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云端不可攀
一、伦敦的虹影
这注定是古历每月朔日(初一)方可一见的太阳与月亮各在半天的特殊景象,太阳加快步子,异常炽热地吐放着光热,去温暖那片纯洁的冰魄,可是枉然,月亮在太阳的逼射下,反而更加惊慌地钻进云层,发足西奔,不肯轻易将自己交付出去。 浪漫派作家的祖师爷是谁?是法国思想家卢梭。他曾深有感慨地说:“能够以我爱的方式来爱我的人尚未出世。”其悲观的口吻早已给徒子徒孙们的爱情事业定下了基调。
1920年秋,在雾都伦敦,二十四岁的徐志摩邂逅了十六岁的林徽因(当时她的名字还是徽音),后者婉约的才情和长于审美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前者。不错,林徽因具有双重文化教养的背景,古典气质与现代精神正如一幅名为“梅傲千古”的双面绣,但此时她的心智和情感尚未发育成熟,就算是日后成熟了,她也比徐志摩要保守和务实得多。两人之间,她不是不可以走远,但她不可能走得跟徐志摩一样远;她也不是不可以走近,但她不可能走得像两片相邻的树叶那么近。
那年秋、冬的日子,徐志摩的激情太猛太烈,还不断添加“诗性浪漫”的特级燃油,一把火烧得西天红遍。疯狂的激情,足以焚山煮海的激情,在世间,很难得到同等强度的回应,将它作用于一位情窦未开的十六岁的中国少女,则只能盼望奇迹之外的奇迹了。但这样的奇迹并未来到人间。一位来自东方古国的大家闺秀,头脑睿智,一旦她意识到自己的初恋不是玫红色的故事,而是桃红色的事故时,她就不可能轻易入局,全身而退倒是明智的选择。已为人夫,已为人父,徐志摩也就只能自恨情深缘浅了。诗魔身上并不具有成年男子所通备的沉稳持重的性格,“责任”二字反衬得其浪漫的言行多少有点滑稽可笑。大雨之中,他在桥头守候彩虹,对英国文学界的“病西施”——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徐志摩称她为曼殊菲尔)表现出近乎崇拜的爱慕,少女林徽因果真能理解如此炽热的浪漫情怀?顶多也就是一知半解吧。偏偏可惜的是,诗魔固然有能力融贯东西,创立一门爱情宗教,他本人却不是一位合格的启蒙牧师。
尽管他们有缘在伦敦相聚,用双楫剪开过剑河的柔波,并肩穿越海德公园的蹊径,内心的弦索弹拨复弹拨,却始终没有奏响同一支曲调。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一位下野的北洋政府前司法总长,徐志摩的忘年交,这幕短剧的参与者,一身兼饰慈父和好友的角色,居然帮不上忙,提不出合情合理的忠告,只能旁观两个年轻人为一局无法合龙的感情苦苦地折磨自己。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带着女儿归国,让空间和时间的“双棰”加以冷静的裁断。
林徽因走了,偌大的伦敦空寂下来,徐志摩极目长天,只见密不开缝的阴霾封锁着穹庐,于是他合上厚厚的日记本,任由方兴未艾的情愫在里面烧为一寸寸余烬。
1922年10月,徐志摩前往德国,逼迫发妻张幼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重获自由身。他归心似箭,放弃了即将到手的剑桥大学的硕士学位,赶回国内,又见到了风华绝代的林徽因。简直不敢相认,分别不到两年,她已出落成美丽的天鹅,其秀润的神采很难用笔墨形容。诗魔头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心里有了光,那是无远弗届的爱情的强光,昔日的云翳雾笼已不复存在。他满怀醋意,要问那个创造奇迹的情敌是谁。原来是他,是恩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这个答案摆在面前,他无从发作,只好咽下一口唾沫,再咽下一口唾沫。认了?忍了?在情场上,他的勇气的确所向无敌,不怕任何对手,但在对手的身后,挺立着丰碑样的严师梁启超,他还有多少底气发动绝地反击?真不好说。
