大嘴咬啮和吞噬着,躺卧在公寓里发高烧,精神再度濒临崩溃,母亲邀她回家居住,但她的自尊心还要硬撑,她说:“我一旦开始了奔跑,就不会停下来。我这一辈子都要听到特德的消息,他的成功,他的天才得到承认。”她还告诉母亲:“有段时间我拿不出勇气见你。在我还没获致新生活之前,我再也无法面对你。”在分手后的那个寒冬,他们本来有一次黄金机会可以讲和,西尔维娅从德文郡乡下赶到伦敦与特德对话,打算消除旧日的积怨,一切重新来过。然而不巧的是,她翻阅莎士比亚戏剧集时,无意间从扉页上看到了阿西娅的题词,顿时怒火攻心,拂袖而去。
四、“最后的杰作”
1962年9月,西尔维娅与特德从爱尔兰旅行归来,面对的已是婚姻的废墟。分居不算是最差的结局,休斯将共有的储蓄全部留给了西尔维娅和两个孩子。她充分利用自己生命中最后的秋天和冬天,做完了一生一世的事情:写成第二部诗集《爱丽尔》中最重要的四十首诗作,将父亲、母亲和丈夫放在笔下反复拷问。巅峰的状态、旺盛无比的创造力,一度使西尔维娅变得开朗、雀跃而且充满信心。清晨四点到八点,她以冲刺的速度进入缪斯的花园,采撷一枝带露的玫瑰——“每天早饭前写一首诗”,而那些诗——《蜜蜂会议》《针刺》《爸爸》《拉撒路女士》《爱丽尔》《死亡与商号》《尼克与烛台》《黑夜的舞蹈》——堪称英文诗歌中的稀世奇珍,为她赢得了身后不朽的声名。
1963年2月11日,伦敦寒冷的早晨,西尔维娅·普拉斯陷入比沼泽更可怕的抑郁症,她扔下自己使用了多年的那支谢弗牌钢笔,毅然打开煤气罐的阀门。这一次,她“绝不再”(西尔维娅常用的口头禅)允许自己有失败的记录。你很难确定她此刻为什么要自杀,究竟是因为特德·休斯背叛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精神苦闷,经济拮据?或者只为了要完成“最后的杰作”?她一直将死亡视为最后的诗篇,最后的艺术,视为天鹅之歌,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明白,西尔维娅,这位已臻于完美的女子,死去时脸上为何带着大功告成的微笑。
一生真伪有谁知?西尔维娅·普拉斯承认自己是那种拥有许多面具的女人,特德·休斯在西尔维娅·普拉斯日记的前言中也对此做了证实:“虽然六年中我每天和她在一起,每次离开她很少超过两三个钟头,但我从不知道她对任何人显露过她真正的自我。”在她身上有一个本真的自我和一个诗化的自我,还有另一个深深藏匿的自我,完全不为人知,甚至连特德·休斯——她亲爱的夫君——在最逼近的距离(零距离、负距离)内,也未曾见到过她缥缈的惊鸿之影。她的日记所展现的是一个耀眼的、令人发狂的、自相矛盾的、碎片一样难以粘合的女人。不过,它也显影了一些鲜为人知的实情,比如她的精神狂躁与严重的月经前不快症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有些传记确凿无疑地写到,西尔维娅为自己死后才出版的诗集《爱丽尔》认真排列过目录顺序,开卷诗是《晨歌》,压轴诗是《饲养蜜蜂过冬》。全书第一个词是“爱”(love),“爱情驱使你像一只迟钝的金表在走动”;最后一个词是“春”(spring),“蜜蜂在飞舞,它们体味出了春天”。然而她自杀后,特德·休斯将原定的目录序列打乱了,结果整体的意义也随之起了微妙的变化。特德·休斯这么做的个人动机是什么?他有意让世人误解自杀的妻子——认为她是一位彻底掉入了精神黑洞的女诗人?