徐志摩的浪漫情怀大受挫折,但他还是有点失控,一有闲暇就跑去接触美貌颀颀的林徽因。那对志趣相投(都热爱建筑学)的年轻情侣常常结伴到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静静地读书”,他也追踪蹑迹而至,稳稳地做着电灯泡,渐渐地不受欢迎。直到有一天,徐志摩看到了梁师弟手书的那张字条loverswanttobeleftalone(情人要单独相处),无异于一道冷冰冰的逐客令,他才惘然若失,怅然而返。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应梁启超、林长民之邀来华访问,徐志摩、林徽因和“新月社”同人为庆贺泰翁六十四岁生日,特别演出泰翁的诗剧《齐德拉》,林徽因饰演公主齐德拉,扮相之美丽不可方物,一时引起轰动。泰翁在华期间,游览了故宫、颐和园和香山等地,徐、林二人陪同左右,被人戏称为“金童玉女”;报纸上还将白发苍苍的泰翁、郊寒岛瘦的徐志摩和清丽脱俗的林徽因形容为松、竹、梅“三友图”。对于这两个谑称,林徽因难免有点犯窘,徐志摩则坦然受之。诗人最天真,泰戈尔也不例外,他自以为出版过《新月集》,做月老该是分内事,帮助同行也是义不容辞。泰翁亲自出马,得来的答复却好比法庭上的终审判决:林徽因全心全意爱着梁思成,已没有空间装下别的求爱者。
二、横刀夺爱
山火不烧向这片树林,便会烧向另一片树林。旁人不难看出,徐志摩的叛逆性格含有明显的孩子气。此后,他冒着风险,转而追求有夫之妇陆小曼,并义无反顾地与之结合,即为明证。
曾有闭目为文者宣称,陆小曼初嫁王赓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话说得未免太过离谱。王赓毕业于清华园,留学于美利坚,先在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哲学,其后转入西点军校攻读军事科目,与二战时期盟军统帅艾森豪威尔是同窗好友。归国后,王赓被称为军界的“希望之星”。1918年,他荣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的武官,起点不低。才不过二十多岁,他就出掌哈尔滨警察局,晋升很快,在仕途上可谓步步莲花。
陆小曼的父亲陆定(字建三)是前清举人,曾留学于东京帝国大学,忝列于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门墙之下,他还是同盟会的老会员。学成回国之后,陆定出任过北洋政府财政部赋税司司长,还担任过多年的外交官。陆定共有九个儿女,存活下来的只有陆小曼一人,她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陆小曼毕业于法国教会学校上海圣心学堂,法文底子好,英文也不错,读外文书,如履平地。她擅长歌舞,吟诗、作文、绘画、弹琴,也无不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是实打实的才女,再加上明眸善睐,尽态极妍,当属内慧外秀的名姝。当年,在社交圈中,“南唐北陆”叫得很响。“南唐”是上海的大家闺秀唐瑛,“北陆”就是京城的大家闺秀陆小曼。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北洋政府外交部的交际舞会人气最足,娇俏妩媚的陆小曼抢尽风头,哪天舞池里看不到她的倩影,四座就会为之不欢。中外男宾目眩神迷,纷纷拜倒于石榴裙下,可是求爱者和求婚者总也踩不中步点,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她父母也不记得婉拒了多少纨绔子弟,最后才慧眼识英雄,挑中王赓这位东床快婿,将芳龄十九的掌上明珠毫不迟疑地许配给他。从订婚到结婚只花了一个月时间,是不是太仓促了些?许多人不无醋意地祝贺王赓,祝贺他冷手拣了个热饽饽,也不知前世辛辛苦苦筑了多少桥,修了多少路,积攒下一大把功德,才换来这辈子艳福齐天。当然,也免不了有人在背后冷言冷语,唱上一两句反调:可别把话儿说早了,这件事还指不定是福是祸呢。王赓与陆小曼的婚礼选在北平海军联欢社举行,排场真够大的,光是女傧相就有九位之多,而且是曹汝霖、章宗祥、叶恭绰这些名流高官的女公子,观礼的中外嘉宾达数千人之众,无论怎么讲,都算轰动京城,极一时之盛!