西尔维娅·普拉斯自杀后,英、美两国的新闻媒体都视她为愤怒的烈女,特德·休斯呢?则难逃男性迫害者的干系,尤其是一些女性主义者,对他不依不饶,向他发出了措辞激烈的谴责之声。女诗人罗宾·摩根在《提问》一诗中,指着休斯的鼻子控告他是杀死西尔维娅的凶手。还有人做出更极端的事情,前后六次将西尔维娅·普拉斯墓碑上的夫姓“休斯”刮去,还挖掉他在墓地四周种植的水仙花球茎。特德·休斯抛妻弃雏,违背道德良心,难免为千夫所指,一系列被翻寻出来的证据对他更加不利,无一不雄辩地证明:特德·休斯——这个代表男性美的“巨神”——是不折不扣的风流鬼,是恐怖的蓝胡子,是喜欢吞噬女艺术家生命的残忍恶魔,美女只不过是他网中的猎物和盘中的食物。1969年,特德·休斯的第二位妻子、昔日鸠占鹊巢的阿西娅·古特曼·魏韦尔,竟然也选择了与西尔维娅完全相同的方式(打开煤气阀)自杀身亡,并且亲手杀死了她与特德·休斯所生的女儿苏拉。在第三任妻子卡罗尔·奥尔加德出现之前,特德·休斯所交的两位女友均给了他相当厉害的下马威。第一个女友纵火焚烧了他在伦敦北部的住所,由于潮湿的缘故,只烧掉房屋的中间部分,但他的证件、所写的作品和许多坛坛罐罐均遭厄运。第二个女友则喜欢动不动就报警,控告休斯是“约克郡杀人碎尸犯”和“高速公路疯狂杀手”,因此他在回家或离家时经常遭到警察的盘问甚至逮捕。所幸这种苦日子不算长,1970年,休斯与温柔贤淑的卡罗尔·奥尔加德结婚,身为继母,她对特德与西尔维娅所生的两个儿女无比慈爱,视如己出。
几乎是在最后关头,在逝世前的几个月,特德·休斯发表了诗集《生日信札》,向世人表明他一直深深爱怜年轻时的情侣和娇妻西尔维娅·普拉斯,理解她扭曲而痛苦的心灵,每年10月27日(西尔维娅的生辰)他都为她写诗,缅怀往昔的悲欢苦乐。这八十八首诗感情丰沛而真挚,满怀创巨痛深的坦率。与其说人们原谅了这位老诗人,毋宁说人们相信了这位老诗人,他打破长期的沉默,在风烛残年已无须作伪。
1998年10月28日(西尔维娅生辰的第二天),六十八岁的特德·休斯死于癌症。
五、“死是一门艺术”
二战结束后的十年间,欧美诗坛沉寂冷落,古老学院暮色苍茫,青年人被命名为“沉默的一代”。他们从沉默中爆发只是迟早的事情。1955年,美国诗人艾伦·金斯堡在旧金山六号画廊当众脱得一丝不挂,跳上桌子朗诵他的长诗《嚎叫》,引发一波狂热的模仿秀。多米诺骨牌倒下了第一块,就必然发生连锁反应。罡风吹起来,道德的假面被刮掉,革命性的暴力姿态给学院派固有的陈腐诗风一记又一记响亮的耳光。1959年,从内部颠覆学院派的美国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出版他的诗文集《生命探索》(lifestudy),撕下温文尔雅的面纱,以惊人的袒露将传统诗人羞于启齿的个人体验和内心阴暗面(酗酒、吸毒、自杀、性变态、精神疾患)展露无遗,这些特殊的、隐私的、禁忌的、令人不寒而栗的主题恰恰是属于美国社会的典型主题,由此掀起了整个诗坛的自白热,罗伯特·洛威尔的得意弟子西尔维娅·普拉斯以其天纵诗才成为了自白派的先锋主将。
法国存在主义大师加缪在其惊世骇俗的论著《西西弗斯神话》中开宗名义:“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哲学家视死如归,诗人更不在话下。二十岁时,西尔维娅·普拉斯就尝到了自杀的痛感和快感,远胜过初夜的体验,她抓住母亲的手叫道:
“这个世界太腐败了!我想要死!让我们一起死吧!”
后来,她的悟性更高,竟然以《圣经·新约》中被基督点醒的女子拉撒路自况。视生命为死神手中的作品——高价的纯金宝贝,肉体算什么?只不过是一堆糟粕。于是,这位笑盈盈的女士,年仅三十岁,却自以为有九条命,她渴望像猫一样死而复生。西尔维娅在《拉撒路女士》一诗中欢叫道:
死是一门艺术,所有的的东西都如此,我要使之分外精彩。
身着黑袍的绅士(死神)不再狰狞可怕,他比一位热衷于巡回画展的艺术家更令人感到亲切。在另一首诗《高烧103°》里,西尔维娅的精神触须在“纯洁”和“爱”这两个最容易幻灭的主题间游移,她决定将女人肉体上的屈辱感、沦落感和情爱上的极度困惑当众考量。在西尔维娅看来,“每一个女人都是妓女”(《莱丝奥丝》),心灵中的不洁和“罪恶”需要一把通天大火——华氏103°的地狱之火——来焚烧。最终的解药只可能是死亡,主动的死亡——自杀——更是解药中的极品灵丹。
自白派的另一位重要女诗人安妮·塞克斯顿曾与西尔维娅讨论解决之道,她说:
自杀,是和诗歌同等重要的,西尔维娅和我经常讨论这个话题。……死让我们感到,在那一瞬间我们更加真实……我们讨论死亡就像这是我们注定的生活,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我知道这种对死亡的迷恋听起来十分荒唐,而且不会得到人们的理解。
在个性至上的诗人看来,生使人陷于无聊的集体游戏而不能自拔,唯有死才能使之与世人断绝联系,将社会的“债务”彻底清空。
西尔维娅·普拉斯渴望从事与写诗南辕北辙的另一种职业,穿上白大褂,全身净洁,看孩子出世,看尸体解剖,这一切都令她深度着迷。但要做一位出色的医生,就必须遵循许多规矩,几乎每个细节都不容有失,还必须经常与血污打交道,面对这种情形,她又难以忍受。因此,做医生,她也就是想想而已。应该承认,她是一位天生的诗人,纤纤玉手缝合、修补的“百衲衣”只可能是诗歌。西尔维娅·普拉斯反对温文尔雅和装腔作势,反对揽镜自照和顾影自怜,不能忍受那种扼制人性的力量摆布她。她相信一个人应该能够控制并支配最可怕的经验(如疯狂、受虐),而且应该能够凭借明朗与聪慧驾驭它们。但她内心深藏着另一个愿望:以自杀的方式赤裸裸地体验死亡,哪怕一生只有最完美的一次。
在自杀身亡前一个月,西尔维娅·普拉斯以笔名维多利亚·卢卡斯出版了自传体小说《钟形罩》,她揭示了一个精神崩溃、濒临死亡的女主人公在大学时代心理上的诸多阴暗面,对大都会,对平庸的生活,对常规的爱情,对一切的一切,她都感到无聊、郁闷和绝望。故事的背景是冷战时期的纽约,那个酷热的夏天,中央情报局指控罗森伯格为苏联间谍,将他送上了电椅。与此同时,西尔维娅也因为精神错乱接受了电休克治疗,那种从天堂跌落到地狱的感觉,并不比罗森伯格坐电椅更美妙。“钟形罩”,作为全书的核心意象,它既是一件实物——指主人公埃丝特在医院看到的浸泡死婴的大玻璃瓶,又是一个暗喻——社会整体就是这样一尊令人窒息的大瓶子,具备独立个性的灵魂必然遭到扼杀。这既是命运的判决,也是社会的判决。西尔维娅挖掘并且拓展了“女性受限制”这个主题,因此《钟形罩》成为适逢其时的女性主义者的流行读本。
发生在西尔维娅身上的周期性心理悲剧,也在同时代许多知识女性那儿得到了狂热的回应,甚至是原版复制,从内容到形式都很少走形。让自己成为生命的主宰者,这是一种至尊无上的巅峰体验,是在面临深渊的崖岸之间走钢丝,是精神世界的高空蹦极,它比过量吸食毒品还要危险。许多文艺天才所追求的异端感觉,逼近甚至逾越了疯狂的界碑,他们就这样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不归路。诚如西尔维娅在《钟形罩》中所说的那样——“一起呕吐过的人最容易结为知交”,自白派的另一位女诗人安妮·塞克斯顿长得很美,与西尔维娅·普拉斯既是同窗(1959年,她们一同上过由罗伯特·洛威尔主持的波士顿大学诗人研修班),又是麦克林精神病院的病友。安妮是一位极其敏感的女诗人,经历过精神崩溃,因此她的诗作具有非同寻常的令人惊讶的心理深度,这正是西尔维娅激赏安妮的主要原因。
1974年10月3日,“自杀专家”安妮·塞克斯顿步西尔维娅·普拉斯的后尘自杀身亡。在此之前的1972年1月7日,自白派的另一位重要诗人约翰·伯里曼也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古今中外的诗歌流派很多,但像自白派这样四位主将竟有三人自杀的情形可谓旷古未闻。
西尔维娅·普拉斯才貌出众,她在自我格斗的紧张状态中度过了短暂的一生。她是一位欲望满满的诗人,具有远比常人更丰富更炽烈的情爱,为此她经常将自己逼入绝境,鞭打得精疲力竭,遍体鳞伤,一点也没有要怜惜自己的意思。她被公认为现代世界英语作家中最具才华的诗人之一,她的诗句恰似从她的神经末梢奔涌而出的电流,使读者的心灵受到猝不及防的冲击。她身后的哀荣——获得美国普利策诗歌奖,所有遗著(包括日记)都长期热读,获得狂捧——或许这可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她的诗集《爱丽儿》以其持久不衰的魅力征服了欧、美文学界,成为二十世纪最具魔性的英文诗集。
读西尔维娅·普拉斯的诗歌,你可以了解自己的神经强度,测试自己的心理深度,丈量自己的梦想宽度。如果你不仅没有受到惊吓,而且还被她手术刀一样锋利的诗句拨动了心弦,甚至响起如诉如慕的旋律,那么祝贺你能轻松越过“防鲨网”,在人生的苦海中美美地冲浪。我可以断定,第一时间,你将牢牢记住《拉撒路女士》中气势凌人的诗句——
上帝先生,魔王先生
当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