按理说,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王赓该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掬着、捧着、守着、护着、怜她、惜她、娇她、宠她,千万别让她生烦恼,受冷落。须知,没有爱情捍卫的婚姻只是冰碉沙垒,防线一触即溃。更不可以唱空城计,哄得了自己,哄不了别人。王赓总是忙,陆小曼又一味地闲,谁来陪她解闷?这真是个微妙的问题。王赓开动脑筋,左思右想,最终请了好友加师弟徐志摩(他们同为梁启超的弟子)来当差。诗人天生风趣,浑身艺术细胞,有不少逗人开心的绝招,又与小曼同为有闲阶级,正是护花使者的最佳人选。据说,胡适原本喜欢陆小曼,由于河东狮吼,他不敢有所作为,就怂恿徐志摩冲锋陷阵,做情场的“敢死队员”。胡大哥呢,则站在旁边支招看戏,也可略解心头之馋。
陆小曼品貌上乘,她的如意郎君该是个什么样儿?没谁说得清楚。王赓仪表堂堂,不乏英武气概,却对男女风情不求甚解,于文艺虽然不无爱好,又怎及徐志摩娴熟精通?王赓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事业狂,满心想的是如何平步青云,出人头地,居然不智到把个貌美如天仙的年轻妻子撂在冷冷清清的香闺,就好像把一件顶级的艺术品搁在深锁重门的祖屋;也不分点精力去好好地慰藉慰藉,温存温存。艺术品没有人性,任你如何冷落它,即算尘灰满面,也毫无怨尤;而美人拥有灵性,她若是不甘寂寞,就绝对不会寂寞。且听小曼在《爱眉小札·序》中的一段自述:
婚后一年多(我)才稍懂人事,明白两性的结合不是可以随便听凭安排的,在性情与思想上不能相谋而勉强结合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一件事。当时因为家庭间不能得着安慰,我就改变了常态,埋没了自己的意志,葬身在热闹生活中去忘记我内心的痛苦。又因为我骄慢的天性不允许我吐露真情,于是直着脖子在人面前唱戏似的唱着,绝对不肯让一个人知道我是一个失意者,是一个不快乐的人。这样的生活一直到无意间认识了志摩,叫他那双放射神辉的眼睛照彻了我的肺腑,认明了我的隐痛,更用真挚的感情劝我不要再在骗人骗己中偷活,不要自己毁灭前程,他那种倾心相向的真情,才使我的生活转换了方向,而同时,也就跌入了恋爱了。于是烦恼与痛苦,也就跟着一起来。
陆小曼的兴趣和爱好特别广泛,又是聪明人中的顶尖角色,还怕找不到消愁解忧破闷驱烦的灵方?何况探花者的长队中突然跻进一位剑桥才子徐志摩。诗人毕竟是诗人,“太上忘情,其次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他太喜欢这句话了。“热情一经激发,便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不可。……忠厚柔艳如小曼,热烈诚挚若志摩,遇在一道,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际圈里成话柄的时候,我就佩服志摩的纯真与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记得有一次在来今雨轩吃饭的席上,曾有人问起我对这事的意见,我就学了《三剑客》影片里的一句话回答他:‘假使我马上要死的话,在我死的前头,我就只想做一篇伟大的史诗,来颂美志摩和小曼!’”郁达夫在《怀四十岁的志摩》一文中对于徐、陆恋爱事件,表示出由衷的钦佩,并给予道义上的支持,当年,这样的朋友可是不多啊!其中自然有个缘故,郁达夫与王映霞的结合应归属同一种版式,不同之处唯在王映霞是未婚少女,而陆小曼是已婚少妇,但他们都是那么不顾一切,如飞蛾扑火似的追求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郁达夫声援徐志摩和陆小曼,实际上也就是为自己与王映霞的新感情找寻合理的依据。
陆小曼集诸般才艺于一身,还特别喜欢演剧,演一出“春香闹学”就够了,志摩扮老学究,小曼扮俏丫鬟,剧终人未散,情苗已破土而出。好个情圣和诗魔,瞅准时机,乘虚而入。王赓不健谈,不幽默,总是硬朗得像一块花岗岩,不会温存,不善逢迎,不记得嘘寒问暖,手面上也不够大方,举凡他的这些短处,徐志摩必续以所长。时不时地进奉巴黎香水和名贵饰物,贿赂门公五百元,只盼佳人一顾,这些花活儿,王赓的军人脑袋无论如何也想不周全。罗敷有夫,使君有妇,又何妨?双重锁链可以凭情剑斩断,“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这是志摩当时对小曼说得最多的一句口头禅。
丈夫固定了死板的角色,多半是只呆鸟,不可能比穿绕于花丛间的蜜蜂蝴蝶更浪漫;情人的耳、目、身如三军听命,无不全智以赴,全力以往,单凭着一股子不胜不归的豪气和决心,通常就能占据上风。无论多么美丽的公主,在丈夫眼中都只不过是明日黄花、陈年挂历,被冷落一旁,而在情人眼里却是稀世奇珍、他山之玉,我见犹怜,因此茧结成百分之百的浪漫情愫。何况坐江山的满以为高枕无忧,永远都不如打江山的那样劲头十足,二者之间,尚未交战,便已胜负判然。
徐志摩、陆小曼的恋情起始就遭遇阻碍。她父亲陆定还好通融,她母亲则把妇道看得极重,她实在弄不懂,女儿好端端地嫁了人,为何还要桑间濮上,奢求什么男欢女悦的爱情?她处处设防,阻断女儿与徐志摩的交往,以维护家庭版图的金瓯无缺为己任。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情人的眷恋之心遭到强行隔绝,还能不苦?难怪小曼一气之下竟诘问母亲:“一个人做人是自己做呢,还是为着别人做的?”(《小曼日记》1925年4月15日)她母亲根本不可能理解女儿内心的渴求和怨怼,在她看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天经地义,何况王赓前程似锦,徐志摩只是个身无长技、风流浪荡的公子哥儿,仗着老爹有钱,在外面拈花惹草,除非瞎了眼睛,这样的人哪能托付终身?在感情问题上,天下的父母与儿女十有八九都是这样卯不对榫,板不对腔,难怪小曼会在1925年3月11日的日记中哀叹:
可叹我自小就是心高气傲,享受别的女人不大容易享受得到的一切,而结果现在反成了一个一切都不如人的人。其实我不羡富贵,也不慕荣华,我只要一个安乐的家庭、如心的伴侣,谁知道这一点要求都不能做到,只落得终日里孤单的,有话都没人能讲,每天只是强自欢笑地在人群里混。
麻木不仁地混一世,这样的人并不为少,他们的灵魂冬眠着,未必不是一件幸事,一旦被唤醒,尤其是被爱情唤醒过来,他们反而会惶惶然不知所措。且听陆小曼在1925年3月19日的日记中的发问:
咳!我真恨,恨天也不怜我,你我已无缘,又何必使我们相见,且相见又在这个时候,一无办法的时候。在这情况之下真用得着那句“恨不相逢未嫁时”的诗了。现在叫我进退两难,丢去你不忍心,接受你又办不到,怎不叫人活活地恨死!难道这也是所谓天数吗?
时隔将近四个月,在1925年7月17日的日记中,小曼的疑虑已变得更难收拾:
摩!我的爱!到今天我还说什么?我现在反觉得是天害了我,为什么天公造出了你又造出了我?为什么又使我们认识而不能使我们结合?为什么你平白地来踏进我的生命圈里?为什么你提醒了我?为什么你来教会了我爱?爱,这个字本来是我不认识的,我是模糊的,我不知道爱也不知道苦,现在爱也明白了,苦也尝够了;再回到模糊的路上去倒是不可能了,你叫我怎办?
在这场恋爱事件的全过程中,徐志摩自始至终都是一位热血战士,“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他有澎湃的激情,还有充足的韧劲,愈挫而愈奋,尽管有时调子也会低沉一点,但打破枷锁、重获新生的信念从未动摇。他曾想采取激进手段,与陆小曼私奔,去南方,去国外,都可以。在1925年8月24日的日记中,他给迟疑不决的小曼打气加油:
眉,只要你有一个日本女子一半的痴情与侠气——你早就跟我飞了,什么事都解决了。乱丝总得快刀斩,眉,你怎的想不通呀!
陆小曼毕竟不是莎士比亚笔下信奉爱情至上主义的少女朱丽叶,也不是易卜生剧中追求人格独立、尊严完整的少妇娜拉,她缺乏破釜沉舟的勇气。在此之前的三月间,迫于外界压力,小曼劝志摩先到欧洲去转一圈,一年也好,半年也好,让西风冷却冷却发烫的脑筋,也好让时间来考验考验彼此的感情。这一趟欧游,徐志摩意绪索然,仿佛那位在俄国吃了大败仗、只得仓皇退却的拿破仑大帝,天茫茫,地茫茫,心更茫茫。此后五个月,一个在海外惆怅,一个在闺中呻吟,万里长天隔着两地相思。其间,志摩的幼子在德国柏林不幸夭折,这样的惨事也只让他分心写了一首短诗敷衍过去,五个月后他才发表《追悼我的彼得》一文,流露出几许痛感和悔意。书信走得比蜗牛还慢,谣言倒是插上了翅膀,某位“友人”在酒桌上似无意又似有意发布了一条来自巴黎的消息,说是徐志摩在法国好不快活,成天出入欢场,而且还跟一位丰满的洋女人同居。陆小曼听了这话,如闻霹雳,心若刀绞,好像一下子从十八层楼上跌下,更加苦闷和灰心。1925年6月间,一场大病将陆小曼击倒在床,7月下旬,徐志摩从欧洲风尘仆仆地赶回。两人抱头痛哭,顿时所有的误会烟消云散。
三、爱情,诗意的宗教
叛逆,它是最烈性的助燃剂,能使男女之情变得格外非凡,焚情于令人窒息的道德铁律之下,要将高墙厚壁破开一个逃生的口子,这样做,情人们将尝到冒险的全套痛苦和乐趣。经典的爱情,戏剧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小说中的于连·索黑尔与德·瑞娜夫人,现实中的温莎公爵夫妇,他们身上为爱情迸发出来的叛逆精神莫不熠耀奇彩,无论生死成败,作为奖赏,爱情都将获得一时或永久的荣光。
徐志摩从来都只相信绝对理想的爱,对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那首《至善之境》中的诗句“宇宙间最光亮最纯洁的信任——我认为,全存在于一个女人的亲吻里”,他毫不迟疑,表示百分之百的赞同。
爱情,在徐志摩看来,它不仅是形而上的精神之恋,也不单是形而下的肌肤之亲,他视之为人间最高的宗教——“诗意的信仰”。在1925年8月19日的日记中,这位多情种子如此写道:“须知真爱不是罪(就怕爱不真,做到真的绝对义才做到爱字)在必要时我们得以身殉,与烈士们爱国、宗教家殉道,同是一个意思。”倘若他读过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童话《夜莺与玫瑰》,也会像那只夜莺一样欢叫:“哲理虽智,爱比她更慧;权力虽雄,爱比她更伟!”或许他还会一百个乐意学那只可爱的夜莺将一根玫瑰树上的长刺插入自己的胸脯,歌唱着死去,让热血化作一朵冬日的玫瑰花,献给自己的爱人。徐志摩天生是为了爱情来到尘世,甘心做一位不知疲倦的跋涉者,无论爱神是现身在荒漠腹地,还是在大洋彼岸,他都会舍命追寻。以他的悟性岂能不知,理想的爱情从来都是美丽的虹影,根本无法将它挽留。然而诗魔的追求不重结果,只重过程,不管将来,只顾当下,神奇的幻想已预支给他无穷的美感和快乐,这或许是那些既不及他幸运又不及他聪明的旁人所无从明了的一个秘密吧。
徐志摩是一只离经叛道的孔雀,亮开的羽毛上全是火焰。他的《爱眉小札》署名耐人寻味,取“志摩”二字的下部而为“心手”,大有我手写我心之意。那些着火的文字在时间的烧杯里根本无法降温。请看下面这些句子:
爱是甘草,这苦的世界有了它就好上口了。
这时候,天坍了下来,地陷了下去,霹雳种在我的身上,我再也不怕死,我满心只是感谢。
我不仅要爱的肉眼认识我的肉身,我还要你的灵眼认识我的灵魂。
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没有别的能耐,只是爱;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
如同所有短命的浪漫派诗人(拜伦、雪莱、济慈、普希金、叶赛林……),徐志摩标榜的也是“allornothing”(全有或者全无),为了爱,他能万死不辞,他敢孤注一掷。对于这样的心魔,徐志摩的严师梁启超洞若观火,早在1923年1月2日,他就以智者的洞察和明见用书信作了百分百诚挚的警告:
其一,人类恃有同情心,以自贵于万物。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
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
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
悒郁侘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
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梁启超与徐志摩之间的分歧,正是思想家与诗人之间的分歧。思想家致力于参透人生之全面,诗人则致情于穿透人生之一点,思想家于一个“情”字外能眺望到更广大的秘密,诗人则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且看志摩的答复: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
按说,徐志摩已得到世人企羡的一切,他有名(名满天下),有利(家财万贯),还有精明能干的妻子(张幼仪,是大教授张君劢、大银行家张君璈的胞妹,开办云裳公司和上海女子储蓄银行,均经营极善),有可爱的儿子(徐积锴)。但他毅然决然抛弃这一切,去追求海市蜃楼里的爱情,并将此悬为人生之最高目标,这在许多人看来,他是疯了,不可救药地疯了。你也可以说他是大梦未醒,“诗人们除了做梦再没有正当的职业”,诗魔早已不打自招。
1922年2月,陆小曼尚未出现在徐志摩的视野中,徐志摩就本着“美与爱与自由”的单纯信仰,其实是为了尽快获得自由身去追求林徽因,在国外正式与夫人张幼仪协议离婚,罔顾她当时已经怀孕的事实,未免太过残忍。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这短缺爱情没有自由的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并在信中强调自己的想法:“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使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做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嗣后,他拿出离婚协议书,“请”张幼仪签字,理由是“林徽因快回国了,我非现在离婚不可”。他离了婚,回了国,从社会和家庭两方面都未能得到谅解。最令人奇怪的是,他与张幼仪仳离后,两人的通信和交往反而更勤,感情反而更深,彼此嘘寒问暖,毫无芥蒂,让所有旁观的人都如堕五里云中,一头雾水。1923年元月,梁启超写信给徐志摩,质疑道:“吾昔以为吾弟与夫人(此名或不当,但吾姑用之)实有不能相处者存,故不忍复置一词。今闻弟归后尚通信不绝,且屡屡称誉,然则何故有畴昔之举,实神秘不可思议矣。”徐志摩的任性不羁确实不是那么容易被人理解的。
1925年春天,身在上海的王赓扬言要杀掉徐志摩,然后给身在北平的妻子陆小曼寄去一篇措辞强硬的哀的美敦书(最后通牒)后,静等着她悔过自新,他也作好了既往不咎的打算,可是陆小曼到了上海,受到徐志摩的爱的鼓动,非但不再向王赓示弱,还表明了分道扬镳的决心。大画家刘海粟古道热肠,极力撮合徐志摩和陆小曼,他要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此时,王赓因做军火生意不慎(白俄商人卷款潜逃)而身陷囹圄,沦落到这步田地,能文能武却不懂女人心海底针的王赓只好避贤让路,他无可奈何地承认姻缘已尽,同意与陆小曼离婚,并以醒悟者的口气感叹道:
“小曼这种人才,与我真是齐大非偶的!”